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总是暗藏着丰富的内涵。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孟子就说:“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非焉。”晚清曾国藩在《冰鉴》中也说:“一身精神,具乎两目……眼明则神清,眼昏则神浊。”
可见,自古及今,眼睛都被认为是人类最能明确地表达感情的表情信号,它在面部表情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如今,这也被专家们用科学的办法所证明,据研究称,“瞳孔是受中枢神经控制的,它如实地显示着大脑正在进行的一切活动。瞳孔放大,传达正面信息(如爱、喜欢、兴奋、愉快);瞳孔缩小,则传达负面信息(如消沉、戒备、厌烦、愤怒)。人的喜怒哀乐、爱憎好恶等思想情绪的存在和变化,都能从眼睛这个神秘的器官中显示出来。因此,眼神与谈话之间有一种同步效应,它忠实地显示着说话的真正含义”。难怪人们总是形象地称眼睛为心灵的窗户。
眼神的交流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能够在交谈中适当提高自己与人进行眼神接触的频率,那么即使是在很普通的社交场合中,对方也会有一种他们把你迷住了的感觉。英国剑桥大学的一个研究中心发现,眼神接触对于人际关系有立竿见影的效果。研究者要求两组异性志愿者进行两分钟的随机谈话,并要求其中一组志愿者数对方眨眼次数,以此来诱导他们与对方进行频繁的眼神接触。对另一组接受实验者则不提任何诱导他们进行眼神接触的要求。实验结束后,研究者对于志愿者进行了询问,那些被数眨眼次数的志愿者都反映说,觉得对方很尊重、喜欢自己,而事实上对方根本不了解他们,只不过是数了数他们的眨眼次数。
虽然眼神的接触能够增进双方的情感交流,但是,并不是任何眼神接触都是有积极效果的。我们必须懂得一些眼神接触的礼仪,管好自己的眼睛,不要在眼神上冒犯别人。
眼神的种类
眼神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眼神是看向对方面部的上三角部位,即以双眼为下限,以前额为上限的部位。如果采用这种眼神会显得严肃认真,诚意十足,并且很容易掌握谈话的主动权和控制权。因此,这种眼神适合在公务场合使用。
第二种眼神是看向对方面部的下三角部位,即以双眼为上限,以嘴为下限的部位。如果采用这种眼神会显得和蔼可亲,容易营造出友好的社交气氛,有利于使交往对象产生信任感并愿意与自己接近。因此,这种眼神适合在社交场合中使用。
眼神的礼仪
第一,当初次见面,或者与对方不是很熟悉的时候,应当使自己的眼神保持在“许可范围”之内,否则是失礼的行为。所谓“许可范围”,也就是以额头为上限,以对方上衣的第二颗纽扣为下限,以两肩为左右限。眼神保持在“许可范围”之内,既能表示对对方的关注,又不会失礼。
第二,倾听对方谈话时,眼神要注视讲话者,注视的时间大概占谈话时间的30%-60%。如果是与对方初次见面或者刚刚结识不久,可以适当地注视对方久一点,以示尊重。
第三,倾听对方讲话时,要不断注意对方的神情。眼睛不要乱瞟,一会儿看看表,一会儿看看天色都是失礼的做法。
第四,在对方讲话中,眼睛看向对方时,转动的速度不要过快或过慢。过快会给人不庄重的感觉,过慢则给人麻木迟钝的感觉。
眼神的禁忌
首先,不能总盯着对方看。英国人体语言学家莫里斯曾说过:“眼对眼的凝视只发生于强烈的爱或恨时,因为大多数人在一般场合中都不习惯于被人直视。”长时间地盯视对方有一种威慑和蔑视的作用,这常常被有经验的警察和法官用来迫使罪犯坦白。而在一般的社交场合中,看人千万别用这种眼神。据专家研究表明,在进行交谈的过程中,眼神接触的时间占整个交谈时间的30%-60%最适宜。如果超过这个值,对方可能会认为你对他本人比对谈话内容更有兴趣;如果低于这个值,对方可能会认为你对他本人以及谈话内容都不感兴趣。这两者在一般情况下都被认为是失礼的行为。
另外,在社交场合遇到陌生人时,也不要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眼神“扫射”,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也会令对方感到尴尬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