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搜集积累材料过程中,我们逐步涌现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到一定阶段,搜集的材料比较丰富、充分了,便可对某些现象、问题进行较深入的分析论证。
分析问题,一定要照顾全面,切忌片面性。鲁迅曾说过:“我总以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题未定草七》)他以陶渊明诗歌为例,指出陶诗并不都是浑身静穆,还有金刚怒目的一面。他劝告人们不要只读选本,因为选本经过编者的选择,往往不能看出作者的全人。的确,某些选本(特别是一些分量小的选本),往往只能显示作者的某一方面。我们进行研究,一定要注意照顾全面。例如李商隐,他不但擅长写情意缠绵的《无题》一类爱情诗,还写了一部分关心国事、政治性颇强的诗篇,像《行次西郊一百韵》、《有感》、《重有感》等。他还重视李白、杜甫关心政治、社会的诗篇,说过“推李杜则怨刺居多”(《献侍郎钜鹿公启》)的话。这后一方面比较容易被忽视。又如白居易对诗歌的看法,其名篇《与元九书》,强调讽喻诗的意义和重要性,其次则肯定闲适诗,而对感伤诗、杂律诗评价不高。但在他的其他诗文中,不少场合对感伤诗、杂律诗作了赞美与肯定。如果仅就《与元九书》分析,是不能看出白居易诗论的全貌的。
在分析指出某个作家、批评家的多种现象时,也应当进行具体分析,分别其主次。例如陶潜诗的思想内容,确有关心现实、金刚怒目的一面,但表现宁静的田园生活和诗人恬淡的心境,毕竟是其主要方面。再如《文心雕龙》一书对汉魏六朝时代昌盛的骈体文学的态度。我们看到,刘勰对此时期诗歌、辞赋、各体文章的重要作家作品都作了不同程度的肯定,他重视声律、对偶、辞藻、用典等骈文修辞因素,并细加研讨;《文心雕龙》全书又是用精美的骈文写成。由此可见,刘勰对此时期的骈体文学是支持和肯定的,这是其主导方面。另一方面,刘勰对晋、宋、南齐时代浮诡靡丽的文风进行严厉的抨击,并提倡宗经,企图参酌经书朴实的文风来挽救时弊。总之,他是在肯定骈体文学的前提下主张变革的改良者,不是骈体文学的反对者。
分析问题,一定要掌握前此已有的重要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见,方能把研究工作推向前去。如果不了解前此研究成果,自以为提出了新见,可能人家早已讲过的,也可能是已经被否定的看法,这样就不好。例如《木兰诗》的产生时代,过去有多种说法。后经现代学者考证,此诗曾被释智匠的《古今乐录》记载,释智匠是南朝陈代人,《隋书经籍志》已有记载,宋王应麟《玉海》引《中兴书目》,更具体指出此书智匠撰于陈光大二年。这是过硬的证据。因此,说《木兰诗》产生于隋唐时代,无疑是靠不住了。又如李白《蜀道难》的主旨,过去也有不同说法。经现代学者考订,此诗被收入殷蹯《河岳英灵集》,而该集编定于唐玄宗天宝十二载,《蜀道难》必作于此年以前。这也是相当硬的证据。因此,如果再说此诗是为唐玄宗因安史乱起奔蜀(事在天宝十二载以后)而作,也就不可能了。
分析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要力求有较充分的证据,避免孤证与证据薄弱,这样始有较强的说服力。上文提到中唐沈千运、孟云卿一派诗歌的创作倾向为重视写作古朴的五言古诗,除掉高仲武为他们的主张写了《格律异门论》及《谱》以外,还有其他证据:这派诗人作品,除孟云卿有少数近体外,均为五古;杜甫《解闷》诗说孟云卿论诗主张师法李陵、苏武,世传苏、李诗均为五古;擅长五古的韦应物称赞孟云卿诗“高文激颓波”(《广陵遇孟九云卿》);晚唐张为《诗人主客图》以孟云卿为“高古奥逸主”,其上入室一人即为韦应物。这些证据合起来,就比较有说服力了。(参考拙作《元结〈箧中集〉和唐代中期诗歌的复古潮流》一文,收入拙著《汉魏六朝唐代文学论丛》)又如关于《虬髯客传》的作者,除上文述及的《苏氏演义》称作者为“近代学者”外,还有其他证据:一些较早的典籍如《太平广记》、《崇文总目》、《通志?艺文略》均不署《虬髯客传》的作者名氏,洪迈《容斋随笔》始署为杜光庭;杜光庭是一位编辑家,其所编《神仙感遇传》(此书收录《虬髯客传》,但文有节录)、《墉城集仙录》等大抵辑录他人文字成书。这些证据合起来看,说杜光庭并非《虬髯客传》的作者,就较有说服力了。(参考拙作《〈虬髯客传〉的作者问题》一文,收入拙著《汉魏六朝唐代文学论丛》)在证据不充分时,不要急于下论断,要采取存疑的态度和假设的语气。
分析问题,不但要阐述历史现象的真实面貌,而且应进一步指出其形成原因,即不但要明其然,而且要明其所以然。这后一方面的工作做得好,就使论文更具有深度。例如钟嵘《诗品》评阮籍诗,说它“其源出于小雅”。这引起一些读者的疑问,阮籍诗内容颇多涉及求仙,与楚辞接近,为什么说它源出小雅?原来《诗品》说某家诗源出某某,是从“体”(着重指语言风格)立论。阮籍的诗语言很质朴,不像国风、楚辞那样有文采,所以说它源出于质朴的小雅。如果我们认清了《诗品》评述诗人继承关系的关键在于体制风格,问题就容易讲清了。这里需要了解《诗品》全书的评价义例。
上面说的是应了解掌握作品的体例、义例,方能认清表面看来似乎矛盾欠通的现象。还有一类疑难现象,需要了解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诸如社会风气、士人心态、创作风尚等情况才能认识清楚。例如元稹在《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序》提出他的李杜优劣论,认为李白的长律(五言排律)较杜甫远远不如,其成就还没到杜诗的藩篱,何况堂奥。这也引起了后人的非议和疑问。原来,唐代中后期文人喜作五言长律,以此炫耀作者的才华和学问,形成风尚,擅长长律的人不少,中期有杜甫、元稹、白居易、张祜等人,连古文家刘禹锡、柳宗元均喜写长律,直到晚唐温庭筠、李商隐,此风不衰。明了了中晚唐时期的这种诗歌创作风尚,那么对于元稹用是否擅长长律为标准来衡量李杜诗的成就和优劣,就不至感到奇怪了。上面说得对许多乐府诗的体例要有所了解,需要在诗歌领域有比较广阔丰富的知识;这里说的要了解文学作品的历史背景(不是泛泛的一般历史书上所提供的背景,而是具体细致的背景),就需要更为广阔丰富的知识。探讨文学史上的某些具体问题,如果把它放在历史(特别是文化史)的大背景中加以深入考察和分析,就较能获得中肯甚至精辟的看法。这也是微观和宏观相结合的一种研究方法。
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