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0年,穆阿维叶去世,临终前指定其子叶基德(Yazid)为继任者。这种世袭制与此前穆斯林社团一直按照民主推选来选择领袖的做法大相径庭,背离了以往的继承惯例,因而激起各地穆斯林的不满。此时,侯赛因是阿里派的领袖。他拒绝公开向叶基德宣誓效忠并避居麦加。聚居库法的阿里派终于等来了机会。他们秘密写信给侯赛因,宣称叶基德不配做哈里发,他们愿以生命为代价,支持一个合格的哈里发人选,请他来库法主事,这个人就是侯赛因。在这种情势下,侯赛因率领了一支由眷属和追随者组成的队伍前往库法。倭马亚人在库法采取高压手段进行震慑,同时在沿途遍布暗哨,密切注视阿里派的动向。侯赛因一行在距离库法西北不远的卡尔巴拉被4000名倭马亚士兵所围。围困数天后,双方展开血战,穆罕默德唯一在世的孙子侯赛因及其家族的十八位男性成员均战死疆场,其中包括哈桑的两个儿子(一个13岁,一个11岁)和侯赛因的三个儿子(一个25岁,一个5岁,另外一个尚在襁褓之中)。侯赛因的首级被割下送往大马士革叶基德的宫廷。而同行的女眷虽免于一死,却在大马士革的倭马亚宫廷和库法的市场上受尽屈辱。这就是伊斯兰教历史上著名的“卡尔巴拉惨案”。
后世的什叶派学者把侯赛因的行为描述为自愿的自我牺牲。其目的在于“震撼穆斯林的良知,重新激活穆罕默德为伊斯兰社团所开创的道德信仰,因为这一信仰已经受到世俗的倭马亚人的侵蚀”。①而侯赛因的追随者甘心情愿与他一起战死,支持他们的已经不仅仅是政治方面的要求,还包含着对阿里家族宗教性的热忱。作为圣裔的侯赛因用他的血为这个原本更多表现出政治宗派特征的派别注入了宗教的激情。
随着侯赛因的去世,阿里派信徒以“为侯赛因复仇”的号召投入到反对倭马亚哈里发的斗争中。一部分库法的阿里派对侯赛因的遇难感到羞愧和悲痛。680年底,他们以“忏悔者(Tawwābūn)”的名义,推举苏莱曼·本·苏拉德(SulaylmānibnSurad)为“谢赫·什叶”,即“什叶派首领”,秘密商讨为侯赛因复仇。哈里发叶基德去世后,他们由秘密活动转入公开活动。在苏莱曼的领导下,他们从清晨起聚集在侯赛因的陵墓前忏悔、哭泣和祈祷,直至次日凌晨。这些活动已经不仅仅是政治活动,还充满着浓厚的宗教色彩。684年,3000名忏悔者与十倍于己的倭马亚军队相对抗,全部被杀。这些人表现出的自我牺牲精神“确实是出于对阿里家族的热忱,而非出于政治上的考虑”②。在这场充满激情的大规模自我牺牲活动中,没有阿里的后裔担任领袖,这使什叶派运动的特征和模式都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使它能够独立于圣裔,自我延续和发展。
①MoojanMomen,AnIntroductiontoShi"iIslam,p.63,YaleUniVerSityPress,1985.
②MoojanMomen,AnIntroductiontoShi"iIslam,p.63.
