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顶巨大的红帽子,庇护着佛罗伦萨这座百合花般美丽的文化古城。圣母玛利亚教堂大圆顶,是布鲁莱斯基的杰作。鱼骨结构的建筑艺术,其生命古老而鲜活。
《酒神巴库司》
这是米开朗基罗青年时期(1496年)的作品,表现了作者在轻巧上所下的功夫。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吗?轻,也是一种艺术境界。
《春天》
波堤切利的《春天》,在意大利最大的博物馆乌菲齐画廊向人们致意。自然之春,人类之春,心灵之春,源远流长。
广场上的《大卫》
我曾站在米开朗基罗广场上,仰望米氏的成名作《大卫》的青铜复制品,雄丽之至,令人振奋。他把人作为创作的惟一对象,歌唱人的尊严,反抗中世纪否定肉体的神权思想,源自《圣经》中的儿童大卫成为新兴资产阶级的象征。
《座椅上的圣母》
在帕拉蒂娜画廊,看到了拉斐尔的《座椅上的圣母》,想到的不是神灵,而是遥远故乡的母爱。人们共通的情感是可以穿透时空的。
礼拜堂的壁画
布朗卡奇礼拜堂里,保存着被认为是西方美术史最辉煌的圆形穹隆壁画。1988年修复后,去掉了后来所加的东西,恢复了原来的大小,使形、色、光线的和谐达到了最佳效果。
《新大陆》2001年第3期
故乡与爱情
故乡,是一个人生命或血缘的源头,无论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河流,都离不开她乳汁的滋养。即使生命终结,其灵魂蒸发的水分也会溯源而上,去寻找永远的归宿。
爱情,是一个人生命的另一个半圆,生长着,完满着或残损着。为之窃喜,为之期盼,为之满足也为之忧伤。爱情是什么?是世界上最难化解的问题,有解读的过程而无答案。
故乡与爱情,应该说是古今中外诸门类艺术家涉猎最多的题材对象,也是极其有意趣的玩味不绝的话题。
诗人,有谁会轻易放弃故乡与爱情的歌唱?
现在我面对的是鹏呜的诗,厚重盈尺的诗集,让人有繁若星辰、浩如烟海之感慨。而涉及故乡的诗篇之多和几乎漫长无边的《致情人》,足以察见诗人的人生轨迹是那么的坎坷跌宕,诗人艺术着眼点的偏爱也几乎到了一种偏执的程度。
这是我们赖以依靠的家山赋予我们激情,苦难而丰沛的土地教给我们欢笑与哭泣的方式。而爱情又如同我们生存的旅途,奇险,轻狂,陶醉又懊悔。
我的乡党鹏鸣,以他不凡的韧性和不被常人所理会的甚或是非议的步态,从山原旱地出发,走过秦砖汉瓦的古城,闯荡京华之地,终是将他的诗稿化作一份无形的通行证,以显赫诗名走向四方。
于是,我们走人了鹏鸣诗的世界,也走回记忆中的那些陈旧的日子,梳理曾在我们身边生长的一个毫不起眼的诗的灵魂的踪迹,聊以自慰。
我的故乡旧称同官,半个世纪前改为铜川,据说是因与潼关谐音而易名的。那里属于山原旱地,人的生存标准以温饱足矣。大凡地上贫乏的地方,地下则物藏丰厚,同官地带的煤便给这里的人们带来福音。老家人不说上帝,只知道老天爷,也就是说老天爷对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是公平的。也正是因为煤,半个世纪前这里成为市,通了火车。比牛的叫声响亮一百倍的火车的嘶呜,证明这里已由千百年所沿袭的农耕文明开始了向工业文明转变的历程。当然,新世纪的铜川挖煤已近尾声,正在萌生新的生态城市。如果有谁问你,铜川是因为出产铜而叫做铜川吗,那他一定是个外人,而不是故乡人。
我想说的是关于故乡的大背景。因为我们所要谈论的诗人鹏鸣有时是铜川人,我们得刨刨他的老底儿。我知道他的老家是白水,是铜川邻近的一个小县,前些年开始加快都市化的步伐,将铜川邻近的一些乡镇划入市区,如此鹏鸣就摇身一变成了铜川市人。不是说城市里的人就好,小县里的人就怎么样,铜川本来也就是一个灰尘弥漫的大县城,再说这于仍然在那片山原土沟里的鹏鸣的老家又有多大更实惠的意义?
