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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当代犯罪婚姻扫描

据有关人士透露,时下买卖婚姻、重婚纳妾、近亲婚配等犯罪婚姻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犯罪婚姻不仅是对《婚姻法》的公然践踏,而且也是构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非同小可的因素,还污染着社会空气,毒化着人们的心灵,应该将它从阴暗的角落里抖落出来,使之在光天化日之下暴一暴光。

一个朋友讲述的故事——血溅鸳鸯枕

我这一年“下海”承包了个书店,除搞零售和邮发外,主要是靠买书稿买书号,代印代发,实话讲是捞了一把儿。我承认,在你们哥儿几个眼里,我是发了。可是,在搞书的圈子里,我还是个小字辈儿,还不成气候。

通过一年来跟这帮搞书的接触,不能说这些人中没几个正经的,但吃喝嫖赌者也不乏其人。特别是玩女人的,相对讲比例更大一些。

有个一张口就“妈拉巴子”的哥们儿,实际年龄本来就五十多了,可看长相那一脸的“双眼皮”外加头顶上活活一个“陈佩斯”,说他已到“古稀”之年准有人信。可是,甭看他长得其貌不扬,却艳福不浅。在搞书的圈子里,都称他“老大”。究其原因,主要是他搞书时间比较早,赚的钱比较多,年龄也最大。他到底趁多少钱?谁也说不上来。你问他,他板牙一龇:“妈拉巴子,想绑票哇,还是等我登腿儿以后给我打幡儿呀?”

据说这位哥们儿在“文革”前是个“劳模”,先进事迹还上过报。一般像这号人,脑子都挺僵化,传统观念比较强,可这狗日的却不一样。改革开放后,他就瞄准了搞书这个行当。论文化,他才小学毕业,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不知怎么他却跟书打开了交道。起初用三轮车推着“练摊”,卖点书报杂志,可没两年他就摸到搞书的门道了。几本畅销书一发,他就今非昔比了,摇身一变成了万元户,往少说腰包也趁几十万。

常言道:“富足生淫欲”。这老家伙本来是个有妻室的人,听说他老伴儿比他年轻七岁,长得也不难看,可他却跟一个比他女儿还小两岁的小妞儿鬼混上了。时下玩女人叫“泡妞儿”,在我们书商界叫“偎猫儿”。古人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没多久他老伴就知道了,跟他一通大吵大闹。如今的他可不是当劳模时候的他了。他眼珠一瞪:“妈拉巴子,老子就跟这妞儿睡了,怎么着?你要忍不了,就跟老子离婚,老子还保准给你个十万八万的,干不干,妈拉巴子的!”这一来,他老伴儿反而老实了,怕他真跟她离婚。可是,你越怕鬼鬼越登你的门。他老伴儿怕离婚,他却提出来非离婚不可。他不仅找到派出所,最后还闹到法庭,由于妇联出来帮女方说话,法院才没有判离婚。

他跟他老伴儿离不了婚,也就跟这小妞儿结不了婚。重婚,犯法,他不会干这种傻事。

“妈拉巴子,结不了婚,我们照样做夫妻!”从此,他就跟这个小妞儿的关系公开化了,不仅睡在一起,对外人介绍张口就是“这是我太太”。

你们说什么?他们长年住在一起没有人干涉?你们又“帽”了不是。要是住一般招待所和低档的旅馆,不管你是小两口儿还是老夫老妻,一律要查看结婚证。可是如果住北京的某些高级宾馆,一律开绿灯。甭说一次带一个妞儿,就是一次带半个排都没人过问。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他从跟那个小妞儿公开同居到现在都已经七八年了。那小妞儿越长越丰满,越秀气漂亮。而这老哥儿却是霜打的茄子,越来越没精气神了。那小妞儿本来就是水性杨花,再加上找他纯属是“卖水的看大河满眼是钱”,该得到的她都得到了,就又跟另一个年轻的书贩子勾搭上了。

“妈拉巴子,你再敢给老子戴‘绿帽子’,老子就废了你!”他听说后气得火冒三丈。

“老东西,当初你占着锅里的,又霸着碗里的,如今你没那个牙口了,还想都霸揽着呀?哼,有本事,你来呀!”

