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代,爱情是奢侈品,少数人拥有得起。大学时代,爱情是日常用品,没有很寒酸。——高校网络BBS语录
爱博而心劳——鲁迅
现在,校园里最大的变化就是成双成对、勾肩搭背的学生多了。
眼瞅着学生们谈恋爱的越来越多,贾家的女孩们虽自幼受到了严格的管束,眼下也有些睹“物”思“人”,春心萌发。这天,她们就情不自大禁地闲扯到了这个话题。
迎春的择偶理想是找个当军人的丈夫,最好是粗旷一点的、威武一点的,有男人味的军官。迎春自小就对军人极有好感,小时候耳熟能详的儿歌:“部队叔叔就是好,穿皮鞋,戴手表,阿姨跟在后面跑”依然活在她的心头和耳际,甚至左右了她的爱情理想。
惜春十万分地要找个有钱的男人。惜春是东府里贾珍老爷的同父异母的亲妹子,母亲的年轻使她和亲哥哥贾珍比起来更象两代人。可惜母亲的早逝,让她失去了爱的屏障。在贾珍眼里,她若有若无,是贾母可怜她,才将她要到荣国府上养了起来。这样的身世让惜春万分地渴望爱和安全感。这个社会上,最能让感觉到安全的,莫过了自己能拥有一大笔、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惜春喜欢买彩票,渴望能一夜暴富,对自己的终身大事,她更希望找个有钱的丈夫。
当黛玉问起史湘云想找什么样的男朋友时,宝钗笑道:“她还用再找,都勾搭上多长时间了。”
湘云有些害羞,众人细问,才知史湘云的心上人也是文学系的,名叫卫若兰。说起卫若兰来,女生们多半都认得,他是文学系有名的大傻子。说他傻,只是因为这若兰似乎对文学有种天生的狂热的爱好,视文学如仙女般的神圣,是怀着一颗极虔诚的心去顶礼膜拜的。上了大学后,他死迷着写起小说。其实他的小说写作从初中就开始了,从上初中直到大学,写过的废纸只怕已有两麻袋之多了。卫若兰平日里只为当个作家的理想而生活着,对世俗礼节等颇不在行,在旁人眼里便有些傻痴。
卫若兰的傻与薛蟠的呆可不同。薛大呆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适合吃喝玩乐,做不了学问这一行。
卫若兰的傻与学校的另一名人蒋玉菡有些类似。这蒋玉菡是艺术学院戏剧系的研究生,专门研究古典戏剧的,号称“戏痴”。他对戏剧痴迷几乎到了人戏合一的地步,因而被人称为神经病,没少受人讥讽。
卫若兰名如其人,人也如兰花般出淤泥而不染,仿佛是与世隔绝了的纯洁之人。湘云能看上卫若兰也就是因为看上了这份“纯”。湘云自小在舅舅家长大,史鼎夫妇的世俗之气、官痞之风早已让她厌烦透了,所以一见这种不识人间烟火,只知一心写文章的情种竟是不能自拨,主动追了。俗语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那卫若兰何曾与女孩子有过交往,一见貌若天仙的史湘云秋波暗送,媚眼勾魂,便如中了魔咒,很快就投了降,成了史大姑娘的护花使者。
在湘云的内心世界里,她有两大理想,一是找个清纯如水的男子,二是做个出人头地的名女人。第一个愿望她正在得到,第二个愿望的实现倒是颇有些难度。湘云是个人小志大的人,因自小受人歧视,不被重视,很早便有奋发图强之意,一心要出人头地。上了大学,湘云人美、聪明又有明星一般的气质,有这等“野心”也非痴人说梦,一切就看她的造化了。
女孩子想恋爱,男孩子们都不能脱俗。
