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回忆起和H偷情的历史,竟陷入一种失忆状态。为什么我对大四与一个老男人的偷情记得一清二楚,反而对与H在一起的前前后后失去了大部分记忆?思来想去,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一事件中自己受到了一定的刺激与伤害,以至于记忆力不太完整了。
发现这篇小说写到现在,线索很多,提到了很多问题,但在最关键之处——我与H偷情的详细经过,竟几乎没有提及。也许出于种种顾忌,也许是潜意识中还想溜过去,放自己一马。现在我意识到这样不对。
如果不写这个故事,这篇小说将支离破碎。下面我将根据记忆的残片,努力把这一段时间里到底发生了哪些事件叙述清楚。我决定轻松至上,以线索清晰、语言简洁为叙述的宗旨。
研究生全班六个同学,我与H的关系最好。下课后,我们经常一起走回宿舍,在宿舍门前分手。H的女友陈曳是另外一个系的研究生,和我住在同一幢宿舍楼上。我住三楼,她住四楼。
在研究生的三年里,我与H一见如故。我们言谈无忌,常常一起欢笑。有时他心情不好会告诉我,我就想方设法安慰他。有时我心情不好,偶尔在交谈当中有所透露,他就说些轻松的话逗我笑。
全班同学都知道我和H关系很好,一个同学还取笑地把我叫作H的“知心姐姐”。但公正地说,在迈入那一步之前,我和H从来没有私下在一起。我们在上课、集体活动的时候才见面,平时班里有事打电话解决。有时我去食堂吃饭,路过H的楼前,碰巧见到H站在窗口,彼此笑着挥挥手。
我和H都认为彼此的作风、性格都有不少相似之处。讽刺的是,尽管我自命了解H,但我始终不知道他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读研究生的时候,我的经济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作为我的男友,微给了我无私的帮助。他是本科毕业留校的老师,每个月薪水七百元,我有研究生基本津贴三百元,微的家里还定期寄来一笔笔钱。与穷困潦倒的本科时代相比,我不再为吃饭发愁。当然,我远远没到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地步。微家里寄来的钱,主要供我们考托福和GRE支出。
我偶尔给自己和微买几件便宜的衣服。在度过了没有性别的少女时代后,我很难知道如何打扮自己,穿什么衣服,用何种护肤品,戴哪个罩杯。我得花很长时间学习,在脑中建立性别的意识。
有一次我花了四十元从一个即将毕业的本科生那里买了几件旧衣服,要么不合身,要么颜色很难看。我只管一味喜滋滋地穿了走来走去。我还有一件本科时代室友送给我的一件薄呢大衣,样式很可爱,但她穿得很旧了,下摆处有一处明显的油斑。我实在非常喜欢这件衣服,不顾油斑的存在,一味穿着走来走去。
在洁癖的H眼中,这块油斑一定非常刺目。研究生毕业八个月前,微成功地得到了奖学金,飞往美国留学。我从他的单人宿舍重新搬回集体宿舍,忙于撰写毕业论文。
H和陈曳感情稳定。在楼下看门大妈的来宾签到簿上,我经常见到H的签名。一天H向我推荐一本奇书,现在已经公开出版的某著名“汉奸”文人的回忆录。他从系里一位老师处借来的,买自香港,繁体字,没有删节。这本书在全班流传,每一个人为之着迷,叫好。
接下来的几天,我完全沉浸在这本散文体的回忆录当中,忘记了吃饭和睡觉。在我的阅读史中,很少有过这样的震撼。但和阅读所有的好书一样,又是一次非常疲劳的视觉历程。我看看,闭上眼歇一会,再看一会,再歇一会,吃饭,睡觉,再看,总而言之被它完全占领了。
对H的感激油然而生。不是他,我就和一本旷世奇书擦肩而过了。在深夜十点钟,我打电话给他诉说我的激动。
看得出H也很兴奋。共同的阅读感受让两个人的心意前所未有的相通了。“出来走走吧。”H说。
我们并肩走在快熄灯的校园里,我有点意识到气氛不对劲。我们到哪里去呢?看得出H也有点尴尬不安,我想他那时也失去了方向。
H提议到校门外吃大排档,以前全班一起来吃过。在明亮的汽油灯下,一人吃了一碗牛肉粉丝汤。吃完H把筷子当作牙签,在嘴里捣了捣,看到这个熟悉的动作,我心里安定了下来。我们向西湖走去,这段时间大约二十分钟,一路上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些话,我在心底盼望着我们快点到达地点,越快越好,不知道H是不是也这么想。在白堤上,我们相对而立。突然H说:“我可以抱抱你吗?”于是我们抱在一起,我的身体有点发抖,可能是冷的缘故。
H说了些热情的话,并吻了我,我什么话都说不出,脑中一片空白。过了好大一会,我们向学校走去。我和H在楼下分手。我叫门,看门的大妈披着衣服开了门。
我已经记不得我和H初次做爱的日期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这天夜里。我的寝室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回家了,这本来是一个多么好的机会啊,但我和H还是在楼下分手了,我看着他的身影在路灯下远去,穿过马路,另一幢建筑将他吞没。
这个事实说明我虽然有过一次偷情,但本质上对这些事情没有任何经验。不知道H是不是也是如此。
第二天一整天我坐立不安。傍晚我到男生宿舍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人都在,外加上陈曳,我填表的时候还取笑了H的一笔烂字。陈曳坐在H的床上,瞬间我对她有了一丝怜悯,这丝怜悯像一根火柴,在我对H渴望的无边暗夜中,瞬间熄灭。
大家都知道研究生一毕业,我将追随微到美国留学。研究生三年里,我考了一次托福,两次GRE,成绩差强人意。我首先将以陪读的身份进入美国,然后申请奖学金,转签F-1。整整三年,我热衷于出国的准备,虽然对出国后做些什么毫无概念。
H坐在我的对面,脸色不好。突然他说了一句话:陪读陪读,你不如把我带到美国陪读去吧。我相信在座每个人都听见了。我笑着打岔,内心极为慌乱,又非常喜悦。
夜里我下来给H开门。这一夜的记忆到现在所剩不多,尤其遇到了唐捐后。身体自有它自己的评价标准,应该说,H的性能力肯定不差,但无论是尺寸还是持续时间方面,他比不上身体反而不如他强壮的唐捐。
临走前他说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回去第一件事情是擦鞋。他每天早上有擦鞋的习惯,陈曳如果发现他鞋没擦??
