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卡·穆罕默德从1785年起已经成为伊朗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他正式声明了自己对什叶派伊斯兰教的信仰。1797年他的侄子法塔赫·阿里(FathAli)①继承王位,统治伊朗长达37年,直到1834年。之后穆罕默德国王继位,其统治延续至1848年。这一时期为恺加王朝统治的早期阶段。
①阿卡·穆罕默德6岁时被其家族的对手阿迪勒汗抓去,去势当了阉奴。后来又和弟弟侯赛因·库里汗被送到卡里穆汗宫廷作人质。法塔赫·阿里就是其弟侯赛因·库里汗的儿子。
整个空位期混乱的宗教政治局势,以及纳迪尔的宗教政策致使什叶派宗教教育急剧衰落,众多什叶派学术中心的活动陷入停顿。什叶派乌勒玛不再被国家委任官职,宗教赠予被没收,他们不得不彻底放弃对国家力量的依托,完全依赖自己的资源求生存发展。此时,各大乌勒玛家族之间的密切关系成为有利的依靠。各大家族之间往往本来就存在亲属关系,密切的联姻又使之不断得以加强。一直与马吉里西家族通婚的比赫比哈尼家族和塔巴塔巴伊家族中就出现了很多精英之士。因此,当恺加王朝的国王在纳迪尔的宗教压制政策后转而寻求乌勒玛的支持之时,什叶派乌勒玛阶层已经可以脱离对国家的依赖,成为一个独立而且稳固的力量。
恺加人在空位期基础上建立的统一国家以什叶派的十二伊玛目派为国教。但当时游牧部落的地方势力强大,恺加王朝的国力与此前的萨法维王朝相比明显衰弱,中央政府无法有效地行使行政管理权。同时,恺加诸君主从来没有像萨法维王朝的君主一样,号称是伊玛目的后裔,表明自己具有神圣的血统和拥有统治权的必然性。相反,他们只声称自己是真主在大地上的影子,着力于强调自己的世俗权威,而借助自萨法维王朝后期以来影响力日渐增强的什叶派乌勒玛,来证明自己统治的宗教合法性。国王是“真主在大地上的影子”,并作为真主的代理人进行统治,这是对王权的拔高。但是按照十二伊玛目派的惯例,一直强调的是对伊玛目的继承,在精神方面和世俗方面皆是如此。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统治者不再号称是伊玛目的后裔,实际上是一种一直得到承认的合法性的缺失。为了弥补这一缺失,王权极力支持和借重宗教学者,这就从另外一个方面增强了宗教学者的力量,使后者能够名正言顺地承继隐遁伊玛目的精神权威,而把世俗的权威自然让渡给国王。但是,什叶派宗教学说中两种权威的合一又使得分离开的两种权威之间始终存在一种力量,一种要求合一的力量。因此,当精神的权威足够强大之时,必然会侵入到世俗事务的领域,分享世俗的权威。这一点正可以解释在此后的历史上,什叶派伊斯兰教与伊朗政治所产生的特殊关联。
为了巩固政权,恺加王朝的国王们常常需要寻求乌勒玛的支持。据说恺加王朝的第一位国王阿卡·穆罕默德非常虔诚,他一生遵从伊斯兰教法,按时礼拜和斋戒,并亲自前往马什哈德朝觐。他还禁止在周四晚上对犯人执行死刑,因为这离周五聚礼日太近。但是尽管他出身于一个毛拉家庭,却无法找到更多证据来证明他与什叶派乌勒玛之间存在非常紧密的合作关系。当时恺加王朝还处于南征北战的开拓时期,政治体制上更多类似于先前的部落结构,整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框架非常简单。阿卡·穆罕默德的王帐就是朝廷,大部分国家事务都由他亲自处理,除他外任何大臣都没有实权。恺加王朝中什叶派乌勒玛与政治的关系格局,是在法塔赫·阿里国王的宗教政策影响下确立的。
在法塔赫·阿里漫长的统治期间,他的宗教政策对什叶派宗教体制在伊朗的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国王需要在政治事务上寻求宗教同盟军,而乌勒玛需要在宗教事务上寻求政治联盟,这就使得两者的力量有机会结合起来。
