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群者存,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者灭。
——严复
在伦理学的词典中,有“舍己为人”、“舍己为群”两个成语。这两个词,都是表示高尚道德行为和境界的用语,其本意是一样的,如果说还有点不同的话,那就是前者强调了“为人”,后者强调了“为群”。
从古至今,人们都极为重视“群”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早在战国时期,荀子即提出了“人生不能无群”的思想。近代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为了救亡图存的需要,曾大力宣传和提倡合群、爱群、利群、乐群的精神,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严复在《天演论·制私》篇中云:“能群者存,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者灭。”梁启超在《论中国国民之品格》中提出:“团体之公益与个人之私利,以保持团体之公益。”并深刻指出:“公德盛者其群必盛,公德衰者其群必衰。”
舍己为群,是蔡元培提出的一种道德义务。蔡元培认为,人是群体的动物,不能孤立生存,因此每个人都有舍己为群的义务。他说:“舍己为群之理由有二:一曰,己在群中,群亡则己随之而亡……二曰,立于群之地位,以观群中之一人,其价值必小于众人所合之群。牺牲其一而可以济众,何惮不为?”蔡元培认为,为革命、求真理,非有舍己为群的精神不能成功。
舍己为群这一伦理学词汇虽是蔡元培先生提出来的,但舍己为群的思想和精神古已有之。孟子为了道义原则和正义事业可以牺牲个人一切的思想,就包含“舍己为群”的内涵。在舍己为群这种民族精神的哺育下,在中华民族创造灿烂文明的伟大实践中,造就并涌现出许许多多舍己为群的优秀人物,“程婴忍痛救赵武”、“刘敏元舍己救孤老”等历史故事感天动地,流传千古。
我作为一个从小家境贫寒、无钱读书的苦孩子,对行乞办学、舍己为人的贫民教育家武训尤为钦佩。《清史稿·武训传》中记载:武训本来没有名字,因其排行第七,人们就叫他武七。武七很小就死了父亲,家里很穷,跟随母亲沿街讨饭度日。母亲死后,他有时讨饭,有时帮工。他恨自己不识字,发誓要攒钱办义学。他将乞讨、帮工的钱攒了三十年,买了二百三十多亩地,但他仍乞讨度日,衣衫破烂,白天讨饭,晚上织布。有人劝他娶妻,他也婉言谢辞。数年后,他在柳林庄办了一所私塾进行义务教育,光修建校舍就花费四千多钱。开学那天,他安排了丰盛的酒席招待教师,自己却站在门外,直到酒宴完了,才进去吃了些残羹剩饭。武训对不勤奋的学生,总是耐心规劝,有时竟泪流满面。地方政府为了表彰他勤谨办学的精神,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武训。这以后,他又积攒了一千多缗钱,在临清办了义务学校。每当遇到孤寡贫寒人家,他都借给人家钱,也不要别人还账,还替人家保密。光绪二十二年(一八九六年),武训死在他所开办的临清义务学校屋檐下,终年五十九岁。他在病情十分严重时,听到学生的读书声,还睁开眼睛微笑。武训这种行乞办学、舍己为群的精神,不断激励着后人无私奉献,投身于教育事业。据报载:上海有一位六九届老知青包起铜,在六年间先后开办了家庭英语沙龙、复兴公园英语角、私立好孩子英语口语学校、包氏英语口语培训中心,免费为上千名孩子义务辅导英语,其事迹足可以写一部《新武训传》。
在我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同样也涌现出许多舍己为群的英雄人物。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舍己为群的精神得到了高度弘扬。我们要努力加强舍己为群的道德修养,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自觉地舍己为群,尽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