侯赛因的儿子阿里·伊本·侯赛因(‘AliIbnHusayn,658-712)因重病而未曾殉难于卡尔巴拉,此后他多次被倭马亚哈里发囚禁。在牢狱生涯之外,他一直幽居麦地那,专心于宗教生活,而避免参与任何公共事务。什叶派之中开始出现矛盾。库法的什叶派,特别是麦瓦利①渴望采取积极的行动,摆脱叙利亚人的残酷统治。以穆赫塔尔·本·俄拜德·塔基菲(Mukhtārb.‘Ubaydal-Thaqifī,?-687.)为首领的一支什叶派力量在未能得到阿里·伊本·侯赛因的支持后,转而宣称侯赛因的异母兄弟伊本·哈乃菲亚(MuhammadibnHanafiya,约638-700,非法蒂玛所生)是什叶派的新领袖,自称是奉他之命行事,并于685年在库法建立了政权。他传播救世主马赫迪即将再世的教义,同时又宣传阿拉伯穆斯林与麦瓦利一律平等的思想。对阿拉伯统治者不满的波斯麦瓦利有着神化领袖和君主世袭的古老传统,很容易接受上述主张,因而成为什叶派运动的骨干力量。但由于阿拉伯穆斯林的种族偏见,这支力量与“忏悔者”运动未能联手合作,反而互相冲突。687年,穆赫塔尔的追随者被镇压,穆赫塔尔战死。但是,他传播的马赫迪再世的思想对什叶派的教义思想影响至深。到700年左右,伊本·哈乃菲亚去世。起义失败的库法穆斯林宣称他并未死去,只是“隐遁”了起来,将来还会复临世间主持正义,使大地充满光明。什叶派信仰中重要的马赫迪教义(Mahdi,详见第二章),以及隐遁、复临(raj‘ah)这两个重要的概念在此时初见端倪。
①即非阿拉伯血统的穆斯林释奴或自由民。
在库法起义失败后的日子里,什叶派不承认“不敬畏真主”的倭马亚政权,认定唯有先知家族——即哈希姆家族才是先知正统的、合法的继承者,旨在“还权于先知家族”的合法主义宣传活动一直没有停止过。人们对暴虐的倭马亚王朝的统治愈益不满,就对先知家族的后裔寄予越来越多的同情。
“还权于先知家族”确实具有强大的号召力。但是,什叶派内部并不统一。由于阿里的地位和声望,一般人心目中的哈希姆家族仅指阿里的后裔。实际上,先知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和阿里的兄弟加法尔的后裔也都是哈希姆家族的成员。什叶派内部至少分为阿里派和阿拔斯派两部分。在一直颇具声望的阿里派内部,并不存在权威的政治核心,每一个支系都期望占据领导地位,获取相应的利益,不但没有形成合力,各自的实力反而逐渐被消损。与此同时,本来在伊斯兰教史上默默无闻的阿拔斯派却在逐步地蓄积力量。他们宣称伊本·哈乃菲亚没有隐遁,而是已经去世,生前他把全部的知识和伊玛目的职位都传给了他的儿子阿布·哈希姆(AbuHaShim,698-716);而阿布·哈希姆去世时,又将伊玛目职位传给了阿拔斯的曾孙穆罕默德·本·阿里(Muhammadb.‘Ali,?-743)。这样,什叶派的伊玛目传系就转移到了阿拔斯家族,并成为阿拔斯家族热心投入合法主义运动和阿拔斯王朝的重要立国思想。
伊本·阿里成为受到承认的第一个阿拔斯派伊玛目。他选择死海南岸、临近商道的侯迈麦村作为根据地,不断地向倭马亚人统治区派出密使,号召把政权归还给先知家族。至此,利用先知后裔的名分反对倭马亚人统治的领导权已经被阿拔斯派所掌握。747年左右,阿拔斯派以帝国东部边陲的呼罗珊为基地开始起事。749年,库法和呼罗珊首府木鹿已经被什叶派所占领。倭马亚人的统治处在崩溃的边缘,阿里派和阿拔斯派的关系骤然紧张。但是此时的阿里派,正值加法尔·伊本·穆罕默德(JafaribnMuhammad,702-765)为伊玛目,他一向厌弃武装行动,而专心于宗教学术,根本不能、也不愿与阿拔斯派抗衡。12名呼罗珊首领来到库法,向阿拔斯人的族长阿布·阿拔斯(Abual-Abbās,750-754在位)宣誓效忠。同年10月,在库法的大清真寺里举行了公众的宣誓效忠礼。750年,阿拔斯王朝正式建立。
