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公司的应收账款政策和超过不同信用期的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就能制定出不同的收账政策。但是,企业总经理需要清楚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也就是所谓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问题。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指赊销收入净额与平均应收账款的比率。它可以测定企业某特定期间收回赊销账款的能力和速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
在以上公式中,分子应是赊销额,即企业在日常的商品销售过程中,与客户未结清的款项,是商品销售收入扣除现销收入、销售折让与折扣后的余额。但是,外部分析人员无法取得赊销数据,只好直接使用销售收入计算。实际上相当于假设现销是收现时间等于零的应收账款。对于分母平均应收账款,因为应收账款是特定时点的存量,容易受季节性、偶然性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所以,在用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业绩评价时,最好使用多个时点的平均数。一般是采取年初应收账款余额和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平均数作为分母。该指标值越高,说明一年内收回账款的次数越多,意味着平均收回账款的时间越短,应收账款收回得越快。否则,企业的营运资金过多地停留在应收账款上,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的资金周转。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是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现形式之一。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称为应收账款收现期,表明从企业因销售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开始到收回款项并转化为现金平均需要的天数。其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天÷应收账款周转率
一般而言,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并无一定的标准。应收账款是由赊销引起的,如果赊销有可能比现销更有利,则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就不是越少越好。收现时间的长短与企业的信用政策有关。例如,A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是18天,信用期是20天。B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是15天,信用期是10天。前者的收款业绩优于后者,尽管其周转天数较多。改变信用政策,通常会引起企业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变化。此外,一个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或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还可能由于某些特殊因素的存在,如销货条件改变、信用或收账政策变更、新产品的开拓等,均将影响应收账款周转率或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