社交的行为规范形成礼仪。社交礼仪是人们在生活中交往的条约。正如戴圣所言:“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
“人靠衣服马靠鞍”。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穿着打扮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如果不重视自己的穿着打扮,不重视自己的仪表仪容,即使是天生丽质,也肯定不能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反过来,如果一个人重视自己的穿着打扮,不把它当作一件“小节”看待,他就在美化自己的同时,赢得了他人的尊重。对于青年人,要想顺利地踏人社会,开始自己的漫漫人生路,赢得一个又一个成功,就应该下决心从“我”做起,努力改善自己的第1形象,让自己充分地融入到整个社会中去。
仪表,是指一个人的外在表象,由容貌发型、服饰构成。人的仪表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礼仪素养,左右着人们交往的“第1印象”,对于社交的成功和事业的顺达均有较大的影响。
《宋史·杨承信传》中有“承信身长八尺,美仪表,善持论,且多艺能”的记载。仪表美不但表现在一个人的容貌、体型上,更与人的着装、化妆与佩饰有较密切的联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对一个人的仪表形成一种共有的审美观点,这就是人们对仪表的审美标准。如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描写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所谓“恰到好处”,大概便是如此了。
意大利著名画家,人体解剖学家达·芬奇提出,人体各部分之间的比例,都合于某些“黄金分割定律”,人的头长应是全身高度的1门,肩宽为身长的1/4,跪时身长减少1/4,卧时减少1/10,两腋宽度与臀部宽度相等。大腿正面宽度应等于脸的宽度,两眼间的距离等于一只眼的长度,耳朵的长度应与鼻子的长度相等等。这是一个人体美的自然标准,也是仪表美的组成部分。但天生容貌秀丽、胖瘦适宜、高矮适当、肤色漂亮,健康强壮、线条优美的人并不多。对绝大多数人来讲,需要通过着装、化妆、配饰来掩饰不足,扬长避短,创造视觉上的仪表美感。
仪表修饰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①要注意适体性,修饰要与容貌,体型,个人气质相适宜;要与自己的身份和职业协调统一,合乎和体现自己的身份特点和表现内在的素意。
②要注意整体性,各部位的修饰要与整体协调一致。
③要把握适度性,无论在修饰程度,还是饰品的数量和修饰技巧上,都要把握分寸,自然适度,追求雕而无痕的效果。
④要“因地、因时制宜”。就是要求仪表修饰因时间、地点和场合的变化而相应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