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礼乐志》说:“(汉武帝)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颜师古注还说:“乐府之名,盖起于此。”但《史记》、《汉书》在武帝前已有乐府名称的记载。《史记?乐书》曰:“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肄旧而已。”《汉书?礼乐志》提到孝惠帝二年乐府令夏侯宽的名字。对于这一历史记载的矛盾,颇滋后人的疑问,并导致了一些解释。我在50年代初期所写的《汉武始立乐府说》一文(收入拙著《乐府诗述论》中编)中,曾认为上述《史记?乐书》、《汉书,礼乐志》所谓乐府、乐府令,实际是指太乐、太乐令,并说“古籍中往往有将太乐泛称为乐府的例子”,并举了汉以后若干例子。
建国以后,出土文物中证明秦代已有乐府名称。袁仲一先生《秦代金文陶文杂考三则》一文有曰:
1976年春节期间,我留守秦俑考古工地,借机对秦始皇陵进行了一次普查。在普查过程中,于2月6日下午发现错金银编钟一件,纽上刻“乐府”二字,故名“乐府钟”。“乐府钟”出土于秦始皇陵封土西北约110米处的一地面建筑遗址内。……在钟纽的一侧刻小篆体“乐府”二字。(《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4期)
这一发现很重要,证明秦代已设有乐府官署,此出土编钟即为乐府官署之物。袁仲一文因此怀疑颜师古注谓汉武帝始置乐府之说不确。按《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西汉的许多职官建置大体因袭秦朝,所谓汉承秦制。这样看来,似乎不能说汉武帝始立乐府官。
然而班固说汉武帝立乐府,实不止《汉书?礼乐志》一处。《汉书?艺文志》亦有“自武帝立乐府而采歌谣”等语。班氏《两都赋序》复曰:“至武帝之世……外兴乐府协律之事。”班固对西汉史实十分熟悉,记载翔实审慎,如武帝前已有乐府官署,当不至说武帝“立乐府”、“兴乐府协律之事”。因此,我仍部分地保留过去的看法,认为《史记》、《汉书》武帝前的乐府、乐府令名称,只是太乐、太乐令的泛称。至于少府中的乐府官署,在西汉则仍由汉武帝建立。秦代少府虽已有乐府一官,但西汉初期大乱之后,民生凋敝,财政匮乏,文帝、景帝都注意节俭,故仅在太常属宫中设太乐官署,应付朝廷必要的礼仪大典,而不设少府属官下的乐府。《汉书?百官公卿表》九卿下的各种属官,汉初不一定均已设置。至汉武帝时,国家府库充实,武帝又好大喜功,喜欢游宴娱乐,因此再次建立乐府。这虽属推测,还是比较说得通的。
汉武帝于少府属宫中新设乐府官署,主要目的是为了娱乐。《汉书?礼乐志》说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帝王白天政务忙,因此在晚上吟诵(或由伎人演唱)用以娱乐。这种晚上唱通俗歌曲的活动,到曹魏时仍然如此。《宋书》卷二一《乐志三》曰:“相和,汉旧歌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本一部,魏明帝分为二,更递夜宿。”所谓“夜宿”,即是指演唱的伎人晚上住在宫廷中。
少府所属的乐府,设立在上林苑。上林苑在长安城西郊。班固《西都赋》:“西郊则有上囿禁苑。”李善注引《三辅故事》谓即指上林苑。对于经常在晚上演唱通俗乐曲来说,实在不便,因此更在宫廷中设立黄门乐人,以便取乐。黄门倡乐人是由宫廷中的宦官管辖的。桓谭《新论》说:“汉之三主,内置黄门工倡。”(《文选》马融《长笛赋》李善注引)桓谭所谓“汉之三主”,当指汉武帝、元帝、成帝。《汉书?元帝纪赞》称元帝“多材艺,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节度,穷极幼眇”。他擅长丝竹之乐,其所赏爱的歌曲当然是相和歌。《汉书?礼乐志》曰:“成帝时郑声尤盛,黄门名倡丙强、景武之属,富显于世。”所谓黄门名倡,即指演唱通俗歌曲的名演员。
黄门倡是男演员,此外又有女伎人。《汉书?礼乐志》曰:“内有掖廷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此掖廷材人,即为掖廷官署中能歌善舞之女子。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乐府、黄门、中黄门、掖廷等属官,均由掌管帝王及宫廷供养的少府卿所统辖。
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