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是面部略带笑容,这是一种不出声的笑,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培根有句名言:“含蓄的微笑,往往比口若悬河更为可贵。”在人与人相处中,大家都有着一种共同的期待:希望看到笑脸。当你到商店购物时,希望售货员微笑服务;当你到某单位联系工作时,希望看到工作人员的笑脸;当你向上级汇报工作时,期待着领导满意的微笑;当你回到家里时,期望看到亲人温馨的微笑;当你工作上遇到困难、出了差错时,又多么希望获得理解、同情和谅解的微笑。微笑是善意的标志,友好的使者,成功的桥梁,它可以柔克刚、以静制动、沟通情感、融洽气氛、缓解矛盾、冰释前嫌,为演讲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难怪美国一家大商店的经理说:他宁肯雇用一个小学还未毕业的女职工——如果她随时展露出可爱的微笑,而不愿雇用一位面孔冷漠的哲学博士。这话虽说得有些极端,然而却道出了微笑的重要。
有一句谚语叫“和气生财”。在观众面前展露笑容。岂不是和在柜台后面的笑容一样受人欢迎吗?有一位演讲者全身都散发出一股气息,好像在向台下的人表明他很高兴能来到这儿,他很喜欢他即将进行的演讲。他总是面带微笑,而且显得非常乐意面对着他的听众。他的这种情绪马上感染了台下的每一位听众,他们立即觉得他十分亲切,并且对他大表欢迎。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演讲者以一种冷漠、造作的姿态走上讲台,以一种很不情愿的神态来发表这次演讲。等到演讲完了,就像完成一个苦差事似的,谢天谢地。我们这些当观众的,也会很快被他的这种情绪所感染,会十分压抑地听完他的演讲。
平日在运用微笑传情达意时,一要真诚自然,二要适度得体。切不可无笑装笑、皮笑肉不笑、虚情假意地笑、僵化呆板地笑,这些硬“挤”出来的笑,宁可不要,因为它只会让人大倒胃口,令人反感!
然而,我们不可能总是“笑口常开”,像个笑吟吟的弥勒佛。微笑也要分清场合,如召开重要会议、处理突发事件、参加追悼大会时,就不能面带微笑。
让眼睛会“说话”
演讲时眼睛注视何处,成为众多演讲者尤其是初学者的最大难题。很多演讲者不敢看台下的观众,往往只是惊慌地匆匆扫一眼台下,便收回目光,看着天花板背讲稿了,有的则看着自己的衣角或脚尖,偶尔抬头看一看台下的反应又匆匆躲开。卡耐基在他的著作《口才训练术》中记载过这样一件事:
其中有一位著名的女作家,由于她对听众的目光视而不见,也不与听众交流感情,而是时而望前方,时而看地板,又看手中的纸条,她的声音和视线,使你感觉不到她在面对着一群人讲话,而是对着虚拟的空间演讲。
这样的演讲当然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演讲是一种双向交流,你需要看着听众,从他们的眼睛、表情中发现自己,根据听众的反应来调整改进自己的演讲。对听众视而不见,无异于自言自语,这样的演讲就不成为演讲了。另一方面,目光是你强有力的武器,目光能说话,能传达细微、复杂、强烈的思想感情。黑格尔在《美学》中说:“不但是面容、姿态和姿势,就是行动和事迹,语言和声音以及它们在不同生活情况中的千变万化,全部要由艺术化成眼睛。人们从这眼睛里就可以认识到内在的无限的自由的心灵。”优秀的表演艺术家都非常重视“眉目传神”,历来即有“上台全凭眼”,“一眼有神,满场皆活”等说法,人物的喜、怒、哀、乐、娇、痴、呆、傻、嗔、怨、恨、羞、骄、横、媚、俏、昏、灵、狠,都可以靠眼睛来表达。
听众从你的眼睛里能看到你内心的激情,有经验的评委更是不放过这心灵窗口。因此,请注意用眼“说话”,眼光能反映你的情感、你的性格、你的心理。鲁迅不就说过“要省俭地表现一个人最好是画他的眼睛”吗?
