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四五”普法,把依法治理与各阶段中心工作相结合,使省粮食局开展的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的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直属各单位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局系统涌现出了一批受到省、市、县级表彰奖励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安全消防、重合同守信用等方面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酒泉储运站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1-200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甘肃省粮食局、天水市粮食局、省粮食局陈官营仓库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庆阳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查所所长吴崇民、两当县粮食局局长胡天成、山丹县粮食局局长杨平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称号。
认真总结回顾“十五”期间我局粮食法制建设工作,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和体会到: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教育到位是基础,依法治理是根本,强化监督是保证,促进发展是目的。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和构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粮食流通体制的要求出发,我们要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粮食流通规划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全省新一轮粮改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际,不断推进粮食流通法制建设,努力开创公平竞争、管理规范、诚实守信、依法治理的粮食流通市场新局面。
(何冠平)
深化直属企业改革加快改革重组步伐
甘肃省粮食局行业发展处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坚持“抓大放小、有退有进”的方针,通过优化重组、关闭解散和兼并,省粮食局直属19户购销企业重组为3个总公司,2户非购销企业退出国有,3户非购销企业合并改制为省粮油批发市场下属的甘肃省名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改革重组后,三总公司和批发市场连续4年实现盈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快直属企业改革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省粮食局直属企业面临行政性公司职能丧失,各大库国家储备粮任务逐步减少,运输公司无粮可运的严峻局面,加上企业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方式不活和冗员过多等因素,亏损面和亏损额越来越大,有的企业连工资都发不出,直属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到了“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不改革就没有出路”的关头。因此,局党组决定,在省局机关机构改革基本结束后,加快省局直属企业改革,要求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集中一段时间,组织职工认真学习1998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和企业改革中有关改制形式、职工安置、分流办法等政策规定。2001年4月2日,朱红局长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要求局系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分析直属企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明确改革的重点和任务,拉开了省局直属企业改革的序幕。随后,省局召集各公司负责人,连续几天带着问题学文件、谈看法、找出路。通过深入学习、广泛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目前,直属企业基本靠要补贴、吃积累来维持,再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确有坐吃山空、难以为继的危险。6月28日省局召开直属企业改革动员会议,局属企业改革正式开始。
二、加强领导,深入调研,研究制定局属企业改革指导意见
为了加强对局属企业改革的领导,8月16日,省粮食局成立了由谢国业、王华安副局长负责,人事、财务、行业处和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局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发展处),负责处理改革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研,研究制定局属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意见,并实行周二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01年10月10日,省政府金昌流通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后,在省计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针对局直属企业改革滞后、管理机制和体制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生产、经营困难重重、举步维艰的现状,省局起草了“关于省粮食局原直属企业改革问题有关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省粮食局直属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由省计委、省体改办、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上报省政府。省政府高度重视,于2001年11月1日,以甘政办发〔2001〕124号文,批转了我局和省计委等五部门的报告。同时,省粮食局又结合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中小型流通企业产权改革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1〕125号)文件精神,在2001年11月1日,制定了《关于深化直属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甘粮行字〔2001〕14号),本着因企施策、分类指导的精神,明确了直属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主要形式、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采取企业自筹一点、系统内富帮穷调剂一点、缺口财政补一点的办法,落实了富余人员安置资金,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直属企业改革重组步伐
在局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企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五部门关于省粮食局直属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甘肃省粮食局关于深化直属单位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成立机构,组织人员,明确责任,稳步推进局属企业改革。
(一)省直粮食购销企业优化重组顺利完成。省粮食局原有直属粮食购销企业19户。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立足发展、规模经营的原则,决定将省直13个大库、6个行政性公司重新组合,即:省粮油储运公司联合陇西中转储备库、天水储运站、咸阳转运站、陈官营仓库、打柴沟仓库、武威南仓库、王家墩仓库和省粮油科研所,重组为“省粮油储运总公司”;省粮油贸易公司联合白银植物油仓库、山丹中转储备库、酒泉储运站和省饲料公司,重组为“省粮油贸易总公司”;省粮油基建物资公司联合长城仓库、皋兰国家粮食储备库、景家店仓库和省粮油工业公司,重组为“省粮油购销总公司”。各粮油购销企业从发挥主渠道作用,服从全省粮食宏观调控的要求出发,认真处理好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领导班子带领职工认真学习改革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帮助职工释疑解惑,消除职工思想包袱,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认真清理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摸清家底,核实法人财产占有量;对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工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逐一核实登记,张榜公布;结合本企业实际,抓紧制定改革重组实施方案;采取内部退养、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带资分流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职工;抓紧进行新公司的组建、理顺总公司和所属各库站的关系,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手续。2001年12月28日,重组的三总公司正式挂牌运营。