§§§第二节 什叶派的形成和各支派的出现
阿拔斯王朝建立后,同为穆罕默德亲族的阿里和阿拔斯两个家族正式分裂。夺取政权之后的阿拔斯人已经不再属于什叶派。新王朝没有选择什叶派聚集的库法作为首都,而是在底格里斯河右岸另建新都。一部分什叶派信徒停止了战斗,承认了阿拔斯人的统治,重新回到了伊斯兰教的主流。也有人继续以武力反抗阿拔斯人,有人转而从事宗教学术研究。真正宗教意义上的什叶派始于此时。不过此后阿里的追随者为恢复政权而战时,他们所反对的已不再是“渎神”的倭马亚人,而是同为先知后裔的阿拔斯人。
面对疆域辽阔、民族众多的新国家,如何巩固政权是阿拔斯王朝统治者面临的最大问题。针对倭马亚人的腐败和世俗化,新王朝着力于标榜自己的正统地位,称其统治为“道莱”(意为“新纪元”),以区别于“窃权”的倭马亚人。第一任阿拔斯哈里发阿布·阿拔斯在库法清真大寺所做的首次“呼图白”(khutbah)中宣称,阿拔斯人是“安拉的战士”和“先知的合法继承人”,将遵循《古兰经》和先知的典范来治理国家,以实现“真主在大地上的统治”。在要求宗教人士宣誓效忠的同时,哈里发又任用教法学家为国家重大决策的顾问,以此来巩固阿拔斯人在民众中的威信,并试图证明政权已经合法地并永久地归于先知的后裔阿拔斯人执掌,直至还权于救世主尔撒为止。对于帮助自己夺取政权的广大麦瓦利,新政权也在政治体制上相应地作了一些调整,实行阿拉伯和非阿拉伯穆斯林“平等”的政策。
同时,阿拔斯人还对阿里派进行打击。阿拔斯王朝的第一任哈里发还承认阿拔斯派和阿里派的亲属关系。第二任哈里发曼苏尔(al-Mansūr,754-775在位)统治时就开始用利剑来对付阿里派,对之进行有计划的灭绝。曼苏尔死后,在他的秘密地窖里发现了许多被处死的阿里派的尸体。他们的耳朵上系有表明身份的标签。①阿里派的处境甚至比以前更糟。一位什叶派诗人甚至在诗中写道:“但愿麦尔旺的压迫卷土重来,但愿阿拔斯人的‘公正’被烈火烧尽。”②由于许多什叶派信徒前往卡尔巴拉朝拜侯赛因的陵墓,哈里发穆塔瓦基勒(Mutawakki1,847-861在位)下令摧毁了陵墓,禁止信徒们前往朝拜。
①金宜久等编译:《伊斯兰教十叶派》,第4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
②艾哈迈德·爱敏,朱凯译:《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4册,第257页,商务印书馆,1995年。
随着阿拔斯王朝内部不同宗教和政治反对派关系的复杂化,阿拔斯人对待什叶派的政策也趋于灵活。哈里发麦蒙(a11Ma’mūn,813-833在位)对温和的什叶派颇为亲近,他继位第二年曾把第八伊玛目里达立为继承人,也有穆塔瓦基勒这样对一切什叶派采取残酷镇压措施的哈里发,但他们的基本策略都是力图消灭作为政治反对派的什叶派,而同温和的什叶派相妥协。
除此之外,阿拔斯人还提出了关于哈里发国家权力的理论依据。他们不再强调权力来源于阿布·哈希姆,而是力图证明其权力与阿里家族无涉,是以其先祖阿拔斯和先知穆罕默德的直系亲属关系为依据的。阿拔斯王朝的第三任哈里发在任时,开始强调该派的伊玛目尊位继承自先知的叔父阿拔斯。这一作法表明,阿拔斯统治者尽力把哈里发国家说成是符合道统的,以剥夺阿里派的权力要求。