“你,你个妈拉巴子,我、我他妈的,唉!”这老东西的确感到力不从心,扬起的手臂又垂下,低着脑袋,像个斗败的公鸡。

不久,那老哥儿觉得自己是“东吴招亲”,气急败坏之下,于黎明时分,一刀下去,那小妞儿“嗷”地一声惨叫,胸部狠狠地被刺了一刀,鲜血喷射在床上、被罩上和那个绣着并蒂莲的鸳鸯枕上。

当天,那小妞儿被送进医院抢救。与此同时,那老哥儿被公安人员戴上手铐押上了警车。

断想录:重婚为犯罪婚姻,像“陈世美”一样,当诛无疑,连这位老哥儿都清楚。然而,这位老哥儿家有妻室又与那个小妞儿长期非法同居,与重婚纳妾的是否殊途同归呢?大概也应无二。不然,他为何凶焰万丈地视那小妞儿另有不轨是给他“戴绿帽子”?又为何不计后果地持械伤人?这岂不是不打自招?干这种勾当,到头来,一害家人,二害情人,三害自己,何苦来呢!

游崂山偶得——“大叔男人”

由“崂山道士”和“崂山矿泉水”编织的梦,使我对崂山充满谜一般的憧憬。

七月间,在烟台开罢会,独身一人乘坐日本大巴,抵达青岛,将一睹崂山风采。

崂山为道家名山。东临涝山湾,南濒黄海,海山相连,水气岚光,变幻无穷。其势雄奇壮阔,其景灵秀幽清,实在是个游览胜地。当我下得车来,徒步游过下清宫、太平宫等道家宫宇而往狮子峰攀登时,已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了,好在途中有一公安人员装束的中年汉子相伴,加之他操着一口地道的陕北口音介绍他不无传奇色彩的经历,本来已感疲劳的意念变得如处《聊斋志异》中《香玉》似的幻景。

这公安人员装束的中年汉子,是陕北地区一个县公安局刑侦科的副科长。这回他已是第三次踏上齐鲁大地了。

他三次来山东,都是为了一个使命,即找回该县前后失踪的五名少女。

这五名少女,年龄都在十二岁至十五岁之间。

失踪原因,一律是被拐骗。

失踪后的下落,都在山东某地区几个村落。

提供线索者,一个被当场抓住的人贩子。

他第一次来到某公安局,说明来意,对方曰:俺们这里是孔圣人的故乡,不会有买卖婚姻的事儿,更不会发生买未成年的少女做老婆的事儿。

他第二次来到山东某县,来了个微服私访。根据人贩子提供的具体线索,趁庄稼人都下地干活的当口,利用侦察手段将把守门口的一只狼狗醉倒,翻墙而入,只见一位脸色蜡黄肚子已经隆起的少女,从屋里艰难地走出来,到院子里喂鸡,左手腕却锁着一条长长的铁链子。当他悄声地说明来意,那少女捂着嘴呜咽恸哭,痛诉悲惨遭遇。

她被人贩子花言巧语骗走后,转了几道手,才被卖给这个村一个姓张的男人做老婆。

入洞房的那天夜里,她怕极了,“大叔、大爷”地央求那个比她整整大三十岁的男人。

“日你娘,谁是你大叔,俺是你的男人!”那鲁汉见她不肯上炕,抡起巴掌,“叭”地一记耳光,打得她鲜血顺着嘴角流。

“大叔,不,大叔男人,俺才十五岁呀!俺还小,俺没跟你登记!大叔男人,求求你放俺走吧!”少女跪下哀求。

“放你走,你知道不知道,俺为买你花了整整三千块钱呀!俺打了大半辈子光棍,还没沾过女人身哩!”那鲁汉说着将少女拎到炕上,一巴掌把她打晕,然后活活变成了一只发情的公猪。他不仅凶暴地将她变成了有男人的女人,而且每天下地干活时都要用铁链子锁住她,叫她跑不掉,给他生孩子。

这位公安人员听完少女的诉说,要她用笔写份被骗被卖被迫做人老婆的证明,火速返回了陕西。

他第三次也就是这次来到山东,除了浩浩荡荡带来被骗少女的父母,还带来国家公安部的尚方宝剑,根据人贩子的交待,来了个“按图索骥”将五名被骗卖来的少女全部解救出来。

可是,那自称是五个少女的五个男人,手持菜刀、扁担,不但阻止他们将人带走还气势汹汹地跑到县法院告状,说他们抢走了自己的老婆,并声称如县法院不管,他们就到省里去告状,省里不管,他们就上北京到中央去告,非要把他们的老婆要回来不可。