这仍然说的是鹏鸣生命之源的所在。他在诗中反反复复吟咏的那个焦河湖畔在哪里?它其实并非一个地理上的概念,充其量是一个微乎其微的地点儿。行政区域划分的那个隶属的小城市在遥远的地方,他几乎一直是那里的一个不明不白的匆匆过客,而很少有过堂堂正正的主人般的安妥无忧的美好感受。他一直被认知为一个白水乡下的土人,在他摆脱了农家生存方式力图进入城市时,他所承受的生理上的饥寒与心理上的失落应该说是巨大的。当他混迹于挖煤的民工中以出卖苦力谋生时,一定会怀恋老家的热炕和曾经割草砍柴放羊的很阳光的日子。城乡间的一步之遥,漫长地捉弄着他坎坷曲折的命运。
于是,有一个精灵,一个如炭火一样点燃的艺术的种子,在一个如大鹏一鸣的理想支持下的挖煤民工心里,晃悠着、萌发着,让他变成了一个不被常人理会的怪物,从煤城走向广阔的大地。是诗,是那个莫名其妙的把字写成一行一行的念起来顺几溜的东西,那个不顶吃喝又不顶一个钱用的苦差事,让鹏鸣的名字撞击了神圣的诗坛,让以往熟悉他的人们瞪大了眼睛而刮目相看了。
以往的鹏鸣之所以化为当下的鹏鸣,一个在水泥袋子的牛皮纸上写诗的穷苦民工,怎么经过几年工夫大变模样,成了名噪一时的大诗人,其中的奥秘是令人寻思的。一个山原土沟里的穷娃,最渴望知识的财富,当某一天他偶尔发现诗是个好东西时,便如痴如醉,从此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走上了一条辉煌而阴暗的不归路。从做庄稼的黄土地上,到挖煤的地壳深处,他寻找着诗的火种,也寻找着自己人生的出路。物质生存的副产品,是自以为美妙的诗句,它可以让他发泄胸中的块垒,以求得心理上的解脱。
终于,他不再忍受浪迹小煤城的生存环境了,背井离乡,义无反顾地踏上了通向现代大都市的光明大道。然而,这条大道比故乡山野更是布满了荆棘,还有现代化意味的陷阱,加上脱离了乡村宗法亲情的关怀,粗朴而莽撞的稚气诗人被碰得鼻青脸肿。这座古老的人群簇拥的城市是拒绝外县诗人的,他掏出的皱皱巴巴的写在包装纸上的诗,还沾着故乡的尘土和煤屑,因其粗糙而缺乏章法,大多诗歌编辑是不会赏识的,甚至于不屑一顾,顺手弃之。冷遇久了,外县诗人的自尊心也起了厚厚的老茧。
我记得当初鹏鸣曾与我的叔父相识,找我拜师学诗。再说叔父与我平常是不联系的,与诗人只是同在一个或邻近煤矿上生活过,论熟悉程度谈不到。经一位年长的前辈作家引荐,我还是客气地接待了他。印象最早的是一个大雨滂沱的午后,他被浇得水鸡娃子似的,站在古城教场门我们编辑部的门口,掏出来的是湿巴巴的诗稿。他面如菜色,衣着不洁,神色谦恭又惶恐。言辞结结巴巴的,却透出令人惊讶的心比天高的诗的动机。当然他的诗一如眼前这位初闯都市诗坛的落汤鸡一样的穷娃,是难以找到位置的。
他要么只是一个都市诗坛门口观光的匆匆过客,在失望之后藏着隐痛回到故乡去,要么卷土重来,坚韧地把石头推旬诗的山顶,才是一个好汉子。鹏鸣选择了后者,先古城,后京都,历时十余载,拿出了与四块砖头一样厚重的诗卷,证明了他诗的存在和诗的生活方式的存在。
临近世纪交际,都市化的风潮日益汹涌。人群从四面八方汇聚城市,将曾经赖以谋生的土地置于远方,以廉价的劳动力充为打工者,好沾上一点现代化进程的光。鹏鸣是醒得较早的乡下穷娃,以诗歌为劳动工具,以写作为心灵的旗帜,浪迹于另一种打工的行列,弄了个好收成。
我们又有谁生来就是城里人,又有谁曾经不是农民或农民的子孙,农民的社会地位劣势愈来愈突出,人们就可以忘却故乡抑或蔑视故乡么?
