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的设立,始自汉武帝。《汉书?礼乐志》说:“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颜师古于“乃立乐府”句下注云:“始置之也。乐府之名,盖起于此。哀帝时罢之。”班书颜注说得都很清楚,似乎不容有疑问。
但问题来了,《史记》、《汉书》在武帝以前,已有乐府这名目的记载。《史记?乐书》云:“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旧而已。”《汉书?礼乐志》云:“房中乐,楚声也。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曰安世乐。”武帝以前既有乐府及乐府令的记载,那么说乐府始自武帝,不是很可疑吗?尤其是《汉书》,同是《礼乐志》一篇,上边说“乐府令夏侯宽”,下边说武帝“乃立乐府”,不是如顾炎武所讥“两收而未贯通”(《日知录》卷二六)吗?
宋代的王应麟,根据《汉书》记载的自相矛盾,疑“乐府似非始于武帝”(《汉书艺文志考证》八,又《玉海》一?六),后人赞同这说法的很多。然而,班固说武帝创立乐府,实不止《礼乐志》一处。《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云:“自汉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班氏《两都赋序》也说:“至武帝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与《礼乐志》可互相参证。假如武帝之前,已有乐府,良史如班固,决不至说得这样凿凿的。故此说我不敢赞同。
武帝以前已有乐府之说,既不可信,那么只有假定武帝始立乐府了。但对《汉书?礼乐志》记载的矛盾,将如何解释呢?沈钦韩《汉书疏证》谓《汉书?礼乐志》“乐府令夏侯宽”云云,“此以后制追述前事”;何焯《义门读书记》则以为此“乐府令疑作太乐令”(俱见《汉书补注》引)。两说都不无理由,但毕竟难尽惬人意。我们要问:《史记?乐书》的乐府,难道也是“以后制追述前事”,或者“乐府疑作太乐”吗?――事情怕没有这么凑巧的。
我以为《史记?乐书》的“乐府”,《汉书?礼乐志》的“乐府令”,都是泛称,实际即指“太乐”和“太乐令”。考西汉乐官,分为太乐和乐府二署。《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奉常(即太常),掌宗庙礼仪,属官有太乐令丞。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属官有乐府令丞。”隶属少府的乐府,系武帝所创立;隶属奉常的太乐,则汉初早已设立。但古籍中往往有将太乐泛称为乐府的例子,举数例以明之。
(1)《续汉书?律历志》:“郎中京房,知五声之音,六律之数,上使太子太傅韦玄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按《汉书?律历志上》说:“五声八音十二律,职在太乐,太常掌之。”可知《续汉书》的乐府即是太乐官署。
(2)蔡邕《叙乐》说:“世祖(明帝)追修前业,采谶纬之文,曰太予乐府,曰黄门鼓吹。”(孔广陶校注本《北堂书钞》卷九六《谶部》引)。后汉的太予乐府即前汉的太乐官署。《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太乐为太予乐。”
(3)《后汉书?桓谭传》:“谭父,成帝时为大乐令,谭以父任为郎,因好音律。……哀平间位不过郎。”按桓谭《新论》云:“昔余在孝成帝时为乐府令,凡所典领倡优伎乐,盖有千人之多也。”(《北堂书钞》卷五五引)以本传校《新论》,知《新论》“昔余”二字下脱一“父”字,《新论》的“乐府令”实即太乐令。据《后汉书?桓谭传》,谭未尝为乐府令。
(4)释智匠《古今乐录》:“《估客乐》,齐武帝之所制也。……使乐府令刘瑶管弦被之。”(《乐府诗集》卷四八引)乐府令,《通典?乐典》、《旧唐书?音乐志》、《通志?乐略》俱作太乐令。《古今乐录》又云:“梁天监中,斯宣达为乐府令。”(《乐府诗集》卷廿九《王明君》题注引)此乐府令也当为太乐令,因为梁代乐官同萧齐一样,仅有太乐令而无乐府令。《古今乐录》所称的乐府令,并非误文,当时人是习惯于称太乐为乐府的。
由上面诸例,可知汉魏六朝人的记载,往往把太乐官署简称为乐府,因而又称太乐令为乐府令。《史记》、《汉书》所载武帝以前的“乐府”和“乐府令”,实指“太乐”和“太乐令”。
195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