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白《蜀道难》的创作年代和主旨,向来有好几种不同的意见,迄今尚无定论,这些分歧意见大致可分为四种。
唐孟?《本事诗?高逸》和王定保《唐摭言》卷七都认为《蜀道难》的产生年代较早。两书记载太白入京,谒见贺知章。知章看到《蜀道难》,大加称赏。按李白于玄宗天宝元年入京,贺知章于天宝三载正月退休回乡(参考王琦《李太白年谱》),如《本事诗》、《唐摭言》之说可信,则《蜀道难》应是天宝以前的作品。
相信这一创作年代的,在谈到诗的主旨方面又分为两说。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卷四、洪刍《洪驹父诗话》、南宋洪迈《容斋续笔》卷六认为是讽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而作。其根据是李白集中称刺章仇兼琼(《梦溪笔谈》),“尝见李集一本于《蜀道难》题下注,讽章仇兼琼也”(《洪驹父诗话》)。这是第一说。明胡震亨《李诗通》卷四说:“愚谓《蜀道难》自是古相和歌曲,梁、陈间拟作者不乏,讵必尽有为始作。白蜀人,自为蜀咏耳。”这是第二说。
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二、《新唐书?严武传》都主张《蜀道难》是李白为房?、杜甫感到危险而作。严武镇蜀,房?、杜甫为其下属,严武很暴虐,李白害怕房、杜遇祸,故作此诗。按严武首次镇蜀(为成都尹、剑南节度使),在肃宗上元二年,次年李白卒(参考闻一多《少陵先生年谱会笺》)。如此说可信,则《蜀道难》是李白暮年之作。这是第三说。元萧士?《分类补注李太白诗》卷三说:“尝以全篇诗意与唐史参考之,盖太白初闻禄山乱华天子幸蜀时(时为天宝十五载)作也。……太白此时盖亦深知幸蜀之非计,欲言则不在其位,不言则爱君忧国之情不能自已,故作是诗以达意也。”这是第四说。
以上四说中第四说章分句解,说得尤为动听。故沈德潜《唐诗别裁集》卷六许之“为得其解”,陈沆《诗比兴笺》卷三誉为“迥出诸家之上”。最近苏仲翔先生编选的《李杜诗选》也采用此说。其实三、四两说,均不足信。考《蜀道难》一诗被收入唐殷?所编的《河岳英灵集》。殷?在评李白诗时且说:“至如《蜀道难》等篇,可谓奇之又奇。”又考明刊本《河岳英灵集》所载殷?自序云:“诗二百三十四首,分为上、下卷,起甲寅,终癸巳。”按序文称玄宗为今上,是其集必编集于玄宗时代,癸巳当为天宝十二载。闻一多《少陵先生年谱会笺》系此集之编成于天宝十二载,这是对的。北宋曾彦和跋《国秀集》云:“殷?所撰《河岳英灵集》,作于天宝十一载。”十一载当是十二载之误。《文苑英华》卷七一二、《全唐文》卷四三六载殷?序文作“起甲寅,终乙酉”,乙酉为天宝四载。按日人遍照金刚(生当我国唐代后期)的《文镜秘府论》南卷引殷序作“终癸巳”,加上曾跋作十一载,当以作“终癸巳”为是。要之,《蜀道难》的创作必在天宝十二载以前,是完全可以肯定的。第三说认为在肃宗时,第四说认为在天宝末,当然都不足信。
剩下一、二两说哪一说更可信呢?我以为是第二说。第一说何以不可信呢?首先,洪刍、沈括等说李白集中称讽章仇兼琼,这只是“一本”的注解,而且恐是后出的注解,否则范摅也当注意到。其次,考章仇兼琼在蜀的史实,没有根据得出李白作《蜀道难》讽他的结论。《旧唐书?吐蕃传》、《新唐书?吐蕃传》、《资治通鉴》均有章仇兼琼事迹的记载,《旧唐书》较明确,节录如下:
