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原本只有自然的文化属性,而当它走向自觉,追逐各自的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直至企图以国家的形式来表现和维护自己的利益时,它就不能不涂上政治的色彩,成为一种政治的实体了。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建立是人类宏观民族过程进入自觉阶级的第一轮民族运动,在这一轮运动中,作为运动主体的民族从自在实现了自觉,也实现了从纯粹文化意义上的民族(ethnos)向政治意义上的民族(nation)的转变。民族自觉以来民族运动发展的共有特点是,民族意识和社会变革意识相互渗透、相互转换;民族斗争和社会政治斗争相互渗透、相互转换;民族从文化属性向政治属性不断发展,而变革中的社会政治力量又努力造就和培植自身的文化属性,力图推动社会政治力量实现文化民族基础上的统一和凝聚。这些特点,从这里所述民族自觉阶段的始初即已显现出来了,而在其后的民族过程中仍然不断地显现。
三、民族意识与民族解放运动
由民族自觉导发的第二轮民族运动是绵亘约两个世纪的民族解放运动。这些运动不再以争取民族统一为主要内容,而是以民族独立和解放为主要特征。第一轮民族运动是西欧各民族在已有的民族自在状态下,由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感悟引发的自我凝聚并在政治上由民族国家巩固下来、表现出来的过程;而第二轮民族运动则是被压迫民族由被压迫而引发认同和感悟,要求在政治上摆脱压迫和控制,建立自己独立国家的过程。
(一)被压迫民族走向自觉的历史原因
被压迫民族的存在是以压迫民族的出现为前提的。从近代世界历史来看,压迫民族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来自中世纪封建帝国的统治民族,另一部分来自第一轮民族运动造就的民族国家演变成的殖民帝国的统治民族。前类国家以奥斯曼帝国、奥匈帝国和沙皇俄国为代表,后类国家以早期的西、葡、荷和后来的英、法、德、日、美等新老殖民主义国家为代表。
奥斯曼帝国是公元14世纪由奥斯曼土耳其人建立的帝国。奥斯曼土耳其人原为中亚西突厥族的一支,他们于11世纪至13世纪迁至西亚,依附于塞尔柱突厥人建立的罗姆素帝国。在奥斯曼一世(1282—1326)统治时期,他们脱离了罗姆素帝国,并在罗姆素帝国衰败过程中占据其大部分领土,创建了奥斯曼帝国。奥斯曼帝国存续了600多年,最盛时地跨欧、亚、非三洲,包括前拜占廷帝国和阿拉伯帝国的大部分领土。沙俄帝国源出莫斯科公国。在伊凡三世(1462—1505)统治时期,莫斯科公国兼并了周边的一些邻国,脱离了金帐汗国的统治,开始崛起。而至伊凡四世(1533—1584)执政时期,正式确立了沙皇的专制统治,并西进、南下、东向进行了大规模的领土扩张,至17世纪时形成了横跨欧亚二洲的强大封建帝国。奥匈帝国也是17世纪时在中欧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形成的由奥地利阿布斯堡王朝统治的封建国家,它以奥地利为中心,包括了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西里西亚、捷克、斯洛伐克等一系列中欧国家。沙俄帝国和奥匈帝国分别终结于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和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奥斯曼帝国为1922年由基马尔领导的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所推翻。奥斯曼、沙俄和奥匈帝国的存在把欧洲东部、南部和亚洲的大多数国家都囊括在内,它们的控制和统治中断了这些地区原来和西欧基本同步的民族过程,使得这里的民族全部沦为被压迫民族。因此,推翻三大帝国的统治,实现民族独立,建立民族国家就构成这些地区民族解放运动的基本内容。
