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deSecondat,BarondeMontesquieu,1689~1755),出生在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的贵族世家。是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还是近代欧洲国家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和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影响相当广泛,特别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和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和法律文化的看法。
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法国封建主义与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用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与贵族十分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让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越来越严重。他的社会政治思想有法制思想、三权分立思想、君主立宪思想。
盂德理论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他的理论还被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家用作反对封建暴政的锐利武器,特别是他关于分权与法制的理论更为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