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延迟是监控系统普遍存在的现象。从测量信息、传递信息、找出偏差、采取纠正措施到使系统恢复预定状态,这一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时间,这些时间加在一起就构成了系统的时间延迟。时间延迟现象对教学管理的监控影响是很大的。它所指明的是,仅仅用系统输出信息的反馈,并通过这一输出与既定目标之间的偏差作为监控手段是不足的。要使监控有效,就必须采取一种面向未来的监控方法。
(2)张力
监控行为的目的性特征,使得在监控者与被监控者之间必然地会出现某种程度的紧张与冲突。在以创造性的精神劳动的高校教师群体中,这种紧张与冲突较之其他一般劳动可能表现得更为明显与突出。这种紧张与冲突既表现在管理层次之中,也表现在管理者与教师之间,在一定的情况下也表现在教师与学生之间。
在通常的情况下,教学质量监控的紧张关系是以某种舒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譬如牢骚、轻度的报怨、消极的抵触等。而在一定的诱因作用下,这种紧张关系也可能会以某种更为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所产生的张力对教学管理以及教学质量监控都是具有破坏性的。虽然就高校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而言,这种极端的情形式较少出现,但不能认为某种程度的紧张关系可以忽略。
一般情况下,教学质量监控者与被监控者都会意识到这种紧张关系的存在,因而发展出一种能够让彼此都能摆脱这种紧张关系的行动策略。
①教学管理监控者的行动策略
监控者的行动策略一般是通过“例行公事”、“按章办事”等制度化的媒介,而努力使自己成为组织的代言人,尽可能地淡化个人的认知特征、个性特征和情感特征。通常的策略是:“根据会议精神或几号文件精神或某管理规定等等”,这种语言上的套话实际上具有强烈的实践理性和实践智慧特征。
②教学管理被监控者的行动策略
被监控者在监控者“例行公事”、“按章办事”的暗示之下,通过有意识地满足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规定,避免与监控者的直接对抗与冲突。它实际上是有意识地突出被监控的关键行为。
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内在的张力,使得教学管理者在设计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时,有一个如何让机制本身消解张力而不是让监控关系主体通过发展某种行动策略而消解张力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重要的是让教学组织内部的所有成员都既是监控者,又是被监控者,使其成为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体。
二、高校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影响因素
教学监控涉及诸多的因素及矛盾关系需要加以考虑。它们影响着高校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其中包括管理成本、监控不完全、集体活动等因素。
(一)管理成本
教学质量监控是一个有关谁对谁进行监控以保证教学质量的管理问题。教学质量管理的难题之一在于教学信息的不完全性。教师劳动的个别性与隔离性,使得教学信息成为难以为他人所知的私有信息。但也不能绝对地说教学信息是完全的私有信息。教学个体的部分行为是直接指向学生的。因而,教学信息在一定的意义上应该为学生所了解。但是个人主观意识以及受教育者在特定学科领域的“无知”,将使得学生对教师教学信息的了解不完整、不全面。而且即使学生全面了解教学信息,也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传递到教学管理者手中才具有教学管理的意义。因此,为了实现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对教学进行监控,以获得完备、全面、确定、真实的教学信息,就成为教学管理者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但是,信息的获取并不是无偿的,它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诸如时间、精力、经费、人情等等。获取教学信息也一样,也就是说,监控要有成本。
教学监控所需要的成本是多方面的。除了物质方面的成本投入之外,还有心理方面的成本。当教师在教学的各个环节面临着来自高校教学管理者方方面面的监控时,教师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心理上的反感,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对于教学监控的厌恶。心理上的反感与教师追求教学安全需要的实现有关。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一方面的损失是要通过另一方面的所得而予以补偿的。因此,可以肯定,教学监控所带来的心理上的成本,对于教学的影响虽然是无形的,却也绝不仅仅是积极的,在许多情况下,它更多是消极的影响。
减少监控成本是设计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教学质量监控,既可以看作是对教学管理系统或个体教学信息的收集,也可以看作是对教学行为的考察。即使是对教学行为的考察,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从理论上讲有时完全可以考察行为者的活动,但在实际上考虑到成本很大而不值得监控。不论是借助媒介系统实施监控还是借助人力系统实施监控,都需要付出成本。这意味着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有一个效用最大化的问题。
(二)监控不完全
高等院校的教学管理监控机制存在着监控不完全的现象,而出于不同的原因,高等院校教学管理者必须将若干项性质不同的教学任务分派给教学系统内部的不同成员。在这种情况下,若将高等院校作为考察对象,那么主要承担协调、组织、计划、控制、激励任务的教学管理者就是委托人,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就是代理人,学生则是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共同提供的教育服务的消费者。那么在委托人、代理人和消费者之间就存在着以下两种情况。
1.高等院校教学管理者,必须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这是高校在招收学生时所要作出的承诺,尽管这种承诺与一般的消费承诺有很大的差异,但是高校必须要尽其最大的努力,来保证学生进校后能够学得好。而高质量的教育服务的内核则是教学质量。2.高等院校的教学管理者并不能够直接向学生提供教学服务,而必须由教学人员来实现这一目标要实现向学生提供教学服务的目标,在理论上有两个不可忽视的前提:
(1)尽管高等院校作为事业共同体,其成员有着更多的道德追求和事业追求,但并不能由此推断说,作为代理人的教师群体有着与学校教学组织目标相一致的共同目标。
(2)在委托人和代理人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具有很多教学管理人员无法获知的私人信息,这在教学工作系统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不对称信息的存在,使得作为委托人的高校教学管理者所获得的有关教学信息通常是不完备的。目标不一致和信息不完备,就会给高校教学管理者带来很多管理上的问题。
(三)集体活动
经济学的研究表明,无论是以权力为本位的政府组织、或是以利益为本位的企业组织,还是以事业为本位的第三部门组织,个体在群体活动中都会存在种种规避责任、“搭便车”、寻租、道德风险等有利于私人利益但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行为。也就是说,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总要以最小的投入来获取最大化的效用。为了保证集体的公共利益,必须对个体行为加以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