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工作中,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始终坚持普法工作联系实际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工作与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学习宣传宪法等基本法律与粮食行业行政法规相结合,把普法重点对象和分层施教相结合。一是从制度保障抓落实。在制定中心学习组、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年度学习计划时,都能把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学习宣传融为一体,统筹安排,做到了既有总体规划目标,又有年度安排和总结;各单位都指定了一名主管领导,至少每半年召集一次普法工作专题会议,检查进度,研究问题,及时改进。二是从突出重点抓落实。各级中心学习组每季度都安排一次法制讲座或学习讨论,做到了学习有重点,讨论有专题,发言有准备,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带头学法的作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都能通过集中学习或自学,通读“四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认真做笔记、写心得。从而,带动和促进了普通党员和职工群众普法学法活动的开展。三是从分层施教抓落实。按照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统一的原则,局机关公务员、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主要学习和运用与粮食行政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价格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甘肃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甘肃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主要学习与粮食经济和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如《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以提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对青少年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法制教育,省经济贸易学校主要学习运用与教学行政和教师、学生相关的法律,如《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处罚条例》等,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对职工群众主要学习运用与岗位工作、内部管理、家庭美德美育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如《婚姻家庭法》、《计划生育法》、《公民道德规范》、《信访条例》等,把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以促进构建和谐的机关、学校和企业。酒泉储运站工会和团总支还成立了民事调解委员会,各科室和站属单位分别组建了8个“治保小组”、“帮教小组”和“民事调解小组”,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科、大纠纷不出站,形成了团结和谐的氛围,先后被省、市、区授予“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突出重点,强化培训。“四五”普法期间,在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的同时,通过参加或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考试考核,推动普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据统计,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共参加和举办各种培训班350期,共有近2000人(次)参加了法制培训,基本上达到了98%以上的在职职工接受普法教育的目的。一是组织参加省依法治省办的普法知识考试。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共有12人次参加了3次地厅级干部法律考试;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共有126人次,分别参加了2次法律知识考试和1次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二是广泛学习宣传世贸组织知识。为迎接入世挑战,共举办了29个专题讲座、12个专题研讨班,发放500套学习资料,向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宣传WTO相关知识,并组织116名处、科级干部参加了两期WTO知识培训班。三是对优秀中青年干部和业务骨干实施强化培训。我局于2001年对直属企业进行改革重组后,针对人员变动情况,为适应规范管理和做强做大的新形势,分别于2002年初举办了劳动人事干部培训班,2003年5-6月举办了两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004年8月举办了项目管理培训班,2005年8-9月举办了业务骨干培训班,累计培训144人,培训内容涉及市场经济知识、WTO与粮食经济、粮食流通管理法规、财经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国企改革与法人治理、粮油仓储知识、宏观经济与产业化经营等,深受直属企业欢迎,收到了良好效果。长城仓库、皋兰储备库、景家店仓库等部分库站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都与省经济贸易学校、河南工业大学联合办班,对职工进行粮食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和信息化知识培训,使许多一线职工成为业务工作的中坚力量。
(四)依法治理,促进发展。“四五”普法期间,为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切实加强直属单位管理,我局先后制定了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守则、改进机关作风的通知、保持党员先进性六条标准、机关工作首问责任制、局机关信访接待处理办法、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办法、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和提高了局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一是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五年间,省局直属单位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了两次大的修订和补充。第一次是2001年底,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省粮食局直属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将原有25户直属企业改造重组为省粮油储运、贸易、购销三总公司(共管辖13个库站)和省粮油批发市场等4户企业,各单位以财务资产、劳动人事的重新整合为契机,全面修订建立了涉及人事、劳资、财务、文秘、档案、劳动纪律、奖惩考核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次是随着《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针对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中央储备粮代储管理的新形势,本着企业岗位设置和粮油购销与市场对接、中央储备粮管理和轮换与《条例》对接的原则,结合不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各直属单位自上而下、由内而外,对综合管理、财务管理、仓储管理、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等六大类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并汇编成册印发职工,使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落到了实处。二是普遍实行全员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在省粮食局、7个直属单位和13个县级建制二级库站,分别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扭亏增盈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每个单位内部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普通员工还要层层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岗位职责、经营(管理)目标、政治学习、普法教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奖惩兑现等逐项分解落实到全体员工,使责、权、利有机结合,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依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各直属单位普遍建立了企(校)务公开、职代会监督、法律顾问和合同管理等四项制度。凡涉及人事、财务、储粮、分配等重大事项都按照企务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定期向全体职工通报,扩大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认真贯彻《工会法》,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和维权作用,每年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改革、重大项目、经营决策,特别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住房分配、奖励晋级等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讨论、质询和表决,依法保障了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和劳动者权益;普遍聘请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加强了全员劳动合同和粮油购销合同的管理,依法维护了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省粮油贸易总公司依法解决清欠和经济纠纷8件,挽回经济损失260万元;省粮油批发市场解决经济纠纷1件,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二、认真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稳步推进全省粮改和依法行政