“昨天我动身来青岛的时候,听说那五个人真要去省法院告状了。这些人,犯了法,还恶人告状,真拿他们没办法。”这位公安人员无奈地摇了摇头,结束了他的讲述。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攀登到崂山的主峰。站在山顶,放眼四顾,满目海天,可谓“快意雄风海上来”。

断想录:人贩子将五个少女骗走又转手卖掉,固然是犯罪行为,而那五个庄稼汉子无视《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年龄,将尚未成年的少女强暴为妻,而且也没有到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结婚手续,不同样是犯罪行为么?这种犯罪婚姻,将对那五个少女的身心造成多么巨大的伤害呀!还有对她们父母带来的打击以及对社会带来的惶恐。

属于昨天的记忆——我十八岁就成了爸爸

十八岁,是我参军来到部队的第一个年头。

殊不知,这一年我却当了“爸爸”。

莫非我早婚?

结了婚一般是不能当兵的。这谁都知道。

那么,没结婚怎么就当上了“爸爸”呢?

故事就在这里。

我所在的连队,与附近一个村庄只隔着块菜地。

一天,我们班正在菜地里挖胡萝卜,突然一个口吃的男童音在我身边响起:“爸一爸,我、我吃!”

我惊讶地转身一看,见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男孩傻乎乎地站在我身旁,都已经秋天了还光着屁股,脸上像涂着一层泥,脏稀稀的,鼻涕快流到嘴里了,吸进去又流出来,一看便知是个得了呆傻症的孩子。

“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我逗他玩似地问道。

“爸一爸,我、我吃!”这傻小子瞪着一双充满饥饿的小眼睛,又机械地重复了一遍,与第一次喊我一个字不多一个字不少。

“傻二,你叫他爸爸,怎么不叫我爸爸呀?你要喊我爸爸,我给你根儿最粗最长的胡萝卜。”新兵小张戏耍地逗被称作傻二的小男孩。

傻二扭头看看小张,嘿嘿一笑,用手背一抹鼻涕,又瞪着我叫:“爸一爸,我、我吃!”

“嘿,人家傻二叫你爸爸,你怎么不答应啊?!”

“哎,当爸爸,光给胡萝卜不行,得给人家傻二钱,对不对?”

我们班这帮嘎小子拿我开“涮”。

我急赤白脸地冲着傻二吼:“谁是你爸爸?记住,你爸爸是农民,我是当兵的,听清楚了没有?”

可是,傻二对于我的咆哮既不怕,也不躲,眨巴眨巴眼,仍不紧不慢地:“爸一爸,我、我吃!”

“好,给你吃。”我苦笑着掏出手绢将一根胡萝卜擦干净,放在他手里,“吃吧,只要不再叫我爸爸,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行不?”

傻二不大工夫将我给他的胡萝卜吃完,一扬下巴:“爸一爸,我、我吃!”

“不让你叫,你怎么又叫开了?”我急得弯腰冲着他耳朵大喊。

“一根胡萝卜,换来一个爸爸,你还上算哪!对吧,啊——”全班人又起开了哄。

我后来才了解到,傻二的父母是表兄妹,属于血亲结婚,婚后夫妻两个倒也亲亲密密,婆媳之间由于是姑侄女关系,相处得也和和美美。但遗憾的是,生的第一个孩子,虽然是个“大胖小子”,可是又傻又呆,现在都十多岁了,还不会说几句完整的话,在生活上一点儿都不能自理。

傻二的父母想,第一个孩子是个傻子,再生一个,不会还是傻子吧?农村又允许生二胎,那就再生一个吧。结果,第二个孩子生下来后,是个名副其实的傻子第二。

如今,傻二的父母吃不愁、穿不愁,就愁自己百年以后这一对儿傻小子怎么办?托付给亲戚朋友,谁愿意呀?推给社会,到时候社会发展到哪一步不讲,就是有能力接收,也是给社会增加累赘呀!