宝玉一直认为荣国府的大观园是美女汇聚之地,进了大学后,才知道校园里更是美女云集。虽美女比率不是太大,但女生基数大,美人便为数不少。
在宝玉看来,贾家的女孩子们质量不错,皆是校花级的。其他的校花也不少,最知名的有两个,一个叫夏金桂,一个叫傅秋芳。
以宝玉的德行,是见了美女就想追的,如同狗见了耗子便禁不住产生要拿的冲动,不同的是狗拿耗子只是饭饱之余的一项娱乐,是多管闲事,宝玉追美女却是当作一项男人的事业来干的。在人的世界上,男人的事业就是征服女人。宝玉追美眉的心大,只是黛玉眼里容不得沙子,又有暴力倾向,让他不敢明目张胆地造次。
宝玉认为男人应当博爱,博爱的手段离不了情书。进入青春期的女孩子就象邮筒,对情书是来者通吃的。宝玉便想神不知鬼不觉得写情书。只是自己中意的对象太多了,光写情书也能把自个累死。宝玉又恨自己人单力独,恨不得分出身来写情书,为了省事省力,极想批发一批情书回来。
宝玉找空到京城最大的批发市场上转了一圈,却没发现有批发情书的摊位,很是失望,只好自己加班加点开夜车,动笔构思了一些。
大学里的男生有谁没写过情书的?在高手如云的地方,做事一定要作出特色来,写情书也是。宝玉给黛玉和宝钗等诸美眉的情书是花了一番心思的。对写情书极有天分宝玉充分认识到写情书是要讲究艺术的,不然就会带来难以意料的后果。比如沈从文任中国公立大学教员时给学生张兆和写情书:“我不仅爱你的灵魂,而且要你的肉体。”因“肉体”一词过于色情,以致于羞得张大美人一气之下将情书交给了校长胡适。宝玉为了避免类似的麻烦发生,觉得好的情书应当写出爱慕,但去其色情。尤其是感情要真挚,比如可写:“请把我化作一个避孕套吧,为你遮避伤害保平安。”这样的句子就有极大的杀伤力,其中既有对女孩子的无比关心,又没有黄色东西。
宝玉的情书没敢给那个叫夏金桂的校花。
这个夏金桂是艺术学院的学生,有着全校闻名的******,风流美艳,似乎天生就吸引男人的材料。俗话说,有肉腥的东西总少不了苍蝇追的。男人如苍蝇,也有追逐的本能。夏金桂漂亮风流,自然追求者众多。夏金桂对追求者可谓来者不拒,身边的男朋友经常变来变去,好象她天生就是个变戏法的,能把男朋友象变鸟一样变来变去。
夏金桂的众多追求者不仅有学生,还有离异或丧偶的教授,比如厚黑学院的赖教授。夏金桂也是宝玉姨表兄薛蟠的梦中情人,薛蟠已经有了一个屋里人香菱,是薛姨妈从京城神拐子处买来给薛蟠作妾的。对薛蟠来说,到手的白馒头再好,也不如别人的窝窝头,何况香菱只是妾,妻还是要找的。
薛蟠虽听到有些关于夏金桂与教授谈恋爱的传言,还是决定追求她。
这薛蟠因家庭为皇商之家,家境优越,加之父亲病逝早,母亲又溺爱,便养成了风流浪荡之品性,逃学、打架无一不通。自升入大学以来,更是整日里斗鸡溜狗,不学无术,唯追其女孩子来却毫不含糊。
薛蟠仔细观察了夏金桂一段时间,发现她虽有众多异性朋友,只是能称为男朋友的还没有,平时与赖教授也只是走得近一些。薛蟠抱定“不想拥有鲜花的牛粪不是好牛粪、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好癞蛤蟆”的人生信条,对夏金桂展开了如潮的攻势,把这场雄性之间的竞争推向了更高潮。
不料,一开始,薛蟠却出师不利,“薛呆子”的大名和他有些肥胖的身材、并不英俊的脸并未能让夏校花有所留意。
薛蟠决定持之以恒的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