(二)合并改制工作进展顺利。省粮食局直属原锦华商贸公司、锦良贸易中心和锦辉大厦均有一定的经营设施和资产,由于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改变,经营困难重重,亏损局面难以扭转。为此,省粮食局决定,锦华商贸公司、锦良贸易中心和锦辉大厦合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革,组建为“甘肃省名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省粮油批发市场的经济实体,法人代表由批发市场主任兼任。省粮油批发市场按照省局部署,在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的同时,认真清理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摸清家底,核实法人财产占有量,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改革方案。通过企业变性质、职工变身份,414名职工中(其中正式职工268名)219名置换了身份,234名通过公平竞争和双向选择上岗,11名竞聘为中层干部,12名竞聘为部门负责人。初步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成了“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人事、劳动、工资三项制度改革。2001年12月28日,重组的省粮油批发市场正式挂牌运营,经济实体——甘肃省名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改制工作基本完成。
(三)关闭解散和兼并按期完成。省粮油运输公司的关闭解散和甘肃饲料厂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兼并是这次改革的难点,特别是运输公司部分职工几次群体上访、围堵局机关大门;饲料厂部分职工堵锁厂大门,致使兼并方甘肃凯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出,第一次兼并受阻。为坚决贯彻省政府批准的改革方案,各企业领导班子从维护大局利益出发,通过反复学习政策,组织讨论,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职工思想工作,妥善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遗留问题,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针对个别不稳定苗头,各企业领导班子密切注意,及时上报,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决定,对饲料厂采取先关闭、后兼并的方式;对矛盾较为突出的省粮油运输公司派出工作组进驻企业,协助企业领导班子开展工作。工作组在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疑点、难点问题,逐项调查落实,或张榜公布或反馈职工个人。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省部级劳动模范、伤残人员和夫妻双方同在一个企业的职工,对其中一方进行了分流安置,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在改制过程中,各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法定程序,组织职工讨论修改改制方案,及时发布公告,办理职工安置手续,追缴职工欠款等,使改革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办法,2002年底,省粮油运输公司和甘肃饲料厂关闭解散和职工安置工作基本结束。
省粮油汽车运输公司共有职工294名,已安置277人。其中办理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补偿金的219人,内部退养39人,分流安置双职工9人,调出2人,良运资产物业管理中心安排4人。截至2003年10月,共支付职工安置费、接续职工养老保险等费用758万元,其中职工安置费60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金34.3万元、失业金14万元、待业金4.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230名职工办理了失业金领取手续。
甘肃饲料厂共有职工98名,先期安置94名。其中退休1人、内部退养1人,分流7人,通过一次性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80人。至2003年底,除2名应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未来办理手续外,其余人员已全部安置完毕。截至2003年10月,共支付安置费、养老保险费等270万元。其中支付职工安置费152万元、养老保险金、失业金46万元。职工养老保险、失业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2003年底,2户解散和兼并企业的遗留问题,善后处理基本结束。甘肃饲料厂由甘肃定元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兼并;省粮油运输公司土地资产于2006年6月30日以771万元成功拍卖。
四、加快改革发展,直属企业改革初见成效
(一)新型的政企关系初步建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政办发〔2001〕20号)规定,由省粮食局对各公司和粮油批发市场现有国有资产整体委托经营,实现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对委托经营的国有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过程中,保证国有资产最大收益和资本增值。省粮食局加强领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向企业摊派费用。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省粮食局对总公司和批发市场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交付经营风险抵押金,逐步完善了企业领导层的工资管理办法。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补贴,由省局通过总公司结算,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由总公司汇总后报省局,省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公司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采取一级法人一级核算或一级法人两级核算的形式,加强经营业务管理、资金资产管理、投资筹资管理、费用支出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
(二)新的人事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对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同级干部由省粮食局考察任免;所属库、站主任由总公司提名,省局考察任免,库站副主任由总公司考察,报省局任免;科室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由总公司、库、站实行民主推荐,择优聘用;职工按照核定的岗位,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省粮油批发市场正、副主任由省粮食局考察任免,所属甘肃省名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由批发市场按照公司制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法人代表由批发市场主任兼任。
(三)精干的职工队伍初步建立。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各总公司和批发市场科学设置内部科室,合理核定岗位和人员编制,压缩管理人员,加强生产经营第一线,精干员工队伍,切实做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以及分流人员安置。截至2002年2月底,三总公司及所属库站原有职工1603人,通过定岗、定编、定员,上岗购销人员720人,附营业务分流254人,带资分流、内部退养、停薪留职等途径减员629人,共减员883人,占55.08%。各公司机关原有284人,定编70人,实际上岗68人,减员216人,占76.06%。在减员的216人中,县级干部12人、中层干部40人、一般员工164人,分别比原来减少77%、75%和78%。
(四)新企业经营战略初步确定。重组的三总公司作为粮食省长负责制的重要载体,省粮食局直属的粮食购销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发展的市场主体,积极发挥粮食流通的主渠道作用,转变旧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的新机制,立足市场,扩大销售,降低费用,发挥大公司的规模优势,发展“订单粮油”,引导优质粮油生产、流通和消费,追求最佳经济效益;依据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进程,制定公司中长期改革发展战略,为最终走向规范化的公司制企业打好基础。省粮油批发市场作为全省粮油交易中心,坚持改革方向和规范化管理,以交易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规范交易行为、理顺流通渠道、合理配置粮食资源,在搞好现货交易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了期货交易、电子商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功能。甘肃省名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全面增强了企业活力,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