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婚姻美满只具备上述几点心理素质是不够的,还必须充分认识和理解婚姻与爱情的冲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婚姻生活,更好地为爱情保鲜。
(1)爱情更多的是权利与享受,而婚姻更多的是责任,它会减少情爱的感受性。
英国哲学家罗素在《婚姻革命》一书中写道:“毫无疑问,因为婚姻而拒绝来自他方的一切爱情,就意味着减少感受性、同情心以及和有价值的人接触的机会。”一般来说,爱情基本上是自由的,爱谁不爱谁是你的权利,但是结了婚就不一样了。如果说结婚前是在选择你所爱的人,那么结婚后更多的是你得去爱你所选择的这个人。人在一生中或许不止爱恋一个异性,但和其中一位结婚之后就要克制对其他异性的爱。
(2)爱情是发展变化的,而婚姻是相对固定的法律契约。
结婚一段时间之后,爱情的高峰过去,双方身上的弱点暴露的越来越多,彼此的新鲜感逐渐消失,如果不用心经营,爱情之花逐渐枯萎,婚姻就可能变为无爱的折磨,但它不会消失,仍然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3)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失重,而婚姻更多的是一种平衡。
谈恋爱的时候,基本上处于一种失重状态,晕晕乎乎的,很多时候忘乎所以,什么话都敢说。而如果结婚后还总是处在失重状态,你的婚姻肯定长久不了。所以说婚姻更多的是一种平衡。
(4)爱情更多的是感觉,而婚姻更多的是事业。
爱情更多的是两个人的感觉,想怎么感觉就怎么感觉,可以跟着感觉走;而婚姻是事业,你需要在婚姻里靠打拼活下去,要给彼此以及你们的孩子、父母幸福,你必须去建设、去经营,靠感觉过不了日子。
(5)爱情更多的是两个人的私事,而婚姻是关涉到他人的。
结婚之前,你想爱谁就爱谁,不爱了可以分手,闹矛盾了往往自己去处理,不会有父母、亲戚等其他人的切身利害关系。婚姻是关涉到其他人的,并且是在法律契约的层面上,必须对双方家人及其自己的孩子负起一定责任。
准备结婚的人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爱情可能是婚姻的基础,但不是婚姻的全部。婚姻中除了爱情的因素,还有经济的、生育的、责任义务的因素。不要对婚姻中的爱情过于苛求,要准备迎接现实的挑战。幸福的婚姻很多,但需要你去努力地经营,正如法国著名作家莫罗可所说的:“婚姻本身(除了少数或不幸的例外)无所谓好坏,成败全在于你。只有你自己才能答复你自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