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宗曰:“伍法[1]有数家,孰者为要[2]?”
靖曰:“臣按《春秋左氏传》云:先偏后伍[3];又《司马法》曰,五人为伍[4];《尉缭子》[5]有《束伍令》[6];汉制有尺籍[7]伍符[8]。后世符籍,以纸为之。于是失其制[9]矣。臣酌[10]其法,自五人而变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变为七十五人,此则[11]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车用骑,则二十五人当八马,此则五兵五当[12]之制也。是则诸家兵法,唯伍法为要。小列之五人,大列之二十五人,参列之七十五人。又五参[13]其数,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人为正,六十人为奇。此则百五十人分为二正,而三十人分为二奇,盖左右等也。穰苴所谓五人为伍,十伍为队,至今因[14]之,此其要也。”
“注释”
[1]伍法:进行伍法训练。
[2]要:重要,主要。
[3]先偏后伍:战车在前,步兵在后。《左传·桓公五年》:“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杜预注:“《司马法》,战车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缺漏也。五人为伍,此盖鱼丽阵法也。”
[4]五人为伍:今本《司马法》中无此句。杜佑《通典》卷一百四十八有“司马穰苴曰:‘五人为伍,十伍为队。’”
[5]《尉缭子》:古代兵法著作,《武经七书》之一。据传是战国时期魏国人尉缭所著。
[6]《束伍令》:指约束队伍的规定。《尉缭子·束伍令》:“束伍之令曰:五人为伍,共一符。”
[7]尺籍:书写军事命令的簿册。
[8]伍符:指军队中各伍互相作保的凭证。
[9]失其制:失去了古代制度的原貌。
[10]酌:研究。
[11]则:参照。
[12]五兵:指弓、殳、戈、矛、戟五种兵器。《司马法·定爵》:“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
[13]参:参列。
[14]因:因袭,沿用。
“译文”
唐太宗问:“古代进行伍法训练的有好几家,哪家是主要的?”
李靖答道:“据我所知,《春秋左氏传》认为战车在前,步卒配置在后。《司马法》主张五人为伍,十人为队。《尉缭子》记载有约束部伍的条令,汉朝的军事制度中有关于尺籍和伍符的规定。自那以后的军中符籍,都是用纸做成的。于是就失去了古代制度的原貌。我在研究后看到:由五人而逐渐变为二十五人,再由二十五人而逐渐变为七十五人,这就是一乘战车有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的春秋编制,当舍弃战车而用骑兵作战时,那么步卒二十五人相当于八名骑兵‘五兵五当’的原则运用车、步、骑的方法。因此各家兵法中,只有伍法的训练是最为重要的。最小的战术一组是五人,最大的战术一组是二十五人,三个最大战术一组共七十五人构成一个战术群,五个战术群合在一起,人数共有三百七十五人。其余三百人当作正兵,六十人用为奇兵。然后三百人中又各以一百五十人分为左右二正,六十人中各以三十人分为左右二奇,这样左右兵力正好相等。司马穰苴所说的五人为伍,十伍为队,乃是军队最基本的编组办法,直到现在还在沿用,这种方法就是伍法的大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