“造孽呀,要知道近亲结婚有这么大危害,原本就不该结婚,要结婚也不该生孩子!”傻二的父母常常长吁短叹,悔然垂泪。

可是,后悔可以,但“后悔药”却没有。

断想录:血亲结婚为什么生傻子,似乎不是本篇揭示的命题。但血亲结婚生了一对傻子,却是本篇提供的基本事实。傻二的父母由原来的表兄妹关系转变为夫妻关系,以至于由姑侄女关系变成婆媳关系,单从家庭的和睦家庭来说并无大碍,甚至可以引以自豪。但是,家庭的组织形式和成员的构成,不单只有夫妻、婆媳,还有子女等。再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整个社会就是由无数个家庭组成的。傻二的父母血亲结婚,于家庭、于社会制造了两个罪孽,那么他们的结婚不也是繁衍罪孽的婚姻名?

血亲结婚,是我国《婚姻法》严令禁止的。由此扩展开来,凡是触犯《婚姻法》严令禁止的都是犯罪婚姻。

犯罪婚姻是社会罪恶的温床,有良知的男女切不可在这个温床上繁殖滋生罪恶。

并非杜撰的案例一一花轿里的女尸

这是发生在大西北一个山村的一场悲剧。

初冬时节早饭后的日头,虽然升起几竿子高,但还是没有夏季的明亮,红艳艳的,看上去像一团浓浓的血。

一大早儿,村东头的马国庆家就鸡飞狗跳地忙活开了。一家老少又是换新衣服,又是拾掇屋子、打扫院子,最忙活的还是马国庆的婆姨赵桂芝。

这女人虽然才五十出头,脸上却长得像个山核桃,皱纹多不说,皮肤又黑又干,没有一丝女人的姿色。知道内情的人晓得,她自从嫁给马国庆就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也没有享上一天的清福。虽然农村年年抓计划生育,可她还是给马国庆生了五女一男,整整半个班。要不是最后一个是“带把儿的”,马国庆还得让她继续生。孩子多,吃饭的嘴就多,再加上马国庆只会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种庄稼,又不会经商做买卖,所以日子过得是糠菜半年粮。村子里不少人家都富了,有的还达到了“小康”,可马国庆家还在贫困线以下挣扎。苦点累点,对于一个乡村女人还能挺着,最使赵桂芝焦心劳神的是大女儿马燕的婚事。

马燕今年二十二岁,正值豆蔻年华。不仅身材修长,而且脸模子又俊,所以休说在本村就是走出十里八里在所有的农村姑娘中也找不到第二个像她长得这样漂亮的。

常言说,“女大众人求”,何况像马燕这样漂亮的姑娘哩,登门说亲者以及主动求婚者将会踏破门坎。

其实不然。为什么?因为马燕还没生下来就已经有主儿了。

那男方是谁呢?

是马国庆的拜把子兄弟李春生的儿子李静。

二十二年前,马国庆和李春生虽然不在一个村,但都是本村的青年突击队长,经常一起在公社开会,一来二去,就成了拜把子兄弟。两人同一年结婚,婆姨又同一年怀孕。两人就来了个指腹为婚:只要两家生得是一男一女,双方就成亲家,而且孩子一生下来就交换彩礼,不许再毁婚。

不能说马国庆没有眼光。李春生的儿子李静从小就聪明伶俐,无论是上小学还是上中学,在全校都是拔尖儿时,再加上小伙子长得也很帅气,应该说与马燕是天生一对,地造一双,再般配不过了。

可是,谁也没长后眼呀,谁知道前几年李静没考上大学而到城里一个建筑工程队当小工,由于吃不得那份辛苦,偷懒耍滑不说,还成吨地偷工地上的钢筋,结果被抓起来蹲了三年大狱。

马燕见李静成了罪犯,就跟马国庆提出来与李家解除婚约。

不料,马国庆听了唾沫星子满天飞,劈头盖脸骂了马燕一顿,他还替李静辩解,说他偷建筑工程队的钢筋完全是为了攒钱准备结婚。

然而,马燕却执意不承认与李家的婚事。

马国庆呢,气势汹汹地咆哮:只要他一天不死,这桩婚事就休想解除。不然,马国庆将立刻拿起菜刀抹脖子给马燕看。

马燕软了。但马燕变了。平时再也听不到她那银铃般的歌声了。反而,赵桂芝常常在深夜听到女儿的啜泣。

从内心讲,赵桂芝是赞成女儿的决定的。她知道,只要成了贼,就很难改好的。可是,她哪里敢在性情暴躁的马国庆面前帮女儿说一句话呀!她拥有的,只是时时刻刻替女儿伤心,又怕女儿总想不开出个好歹。