作为一位国王,法塔赫·阿里确实虔诚。他对伊斯兰教义抱有浓厚的兴趣,据说在教义学方面颇具才华。他多次前往什叶派圣城库姆和马什哈德朝觐,对乌勒玛阶层也非常尊敬。他斥巨资兴建清真寺和经学院,并且资助了多部教义学著作的写作。他免除了圣城库姆居民的税收,在圣殿附近修建了后来非常著名的法迪亚(Fardiyya)经学院。他身边的一些朝臣也纷纷效尤,赞助宗教教育。在他的鼓励和推动下,德黑兰成为宗教学术中心。他竭力劝说一些著名的乌勒玛移居新都德黑兰,力图树立新国都的宗教威望。同时,他常常把一些重大事务委托给一些著名的乌勒玛来处理,任命乌勒玛为各地的伊斯兰长老和大清真寺的领拜人。他还向属于先知后裔的赛义德们和著名的宗教学者发放年金,馈赠礼品。在任命行省总督和处理一些重要事务时,往往也要征询乌勒玛的意见。这种尊敬部分是出于虔诚的信仰,部分是为了从宗教角度确立统治的合法性。
此时王朝的宫廷生活和行政体制都开始摆脱早先的部落模式,逐步扩展、细化。空位期期间,在著名什叶派学者穆罕默德·巴齐尔·比赫比哈尼(MuhammadBaqirBihbihani,1705-1803)的领导下,伊拉克涌现出一大批杰出的穆智台希德,这些人成为法塔赫·阿里国王重建伊朗什叶派体制过程中源源不断的人才储备。这些宗教学者在国王邀请下重新定居伊朗。一些著名的什叶派乌勒玛,比如穆罕默德·阿里·加廿里(MuhammadAliJangalī)、穆罕默德·加法尔·艾斯特拉巴迪(MuhammadJa"farAstarābādī)等更是受国王敬重,住在德黑兰。国王对乌勒玛的鼓励和赞助政策导致了一种奇特的现象:乌勒玛定居德黑兰是受了国王的恩典,但是当他们与国王产生矛盾,或是对国王的决定和行动不满时,就会选择离开德黑兰,以示抗议。在此后的历史上,这一情形将多次出现。这些著名的乌勒玛开始介入公共生活,影响非常广泛。他们出面代表叛乱的王公或是被镇压的地方势力,前来和国王协商调停,往往都能获得成功。而国王不仅尊敬他们,常常听从其建议,接收其请求,还不断慷慨赏赐,任命他们各种职务,鼓励他们从伊拉克定居到伊朗各地。由于法塔赫·阿里的宗教政策,由比赫比哈尼在伊拉克孕育的什叶派宗教复兴在伊朗得以光大。伊朗的一些大城市,特别是伊斯法罕,成为宗教活动的中心。乌苏勒运动的勃勃生气和恺加王朝君主的力量相结合,使19世纪上半期什叶派的宗教学术活动达到自布维希王朝以来最为鼎盛的时期。什叶派的宗教学者体制在法塔赫·阿里时期完全巩固了下来,此后王朝的政策变动都未能撼动其地位。
恺加王朝的政策无疑极大地增强了什叶派乌勒玛的力量。但是对正统什叶派乌勒玛阶层来说,此时依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中至关重要的是苏非主义,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异端思想在伊朗地区的再次兴盛。要在与这些力量的斗争中获胜,王权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随着什叶派乌勒玛体制在空位期的衰落,苏非教团的力量恢复了起来,乌勒玛很快感到了苏非谢赫带来的威胁和压力。萨法维王朝后期被马吉里希驱逐到印度的一些苏非教团又重返伊朗。特别是尼玛图拉希教团的两位谢赫,努尔·阿里沙(Nūr"AlīShāh)和穆什塔克·阿里沙(MuShtāq"AlīShāh)都回到了伊朗,在该教团原来的大本营克尔曼(Kirman)地区积极活动,一时间追随者云集。该派信徒对什叶派乌勒玛的要求置之不理,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什叶派信徒,因为苏非的信条与伊玛目隐秘的教诲是完全一样的,“不谬伊玛目的塔里卡(即‘道’),在外表现为什叶派的沙里亚,在内表现为苏非的真知”①。他们还以第一伊玛目阿里的圣训为根据,拒绝接受当时的穆智台希德颁布的教令。这些做法都引起了什叶派正统乌勒玛的警惕。乌勒玛们撰写文章,对苏非主义可以与什叶派思想相调和的说法进行猛烈攻击。1792年,穆智台希德阿布杜拉判处穆什塔克死刑,努尔·阿里沙被迫再次流亡,1800年前后被毒死在摩苏尔。
①HamidAlgar,ReligionandStateinIran1785-1906,p.37,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0.
