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评唐文宗感叹去朋党之难(臣光曰108)
“牛李党争”是中晚唐影响巨大的一件事情,牛指牛僧孺,李指李德裕,宰相李吉甫的儿子。党争的起因,看似也是小事。
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长安举行科考,举人牛僧孺、李宗闵、皇甫湜等在考卷里批评时政。宰相李吉甫认为这是在揭他的短处,贬之。不想,此事引起朝野舆论喧哗,谴责李吉甫疾贤妒能。迫于压力,唐宪宗将李吉甫贬为淮南节度使。其子李德裕,唐穆宗时做翰林学士,“以中书舍人李宗闵尝对策讥切其父,恨之。”只要有机会,就不停地给对方找茬。
穆宗长庆元年(821),又举行科考,右补阙杨汝士与礼部侍郎钱徽做考官,结果被揭发徇私舞弊。翰林学士李德裕举证确有其事,因为及第者中有杨汝士的弟弟杨殷士,李宗闵的女婿苏巢。李宗闵与钱徽关系不错。于是钱徽贬江州刺史,宗闵贬剑州刺史,汝士贬开江令。
李宗闵认为李德裕是成心排挤他,而牛僧孺同情李宗闵。他们遂团结一批出身卑微、靠真本事博得功名的进士。比如抨击宦官干政的刘蕡,别人不敢用,牛僧孺就敢用,招之幕下。与依靠父祖的高官地位而进入官场、称为“门荫”出身的士族子弟对着干。后者的首领自然是李德裕。
只要有机会,互相就掐架,决不手软。《通鉴》卷241如是说:“自是德裕、宗闵各分朋党,更相顷轧,垂四十年。”从个人恩怨到政治分歧,无所不争。比如在对待藩镇问题上,李党主张对不听话的藩镇就得动手打,以加强中央权威。牛党则主张姑息迁就。此一点牛僧孺就受到司马光的指责。
唐文宗即位后,李宗闵结通宦官,当上宰相,也力荐牛僧孺为相。僧孺、宗闵两人掌权,就将李德裕调出长安,贬为西川节度使,于是有悉怛谋事件(见《所谓太平》一文)。
太和八年(834),李德裕调山南西道节度使。李德裕想留在京师发展,唐文宗也同意,改命他为兵部尚书。但李宗闵找借口又将李德裕挤出去,改任镇海节度使。
最后的结果是,唐武宗时期,轮到李德裕做宰相,如法泡制,也把牛僧孺、李宗闵放逐到南方。唐武宗死后,唐宣宗即位,牛党成员白敏中任宰相,牛党重新得势,李党又全部遭到罢斥。李德裕被赶到遥远的崖州,不久忧郁而死。牛李党争这才告一段落。
唐文宗面对李宗闵、李德裕各树朋党、互相挤援之势,曾深感无奈地说:“去河北贼易,去朝廷朋党难。”司马光据此写了第108篇“臣光曰”,矛头直指唐文宗。
“夫君子小人之不相容,犹冰炭之不可同器而处也。故君子得位则斥小人,小人得势则排君子,此自然之理也。”司马光这句话其实是在承认,朝堂之上因为有君子、小人的区别,两派的斗争必不能免。但君子进贤退不肖,处心公正,依事实说话,这叫正直。而小人党同伐异,不顾事实,只看派系,这才是朋党。
君子之争与朋党之争不同如此,关键就得看领导人如何取舍了。也就是说,用贤还是用佞,全在领导人身上。领导人英明,度德叙位,量能授官,赏有功,刑有罪,不受奸佞蛊惑,如何有朋党之事?而领导人昏庸,是非不辨,优柔寡断,君子小人杂用,权柄下移,给小人得志提供了温床,于是才有朋党。言外之意,君子们志在清除小人,所以不得不斗。
司马光很胆大,不仅将朋党之争的责任全部推给了皇帝,且将朝廷争斗合理化。他的这个思想其实由来有自。因为北宋的两派斗争,其惨烈程度丝毫不逊色于牛李党争,或者说简直就是牛李的翻版。
