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斌是清顺治九年(1652年)进士。他崇尚俭德、反对奢华。他曾在岭北道(元代旧都,故地在今蒙古国境内)做官,赴任时,用包袱布包扎衣服被褥,雇了一匹骡子驮着出关去。到因病离职办移交时,自己的衣物一点也没增加,其为官至为清廉可见一斑。后来出任江苏巡抚,夫人和儿子随行,穿的都是土布衣服,所带行李极为简单,每日吃的只是青菜之类,生活非常清苦。有一天他查阅日用账簿,发现某一天买了一只鸡,便追问道:“是谁买了鸡?”仆人叩头说:“是公子命我买的。”于是他大发脾气,把儿子叫来,令他跪在庭下,斥责说:“你以为苏州鸡比河南鸡便宜吗?你想吃鸡,就给我滚回去!世上哪有读书人不咬菜根而自立成才的?”他逼儿子跪在庭下诵读《朱子家训》,并鞭打、解雇了那个仆人。在江苏巡抚任上,正值康熙帝将要南巡,两江总督打算毁掉百姓房屋来修建皇帝专用的御道,汤斌力争不可扰民而修路,结果御道没有修。康熙帝后来奖励他说:“你的主意很合乎朕一贯爱民的想法。”特地将御用的膳食赏给他。
有一年,汤斌寿辰的那一天,地方官员们深知巡抚大人从不接受馈赠,就特地制作了一个屏风作为寿礼,汤斌坚辞不受,送屏风的人说:“屏风上面有汪琬专门为大人撰写的文章。”汤斌就叫幕府师爷抄下文章留下,并对所赠的文章表示道谢,可是屏风仍然退了回去。
汤斌非常体恤爱护百姓,有关部门要上报湖荡有莲芡,汤予以驳回;主管官员以上报为惯例来坚持请求。汤斌说:“例是由人来规定的,你宽一分则百姓受惠一分,而且莲芡有时不是年年成熟,你一报上部里去,就成为永久的税额,想不交能行吗?”硬是压下来未报。常熟县某家家奴揭发其主人在清朝初年曾收过南明唐王朱聿键的书信,逼迫他的主人远逃避祸,妄图霸占女主人。汤斌得知后说:“国家对前明朝事已经屡有大赦,这点小事,不值得过问,而奸奴却以此来攻击他的主人,其心可诛。”于是下令烧了这件文件,用刑打死了这个家奴。知道此事的人都觉得这样处理很痛快。他将离任赴京时又奏请批准,尽毁苏州等地的五通淫祠,投五通神像于湖中,还禁止吴中妇女常入寺院烧香,认为既浪费钱财,又有伤风化。这些举措断绝了一些寺庙,特别是淫祠的香火,使百姓免受心理毒害,社会风气转好。
汤斌后升为礼部尚书入京履职,离开江苏时,只有破书箱几件,比起原来只增加了一部“二十一史”。他的夫人乘轿出来,有破棉花从轿内掉出,送行观看的老老少少无不感动流泪。到了京城,生活更加贫困,租住在一条曲折的小巷中,御寒仅一件小羊皮袄。冬天入朝,宫门卫士,认识与不认识他的,都看他说:“这就是汤尚书啊!”
汤斌在北京家中去世时,同事们去吊唁他。他的遗体躺在木板床上,上衣是一件破旧的蓝丝棉袄,下身穿的是一条褐色布裤。景况很凄凉。查看他的遗物,竹箱中仅有俸银八两。山徐乾学尚书赠送葬礼二十两,因而才能买棺成殓,办完丧事。
江南人对汤斌有“三汤”之称。“三汤”指的是豆腐汤、黄连汤、人参汤。这是说豆腐汤清,黄连汤苦,人参汤兼而有之,既清且苦,但有益于人的元气,铸就人的正直品格。这对汤斌廉洁的操守、清苦的一生,是个很贴切的比喻。
(见徐珂《清稗类钞》第七册、《清朝野史大观》卷五)
赞曰:清朝一吏号“三汤”,百世流芳百世香。
不为康熙修御路,免除总督毁民房。
淫祠神像湖中弃,古史新书笼里藏。
巡抚尚书官级大,粗茶淡饭味儿长。
※诗作者:徐佐臣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