阿拔斯人的所有这些作法都直接地影响到了什叶派的发展。首先,阿里派也开始寻求自己掌握最高权力的新论据。他们明显地认识到阿拔斯人也是先知亲族,而且按照阿拉伯人的继承惯例,作为先知叔父的阿拔斯比作为先知堂弟和女婿的阿里具有优先权。因此阿里派不再宣称还权于先知家族的口号,而着重强调先知生前曾当众“指定”阿里为他的继承人和穆斯林社团的领袖,这一点是前定的。“与阿拔斯人建立在同先知的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继承权原则相反,阿里派则以先知选定阿里作自己宗教的继承者为根据,提出了‘神权’原则”。①其次,正统伊斯兰教的体制在这一时期基本形成,伊斯兰教的各学科,如教法学、圣训诂和古兰学都得到了真正的发展。政治上失意的什叶派与伊斯兰教主流的距离日益拉大,其生存空间日益狭小。因此,除坚持原有的政治主张外,什叶派也开始发展自己的教义学理论。
①艾哈迈德·爱敏,朱凯译:《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4册,第44页。
什叶派均尊奉阿里为宗教领袖,但对其后裔的尊奉则有所不同。除主流十二伊玛目派外,在阿拔斯时期,什叶派内部依据各自尊奉的伊玛目,以及所持政治主张的不同,还形成了各个支派。其中一些温和派已经放弃了取代阿拔斯王朝的努力,着力于从教义角度发展信仰。而另外一些支派拒不承认阿拔斯人的统治,不断以暴力为斗争手段,还建立起了数个地方政权。
各支派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第三伊玛目侯赛因之孙栽德(Zaydb.‘Ali,?-740)的追随者形成的栽德派(Zaydiyah)。该派尊栽德为第五伊玛目,所以又名五伊玛目派。一般认为该派是什叶派各支派中最宽容和温和的一支。他们不仅承认阿里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也承认前三任哈里发的合法性。在教义方面,该派反对伊玛目隐遁说,反对神化宗教领袖。他们主张阿里的任何一个直系后裔均有权出任伊玛目,并应为取得这一圣职而斗争,但儿童或隐遁者是无法胜任伊玛目职位的。同时,该派又认为他们的教派可以没有伊玛目、也可以数个伊玛目并存,因此内部时常发生争论和混战,据传其分支至少有三个。
什叶派中追随第六伊玛目加法尔之子伊斯玛仪(Ismā’īlbIalhJa’far,?-762)的信徒形成了伊斯玛仪派(Ismā’īliyah),该派认为伊斯玛仪或其子穆罕默德是第七伊玛目,所以又名七伊玛目派。该派又被称为“内学派”,因为它深受新柏拉图主义等外来思想的影响,建立了复杂、神秘的宗教哲学体系,其中包括一整套神智学体系,着力于强调《古兰经》的隐义,认为只有经过秘传的人,才真正理解伊斯兰教的奥义。伊斯玛仪派中又分裂出多个小的支派,比如卡尔马特派(Qarmata)、德鲁兹派(DruzeS)、尼札尔派(Nizāris)等。
伴随着各支派的分裂出现的是作为什叶派主体的十二伊玛目派①。严格说来,十二伊玛目的传系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存在,而是由后来的宗教学者们上溯而成。9世纪中叶,哈里发穆塔瓦基勒为确立逊尼派在宗教思想上的统治地位,采取种种反对什叶派的措施,促使什叶派内部持温和主张的学者进一步从政治、宗教等方面申明该派观点。900年或稍后,伊玛目派的名称开始出现。这时,信仰什叶派的诺伯赫特(Nawbakhtī)家族在阿拔斯宫廷中崛起。这使得什叶派不仅有可能身居高位,而且对什叶派思想归入主流是个推动。宗教学者们对8世纪以来什叶派内部出现的种种教义思想,如灵魂转宿论、隐遁、再世、神灵降入人体、神旨变换、委权等观念进行了重新审视。除隐遁伊玛目和伊玛目复临之说外,其余观念都被视为极端,并予以排斥。这种审核的结果标志着有别于栽德派和伊斯玛仪派的,作为什叶派主体的十二伊玛目派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