就这样,马燕等了三年,李静出狱了。

受过牢狱之苦的李静应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能再手脚不干净了吧?不,没到三个月他又因撬人家的门被抓到劳教所关了半年。

这不,上个月才又放出来。

马国庆与李春生两个一合计,决定安排马燕与李静结婚。理由是:只要男人有女人拴着,就会变得定下心来好好过日子。

马燕一听,却高低不依。

马国庆暴跳如雷,不依也得依。

马燕也不示弱,哭得像个泪人似地讲:现在都快是二十一世纪了,指腹为婚是侵犯人权,是犯法行为,死不屈服!

马国庆气急败坏,马上与他的拜把兄弟李春生找算命先生择了个良辰吉日,叫李静立刻花轿迎亲。

迎亲就在今日。

娶亲的花轿马上就到,可是马燕就是不梳妆打扮。赵桂芝说,三姑二姨劝,倔犟的马燕除了呆若木鸡地坐着不动,一句话也不说,一声也不哭,一动也不动。

突然,欢快的锣鼓和唢喊声从村头嘹亮而来,灌满了马国庆家的屋里屋外。

“你们不要再劝这个死女子了,她爱梳妆不梳妆,等花轿一进院,你们给我扔也要把她扔到花轿里!”马国庆瞪着两个火红的眼珠子,脖子上的青筋有麻绳粗。

花轿进院了。

马燕站起来又跪下一连给赵桂芝磕了二十二个头,双手捂着脑门儿走进了花轿。

锣鼓和唢呐嚎似地响起来。

一个时辰后,花轿在李春生家大门口落地了。

轿帘掀天,人们见鬼似地嗷嗷叫着跑散了。

马国庆和李春生同时跑到花轿门口,顿时脸色如纸:只见花轿内的马燕倒在血泊里,手里还拿着一把锋利的剪刀。

断想录:指腹为婚,实际上是瘟疫般弥漫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已达几千年的包办封建婚姻。这种婚姻,不仅严重地侵犯青年男女人身权利,而且也给社会制造了不稳定因素。当然,其中受害最深的还是年轻无辜的少女。花轿里的女尸惨案,再一次向封建包办婚姻者警告:休要再执迷不悟地葬送女儿的生命!

派出所长如是说——不交体检表的结婚登记者

我曾有个邻居,姓肖名大璋。职业:街道派出所所长。性格:属外向型,大大咧咧,好“侃”,而且连说带比划。作家就爱跟这种人交朋友。原因简单:素材俯拾皆是,一抓一把,甭愁没东西写。因此,我只要肚子里干货不多了,或者是需要调剂一下精神状态,就隔三差五地到他府上坐坐,去了就是为了听他一通神聊。这次他讲给我听的,是上午他遇到的一件缺德事儿,但对他来讲又是屡见不鲜的事儿。

那是傍中午的时候,负责结婚登记的大蔡说有事要出去一下,叫我帮他顶顶班。我这个人好说话,所里哪个人只要有事儿,准抓我的公差。我呢,每每都乐此不疲。为什么?我有我的算计。我总断不了替每个岗位的人顶班,就等于总是深入生活,掌握方方面面的情况,随时都对所里的情况一清二楚,保准犯不了官僚主义,同时又是与群众打成一片,又显得没有官架子,一举双得,何乐而不为哩!你说是吧?我的屁股刚坐在大蔡的板凳上,就进来一男一女。男的有二十七八岁,从长相看贼眉鼠眼,流里流气,这小子不是在马路两边练摊儿的,八成就是开出租车的司机。如今有些小年轻儿的出租车司机,尤其是开“面的”的,不少是在单位调皮捣蛋的,有的是被单位“开”的,有的是“开”单位的,总之不给公家干,自己开车跑单帮,目的是为了多挣几个钱。如今不少人反映“面的”司机特“黑”,不是拒载,就是狠“宰”你一刀。

