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放手!”童瑶懊恼地瞪着他。
信确实是她写给他的,可惜在错误的时候掉了出来,造成一种好像她刚才的一切举动都好像别有目的似的。
“该放手的是你才对,”丁翊指着信封上的字迹,忍着笑同她理论:“收信人是我吧?”想了想,又意味深长地补充一句:“你放心吧,不会撕了,看在你这么‘处心积虑’的份上,打开来看看也好。”
“什么?!”她‘处心积虑’?操,你TMD才处心积虑呢!
“你放手啊,要撕烂了!”
“怕撕烂的话你就放手。”
“你放手!”
“你放吧。”
正当二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的时候,旁边一辆加长型宾士沿着慢车道滑了过来,在他们旁边不远处停下。
车门开了,率先出来的不是人,而是一辆轮椅。
接着司机开门离席,绕了个圈子,将副座上的女孩子抱下来,小心翼翼地安置在轮椅上。
两人忘了争执,一起侧过脸望向那名少女。
少女一头长长的柔黄色卷发,容颜清秀柔美,一双漂亮明亮的大眼睛好似会说话一般,标准的芭比娃娃风格。她穿了一身纯白色镶花边连衣裙,尽管外面还披着一件薄薄的荷叶边针织绣花小背心,可贴身的剪裁非但掩饰不去她凹凸有致的身段,反而更加欲盖弥彰。
少女的出现,就好像初绽的百合,纯洁而清雅,霎时间让空气中都弥漫开一阵阵淡雅的花香。
她双眼虽然又黑又亮,可似乎深邃得看不见底,她摸索着,小心翼翼地滚动轮椅的车轮,又往前探了探身子,伸出手在空气中试探,然后开口轻唤:“阿翊?是阿翊吗?我听见你的声音了,你在哪里?”
那清凉温润的声音中带着几分焦急与忧心忡忡。
听得童瑶霎时间一阵脸红。
竟是这样!竟是这样!竟是这样的!!
那宾士她虽然没见过,不过丁家的司机萧伯她却熟悉得很,这少女坐着丁翊家的私车来学校接人,除了是他的未婚妻之外,童瑶实在想不出她还能有别的什么身份。
更何况还是一名姿容端庄秀气的,带着残疾的姑娘!
她会成为他的未婚妻,其中必然大有渊源吧?也许两人曾经同甘共苦海誓山盟,互相许下生死契约,白头偕老不离不弃……这都不重要,关键在于,这么一来,她算什么?
丁翊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去他的,几百年前的事儿了,也好意思拿出来提!
心底突然涌出一股莫名的苦涩。
“你,你快去吧,她叫你呢。”童瑶抿了抿唇,松开争夺那封信的手,强压住内心突如其来的悲恸,晃了晃手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这封信,你别看了,直接撕了丢垃圾桶里去吧。”说到最后几个字,好像连声音也无可抑制地透出酸楚的味道,她急忙转过身,拉着沉重的行李箱健步如飞地往回走去。
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逃。
绝不能,绝不能让他看见她溢出眼角的泪!
深吸了好几口气,童瑶转过街角,迅速地掏出手绢偷偷拭去眼角的泪痕,告诉自己:决不做小三,我决不做小三!
从今往后,不要再去叨扰他了,便将青梅竹马那份美好的记忆深埋在心底吧。
直到童瑶消失在街角,丁翊才如梦初醒般反应过来。
他三分讶异童瑶的反应,七分却更诧异于眼前那名少女的举止。
“你要知恩图报,懂不懂?”少女望了一眼童瑶远去的背影,笑嘻嘻地从轮椅上站起来,伸手掸了掸他肩上的落花,语气中带着浓郁揶揄的味道:“我又替你摆脱掉了一名追星族,来,叫声‘好姐姐’听听?”
“别开玩笑了。”丁翊白了少女一眼,随着她一起上了车,“视力5.0的家伙居然跑来装盲女,也幸亏她不认识你,否则不被你气死才怪。”扭过头见那丫头吐了吐舌头,他又不由自主低头望向她的双膝,沉吟片刻,迟疑地问道:“医生说只是肌腱拉伤,朱瑛你不至于到就要坐轮椅的地步了吧?”
“嗯,还不至于,”朱瑛轻轻拍了拍自己一双膝盖,笑着回答说:“只是伯母说家里反正就有,医生又嘱咐要多休息,我不好悖逆她老人家的意思嘛,所以出来的时候就顺便带着了。”
丁翊点了点头,却更是奇怪:“既然叫你多休息你还到处乱跑做什么?别告诉我是来接我的,戏演得过了头就太假了。”
朱瑛有意无意地在车窗上呵了口气,又顽劣地用手指在上面划出一个桃心,然后她也不回头看他,只出了神地盯着车窗外向后飞驰而去的街景,漫不经心回答:“我在想,嗯~或许阿卓今天就回来了呢,也说不定啊,对不对?”
