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评杜预主张服心丧(臣光曰59)
泰始十年(274),太子司马衷的生母元皇后去世,八月,葬元皇后于峻阳陵。晋武帝及群臣服三日之丧,三日期满,“除丧即吉”。
博士陈逵建议,太子无有国事,宜服三年之丧。尚书杜预反对,引经据典加以反驳,真是雄辨家的口才。也难怪,杜预儒者出身,精通《左传》,自谓有“《左传》癖”,所著《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是《左传》注解流传至今最早的一种,收入《十三经注疏》。
杜预说:既葬除服,接着服心丧三年,这是周公说的,《左传》也有相关的记载;礼不能只讲形式,而应是诚于中,“存诸内而已”;太子出则抚军,守则监国,事情多着呢,怎会说无事;服心丧三年也就可以了,不必过多的拘于形式。晋武帝从之。
关于三年国丧,我们已在《晋武帝守丧》一文中略略言及。本文的“臣光曰”第59篇,司马光之主张亦与前文同。他指责杜预以经、传来附会人情,显然是巧辩,“不若陈逵之言质略而敦实也”。司马光认为,一定的形式是必要的,正如没有规矩何以成方圆。披麻戴孝,是哀戚之情的一种表达形式。连这必要的形式都不要了,何以能劝起世人的仁孝之心?
要依我来看,司马光的话没有错,杜预的话也在理。这好象是在和稀泥?且别骂,且听我说。纵观魏晋时期,时人的风气是太过于注重形式,清谈清得连实际事情都不做,都在竹林下喝茶,农桑能在茶水里长成?杜预或是有感于此,才建议说外在的形式少一点,实际的东西多一点。泰始元年(265),晋初置谏官,傅玄便建议司马炎多提拔明经行修之士,以振起世风,也是这个意思。
竹林七贤之王戎,都说他们蔑弃礼法,可是王戎母死的时候,他尽管喝酒吃肉,却是面容憔悴,身体虚弱,连起身都要靠拐杖才能站起来。可见内心之凄苦,时人称为“死孝”。王戎只是死撑着“放达”的面子来作贱自己,表面“废礼”,实则“性至孝”。由此来看,司马光所说的“庸人无衰麻则哀戚不可得而勉也”,并非虚言。
即如杜预,他看到黄河孟津渡口,地势险要,来往渡船时常翻船,于是建议修一座黄何桥。大臣们反对,杜预不理,终于建了起来。晋武帝前去视察,很是高兴,因为确实便利了两岸交通,给百姓带来实惠。而当初大臣反对的理由,说来也可笑,据说是古代的圣贤都不造桥,所以我们也不必造。腐儒之甚。所以杜预才说,过多的形式可以免去。他是针对当时的实际而言。
而以眼下当身来看,不佞以为,却又与杜预的时代有极相似处。多年前,有一则旧闻,某地为显示养羊基地的繁荣,不惜租来羊群,放在山谷里,草叶上全洒上盐水,羊乐得舔盐水,当官的乐得人工出一幅“遍地羊群下夕阳”的壮观场面,于是而“羊”相百出。邻家有丧,“洋乐队”、“中鼓吹”齐上阵,亲朋好友来奔丧,包了红包来还人情,大摆酒席,吃一餐了事。图的是“孝子们”的门面,哀戚之情或在心底吧,余不得而知。
王夫之说:“内外交相杂,交相养者也。既饰其外,必求其内,所以求君子之尽其诚;欲动其内,必饬其外,所以导天下而生其心也。”讲求一定的形式,是要劝起风尚,比如皇帝的亲耕。但最高之境界,当如王夫之所说,既不过多的追求形式,也不让表面文章掩盖了实质的虚伪。而光有形式,等于垃圾。杜预之时,是饰外太滥了,所以“必求其内”。
附:臣光曰59:规矩主于方圆,然庸工无规矩则方圆不可得而制也。衰麻主于哀戚,然庸人无衰麻则哀戚不可得而勉也。素冠之诗,正为是矣。杜预饰经、传以附人情,辩则辩矣,臣谓不若陈逵之言质略而敦实也。(《通鉴》卷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