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睡起来继续读《柏拉图全集》第三卷。每天都在读,现在已经读到“法篇”第七卷,有关儿童教育的细节吸引了我。
柏拉图在我阅读过的某些篇章中,提到过他所处希腊时期的更古老时代,女性和男子一样接受军事训练;在以苏格拉底身份出现的人物对话中,也多次提到女性和男性一样共同进行军事训练,共同守卫国家和参与政治。
柏拉图的理想国度和政治,并没有限制妇女的设置,虽然,我在“法篇”第六卷确实看见了“女性的天赋禀性比男性低劣”这样涉嫌偏见的字眼。但在末尾,柏拉图的“雅典人”又说“担任公职的最低年龄限制,妇女四十岁,男子三十岁”;“服兵役的年龄规定……对女子来说——无论何种适宜妇女担任的军事工作——是在生育子女之后,在需要并适宜的情况下服役,不超过五十岁”。
第七卷开篇谈到法律不适用的微不足道的细小错误,因“犯罪的习惯就是来自重复这些微不足道的错误”,所以必须建立一种“正确的抚养制度”,“使身体、灵魂完善和卓越”。
“男女儿童满六岁以后就要分开……分别学习他们自己的课程”,仍有无法摆脱的性别误解,但提出“男孩子要学习骑马、射箭、投掷,女孩子如果高兴的话也可以学,但最重要的是学习使用长枪和盾牌”,则再次体现出消弭歧视的平等博爱。
我特别注意到这样科学的理念出现在下段:“实际上,自然把我们身体两侧的肢体造得一模一样,只是由于我们不正确的习惯,才使它们有了差别。”事实上,不仅是全部的左撇子或由遗传得来的左右利手,可以做某些事情时伶俐地使用左手,我认为,任何可以用左右手同时敲击键盘的人,在其他方面稍加训练,都可以熟练地使用左手。
柏拉图接着以乐器演奏和武器使用的例子说明,“人生来就有两副肢体进行防卫和进攻,只要有可能,就决不要留下其中的一半不接受训练”。自然给了每个人双份的恩赐,大多数人却只接受、开发、使用了一份。
“对儿童的教导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身体方面的教养,与身体有关;另一类是音乐,旨在心灵的卓越。身体的教养又可分为两个部门:跳舞和摔跤。”
不热爱动听音乐的人,即不热爱有节奏、有规律的旋律、韵律、声响的人,我以为大没情趣,不可教也;而体育和音乐舞蹈,从来都是孪生子女,都是美好匀称的身体,均衡对称而有节奏和规律的运动。
200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