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印案是洪武四大案中的第一案,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事件原本并不严重,却因涉嫌藐视皇权而引发明朝开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屠杀。此案之中,虽然有罪证确凿的贪官,但更多的是无辜的官员及家属,甚至连政声良好的清官也难逃杀身之祸。
遗留下来的隐患
大明王朝建国以来,朝廷规定各地的布政使司和府、州、县都必须每年派遣财务官员到户部报告地方的财政收支账目。依照程序,所有的钱粮和军需等款项都是先从底层一层层逐级向上报告。这是一个很繁琐的数字统计工作,每层自行统计后上报给户部审核。
审核的过程是户部拿着各地方呈上来的账册,与户部所掌握的各地布政司收支款项总数对照,一旦发现错误,地方上报上来的账册就要被驳回,再重新一层层地核实,填表造册。可想而知,经过这么多人累计上来的数字,能对上户部数据的机率是很小的,每年多少都会有些变化。在交通、通讯还不发达的洪武年间,全国疆域如此之大,各地方府县和布政司距离京城是何等的遥远,一旦被驳回,重新造册,两地来回一趟,最少要几个月,有的甚至要一年以上,这样往返不但麻烦,就连所报上来的数据,也因日期太远而缺乏准确性。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想出了个比较实用的办法,事先准备好盖有地方官印的空白账册,如果被户部驳回,马上进行修改,这种做法虽然实属无奈,但也算是权宜之计。进京上报账册的官员都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于是纷纷效仿。
空印案发
空印账册这种整个官场都心照不宣的规矩,只有皇帝一个人不知道。终于有一天朱元璋知道了这件事,他大发雷霆。这种账册既然上报给户部,必然是经过户部官员默许的,于是朱元璋下令将户部尚书和布政司的官员全部问罪,跟着又下令对府以下的有关各级官员进行查问,凡是涉及到主管地方官印的官员全部处死,副级杖责一百,并发配充军。据说,全国这一次入狱或被定为死罪的官员达到上千人。
当时有个生员叫郑士利,他有一个兄长叫郑士原。洪武九年(1376)九月,空印案发,郑士原因此入狱,当时还是一介平民的郑士利以生员的身份,直言上书空印案的处罚过于严重。
朱元璋看了奏章后大怒,认为一介平民敢如此大胆,必有幕后指使。他一面拘禁了郑士利,一面派人去追查此事。最后,郑氏兄弟被发配到江浦去充了军。
空印案发后,朱元璋下令处死了一批地方掌印官员,剩下的大部分被发配边疆充了军。大明王朝建国以后,省级的地方机构主要有三个,专门掌管民政与财政的布政使司、掌管司法和监察的提刑按察使司,还有掌管军政的都指挥使司,三司分权,互不节制。再往下的地方机构是府、州、县,这些都是布政使司系统下面的机构,和其他两个司的机构无关。
仅从空印案处罚令来看,似乎这次被处罚的官员除了户部以外,都是布政使司这个机构的,其实不然,地方上的监察官,也就是当时的言官,吏属于提刑按察使司。
其实,空印早在洪武建元以来一直都是如此操作,因为钱粮在运输的途中难免会有损耗,等发运到了户部,和发前统计的数字相比肯定会有所出入,谁也不能预知途中会造成多少损耗,所以官员们早就习惯了带着空印账册到京城,再根据实际数字填写了。朱元璋心里其实很明白,他不过是想借此案警示百官,维护他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