“嗤,怎么,想你男人想疯了啊?”丁翊摇下车窗,摸出一根黄山递给她,见朱瑛回手拒绝了,也不勉强,自己衔在嘴里,掏出打火机点了,抽了一口,悠悠吞云吐雾,仰首叹道:“昨天下午他不是才打了电话回来,说明天中午的长途汽车,要晚上八点多才到……哼,你这么性急做什么。”
古文卓是丁翊的铁哥们,今年大四的他比丁翊大了足足五岁,同刚上大二的朱瑛交往三年多,婚前婚后该办的事儿这两人都办得差不多了,说句俗话,两人的关系就好像钉死的板子钉子,扯都扯不开,一伙狐朋狗友们就等着哪天他们拿结婚证请客了。
之所以与丁翊关系这么好,无外乎他们一个是乐队里的鼓手,一个则是主唱。
前阵子古文卓学校组织出去毕业实习,这一走就是三个多月,憋得他那如胶似漆的未婚妻天天跟盼星星盼月亮似的数着日子盼着他回来,想得太专注的结果是前几天出门买菜,从超市回来的途中提着大包小包,下雨路滑不小心摔伤了膝盖。
朱瑛与古文卓都不是本地人,为了完成学业,他俩合租一间房子同居了一年,如今她男人不在,她又摔伤了腿,作为同一乐团的吉他手,丁翊没理由眼见哥们老婆受苦不闻不问。
想当初,丁翊家与童瑶家住在同一小区的时候,也并不是很有钱,后来他老爸开公司顺风顺水挣了大钱,这才买了豪华别墅,搬进新居享受生活去了。
于是丁翊同贫苦出生的爸妈说清楚了情况,受到鼓励然后将朱瑛接过来暂住也在情理之中。
今年刚二十的朱瑛现在本市百年老字号戏曲专科学院学习京剧,极富表演天赋的她十分善于随机应变寻找角色入戏,于是乎……一不小心半途给冒出今天这么一档子事儿来。
“女人的心思,你这种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的花心大萝卜是不会懂的。”朱瑛叹了口气,用怜悯的眼神望着他,似乎百思不得其解:“阿翊呀,你说你这都啥德性?想当年我和阿卓……”
“停,打住,”说什么都好,就怕她提这个,丁翊几乎要高举双手大呼投降了:“你以为谁谁都和你们一样,梁山伯与祝英台,白娘子见了许仙?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在我命中注定的女神还没降临之前,我花花又有何不可?”
“是是是,你都有理。”朱瑛斜睨他一眼,没好气地一语拆了他的底:“我看你小子呀,八成就是对师姐旧情未息,还眼巴巴地候着呢,对不对?”眼瞅着丁翊大翻白眼,十万分不待见她似的扭头向着车窗外喷出两口青烟,朱瑛暗自吐了吐舌头,见好就收地窃笑两声,又换了个话题:“喂,这是刚才那女孩子给你的情书吧?拆开来看看?”
丁翊这才注意到手中那封字迹清秀的‘情书’。
说正经的,他差点把这档子事儿忘了,听朱瑛提起,这才动手拆开,从里面摸出一张书签,看了一眼,上面的图画颇似写意中国泼墨式山水的笔调,画着古松之下,一对男女小童骑在牛背上,一个吹着竹笛,一个闲来无事正在戏蝶玩耍,生动可爱,逸趣横生。
翻过来,只见书签的背面以信封上相若的钢笔字记着一句话: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咦,有学问,张九龄老先生的名句都出来了。”朱瑛凑过来,瞧了瞧,笑着打趣:“阿翊啊,这女孩不错唷,肚子里还有点墨水,不过你确定这是一封情书?”
“啊,我又没说过。”丁翊一翻腕,又从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
已经有些泛黄的照片上,两名三岁模样的小孩子光溜溜地趴在清水浴缸边沿,笑嘻嘻地在玩肥皂泡泡。
明明是活泼可爱的一张照片,却看得他霎时间如受雷亟一般浑身僵硬。
“哇,好可爱~”朱瑛趁机一把从他手中抢过照片,“这两小孩谁家的?好像很早以前的了……”
“还我,”朱瑛还没拿稳,照片便又被丁翊一把夺了回去,朱瑛才不干,伸手又去抢,一抬眼居然看见丁翊稀罕地一张脸涨得跟熟透了的番茄,面红耳赤,就差点跟刚蒸出来的大白馒头似的往外直冒青烟了。
“咦!咦咦咦咦咦!!!”哎呦,她那个才是看见外星人登录地球了唷,兴奋得连去抢照片都忘了,伸手拍了拍她的脸颊,稀奇地问:“这是咋的了?脸红得跟脑充血了似的,莫非照片上那没穿衣服的娃儿,其中一个是你呢?”
“才,才不是。”丁翊急急忙忙地抓起照片往信封里塞,可惜手抖得厉害,塞了半天愣是没塞进去,他无奈,只得深吸口气,定了定心神加以认真对待,这才将照片重新归了原位。
“哼~”你不说是吧,姐姐我有的是办法。朱瑛拍了拍前排的座位,笑眯眯地问司机:“萧伯伯,丁翊小时候是不是和哪个女孩子一起洗过澡澡滴呀?”
“啊,丁翊少爷呀,嘿嘿……”小时候和童瑶跟穿一条开裆裤长大似的,同吃同住同睡,这洗个澡又算得了什么?
话到嘴边被丁翊大喝一声打断,回头瞥见少爷一副天塌地陷似的表情,萧伯没办法,只好撇了撇嘴,把剩下的半句话硬是往肚子里咽了回去。
“死丁翊,还不赶快给你姐姐从实招来!”朱瑛大叫一声,扑上去拧他的手臂,顺带黑心地拿指甲使劲掐。
丁翊疼得咬牙切齿,便是如此‘极刑伺候’他依然打死不招,别过脸一边抽烟一边扭头望向车窗外流逝的街景,内心里似乎压抑了某种强烈的感情,表面上看似面无表情,实际上每一刻又都在激烈地变换着,那副模样就仿佛在做某种剧烈的心理斗争,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