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很少人去高原,现代人很少去高原见过神鹿。居住在高原的昌耀到过现代人居住的城市,又被现代人贬离这城市。他来到高原的时候,见到了这神鹿——只剩下角枝,即便如此,它还是灵光逼人,难掩其神性!他把它描写为他这个现代人的精神图腾。
同为新边塞派诗人的周涛曾在一次访谈中说维吾尔族人是马性,而汉族人是牛性,马具有强烈的躁动性,一冲起来势不可挡。而牛则温良驯顺,野性早就磨没了,活力也没了。周涛认为汉民族应该增加点马性,少一点牛性。这里昌耀给我们展示的是一副鹿的角枝,他也要在其中追寻曾经的“野性”,这个“野性”的搏斗、抗争和它辉煌的倒下,他倒下的光辉更显出一种神性。它虽然静静地摆放在那里,却以静的形式唤起人们对力的想象。诗人把这作为自己精神的图腾,恰如周涛希望汉人精神中有些马的图腾。
诗歌的上下两节基本一静一动,但在总体上是以静写动。用面对这角枝的静观凝想来打开想象的翅膀,使思想进入永恒的画面与空间。这样一只神俊的鹿现在只是诗人书架上的一座鹿角,这残缺的肢体,这曾经的角力,如今以全然静止的方式躲在桌子上,诗人只能借助想象去凭吊这只灵动的生命曾经经历过的厮杀和搏斗,这带给人的是震撼,是雄浑如野鹿的生命在抗争时所带来的奇观和悲怆。现代人用火枪可以击杀这雄浑的生命,但无法消灭他的精神,不是吗?你看这“明丽而珍重”摆放在那里的鹿角,即便是以静止的方式存在,也透露出生命的精气和血气,你可以毁灭我,却无法征服我!毁灭的是我的躯体,但任何我的“迹象”都会显示我不屈的存在!
诗歌在意象的选择和设立上,具有突破性,打破了古典的优美形式,是一种崇高美的范畴。黑格尔认为崇高之美在于精神的力量压倒了形式,毁灭了形式,使接受者感官对形式和形象的把握遭到挑战,让人感到不安,让人被迫关注这压倒形式的精神。而本诗中的鹿角虽然瑰丽,却是一个不完整的形式,它应该是长在鹿的身上,与鹿成为完整的一体,才会成为一个中国国画中的审美形象。
而如今,鹿被砍下了头,剥下这只单独的角枝,被静静地摆放在那里,以一种令人震撼的形式进入人们的视野,这已然进入一种崇高感的唤起。它虽然是静静地摆放,诗人却从中听到了火枪声,正是这火枪毁灭了鹿的完整形象,鹿虽然死了,尸体也不知所终,但它的角仍然在这里以触目的方式倔强地表明它作为一只鹿的灵动与神圣。这从一些诗句的暗示中可以发现。如诗人说这雄鹿颅骨的两株角枝是“被精血所滋养的小树”,这实际就是在唤起人们对一个已经死去的生命的回忆,唤起人们对一个曾经灵动的鹿的完整形象的回忆,唤起人们对它被击杀前勇猛搏斗的回忆。诗人还简练刚劲地描画了这一神圣的受难场面,一声枪响,夕阳,高岩,飞动的鹿角猝然倒仆,悲壮的场景动人心魄……语言的现实是心理的现实,诗人用语言描绘的崇高与神性,来自于自己生命中的崇高和神性,鹿的悲剧和诗人悲壮的情绪同情共振,诗人 20年以来的经历与鹿的遭遇重叠在一起!诗人有对生命毁灭者的愤怒和谴责,也有对顽强生命力的敬仰和崇拜。昌耀自身的二十多年的流放,不就是被这火枪的击落吗?他在高原的苦修与苦吟,修炼的不就是“明丽而珍重”的信念吗?正因为感同身受,才会有力透纸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