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其实就是作家眼里的世界,心中的世界。
你把目光投向哪里?在你的视野内,什么触动了你?如此而已。
无疑,我一直对乡村、田野、土地怀着浓厚的兴趣。因为我对这些有感情。我出生在乡村,又在乡村长大。几年来,我跑过的地方不算太少了,但没有什么地方能留住我,没有什么东西比泥土的气息能让我沉醉。
没有办法。这是血液和气质的契合。我不能也没有必要硬行改变它。我只能在这里构筑我自己的艺术世界。
十九世纪的法国,有一个著名的画派叫巴比松派。巴比松是一个乡村的名字,罗梭、米莱等一大批现实主义画家,曾长期在那里生活、作画。后来形成一个有名的画派,以众多不朽的作品进入世界艺术史。他们跑遍了那些最偏僻的省份,画祖国农村的景色,阳光照耀下的森林的边缘,有牛群、沼泽、树阴笼罩下的草房,有农民在行走的乡村道路。换句话说,他们是描绘那种普通老百姓在那里过日子的真实的风景。他们在最普通的日常生活中发现了审美价值。于是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艺术天地。他们给人的启示是久远的、深刻的。
在生活于都市里的有闲人看来,他们的画不过是客厅里的点缀,或者至多让人感到一点乡村生活的情调。但对一个熟悉乡村、钟爱大自然的人来说,他在心灵中引起的震颤、回忆和联想却丰富得多。在维尔奈的《日出》、布歇的《磨坊》、莫罗的《平原景色》、席里柯的《石灰窑》、柯罗的《罗马斗兽场景色》《阵风》《运草》等作品里,我们看到的已远不是表面的景色,而分明感受到的是日复一日的劳作、破产、挣扎、呼号、希望、追求,普通人的相亲相爱、人和大自然的拚搏与和解,是整个生命的流程。对于大自然,他们不美化,而是表现大自然真实的形态和自己内心的真诚的感受。
我不敢奢望自己的作品进入世界文库。但我愿像巴比松的画家们那样钟情于乡村和大自然。人类由野蛮走向文明,离开大自然是越来越远了,离开贫穷和乡村也越来越远了。的确,人不可能再回到森林里去。但我固执地相信,人必须在大自然里才能生存。对大自然、对乡村的爱恋,决不是出于那种狭隘的农民观念,而是基于对人类前景的担忧。事实上,当今世界上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一点。污染、噪音、拥挤、倾轧,使西方世界许多人重新向往大自然,向往返璞归真。这不能不说是对工业“文明”的讽刺。
我写过许多普通的人,脚力、寡妇、乡村少年、家庭妇女、乡下姑娘、老汉、老道、艺人……也写过驴、草、狗、百灵等许多动物;还有小草、老树、古河,等等。所有这一切,我都没有刻意诗化、甜化。我都把他(它)们看成生命,不管是人是兽是物。而生命在它的流程中,是既有欢乐,也有苦闷和彷徨。
从处女作《卖驴》到最近发表的《涸辙》,读者也许能感到作者的视野在开阔,思维在延伸,表现手法在变化。但我的耕耘永远会在这块土地上,土地才是一切生命的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