(一)深入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我国粮食流通管理最重要的一部行政法规,是粮食流通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粮食流通管理由计划经济模式全面步入市场化轨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由管理国有粮食系统扩大为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市场各种所有制经营主体。为此,省粮食局狠抓了《条例》宣传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条例》,营造依法管粮的社会氛围。(1)2004年6月25日至7月2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条例》学习宣传周活动。省粮食局在局机关办公大楼悬挂了宣传横幅,制作了2期《条例》宣传专栏,并于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当日,派出4个主要业务处室处长带领各直属企业,参加了省政府在东方红广场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印制散发《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单行本2.5万册、传单1万余份;各市、县粮食局采取在集贸市场设立宣传点、装饰宣传彩车、悬挂大型彩球和宣传横幅、深入乡村巡回宣讲,印发各种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使宣传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共印制散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受宣传教育者200多万人次。(2)2005年5月26日,省、市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粮食企业、各界代表共230多人,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隆重集会,举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大型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以“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主题,孙小系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兰州红梅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作了“放心消费”的承诺发言,举行了兰州市首批30辆放心粮油配送专用车的投放发车仪式,省市7家主要新闻媒体作了专题采访和强势报道。此前,省粮食局于5月10日专门发出《关于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和单位从5月26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学习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举办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根据国家粮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在派出4名粮食行政管理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粮食局培训,做好编写培训教材、落实培训场地、组织培训人员等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省粮食局与省法制办先后于2005年4月和9月举办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班,市、县两级粮食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611人参加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其中228人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证书,373人取得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证书,已于当年秋粮上市前持证上岗,参与依法监管全省粮食流通市场的行政执法活动。培训期间,还重点介绍了兰州市粮食局近年来开展粮食流通执法和市场监管的经验和做法。
(二)粮食流通法制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农民、转换经营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总体思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于2004年元月放开了全省粮食购销市场,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参与搞活粮食流通的基本格局。二是根据国家粮食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相继下发的《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规定》、《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试行)》等法规和制度,省粮食局、省统计局于2005年元月共同制定了《甘肃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6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省粮食局印发了《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发展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省粮食局起草会签并上报省政府的《甘肃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
(三)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步入了轨道。一是确认了省粮食局的执法主体资格。2004年7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省级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第1号)》,确认省粮食局是法定行政机关。二是明确了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4次集中清理和1次分类处理,2005年6月2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向社会公告省粮食局保留“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许可”、“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和“军粮供应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三是制定了粮食行政许可“三项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定了《甘肃省粮食局集中审理行政许可事项制度》、《甘肃省粮食局行政许可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和《甘肃省粮食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暂行)》,明确规定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一律实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审批,不断完善和转变职能,为粮食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结合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甘肃省粮食局关于贯彻实施〈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意见》印发各市、州粮食局和省局直属各单位,对依法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责、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快粮食流通法制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等,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到“把保障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依法管理社会粮食流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粮食流通管理的理念和作风,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做到粮食流通管理执法有依据、用权受监管、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普法教育促进了依法办事、团结和谐、干事创业良好局面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