鹏鸣是故乡忠心耿耿的歌者,一边思恋故乡,一边又背弃故乡,在更大更现代的生活空间寻找位置。愈走愈远,想念愈切,歌吟愈烈。这是一种悖论,一种欺人之谈,一种可怜的安慰,现代都市人通常的思乡病。
请赐我们以双翼,让我们满怀赤诚,返回故园。万乐与本源为邻,故乡玄奥而美丽,但离乡不是错误,只有在异乡领悟到求索之物的本性,还乡时得以有足够丰富的阅历,故土才成其为亲近本源之处。外国人荷尔德林和海德格尔这样说,是很耐人寻味的。
我感觉乡党鹏鸣也似乎同样走着这样的磨道。他在诗中怀念童年的饥饿,对视自己曾经有着的一双乞丐眼。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便恨自己生来为何不是一只大雁/飞翔在太空/猎视所有的高山平原。之后终于有一天,我永远地消逝在奔波的路上/你(母亲)还站在孤单的岩石旁/就这样/一别竟是十五年之长/至今还思念牵肠挂肚的亲娘/就这样/在那一年的早上/我走了/我走了/辞别了昼夜哭泣的故乡。
苦难出孝子,愤怒出诗人,鹏鸣是在物质极度贫乏的艰辛中逼上梁山的离乡者,旅路的恫怅更使游子怀乡,压抑久了的心绪愈使诗情如火山般爆发,而不可收拾。如此这般,也没有了舒适书斋做诗者的悠闲,或强作高深,一副沉默的思想者的模样,而是一种真实生存处境所拥有的情感发泄,以诗的语言方式表露出来。
这样的诗也许更直觉,甚至显得直白,也因此少了更令人生厌的无病呻吟,人为雕琢,假迷三道地唬人。平民口语的诉说方式,对于一个远离故乡而又浪迹无定的诗人来说,是合情似理的。
这是真实的歌唱,浩如烟海似的,应该不去苛刻其中的泥沙。而真实的泥沙,永远比那些谎言的鲜花更有价值。
故乡对于浪子来说,是永恒不变的精神家园。
我的体会是,离别愈久愈远,愈是有一种泣血的相思。也许开始是难耐的初别母土的痛楚,继而是一种平淡的挂牵.之后则转入孤寂的想念。我回顾自己对故乡的依恋,有过这样三个层面,因距离与时间的积累程度而确定不同的状态。在离家十多里的厂矿做工,到离家几百里的省城读书就业,再到数千里之外的海南岛上闯荡,心中所装的故乡的形态是不一样的,游子有关故乡的精神承担是愈来愈沉重的。
从鹏鸣的怀乡诗可以看出,诗人也同样拥有如此的情感过程。物质的处境不同,诗的心情便发生变化,但最粗烈的感受未必产生最好的诗,好诗往往是在相对沉静的时候产生的。所谓愤怒出诗人,我理解也并非一时的冲动,而是本质的情感倾向在起作用。
他唱道,我是一个贫血的弃儿/唱着焦渴饥饿的歌/是悲的血沫/绝不会充当那/委婉的悠扬的飘落。诗人的经历表明了诗人的立场,也表明了他诗的情感方式。也许作为诗学的背景,所构成的诗的表述方式还有粗朴的一面,缺乏更高层面上的精到,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诗句是好读的,是有独到意趣的。后来被鹏鸣所自我称道的《故乡不能再这样》,是他在久久远离故乡之后一种情感的失落与期盼,其中也有埋怨和责备,即使不满也是因为爱故乡爱得深沉。诗中唱道:故乡不能再这样/让自己的儿女受尽凄凉/你的怀抱多么温暖/你的土地多么宽广/故乡不能再这样/让自己的儿女在异乡流浪/一次次回来都被冷落一旁/几次次寻找母亲都不驾挡/难道东方不亮西方亮/故乡不能再这样/让自己的学子回到故乡/几次次通话不断呼唤爹娘/难道你不认自己的儿。
他是在劝告故乡与他认同,一是对故乡物质文化贫乏依旧的担忧,二是隐藏在背后的诗人对自己的身份和名誉的正名。认同是一种祝福,也是一种觅寻。尤其是后一点,是鹏鸣内心深处抹不去的伤痛。