对演讲而言,更为重要与直接的是,目光能塑造自我形象,给人以鲜明的第一印象:目光炯炯,给人以健康、精力旺盛、热情自信的感觉;目光迟钝,给人以虚弱麻木、不灵活的感觉;目光明澈,给人以坦诚的感觉;目光闪烁,给人以神秘、狡黠、机灵的感觉;目光如炬,给人以威严正义的感觉。
美国第40任总统里根出身演员,拥有高超的表演技巧,每次演讲都能充分动用目光语,他的眼睛有时像聚光灯,把目光聚集到全场的某一点上;有时则像探照灯,目光扫遍全场。因此有人评价他的目光语是一台“征服一切的戏”。
在演讲时一定要把眼光对着听众,敢于正视听众的眼睛,用目光来表示你的友善与真诚,与他们进行情感交流。如果你是初次登台者,在众目睽睽之下确实感到一种“视线压力”,不敢看听众递来的眼光,那么你可以用目光虚视法,眼看着台下听众,却不把眼光停留在具体的人身上。做到“眼中无听众、心中有听众”,千万别因为紧张便不看听众,这样更会暴露你的紧张。你想,你无视听众,听众能对你产生好感吗?还有一种方法便是把自己的视线投向听众中频频向你点头的人,从而增强演讲的信心,等到平息了紧张的心理时,再平视、扫视全场听众。
你的视线应该跟着你的头部动作、身体姿态的变化而变化。当表示希望、请求、祝愿和思索时,你的头微微向上抬,你的视线也应随着上升;表示谦虚、沉痛等情绪时,稍稍低头,视线也应下垂,即目光一定要与整个体态表情协调。
演讲时,眼光一般应正视,并要适当地配以扫视和环视,这样既显得庄重、严肃,又照顾了全面。不要冷落了任何一个角落里的听众,演讲时你的眼光不要老是盯着某几个人或某一小块地方的听众。目光停留时间过长、过多,容易让人感到不自在,也会让其他人觉得你仅是对着一小部分人演讲,厚此薄彼而失去听众。在演讲中最忌目光空洞呆滞,这最易损害自己的形象,目光畏缩慌乱也是不良表现。另外,毫无目的左右乱看的习惯也应极力避免。还有的人老是毫无理由地闭眼或眨眼,让人觉得莫名其妙,这种不良习惯也应避免。
总之,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别因为窗户上的一点灰尘而给美好的心灵也抹上一层黑,让人感到你的目光友善、真诚、热情、自然,你就成功了。
举止优雅
你演说的时候,最先让听众们印象深刻,使听众的脑海中留着一个值得赞美的好印象,自然能够吸引住听众了。所以你应在礼貌上加以注意,这礼貌也是代表你的品性表现,倘若粗暴无礼,使听众有不良的成见先入于脑海中时,多少将影响你说话的效能。服装整洁是礼貌中的一部分,服装不宜过于奢华,因为奢华会给人以不良的印象。头发梳得整齐,面部要清洁,这样才能使听众一见你,就觉得你是个庄严朴实的人。
有许多演说者,常在演说开始时频频地咳嗽和摇头摆体,这种姿态表现,不是因为故意做作,便是由于预备得不充分,使自己感到不自在,而掩饰自己的一种行动。可是这种行动,只会引人憎厌、使人难堪。有些人说两句话,便唾沫四溅、任意吐痰,这种令人恶心的习惯应当革除。又如在演说开始之时,说一大套道歉客气的虚文是可笑的、幼稚的。听众既然是在听你的演说,那么你说一大套的废话,只是浪费宝贵的时间。倘若你真因没有预备而要求大家原谅,那更是空想的,所以你开始就得说到正文,而且一定是可以抓住听众的。
在演说的时候,演说人常常犯有一些不良习惯,这些不良习惯,不但会分散听众的注意力,而且还会引起他们的厌倦:
(1)无论四周发生什么事情,演说人切勿举头回顾,或把眼光去注意那里。
(2)不要常看钟表。
(3)有人进场,也勿中途停止。
(4)听众中途退场时,你必须依旧保持原状。
(5)遇到观众鼓掌时,应暂停,待掌声停止时再继续下去。
(6)勿因听众的鼓噪或讥讽,而加以驳斥,或表示怯懦。
当演说完毕时,你的态度从容、镇静是必要的,无论有没有听众表示欢迎的掌声,你都应该面带微笑,表示愉快。
最使听众觉得烦闷的,就是你的演说词枯燥和乏味,最使演说者觉得苦恼的,就是词不达意。当然,词不达意的原因,多是由于演说者练习少和词汇不丰富,但不懂得怎样说话的方法,也是缺点之一,每一篇演说都离不开下列4个要点:
(1)说明事理。
(2)说服人家而使人感动。