这女的呢,看上去顶多有个十七八岁。如今对十七八岁的姑娘,当父母的都把她们当成小孩子看待,娇生惯养,不像过去说的十七八岁就大姑娘了,该嫁人当媳妇了,要去孝敬公婆伺候男人了。这姑娘不像外地来的打工妹,一开口就是地道的京腔儿。长得也娇滴滴的,身材“袖珍型”,单薄而小巧。

我见他们之间年龄差距太大,就问他们来干什么。

“上你们这儿来还能干什么呢?”那小伙子可能见我年龄大,身材又属大块头,龇牙一笑,点头哈腰地向我递烟,“师傅,叼一颗。”

我说了声对不起,不会抽,表示了谢绝。心里话,甭给我来这一套,咱公事公办。我郑重地又问了一句:“说明白点儿,到底干什么来了?”

“登记结婚呗!”那小伙子一张口烟气熏天。

“拿证件。”我说。

“给你,都在这儿哪,一份不少。”

“怎么没有体检表呢?”

“嗨,带来啦,刚才都交给您了呀!”小伙子在给我的几份材料中左翻右找,见找不到,扭头问身边的姑娘:“嗨,是不是还在你皮包里面。”

姑娘立刻也显得挺着急地在一个看样子值个千儿八百的进口牛皮坤包里翻了一会儿,急煞煞地向我哀告道:“老师傅,可能是我刚才不小心丢在哪里了。您看我们俩身体都棒棒的,不会有毛病,就给我们办了吧?”

“这是规定,没有体检证明可不行。”我坚持原则不放。“这么着吧,师傅,你先给我们开了登记证,过会儿我给您送来还不行吗?您就来个上天言好事,高抬贵手吧您老!”小伙子油腔滑调,一副癞儿巴叽的样子。

“照你这么说,我等你会儿不就得了。你们马上找个大夫再去检查一下身体,马上把表带来,我立马儿给你们办理。时间还没到中午,下午我们也办公,时间来得及。再说,登记早一天晚一天着什么急,又不是定的今天下午的时辰举行婚礼。”我耐心给他们解释。

小伙子见我没有通融的余地,立刻暴露本相地一背手,眼珠一翻:“实话告诉您吧,我没法带她去体检。”

“为什么?”我表示不解。

他一把将姑娘拉过来:“你看看她的肚子,怀孕都快四个月了,去体检不是不打自招?说我们先斩后奏,先发生关系后结婚,大夫能不跟我们火了嘛!”

“你们这是罪行为,懂不懂?”我一听就要开始训教他们。

“唉,师傅,我先声明,除了跟她睡过觉,别的女人我沾都没沾过。我和她一心一意,不过是没有提前办结婚手续,这犯什么法?”小伙子理直气壮。

“你们哪,整个一个法盲。”我又气又不能气,只得耐心给他们一条条地讲清楚,婚前同居错在什么地方。

“我的所长、大伯、大老爷,您甭给我讲这些大道理了,只要不叫我蹲班房,任打任罚,反正这几年我开饭馆挣了点钱,要罚多少给多少,快告诉我怎么才能马上拿到结婚证吧!”这小伙子还不是那种成心耍浑的痞子,那抓耳挠腮的样子还真打动了我的恻隐之心……

断想录:先孕后娶,不仅在法律程序上是被列入犯罪婚姻,而且也是轻率不训的浮浪之举,它不仅给玩弄女性的男人造成可乘之机,而且往往给女人造成巨大的悲剧。从这位派出所长讲的这一结婚登记看来,性道德教育是一个十分迫切、特别突出的问题,应引起警觉,那些还在暗暗吃“禁果”的人,应该引以为戒。

—个旅馆里发生的杀“妻”案——当代秦香莲

在位于城东游猎场西南角的一对农村夫妇开办的旅馆里,发生了一件杀“妻”案,虽然被杀的年轻少妇幸亏被抢救得及时免于一死,但却造成了严重的伤残,不仅左臂被砍掉,而且一条腿也造成骨折,即使痊愈走路也会变瘸,还有她那不到一岁的女儿,竟也挨了那男人一刀,要不是她以被砍断左臂为代价,恐怕无辜的幼儿就不止在头上只是被划了一道轻伤,而是将要身首各异,一命呜呼!

据悉,这被追杀的女人是个湖南妹子,那个追杀这湖南妹子的男人也是个湖南人。

她与他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她说,他是她丈夫。

他说,她只是他过去的情人。

那么,她为什么从湖南到这里来呢?他又为什么跟踪追击到这个旅馆来杀她呢?

