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绍钧(1894-1988年),字秉臣,辛亥革命后改字圣陶。建国前以名、建国后以字名世。生于江苏苏州。1917年,应邀去苏州角直吴县县立小学任教。1921年与茅盾等人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次年与俞平伯、朱自清等创办《诗》月刊。1914年即开始发表作品,小说、散文创作甚丰。建国后,任出版总署署长、教育部副部长、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等。散文作品集主要有《未厌居习作》、《叶圣陶散文甲集》等。
《未厌居习作》,1935年由上海开明书店出版。《叶圣陶散文甲集》1983年由成都人民出版社出版。
未厌居习作
没有秋虫的地方
阶前看不见一茎绿草,窗外望不见一只蝴蝶,谁说是鹁鸽箱里的生活,鹁鸽未必这样趣味枯燥呢。秋天来了,记忆就轻轻提示道:“凄凄切切的秋虫又要响起来了。”可是一点影响也没有,邻舍儿啼人闹弦歌杂作的深夜,街上轮震石响,邪许并起的清晨,无论你靠着枕儿听,凭着窗沿听,甚至贴着墙角听,总听不到一丝的秋虫的声息。并不是被那些欢乐的劳困的宏大的清亮的声音淹没了,以致听不出来,乃是这里本没有秋虫这东西。啊,不容留秋虫的地方!秋虫所不屑居留的地方!
若是在鄙野的乡间,这时令满耳是虫声了。白天与夜间一样地安闲;一切人物或动或静,都有自得之趣;嫩暖的阳光或者轻淡的云影覆盖在场上,到夜呢,明耀的星月或者徐缓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唯一的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虫儿们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曾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虽然这些虫声会引起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喟,思妇的低泣;但是这正是无上的美的境界,绝好的自然诗篇,不独是旁人最欢喜吟味的,就是当境者也感受一种酸酸的麻麻的味道,这种味道在一方面是非常隽永的。
大概我们所蕲求的不在于某种味道,只要时时有点儿味道尝尝,就自诩为生活不空虚了。假若这味道是甜美的,我们固然含着笑意来体味它;若是酸苦的,我们也要皱着眉头来辨尝它;这总比淡漠无味胜过百倍。我们以为最难堪而极欲逃避的,惟有这一个淡漠无味!
所以心如槁木不如工愁多感,迷蒙的醒不如热烈的梦,一口苦水胜于一盏白汤,一场痛哭胜于哀乐两忘。但这里并不是说愉快乐观是要不得的,清健的醒是不须求的,甜汤是罪恶的,狂笑是魔道的,这里只说有味远胜于淡漠罢了。
所以虫声终于是足系恋念的东西。又况劳人秋士独客思妇以外还有无量的人,他们当然也是酷嗜趣味的,当这凉意微逗的时候,谁能不忆起那美妙的秋之音乐?
可是没有,绝对没有!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地,秋虫早已避去惟恐不速了。而我们没有它们的翅膀与大腿,不能飞又不能跳,还是死守在这里。想到“井底”与“铅色”,觉得象征的意味丰富极了。
【赏析】
《没有秋虫的地方》是于写景状物中抒情议论的名篇。文章一开始向我们描绘的是不见绿草与蝴蝶的“枯燥无味”的城市居境。深夜尚“弦歌杂作”,清晨已“轮震石响”,但任你屏气敛声也搜寻不到“秋虫的声息”。季节虽应时而降,杂音喧闹之中却难觅秋虫的清鸣。写景状物的功夫做足,作者以并列的感叹句对“不容留秋虫的地方”所作的怅叹也就自然而发,毫不见突兀了。然后作者把虫声不绝于耳的“鄙野的乡间”与城市对比来写。如果说作者对城市环境是朴直的客观描述,那么对“有自得之趣”的乡间就是流露深情的吟唱。作者用拟人的手法将明朗的晴日、清幽的月夜里秋虫的鸣叫称为乐师的合奏。在情景合一的描写中我们也就理解了作者崇尚的“无上的美的境界,绝好的自然诗篇”中的真味。然后,作者在抒情的基础上直发议论,点明生活中需要“时时有点儿味道尝尝”的文章主旨,并以下面一段文字的议论将这层意思发挥得淋漓尽致。由于美境的描写真切动人,在此基础上的情感抒发自然深厚,写景、抒情浑然一体,也就与从中生发出的议论结合紧密。