西班牙国家完成统一的过程和新大陆的发现几乎是同一时间。随着这个发现和新的国家的出现,西班牙和它的近邻葡萄牙一起成为最早的近代意义上的殖民大国。其后,民族运动中较早完成建立民族国家任务的欧洲国家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以及欧洲以外的美国和日本都先后加入了开辟和争夺殖民地的角逐。欧洲的意大利曾经历过长期的民族分裂和民族压迫之苦,流传于19世纪中叶《意大利复兴马赛曲》唱道:“我们有多少世纪,被蹂躏被嘲弄的经历,因为我们不是一个民族整体;因为我们被人肢解分离。”但正如英国学者巴兹尔·戴维逊(Basil·Davidson)所说:“然而意大利统一之后仅仅20年,意大利军队就竭尺全力地去蹂躏其他民族,急于去嘲弄其他民族。”①其实,上述国家中至少德国和美国也曾有着和意大利相类似的经历。这里,民族国家的建立似乎成了殖民主义生长的助推器。因此,及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全世界领土被这些殖民帝国瓜分完毕,从此世界民族被区分成了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早期民族国家向殖民主义转变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建立是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民族国家原本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政治上的必然表现。国家原本就是服务于阶级统治的。于是,当新兴的资产阶级掌握了国家以后,利用它去满足自己的无穷领土欲也便成为必然了。
由于世界为殖民主义列强所瓜分,落后国家和地区的民族沦为被压迫民族,所以当民族过程要求这些民族走向自觉,建立民族国家的时候,也必然面临的是推翻压迫民族的统治,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运动了。
近代以来被压迫民族走向自觉、形成民族意识的原因可概括为三点:
1.殖民主义的民族压迫。殖民主义从一开始就是和民族掠夺和杀戮联系在一起的。早在公元15世纪殖民者探寻东方航路时,葡萄牙人就在非洲西海岸建立了许多殖民据点,用以劫掠黄金、贩运奴隶。非洲居民成为他们经营种植园和开采矿产的奴隶来源。西班牙殖民者在征服美洲过程中,大肆屠杀土著民族,摧毁印第安文明。在取得统治地位后,又把侵占的土地分给西班牙贵族,同时赋予他们奴役当地民族的各种特权。无数的印第安人死于西班牙殖民者的屠杀和奴役。西班牙入侵海地时,当地有人口6万人,到1548年时只剩500人;1503年西班牙入侵牙买加岛时,岛上有30万印第安人,而到1548年几乎全被消灭。早期殖民国家的荷兰以及英、法等西方国家同样给他们的殖民地民族带来了深重灾难。南非开普殖民地是17世纪中叶由荷兰殖民者建立的,而这一殖民地的建立和发展过程就是征服、剿灭当地土著民族科伊桑人和科萨人的过程。这种剿灭和屠杀使得这一地区的土著民族几近灭绝。到1806年时,当地的霍屯督人仅剩下两万人,19世纪以后已不成为一个民族,而是与其他人种混血,变成了开普有色人。而和霍屯督人同属科伊桑族系的布须曼人,则基本上被荷兰人灭绝了。
经17—19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乃至进入20世纪以后,人类文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资本的本性使得西方殖民主义对被压迫民族奴役的野蛮程度并未收敛。巴兹尔·戴维逊认为:在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的“大萧条”以前,殖民主义者在非洲长期实行的是普遍性掠夺和原始的榨取政策,而在此之后,则实施以向基础设施投资为主的现代榨取政策。而事实上,殖民主义不论在“大萧条”之前还是在其后,对非洲的榨取都是极其“原始”野蛮的。如1921—1932年期间殖民者建造的法属赤道刚果——大西洋铁路是靠强制征用12万多名“强壮成年男子”完成的,而根据保守的数字估计,期间至少有1.4万人死于工地。意大利30年代在索马里实行的劳役制其残酷程度超过奴隶制。在奴隶制下,一个奴隶还会得到照料,“犹如车夫照料他的毛驴一样,因为买奴隶要花钱;一个奴隶死了,其主人还得再买一个。但是在这里,一个索马里土著人死了或不能再干活了,其雇主只需要求政府再给一个,而用不着破费o”在安哥拉也是如此。“在奴隶制度下,土著人毕竟还是被当作牲畜买来的,其主人要他保持象牛马一样的强壮。但在此地(安哥拉),土著人不是买来的——他是从国家手中雇来的,尽管他被称为自由人。他的雇主根本不关心他是病是死,只要他干活,因为他生病或丧命,雇主不过再要一个罢了。”索马里和安哥拉是非洲的缩影,而非洲又是整个世界殖民地的缩影。
