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评北魏孝文帝选人先门第后贤才(臣光曰77)
南北朝尽管在学术上有大致的分野,但用人“先门地而后贤才”的弊病,并不因长江之限而有所区别。用旅日华裔作家陈舜臣的话说,就是“门阀乱”。隋唐反叛之,于是有科举,其影响直至清末的1905年。
齐建武三年(496)正月,北魏孝文帝与群臣议论官员的选拔任用。他自矜对门第出身所做的一些规定,效果是很好的。但大臣很不给面子,群起反对。理由有二:一是自古张官列位,是为了治理国家,并不是为了照顾那些膏粱子弟,不当“专取门品,不拔才能”;二是“以贵袭贵,以贱袭贱”,不是用人的好办法。
孝文帝极力为自己辩护。他认为,象傅说、吕望这些特出的人才,几百年才出一个,如果当世有,可以“不拘此制”,“起家为三公”。但正因为这样的“非常之人”,如此稀缺,所以不能为了个别现象而坏了朝廷典制,使“清浊同流,名器无别”。孝文帝说,我所规定的八大士族,虽难免有庸才(无当世之用),但因为他们的出身与熏染,德行方面是没问题的,“朕故用之”。
所谓“八大士族”,是孝文帝汉化政策的结果。他第一步将鲜卑复姓全部改为汉化的单姓,第二步将北魏功勋之家,如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升格为高门世族,以与北方的汉族卢、崔、郑、王四大姓相匹敌。第三步,将八大士族的名册下达地方,凡八姓子弟不得做职位低微的官,一律提拔。职位低微的官,留给寒门子弟担任。
孝文帝甚至为了争门第第一,而与臣下讨价还价。有人认为河东望族薛氏也应定为大姓。孝文帝不同意,认为薛氏是蜀人,不能成为大姓。薛氏族人薛宗起,当殿反驳:臣之祖先汉末是在蜀为官,但两代以后即回河东,至今已历六代,不应将我视为蜀人;陛下为黄帝后裔,受封于北方,岂可因此视陛下为胡人?薛宗起甚至耍赖说,如果薛姓不能列为大姓,我就不活了(今不预郡姓,何以生为)。并且当着皇帝的面,将随身武器摔得粉碎。孝文帝慢条斯理地说:“然则朕甲、卿乙乎﹖”于是各得其所。
司马光“臣光曰”第77篇说:选人用人,先门第而后才干,这是魏晋时代的一大弊政,历代相袭,莫能改变。君子、小人之区别,不在于出身的高贵与低贱,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然而以孝文帝之贤能,仍不能避免此一偏见。所以说,能够明辩是非而不被世俗所迷惑,这样的人实在太少了。
笑谈往事,或者闲坐说玄宗,多少是有点轻松的味道的。然当置身其间,接触密网,要想避身潜规则,实在太难了,非大智慧大勇气者不能为。一是得有心理准备,不怕被人目为怪异;二是得有思想准备,不怕被人打压。丢官弃职是其次,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就是有这么严重。因为反世俗,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反即得利益集团。而要造即得利益集团的反,不被反噬者太少了。比如崔浩。
南朝政权是掌握在士大夫的手里,北魏也不例外。这是当年立国的根基,谁都碰它不得。世俗之力量一旦形成磁场,人人习以为常,安之若素。则其威力有如钱塘江潮,足以令人丧身。
崔浩被杀,表面原因是修《国书》,将鲜卑祖先的劣迹昭之于众。实则是崔浩“齐整人伦,分明姓族”,使鲜卑贵族跌了面子,相较中原士族,有略低一等的感觉。结果遭致最强烈反对,不但崔氏一族被灭,连累姻亲之卢氏家族、郭氏家族、柳氏家族,也一并族诛。
公元450年,崔浩被诛杀的时候,相当惨。“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自宰司之被戮,未有如浩者”(《魏书·崔浩列传》)。
当初崔浩做这项工作的时候,他的外甥就劝说:“夫创制立事,各有其时,乐为此者,讵有几人,宜加三思。”崔浩不听。
曾参与书局,负责《资治通鉴》“两汉至隋”编撰工作的刘攽,对崔浩的死,有一段很中肯的叙述:“拓跋氏乘后燕之衰,蚕食并、冀,暴师喋血三十余年,而中国略定。其始也,公卿方镇皆故部落酋大,虽参用赵魏旧族,往往以猜忌夷灭”(《旧本目录序》)。鲜卑贵族与中原世家,本来就有矛盾,而崔浩恰触了这个霉头,以致于此。
孝文帝尽管有才,汉化也很彻底,可以说完全背叛了鲜卑族的民族性格,却不敢去撼动鲜卑族的民族利益。孝文帝知道,动了贵族们的即得利益,无疑是动了自己的统治根基。再者说,面对根深蒂固的流俗,他也无法去撼动。这正如政以贿成的社会风气,人人都知道交易不好,买官卖官不好,但风气已成,无人能有力回天。敢玩清廉,下场无非有二,一是被排挤出局,一是被自杀。明末的崇祯帝,一个人拼死拼活地干,最终还是煤山的归宿。他一粒石子的份量,在一潭死水里,已引不起大震荡,除非革故鼎新。
附:臣光曰77:选举之法,先门地而后贤才,此魏、晋之深弊,而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子、小人,不在于世禄与侧微,以今日视之,愚智所同知也。当是之时,虽魏孝文之贤,犹不免斯蔽。故夫明辩是非而不惑于世俗者诚鲜矣。(《通鉴》卷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