于是,议论不但无生硬牵强之嫌,反倒适时地阐发了文章主旨,记叙中抒情气氛的烘托之妙推动了文章关于“味道”立意的升华。在全文议论的气势最盛,题旨充分发挥之后,作者又以“所以虫声终于是足系恋念的东西”为过渡,将笔触回复到原先的话题。作者的议论以虫声始,一层层的深化之后又回到虫声,议论本会兴起层层波澜,此刻则水缓浪息,情由水生:“谁能不忆起那美妙的秋之音乐?”渗透了深深眷恋之情的一句反问笼罩着浓厚的抒情气氛。“可是没有,绝对没有!”短促的否定句式使行文异峰突起,打破了抒情气氛。“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地”代表的与乡村对立的“没有秋虫的地方”与开篇遥相呼应。在经历了美的境界之后,“井底”和“铅色”象征着的生活也就更令人沉思。结尾一句“觉得象征的意味丰富极了”含蓄而寓意深刻,让读者去体会言外的无尽之意,这本是作者写作的一大特色。文章在布局谋篇上千回百转又妍态天成的匠心值得去体察与玩味。
本文千锤百炼的语言极为优美传神。作者固然词汇丰富,但最难得的是他以妥贴的词语精确地捕捉事物情态的功夫。如用“嫩暖”修饰“阳光”,乡间晴日的明媚轻盈呼之欲出了。排比句的大量运用也是这篇文章成功的地方。文中随处可见的排比手法状物时尽态,议论时尽情尽理,增强了行文的气势。例如“所以心如槁木不如工愁多感……”一段,漂亮的排比句式铿锵有力,表述得入情入理,让人无懈可击。这都充分显示了作者的语言功力。《没有秋虫的地方》一文,不愧是现代散文名篇。
藕与莼菜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索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赏析】
《藕与莼菜》一文娓娓而谈的是琐事细物,却韵味深厚,情致绵长。
以喝酒吃藕的小事引发对故乡的怀想,这样的开篇既渲染了久蓄于心中的思乡之情的深厚,又亲切自然,不显造作。作者用轻灵的语言描述故乡健康的男女们洗藕、挑藕、卖藕的画面,在藕的天然之美和劳动者的健康之美浑然一体的故乡风情中,作者点染美的纯朴之境,凸现了清水芙蓉的气质——这既是故乡的风采,也是作者的风格。在平淡之中寄寓深情,运用娴熟的白描手法对故乡进行勾勒的同时也就奠定了全文思乡的基调。情意绵绵的笔锋陡然一转,作者换上平直的语调叙述藕在上海的遭遇。上海既“瘦”且“涩”、满被锈斑的藕与故乡“鲜嫩的玉色的”长藕当然对比鲜明,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对前者失望、不满的怅怅之意也就格外能够反衬思乡的浓情。叙述语调的变化加强了对比和反衬手法的效果。
如果说对于藕在故乡和上海不同景况的对比很好地抒发思乡之情的话,那么作者由藕到莼菜的联想同样紧紧扣住了乡情来写,也因而使这种联想自然地承接上文,不脱节,不突兀。莼菜“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相对于口舌问的美味,莼菜中饱含的大自然的诗情画意,思乡的幽情别绪才是作者心之所系。“无味之味”中蕴含了无尽的言外之意,含蓄地道出了全文的题旨。藕与莼菜集乡野灵秀之气,含故乡朴质之光,它们所体现的性灵之美,所寄托的游子深情正是作者吟咏的主题。文中所写莼菜在上海的命运也与其在故乡的情形对照鲜明,作者又一次透露出于后者心驰神往,与故乡魂系梦萦的深意。藕和莼菜在两地截然相反的景况被分别加以对照,它们又前后并举,这种严谨的布局极具平衡、对称之美。围绕“无味之味”中的深韵反复抒发思乡之情,情意无尽。作者谋篇上的苦心孤诣也可见一斑。
在这样的基础上,作者直抒情怀就顺理成章了,行文因之在跌宕起伏中跃上浪尖,向前推进。直言“觉得故乡可爱极了”之后,一连几句“……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更何所恋念?”的反问称得上是点睛妙笔,音韵琅琅中对思乡之情的一唱三叹余音缭缭,绕梁不绝。此时一句“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深沉蕴藉。精神的所恋、所求,便是心的泊处,心的故乡。幽情之中见哲思,情与理兼备、水乳交融,将立意推向新的境界。全文也相应达到上乘的艺术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