她说,他既然是她的丈夫,而且她与他爱情的结晶(女儿)又诞生了,她知道他在这个城市,就带着女儿来找他,目的是一家人团团圆圆地过日子,永久也不再分离。

他说,她既然不是他老婆,当然那女孩也不是他的。她带着那个不知是哪个小子的种儿的女儿来找到他,并且非要说她是他老婆,那女孩是他的女儿,他便认为她是来搞讹诈,成心要破坏他现在的美满幸福生活。所以,他要自卫,就决定来个“以恶惩恶”。

那么,他与她究竟是夫妻还是情人呢?

她说,她都跟他一起生活了三年多了。两个人吃在一起,住在一起。他与她过得是真正的夫妻生活,而且她与他的父母也都认为她与他是两口子了。所以,每年春节回老家过年,她与他对彼此父母都是以爸妈相称,而且双方的父母又都早早收拾出一间干净的房间叫她与他在一起。这还不算夫妻算什么?

他说,他不否认,他与她是过了几年像夫妻一样的生活,他平时跟人介绍也都是说这是我太太,可这种生活及称呼只是工作与场面上的需要。那几年,他在外地做生意,是老板,她给他当秘书,又兼财会,两个人成年累月吃在一起,住在一起,每一个身上都具有一对性染色体,荷尔蒙正值旺盛时期,还能够谁不需要谁?至于说到每年春节回老家,双方父母其实都知道他与她没有正式结婚,但又怕叫乡亲知道底细骂他们家教不严,有辱门风,所以就只得顺水推舟,将假儿媳和假女婿当真的待。实际上,他与她连结婚证都没领,怎么能算合法的真正的夫妻呢?

她说,他从来没有说过她只是他的情人,也从来没有说过不去登记领结婚证,而且总说生意太忙,等钞票赚足了,再去登记也不迟。还讲,结婚证只不过是一张纸,领了结婚证的日后分道扬镳的多得是,他爱她都爱得发疯,还能赖帐把她推到别的男人的怀抱里。

他讲,青年男女在一起,双方怎么讨对方喜欢怎么说。现在人与人之间有几句话是真格的,况且他们这些生意场上的人,说出来的话一百句有十句是真话就算是诚实的了。再说,她说他净对她甜言蜜语,叫她拿出录音磁带来听听,看他说过没说过?人的嘴两张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再说,连孔夫子都讲过,女人与小人一样难教也!

可是,一个来认亲,一个来拒婚,怎么会发展到持刀“杀妻”的程度呢?

她说,他知道她怀孕以后,多次要她去医院做人工流产,她不肯。她认为,她要给他生个孩子,她与他之间的爱情将愈发牢不可破。再说,女人一辈子不生孩子总不像个真正的女人。他见她说什么也要保住孩子,就安排她去他二姑家住,等生完孩子再回来。不然,她整天挺着个大肚子在宾馆进进出出,有碍观瞻。为了生下孩子,她就同意了,尽管他二姑的家地处穷乡僻壤。可是,去了一年后,当她抱着女儿回来时,他已经与一个大老板的千金小姐结了婚,说什么也不承认她是他妻子,也不承认这孩子是他的女儿。她见他变成了陈世美,就要找那个大老板,揭穿他的丑恶面目。所以,他才起了杀人灭口之心。

他说,他与她既然没有正式结婚,这孩子即便是他的也是个“黑孩子”。过去既然不是夫妻,今天他已经结婚了,怎么能再正式娶她犯重婚罪?本来他要给她们母女俩一辈子吃穿都花不完的一笔巨资,可她死活不要,非要找他的大老板争个前妻的名分,讨回个清白,这不是成心想毁掉他么?既然双方都反目为仇了,就先干掉她们母女再说。人活着不都是为了享福吗?多享受一天是一天。多会儿被作为杀人凶手抓着了,再去见上帝。因此,他就来了个孤注一掷!

断想录:她对他,当真丈夫待。三年共餐,三年同寝,不仅把一个女人的一切都毫不保留地交给他,而且还要给他生儿育女。这种事实上的而又属于犯罪之例的婚姻,结出来的不是天长地久的幸福之果,而是血腥屠刀下的残腿断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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