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雄鹿的颅骨,有两株被精血所滋养的小树。雾光里这些挺拔的枝状体明丽而珍重。
这一节要注意两句,第一句是“被精血所滋养的小树”,这一句表明了这个角枝曾经是一个活的生命,是天地精华。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自然造物的精华凝聚更让人敬畏和感动的呢?而这个生命就因为它头上的角枝,在几个世纪前被击杀。这个角枝又恰恰是鹿这个生命的精华凝聚,这也耐人寻味,很多物种都是因为身上的精华之物被人类捕杀,如象因为象牙,鲨鱼因为鱼翅,这甚至也包括人自身,有些人因才而致害,这又如昌耀的因诗获罪。他们被抹杀、被害,他们身上的精神和精华却可以像这个鹿角一样经历几个世纪仍然“明丽而珍重”。
第二句就是“雾光里……明丽而珍重”,雾光里的角枝如腾云雾,诗人用沉淀在民族原始神话记忆里的原型形象赋予这角枝以神圣的特性,实际上是要将这角枝神性化,使阅读者从中关注其更深层的精神内涵。
若干个世纪以后,
在我的书架,
在我新得收藏品之上,
我才听到来自高原腹地的那一声
火枪。——
那样的夕阳
倾照着那样呼唤的荒野,
从高岩,飞动的鹿角
猝然倒仆……
这一节诗人由静观而神思万里,想象若干世纪之前的一场鹿的猎杀。“若干世纪”这个时间词的使用可能是潜在地突出这角枝历久弥新的永恒性。诗人对猎杀场面的描写非常精彩,有枪声,有夕阳的浓烈色彩,有动感——高岩飞动的鹿角猝然倒仆,这种油画般的描写让人联想起耶稣受难的画面,诗人正是要用这画面来表现一种悲壮和雄浑,并进一步强化崇高感和鹿角的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