由此我想起了一个先例,当凡.高在他的故乡展出他的作品时,荷兰的自由民却把口水吐在了他的画上。这当然是凡.高未出名时的境遇,等到,凡-高身后,谁能料到他的作品竞高达八百万美金的天价。当然我不是说鹏鸣会成为凡.高,我不作这样惊奇的期待,我同样也不认为凡.高的乡党们多么有眼不识泰山,只是想说所谓的过眼烟云或刮目相看,往往是上帝在开玩笑而已。
有一回鹏鸣回西安,住在一家豪华酒店里。我不经意地发现,在卧室的窗台上晾了一排饼子馍。就像老家人晾晒土坯一样,那些饼子馍相互理解并依赖着,亲热地靠在一起,等待风干,抗拒腐烂。鹏鸣说他回了一趟老家,去看老母亲,带回了这些由老母亲做的儿子最爱吃的东西。当下,我是被他的行为感叹了的。
读他的《娘在我心上》,感觉是跪在母亲脚下的哭泣:当我惊醒的时候/我已想起了你/泪眼送我走出的亲娘/请宽恕吧/我忏悔了不止一天两晌/在我凄苍的心上/尽管我没有把一个字儿/用书信向你投上/但我最终还是有人的信仰/当初忘记了你的浯重心长/竟把流氓云集的地方/当成再生的故乡/我多么的不能宽恕我/我的亲娘/你永远在我的心上/我至死不忘。他的《母亲的心肝是如此的纯净如此的鲜艳》,写的不仅是养育之恩,而是一种撕心裂肺的母子情感交融的过程。诗中写道:我流浪街头/我乞讨食饭/我是你惟一的命根/悲痛的心酸/是寄养在他乡的长子呵/十八年了/夜夜相思天天盼念/母亲呵破碎了的。
稍后写的《母亲》则是多情感的回归,多了对母爱的补偿:你满脸刀痕/是因为你太艰辛/上帝抛弃了你的幸福/而你坚决不肯/你的儿女长高了/是因为你的汗水/张张笑脸/把你的青春渗透/你笑得那样苦涩/是因为想起被撕破的衣裙/点点血液的汇集/染红了破碎的一颗心/你那稍许的安慰/是因为天上突出的一丝彩云/黄土也如此般缤纷/你倾尽全部心血也难以报完春晖。
诗人对于故乡的思恋,是基于他对母亲的深爱,一种苦难中泡大的儿子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母亲无与伦比的情感。可以看出,鹏鸣是一个少有的孝子,他的诗笔一写到母亲就情深似海,就没了虚张声势,没了轻狂。他对母亲永远是真实的,真切的,是费尽心思的,歌颂母亲的诗也许有时有欠提炼之嫌,但毕竟是动人的,美丽的。
现在该说到情诗r。其实,鹏鸣的包括写母爱的故乡诗篇,也是广泛意义上的情诗。而狭义的情诗,似乎是指爱情诗而言。苦难出孝子,苦难出诗人,而苦难所出的鹏鸣的爱情所产生的爱情诗,似乎写出了炽热如火、温柔似水、自由洒脱甚至放荡不羁的景象。
《致情人》其中一首吟道:我深深地追忆那些流失的爱/夜夜都痛苦地等待你的到来/备好铺盖/封起阳台/你却一句话把过去的一切抛开/今天我来时梨花已经盛开/满天的云彩满天的情怀/你却没有它的光亮它的洁白/犹如发紫的葡萄失去光彩。
失意的爱恋,舒缓的节拍,接下来却是十分具象又平实的:曾记得北戴河见面时/我仍然穿着那身衣服和领带/悄悄地向你走来/难道你不明白。也许鹏鸣是在叙述一个与恋人约会的现场,他不情愿放弃最初的也是最直截了当的情感体验,习惯的是一种原创式的通俗明了的诗歌方式以及吟诗效果。
另一首《致情人》写道:别这样敲打我的门窗/撕拦我新装修的墙/你跟着别人去了远方/还要阻止我的欢畅/你走时我没少对你讲/怕你上了狐人的当/你一把推开我还骂娘/今天却像疯了一样/我已有了心爱的姑娘/她比你温柔比你善良/处处都在为我想/昨天还送来我爱吃的槟榔/假若你还能想起过去的事情/希望你冷静地处理别心伤/整整一年没有你的消息和情况/今日却突然的让人不敢想。