正统的什叶派乌勒玛还对虔诚的国王施加压力,说服他对苏非派的复苏采取行动。在他们的要求下,法塔赫·阿里对民间苏非运动进行了猛烈打击。这一压制性政策成功地遏制了苏非教团在民间的发展势头。尽管法塔赫·阿里的继承人、他的孙子穆罕默德国王实际上奉行苏非主义,但是什叶派宗教学者已掌控大局。苏非派未能穿透这一严密的圈子,深入到伊朗社会的下层民众之中。结果,与伊斯兰世界其他部分不同的是,苏非派在伊朗没有成为民间信仰的主流,而成为精英化的宗教运动,直至今日依然如此。
值得一提的是,继承谢赫学派遗脉的巴布教派于此时兴起,并遭到压制,这是萨法维王朝打击各种带有末世论色彩的异端组织的延续。谢赫学派实际上是在萨法维王朝后期伊斯法罕学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马吉里希的主持下,伊斯法罕学派受到正统什叶派乌勒玛的清剿,而之后谢赫学派在伊斯法罕学派神智学倾向的基础上发展了起来。该派的主要思想包括,认为真主的本质是不可认识的,因为真主和人之间没有任何相似性,而只有主体和客体之间具有某种相似性时,人才有可能完成自己的认知;先知是真主与人之间的中介,先知不是普通的人,而是具有超凡能力和完美德性的人,即使是苏非派所说的完人,也无法与先知媲美;伊玛目是真主的第一个造化物,他产生于体现真主意志的“真光”,普通信徒通过伊玛目之光的照射,可以获得某些关于真主的知识和恩惠;认为宇宙存在物质世界、精神世界和妙体世界三个境界,物质世界的一切在妙体世界都有一个对应物或原型;隐遁的伊玛目生活在妙体世界中,尽管人们不可能直接接触到他,但是可以通过神秘知识获得伊玛目的精神指导,因此所谓死后复活是指人在妙体世界的一种精神现象,而不是肉体生命的复活。①谢赫学派的这些主张,特别是关于妙体世界的说法,与正统什叶派伊玛目教义的某些内容大相径庭,而它关于信徒可以通过伊玛目之光的触发,直接领会到真主某些知识和恩惠的说法,否认了什叶派乌勒玛在宗教知识上所具有的权威和中介作用,因此遭到什叶派乌勒玛的反对和压制。
①MoojanMomentAnIntroductiontoShi"iIslam,pp.226-7.
巴布教派正是受谢赫学派的影响产生的。巴布教派的创始人赛义德·阿里·穆罕默德(Sayyid"AliMuhammad,1819-1850)曾就学于谢赫派的长老赛义德·卡兹姆(SayyidKāzim)门下。1844年,阿里·穆罕默德宣称自己就是通往隐遁伊玛目的“巴布”,即“门”,并派出门徒前往各地传教。卡兹姆去世后,他的门徒一致认为巴布就是他们所期待的人。因此,早期巴布教派的追随者一半左右都是原来谢赫学派的信徒。巴布教派的迅速发展引起了什叶派乌勒玛的恐慌,而它在结合其他社会因素后发展成武装运动后,更是为王权所不容。什叶派乌勒玛号召对巴布教徒进行圣战,巴布起义被国王军队镇压,1850年巴布被处死。
这些事件造成的后果之一是,曾经在萨法维王朝非常重要的宗教职位毛拉·巴施完全失去了重要性。这一职位一度是萨法维王朝任命的最高宗教职位。但自纳迪尔时期以来,毛拉·巴施的作用和表现已经极大地降低了这一职位的威望。此时他不再是乌勒玛的首领,其功能更多地与他最初作为纯粹的“帝王之师”的身份相吻合,影响力主要限于王室内部。一些王公也在自己所辖的省份内任命毛拉·巴施,作为自己的宗教导师和顾问。空位期的混乱使得宗教学者阶层得以独立发展,再加上恺加王朝要倚重的,已经不是像萨法维王朝初期那样从阿拉伯世界移居而来的什叶派宗教学者,而是经过本土化,有学术渊源、互相联姻的独立宗教学者阶层。1791年,阿卡·穆罕默德国王派自己的毛拉·巴施前往科尔曼沙(KirmānShāh)邀请比赫比哈尼的儿子穆罕默德·侯赛因(MuhammadHusayn)来首都。这标志着一直作为独立力量存在的穆智台希德与官方力量达成了某种和解,代表什叶派乌勒玛与官方合作的毛拉·巴施因而逐渐失去了重要性。法塔赫·阿里时期,国王倾向于把一些重要案件直接交给穆智台希德来处理。在此之后,恺加王朝不再由官方任命教法官来处理教法事务。宗教法庭及其影响在恺加王朝达到了什叶派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峰,但是负责处理宗教法庭事务的,不是受制于国王的卡迪,而是穆智台希德。这从另外一个方面显示出宗教学者们的独立地位,也预示着国王与乌勒玛之间不可能一直处于友善的合作状态,冲突的发生已在所难免。
虽然穆智台希德们不直接参与国家的政治事务和行政管理,但是其号召力和影响力已经超过了国王的行政机构的办事能力。他们不能任免官员、参与决策,却可以响应民意,对国王任命的官员选择欢迎或是抵制。这类事件从恺加王朝早期开始出现,国王不得不据此改变自己的决定,向民众意志和穆智台希德的权威做出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