北宋党争的发凡是所谓的“庆历党争”。范仲淹和当时的宰相吕夷简政见不同,吕夷简就指责范仲淹离间君臣、引用朋党。于是支持范仲淹的欧阳修作《朋党论》,公然说朋党自古有之,君子、小人各有党,要宋仁宗“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司马光亦写有《朋党论》,就援引了唐文宗两李党争的事实,认为“坏唐者唐文宗之不明,宗闵、德裕不足罪也”。欧阳修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君子往往斗不过小人,所以君子更需要有党。这对司马光的影响是很大的,其思想上也有了“君子有党”的意识。
因为有这样的主张或者称为思想认识,司马光也卷入了后来称为“元祐党案”的纷争。司马光被指为保守党领袖,王安石则是新党党魁。其结果相当惨酷,直接将北宋送进地狱,亡国了事。
诚如司马光自己所言,其本人和王安石都是学富五车、且儒养渊深的正直人物,争尽管争,但都界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没有胡来,也没有乱来,更没有为了打击对手而不择手段。关于他们之间的君子之争,余在《远方的朋友》(臣光曰74)一文中提过二个例子,一是王安石看淡墓誌铭一事,再就是司马光善待王安石身后,此不赘叙。
可是尽管如此,司马光因为有“君子有党”的先入之见,元祐初他为相的时候,在处理王安石所遗问题时就有失偏颇。但凡王安石所行新法一律废止,但凡王安石所用之人,一律贬谪出朝。蔡确、章惇、吕惠卿之徒,或贬窜偏远,或给个闲职,不让管事。按道理说,这样处理也就可以了。但元祐诸贤却不依不饶,“涤瑕索癫,攻击不少恕,……摘微发隐,惟恐其罪之不昭”,也有点过份。
宋哲宗一亲政,章惇、蔡京用事,于是疯狂报复。旧党人等也一律贬窜,元祐诸贤的名字一个不漏刻在石碑上,昭戒天下士人不得学习他们。殃及党人子孙不得为官,不得上京师。是为“元祐党案”也。而元祐党案又为南宋的庆元党案开了先河。这两次党案乃“两宋治乱存亡之所关”(《宋元学案·元祐党案》)。
早先积极参与变法、后来全身而退的程颢,事后反省说:“新政之改,亦是吾党争之太过,成就今日之事,涂炭天下,亦须两分其罪可也”(《程氏遗书》卷二上)。又说:“王介甫性狠愎,众人以为不可,则执之愈坚。君子既去,所用皆小人,争为刻薄,故害天下益深。使众君子未与之敌,俟其势久自缓,委屈平章,尚有听从之理。则小人无隙以乘,其为害不至此之甚也”(《邵氏闻见前录》卷十五)。
程颢认为党争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双方都不意气用事的话。因而对党争功过做了八二开,新党占大头,但旧党也难脱干系。因此,王夫之就批评司马光是在认识上出现了问题。既然是言行有则的君子,如果不积极主动的侧身是非,能越斗越不可收拾吗?象苏轼诸人“寻干戈于不已”,战斗力强是强,也搅乱了一池春水。“一言之失,差之千里,可不慎哉。”
我认为王夫之此论有道理。
附:臣光曰108:夫君子小人之不相容,犹冰炭之不可同器而处也。故君子得位则斥小人,小人得势则排君子,此自然之理也。然君子进贤退不肖,其处心也公,其指事也实;小人誉其所好,毁其所恶,其处心也私,其指事也诬。公且实者谓之正直,私且诬者谓之朋党,在人主所以辨之耳。是以明主在上,度德而叙位,量能而授官;有功者赏,有罪者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夫如是,则朋党何自而生哉。彼昏主则不然。明不能烛,强不能断;邪正并进,毁誉交至;取舍不在于己,威福潜移于人。于是谗慝得志而朋党之议与矣。(《通鉴》卷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