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宗曰:“方[1]色五旗[2]为正乎?幡麾[3]折冲为奇[4]乎?分合[5]为变,其队数曷为得宜[6]?”
靖曰:“臣参[7]用古法,凡三队合,则旗相倚[8]而不交[9];五队合,则两旗交;十队合,则五旗交。吹角,开五交之旗,则一复散[10]而为十;开二交之旗,则一复散而为五;开相倚不交之旗,则一复散而为三。兵散则以合为奇,合则以散为奇。三令五申,三散三合,复归于正,四头八尾[11],乃可教焉。此队法所宜[12]也。”
太宗称善。
“注释”
[1]方:方位,方向。
[2]五旗:指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所使用的五种颜色的旗帜。明代刘寅《武经七书直解》:“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中央黄是也。”
[3]幡、麾:古代军队作战时使用的旗帜。
[4]奇:奇兵。
[5]合:集中兵力。
[6]宜:合适,适宜。
[7]参:参照。
[8]倚:相靠。
[9]交:交叉,重叠。
[10]复散:再一次散开。
[11]四头八尾:即八阵图。
[12]宜:应该采取的步骤。
“译文”
唐太宗问:“在五个方位,各用一种颜色的旗子指挥军队的行动,这是正兵吗?用长幡、小旗相互交叉进行指挥,这是奇兵吗?各队分合变化,其队数怎样才能适宜呢?”
李靖答道:“我参照使用古人的方法,三队合为一队,旗相靠而不交叉;五队合为一队,则用两旗交叉;十队合为一队,则用五旗交叉。吹角一声,分开交叉的五旗,则一队的又分为十队;分开交叉的两旗,则一队的又分为五队;分开相靠而不交叉的两旗,则一队的又分为三队。军队分散的时候,则以合为奇,集合的时候,则以散为奇。经过三令五申,三散而三合,然后再回到正兵的操练,这样四头八尾的阵法就可开始进行教练了,这是训练队形变化所应采取的步骤。”
唐太宗说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