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神功元年(697),契丹首领李尽忠、孙万荣叛唐,武后派建安王武攸宜率军征讨。陈子昂随军出征,在军幕任参谋。
从征契丹的情况很不好:他不但没有机会好好报效国家,而且受到降职处分。这一严重的打击使他丧尽了政治方面的任何信念。北征旋师的翌年,他即以父老解官回乡。那年是武后圣历元年(698)。再下一年(圣历二年),他父亲死了,他居丧悲伤得很厉害,身体更不好了,又受到地方酷吏的迫害,不久即冤死狱中。卢藏用《陈氏别传》记其事云:
及军罢(案指征契丹事),以父老,表乞罢职归侍。……钟文林府君忧……子昂性至孝,哀号柴毁,气息不逮。属本县令段简,贪暴残忍,闻其家有财,乃附会文法,将欲害之。子昂荒惧,使家人纳钱二十万。而简意未已,数舆曳就吏。子昂素羸疾,又哀毁,杖不能起。外迫苛政,自度气力,恐不能全。因命蓍自筮,卦成,仰而号曰:“天命不?,吾其死矣。”于是遂绝,年四十二。
《新唐书》本传所记相同。于此,我们会发生疑问:一个县令如何能这样胁迫“带官取给而归”的中朝谏官呢?岑仲勉先生在《陈子昂及其文集之事迹》(《辅仁学志》第十四卷第一二合期)一文中曾有如下的怀疑:
《陈氏别传》叙子昂之死,虽若甚详细,而疑问滋多。按《新书》二○九《来俊臣传》,“始王庆诜女适段简而美,俊臣矫诏强娶之。……妻亦惭,自杀。简有妾美,俊臣遣人示风旨,简惧,以妾归之。”则简直一无气骨人。以武后、周、来之淫威,子昂未之惧,何独畏夫县令段简,可疑一。子昂居朝,尝陷狱年馀(参罗谱),铁窗风味,固饱尝之,何竟对一县令而自馁若此,可疑二。子昂虽退居林下,犹是省官,唐人重内职,固足与县令对抗,何以急须纳贿,且贿纳廿万,数不为少,何以仍敢诛求无已,可疑三。
这看法是很合情理的。案唐沈亚之《上九江郑使君书》中有一段文字谈及子昂之死,极堪注意:
乔(知之)死于谗,陈死于枉,皆由武三思嫉怒于一时之情,致力?害。一则夺其妓妾以加憾;一则疑其摈排以为累,阴令桑梓之宰拉辱之:皆死于非命。
考《旧唐书?乔知之传》云:“知之有侍婢曰窈娘,美丽善歌舞,为武承嗣所夺。知之怨惜,因作《绿珠篇》以寄情,密送与婢。婢感愤自杀。承嗣大怒,因讽酷吏罗织诛之。”(《新唐书?武承嗣传》同)三思是承嗣的从弟,两人在武后朝同时把持政治大权,狼狈为奸。杀害乔知之一节,三思当预其谋。《旧唐书?武承嗣传》说:“承嗣尝讽则天革命,尽诛皇室诸王及公卿中不附己者。承嗣从父弟三思,又盛赞其计。天下于今冤之。”可见两人的关系。
《新唐书?武三思传》说他“忌阻正人特甚。尝曰:‘我不知何等名善人,唯与我者殆是哉。’……凡构大狱,污点善良,破坏其宗,天下为荡然”《旧唐书?武三思传》略同)。像子昂这样持身正直而坚决反对淫刑的人物,恐怕是早被武三思认作眼中钉的(前此子昂曾坐逆党下狱,可能即出于武三思这类人的陷害),只是到这时才有机会假手段简来致害罢了。承嗣、三思兄弟杀害乔知之和子昂,都假手于酷吏,这是他俩陷害人的一贯伎俩。
又考沈亚之尝为秘书省正字。而子昂在武后朝曾为麟台正字多年,麟台即秘书省,武后时改名。亚之既与子昂职务相同,对于前代同僚的事迹,自必较为熟悉,所言子昂冤死因由一节,必定是有所根据的。撰《陈氏别传》的卢藏用,《旧唐书》本传称他“及登朝,趑趄诡佞,专事权贵,奢靡淫纵,以此获讥于世”。子昂跟卢藏用是好友,我们推想卢藏用很可能知道子昂真正致死之因,只因他害怕权贵,所以没有将这段事情的真相写在《陈氏别传》里。
考明了子昂冤死的因由,我们对子昂的为人,可以获得进一步的了解。
19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