H喜欢运动,尤擅打网球。他个子不高,精力充沛。与我做爱后,我虽然感觉到了微所不能给我的欢乐,但与后来的唐捐和其他人相比,他算不上出类拔萃,可能与我在一起时H感到拘谨。想想看,他的女友就在我们的头顶上酣睡,这是怎样的压力。
那时微已经出国八个月,这八个月里我从来没有接触过男人的身体,一定非常饥渴。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每天晚上给H打电话,希望重续旧梦。H不来。
H把我们的事告诉了陈曳,但隐瞒了关键部分。他只是告诉陈曳,对我动了真感情。陈曳哭了,问他,到底是喜欢她多一些还是喜欢我多一些。不知道H是怎么回答的,答案显而易见。“我的头脑永远不会了解我的身体,不过它已跟我的双腿颇为友好。”这句话友好风趣,出自伍迪·艾伦笔下,用来解释或者掩饰当年我的荒诞不经颇为适中。我向H频频发出暗示,请他于夜深人静之时来到我的寝室,但他用一度背叛过后又对之坚贞不移的爱情抵抗住了我的诱惑。
我对此心情很不愉快,在毕业之前的聚餐上,我喝多了,像所有酒德不好的人,我像条黄鼠狼一样吐得满地都是,这是我为之羞愧不已的事情。我痛恨喝醉后污染空气与视听的人,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居然到了如此骇人听闻的程度。
我像一团泥巴一样瘫在床上,呜呜咽咽地哭泣,疼痛锥心,直到我弟弟“三兔狗”走进寝室。
“三兔狗”在一千里外的一所大专学校上学,一天前他乘坐火车来到我的学校。“三兔狗”此行的目的是收罗一些有用的东西,比如收音机啊,复读机啊,BB机啊,一台旧电脑啊,这些都是微留下的。“三兔狗”准备运回所在的学校,或者自己用,或者卖给他人。“三兔狗”来到我的床前时,我正像一只被割了尾巴的猫一样,兀自伤心地痛哭着。像所有失意的偷情者一样,我一心想着H,压根忘记了微的存在。偷情就是偷情,把它上升到爱情的角度就不对了。H背着陈曳与我欢娱,他身体出轨,脑子有数,偷情可以,但绝不能影响他与陈曳的婚姻路。为了维护他的婚姻,他可以与我偷情,然后转身对陈曳说谎。我像个傻头傻脑的土婊子,被人干了两次就忘乎所以,要把偷情上升到爱情的位置了。
坐了一夜硬座的“三兔狗”见我醉成这样,立刻打了两瓶开水,给我泡了一杯浓浓的茶。我还能认出弟弟,感激与委屈是两条瀑布,从我的眼睛里倾泻出来,心中模糊地想起了小时候父亲与母亲打架时,我与“三兔狗”还有“二秃疤”躲在门后患难与共的情景。
毫无疑问,我爱上了H。我爱他但一点都不理解他,我不知道他有洁癖,我不知道他爱吃什么,穿衣讲究的他喜欢穿什么牌子,以及性格的深处。我至今仍无法破译我的感情,我找不到密码。
“三兔狗”像被抽打的小马,漂亮的大眼睛露出痛心的表情。我挣扎得像墙上的狗,头疼得像一锅爆豆子,这是我迄今为止最难过的经历。“三兔狗”提出送我到校医院看看。
“三兔狗”把我背上,边走边打听校医院在哪里。他偷偷地抹了一把眼泪。“把我放下吧——呃,我能走,呃——”“没事的,我经常背我女朋友玩儿呢。你比她轻多了,没事的。”“‘三兔狗’——呃,你对我真好——呃。”
“你是我姐姐,别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