殖民主义对被压迫民族的奴役表现在各个方面。政治上,殖民地虽有着直辖殖民地、自治殖民地、“被保护国”、租借地等不同的形式,但其共同的特征是殖民主义直接掌握殖民地的国家政权,使其在法律上完全丧失独立,成为宗主国的一部分。各殖民主义国家对其殖民地的政治统治不尽相同,但多实行的是总督制,即由宗主国委派总督实施全面统治。这在西方国家是这样,在日本也是这样。日本在1910年将朝鲜并吞以后,实行所谓“武断政治”,由直属天皇的总督独揽朝鲜的立法、司法和军政大权。总督声称:“朝鲜人顺我者生,逆我者死。”日本宪兵、警察和其他常备武装力量常驻朝鲜,随时可以镇压朝鲜人民的反抗,并通过一些法律完全剥夺了朝鲜人民的自由。而半殖民地在形式上是独立的,但在财政、外交甚至军事上都受到帝国主义的严重控制,实际上仍然从属于帝国主义。经济上,20世纪初以后,随着帝国主义对世界的瓜分,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都纳入了世界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服从各宗主国的经济需要,各殖民地按分工形成了种植殖民地、工业原料殖民地、商业殖民地等专业殖民地,帝国主义在这些国家可以随意开发矿产、垄断内外贸易、收取各种苛捐杂税,甚至可以随意推行各种劳役,无偿榨取殖民地人民的血汗。半殖民地的经济由于政治上的从属关系和不平等的竞争,其经济命脉也完全或部分地被帝国主义所掌握。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强占和“租借”了中国大片国土,他们在这里强行开发矿山、修筑铁路、开办工厂,特别是通过《辛丑条约》将四亿五千万两白银的负担强加于中国,从而使其操纵了金融财政大权,完全掌握了中国的经济命脉。我国近代历史的经济状况是半殖民地经济的典型写照。
伴随着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掠夺,殖民主义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也实行着野蛮的文化奴役和民族歧视。奥匈帝国在其统治的捷克、匈牙利等国长期推行德意志化政策,以德语为这些国家的官方语言,无情地摧残被统治民族的语言文化。法国在其统治的殖民地内实行的是文化“同化”政策,在语言上强制推行法语教育,“以致于连身在阿尔及利亚的阿尔及利亚人都不能接受除《古兰经》之外的任何阿拉伯语教育。”19世纪的印度,英国统治者不准印度人进入为英国人专设的旅馆、俱乐部和公园,不准印度人进入军队和官僚机构的高级职位,英国人和印度人之间有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日本殖民者在统治朝鲜期间,禁止朝鲜人说朝鲜语,而必须说日本语,在学校不准开朝鲜历史和地理课程,却要接受朝鲜人民是劣等民族,日本对朝鲜有“恩德”等愚民奴化教育,妄图摧毁朝鲜文化,消灭朝鲜民族。三四十年代日本在中国东北统治时期,对中国人民实行的也是这种奴化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配合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战略,日本帝国主义在其侵占的东南亚国家大肆宣扬“东方”文化(实为日本文化),灌输以日本为中心的“大东亚共存共荣”思想。并规定日语与当地主要语言为官方语言,大力普及日语,由日本教师讲授日本的地理、历史、伦理等各种文化课程。日本的法定节假日成为被占领国的正式节日,日本的昭和皇纪取代了公元纪年,日本的东京时间成为当地的标准时间,举行集会、仪式时人们要向东京皇宫遥拜等。
上述情况说明,殖民主义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民族实行了长期、全面的奴役,这些奴役伴随着的民族之间的社会地位、文化和种族上的强烈反差必然深刻地在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认同上反映出来。因为我们已知,认同发生的强弱首先取决于交往各族反差的大小,反差愈大,民族成员对自己民族的认知愈清晰;同时,也取决于交往各族利益冲突的严重程度,冲突愈大,各自的利益感悟愈鲜明,民族意识的发生和增长也愈强烈。所以,殖民主义的残酷统治和压迫必然强烈地刺激被压迫民族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感悟的发生,反抗民族压迫的民族意识必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