(开元)二十七年,……王昱既败之后,诏以华州刺史张宥为益州长史、剑南防御史,主客员外郎章仇兼琼为益州司马、防御副史。宥既文吏,素无攻战之策,兼琼遂专其戎事。俄而兼琼入奏,盛陈攻取安戎之策。上甚悦,徙张宥为光禄卿,拔兼琼令知益州长史事,代张宥节度,仍为之亲画取城之计。二十八年春,兼琼密与安戎城中吐蕃翟都局及维州别驾董承宴等通谋。都局等遂翻城归款,因引官军入城,尽杀吐蕃将士,使监察御史许远率兵镇守。上闻之甚悦。……其年十月,吐蕃又引众寇安戎城及维州。章仇兼琼遣裨将率众御之,仍发关中强骑以救援焉。时属凝寒,贼久之自引退。诏改安戎城为平戎城。
以上是章仇兼琼镇蜀时在军事方面的主要事迹。章仇兼琼在蜀地有没有劣迹呢?有的。《通鉴》卷二一五天宝四载七月有这样的记载:
杨钊(后改名国忠),贵妃之从祖兄也。不学无行,为宗党所鄙。从军于蜀,得新都尉。考满,家贫不能自归,新政富民鲜于仲通常资给之。……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引为采访支使,委以心腹。尝从容谓仲通曰:“今吾独为上所厚,苟无内援,必为李林甫所危。闻杨妃新得幸,人未敢附之。子能为我至长安与其家相结,吾无患矣。”仲通曰:“仲通蜀人,未尝游上国,恐败公事。今为公更求得一人。”因言钊本末。……兼琼大喜,即辟为推宫,往来浸亲密。乃使之献春绨于京师,将别,谓曰:“有少物在郫,以具一日之粮,子过,可取之。”钊至郫,兼琼使亲信大赍蜀货精美者遗之,可直万缗。钊大喜过望,昼夜兼行,至长安,历抵诸妹,以蜀货遗之,曰:“此章仇公所赠也。”……于是诸杨日夜誉兼琼。
《通鉴》同卷于天宝五载又记载说:“五月乙亥,以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为户部尚书,诸杨引之也。”又唐诗人顾况有《露青竹杖(一作鞭)歌》一首,讽刺兼琼逼迫蜀地人民采马鞭进贡京师以邀宠的行动。诗颇长,录其首段:
鲜于仲通正当年,章仇兼琼在蜀川。约束蜀儿采马鞭,蜀儿采鞭不敢眠。横截斜度飞鸟边,绳桥夜上层崖颠。头插白云跨飞泉,采得马鞭长且坚。浮沤丁子珠联联,灰煮蜡楷光烂然。章仇兼琼持上天,上天雨露何其偏。(双峰书屋版《全唐诗》第四函第九册)
诗篇最后以“圣人不贵难得货,金玉珊瑚谁买恩”结束,讽意很明显。这样看来,似乎李白的《蜀道难》为讽刺章仇兼琼而作的可能性很大了。然而,兼琼在蜀的劣迹,主要是驱迫人民、冀邀主宠,而不是有恃险不臣的阴谋,跟《蜀道难》的内容并不符合。胡震亨说:“兼琼在蜀,御吐蕃著绩,无据险跋扈迹可当此诗。”(《李诗通》)这见解还是中肯的。何况《本事诗》、《唐摭言》说《蜀道难》曾在天宝初年为贺知章激赏,这记载还值得重视。李白写《蜀道难》时很可能在天宝以前,那时章仇兼琼是否已镇蜀,镇蜀而是否已见劣迹,都成问题。《蜀道难》讽兼琼的说法,大约即是后人看到兼琼在蜀时有劣迹加上顾况有诗讽刺,因而所作的一种推测,而没有注意到诗篇内容是否与兼琼事迹真正符合。
因此,我们认为以上四说中,还是胡震亨的见解最为客观可信。胡氏在《唐音癸?》卷二十一中对《蜀道难》更有一段比较精辟的议论,他说:“《蜀道难》自是古曲,梁、陈作者,止言其险,而不及其他。白则兼采张载《剑阁铭》‘一人荷戟,万夫趑趄,形胜之地,匪亲弗居’等语用之,为恃险割据与羁留佐逆者著戒。惟其海说事理,故苞括大,而有合乐府讽世立教本旨。若第取一时一人事实之,反失之细而不足味矣。诸解者恶足语此?”这是最通达可取的议论。
一篇古典诗歌是否有美刺比兴;如有美刺比兴,是否有一定的具体对象,其具体对象又是什么?关于这些方面的解释,都应该实事求是地建立在可靠的或比较可靠的根据上面,否则很容易成为主观的臆测。我们现在研究、注释古典诗歌,对前人在这些方面的言论,必须审慎地加以抉择。
19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