(3)得到行动的反应。
(4)使听众发生兴趣。把握自己演说的要点,知道怎样去实现目的,那么,成功便有把握,许多演说者没有成功而惨遭失败,便是没有把握住这些要点。
许多人常认为把事理说清楚是一个容易而且并不怎么重要的工作,一般演说者的失败,常由于这种观念所造成。
英国大物理学家罗滋博士说:我有40年演说的经验了,最主要的问题,我们应该注意充分的准备及努力说得清楚,请记住用比喻来帮助是十分必要的,用比喻来说明事理,不但使听众容易明白,而且也可以引起听众的趣味。
一般听众的文化水准是参差不齐的,有的高,有的低,你在演说中,必须竭力避免专门名词,倘若你是一个医生或工程师,应当注意你的演说中,避免使用专门名词,就是普通名词,也必须加以解释。许多学问渊博的学者,他们的演说常常不受人们欢迎,就是因为他们的术语太多,名词过于难懂,使听者不明白。
一位有经验的演说家说:你如果能在听众中选一位知识程度较低的,而使他对你的演说觉得很有兴趣,这说明你的演说很成功,要达到让一个无知识的人对你的演说感到兴趣,那只有用清楚的字句来讲明事实,并用极浅显的词句解释意义,才能收效。更好的办法就是你把你的谈话集中在小学生身上,小学生们能了解,并能复述,说明你的演讲能取得成效和成功。
谁都知道,亲眼所见的事物,总比耳朵所听到的印象来得深,从科学上的证明得出结论:刺激眼睛而引起注意的事物,比刺激耳朵所引起的注意,要超过25倍。所以你要使听众懂得更多、了解得更深切,你应该把要点生动地描绘出来、形容出来,使人家明白。因此,一个人只靠说话的方法去使人了解,还不如用戏剧的表演方法更加有效,最好的方式是,要利用图表来帮助,因为图表能使人印象深刻。
拿破仑说:你有了一种思想或学识,只有你自己明白,别人未必能摸得着头脑。因为一种新观念的理解,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更是需要集中整个注意力的。所以为使人们彻底了解,必须反复加以复述。复述可以增强记忆,也可以将印象加深,但是必须注意不能使用同样的言语,以免使听众觉得厌倦。倘若你能换用各种方法重复申述你重要的意见,那么听众的了解一定可以比你只说明一次来得多。
如果要使听众明白你说的要点,可以多加解释,不论用比喻或是用图表。但是无论怎样总不要忘记:在短时间中,不要多说要点。多说要点,则丝毫不能使听众了解,在听众的脑海中没有一点印象会遗留下来,好像一个向导,在半小时中把巴黎完全介绍给旅行者,又像一个人用10分钟,把美国所有自然历史博物馆完全讲一遍,结果不但认识不清,而且是毫无乐趣。
在演说时,意见不在多,而在于把一点意见能使听众了解得非常确切,并且深感趣味,否则绝不能使听众得到一个清楚的印象,而且自己也觉得杂乱无章,即使你的记忆很好,也不过给听众介绍了一个大纲,不能称为动人的演说。
在戏剧中有句俗语:上场和下场的表演,就可以判定演员的全副本领。这句话应用到演说方面来,更是来得恰当。无论做什么事,开头和结尾,都是不容易做得好的,而尤其是演说,最重要的、最精彩的还是在结尾的时候。因为最后的字句,虽然已经停止,但仍在听众的耳畔旋转,使人记忆得最久。可是,初学的人,最不容易注意到这一点,往往一篇演说,在开始时,总是打起了精神,努力表现着自己的本领,可是说到后面,以为演说将完,听众不大注意了,于是常常失之于平淡,或不能尽意。
演说开始,可以吸引听众、抓住听众,但在结束时却是留给听众永久的印象,这印象将长久留在他们的脑子里、引起他们的回忆。
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威尔斯亲王在加拿大帝国俱乐部演说的结尾:“各位,恐怕我说得太远了,并且关于我自己的讲话,也说得太多了,但是我今天能和各位说出了我自己的地位和责任,真是十分荣幸,我可以向各位担保,我一定尽我的力量去完成重大的责任,不负各位的重托。”这样一说,大家都知道演说已经完了,而结尾也不会使听众觉得缥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