这样的吟咏,我想是更直觉的,也含有纪实的倾向,生活化地歌唱着爱恋的情节与心境。可以从长河一样的情诗,窥察到诗人情景翻新、爱潮迭起的寻求爱情的曲折道路。诗人的执著、迷惘、忧郁、狂热、哀叹、感伤、无奈、失落、忏悔、坚韧、懦弱、温情等等精神状态,在爱情之路的不屈不挠的跋涉中轮番演变着,勾画出了诗人在相当长的时月中的心情史。由此也会看出变幻着的爱情周围所拥有的道德风尚和社会时潮,诗的情节性和平民化,使鹏鸣的情诗长卷如漫过原野的暴雨季节的河流,煞是可观。它不那么清澈,不那么美妙,甚至在泥汤中漂浮着柴草,却是真实可亲的,壮观的。
这情诗长卷是故乡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看做是必要的补充,使鹏鸣的诗显出了个性的而又多元的原型与质地。如果说致情人的长卷是狭义的情诗的话,关于故乡的母爱的诗篇则是广义上的情诗。赤子之情,是鹏鸣情诗的根本所在。
鹏鸣的诗,对于读者自然有仁智之见,也不可回避地存在着非议。关于诗作的评估,有诗学背景、生活阅历及审美趣昧的不同,也有人际之间的难以说清的纠葛,并非不正常。诗人的道路,恐怕是一些非议的主要缘由。
我说过,鹏鸣是个穷娃,在企求摆脱故乡进入城市的转化中,是以诗歌为旗帜的。他扛着诗歌的榔头,较早地进入民工的队伍,开始了诗歌战线上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性攻势。是为人生而艺术而诗歌,还是为诗歌而诗歌,是不容易找到答案的。比起我们这些还算有学历,有计划体制薪水,有一点所谓名分的人来说,鹏鸣不管从谋生方面还是从写诗的攀援卜,都要付出成倍的代价,这一点我想不会有任何非议。
问题在于坚守诗坛纯洁性的习惯性良知,是不认同一个起初还拿不出行规标准诗作的乡下诗人的。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之时,他已经飞黄腾达了。可以看出,他走过了广阔的山川大地,访问了众多名人与前辈,同时也以惊人的近似生产线式的速度写出成千上万首的诗作来。大量发表是不那么容易的,只有一条可以走通的捷径,那就是出书。是一本厚厚的砖头似的诗集,与诗坛上常见的诗集相比之下,有明显的与众不同。过于溢美之词的评判,让一贯在文字上注重谦让的传统文人看来,是不容的。多幅与名人前辈的合影,在人们看来也有傍名人之嫌。鹏呜因此成了另类,也因此一鸣惊人。
人常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鹏鸣的诗名,是在一片争议十分激烈的声音中传达得很响亮,你能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几年之后,鹏鸣又拿出比当年更厚重的诗集诗论来,证明了他作为诗人的一种真实的存在。尽管仍然会有争议和不同看法,但文化市场化的大势和生成环境,给了鹏鸣时代意义上的无形依据,合理地存在,多元化地发展,你能再去苛求这一个很有影响的诗人么?
也许可以有主流诗与非主流诗一说,也许还有文野之别,庄谐之异,还有雅与俗,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等等说法,中国诗坛上的争议从来就不曾平息过。鹏鸣有诗为证,是以分行为标志的文字,自有诗人的心血在其中,足以供人们去评估了。诗作构成一个诗人的品性,诗人的道路也同时化成了诗句,留在滚滚风尘中。在书中在书库中滞留,之后被逐渐剔除,有的幸而被久远地传下去,这就是史诗。
这也就是历史。当然包括故乡,还有爱情。
2001年3月长安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