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从此事推断,在社会上,尤其某些场合,辞令的重要程度常常让人无法想象。比如李安世这几句话,除了自夸、吹牛、炫耀,有什么积极作用?自夸者尽管一本正经,一派严肃,到最后老百姓还是穷如故,愚如常。以他的智慧,他不会不知道空洞的外交辞令毫无作用,可他仍旧说,原由就在于最高统治者希望他那样说,欣赏他那样说。说一句中听的话,比做一件漂亮的事情更能得到赞许。做一件虚假的样板工程,比踏踏实实工作更能获得上峰欢心。唐僖宗乾符二年(875年)秋天,蝗灾大起,蝗群遮天蔽日,所过之处一片赤地。可京兆尹杨知至,上本奏称,托皇上的恩庇,蝗虫飞到京畿一带,不仅不吃庄稼,而且都抱着荆棘自杀死掉了。这显然是黄口小儿的诳语,可才高八斗、满腹经纶的大臣们,偏偏相信这样的谎言,正儿八经为这个奇迹互相祝贺。外国的一位政客说,谎话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那是在外国,在古老专制的社会,看样子用不着强调那样多的次数。
李安世是一位不错的官员,太和九年(485年),他感于贫富不均,豪强广占田土,百姓无立锥之地的社会现状,上疏建议实行均田制,限制士族多占田产,分配土地给无地农民,此举深为百姓所称道。可见,他并非只会玩弄词汇之辈,而是有求实的一面,并不把实力误认为软实力,把软实力误认为宣传,也没有因宣传工作干得不错就把宣传看得天高地厚,而是在做实事。他在外交场合口若悬河,应对自如,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外国人的挑衅逼迫;二是自然而然对历史遗产的继承。别国人巧舌如簧,挑衅生事的情况并不鲜见,查查战国时代的说客之言,就可以约略了解这一点;说到历史遗产,翻翻史书,也能发现,能言善辩之士的腔调多是如此。
这次外交上的胜利,只能说明古人创下的展示史极其深厚。世界上不具有展示功能的事物,我们实在举不出几件。不论好坏,凡是事物公之于众之后,都具有了展示的功能。不过,自夸、展示等等,总分两个方面,既是事物本身的展示,也展示了与之相关的因素。比如隋炀帝在外人面前展示了他领导的隋朝很富裕,但通过展示各种事物的行为,也展示了隋朝领导人的好大喜功,浮夸自赏。人们臧否人物,评论古今,所据的资料无论是地上的或是地下的,多是当时人物不忌讳的文字,这些资料公布出来以后就具有了展示功能。当然,也有良史甘冒被砍头的危险,按他们所见到所理解的真相撰纂文字,然后藏在密处,等待后人阅读。有朝一日这种文字解密了,除了文字表面叙述的事情有了展示功能,文字后面的事情也具有展示功能。比如解密时的政治状态、经济状态等等。
因此,我对“展示”的做法,并不反感,觉得它无可厚非。因为不管你是否想借某事展示什么,从根本上讲都是“展示”。也可以说,不管你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事情的“展示”意义,诸事本身具有的“展示”功能是不变的。而“展示”的难点就在于如何准确把握“刻意”展示与“自然”展示之间的尺度。
隋炀帝“刻意”展示隋朝富庶的例子,被后人引用了成百成千成万次。隋炀帝大业六年(610年),各蕃部落酋长请求到丰都市场进行交易,隋炀帝批准了。他先下令整修装饰店铺,屋檐式样要统一,店内挂设帷帐,店堂中摆满珍稀货物,商人们服饰华丽,连卖菜人也要用龙须席铺地。胡客凡有经过酒食店的,店主都要邀请其入座,酒足饭饱之后,不要酒饭钱,并诓骗他们说:“中国富饶,酒食照例不要钱。”胡人都惊叹。很多胡人发现,路上的树木居然用丝绸缠裹,聪明的人就问:“中国也有穷人,衣不蔽体,为什么不把这些丝绸给他们做衣服,却用来缠树呢?”做买卖的人非常惭愧,答不出来。
“示强”无错,难的是不明晰如何“示强”。隋炀帝虽然“天资”不错,却是一个“单向思维”者。他只知“示强”,却不知道“示强”是个很复杂的事情——你本想“示”此事之“强”,结果可能“示”了彼事之弱。胡客中的“黠者”不就提出来中国也有穷人么?因此肤浅的“示强”,永远与实力无缘,也与真正的软实力不相干。
有趣的是,人们总是以为这种带有明确目的性的展示,就是国家强大的根本,甚至奇妙地以为得到夸赞就是强大的标志,受到责备就是脑后有反骨。于是,“展示”的雪球越滚越大,几乎诸事都想展示。进而发展为做事就为“给人看”,浮躁之气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
鸡生蛋蛋又生鸡,周而复始,浮躁就成壮观之气了。
选官流弊与微调之力
我国选拔官员的措施,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而多有变化。如夏、商、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又称世官制)。“世卿世禄制”的卿,是古代高级官吏的称呼,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国君之下的贵族;禄,是官吏所得的财物。世卿世禄制是按血缘关系分封诸侯、卿、大夫等官职的,这些职位是世袭的,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世袭其职,世受其禄。从周武王到周成王,先后封了八百多个诸侯国,其中较大者有七十一国。
春秋战国时期是政治制度大变革的时代,陈旧的世卿世禄制,已经不合时宜,“任人唯贤,因功受禄”的选举制度便取而代之,“军功”和“养士”成为这一时期选官的重要途径。秦统一中国后实行十二级爵制,应该说与春秋战国时期的选官制度有承继关系。
历史进入到两汉以后,察举制大行其道。所谓察举制,即刺史、郡守等地方官或中央的三公、九卿、列侯推荐人选,供朝廷遴选。因此,察举制又称为“荐举”。这一制度与征辟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汉代选官制度的主体。
察举制的确选拔了不少有用之才。但这一制度到东汉后期,便日益腐败。《后汉书》卷六十六曰:“民有赵宣葬亲而不闭埏隧,因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乡邑称孝,州郡数礼请之。郡内以荐蕃,蕃与相见,问其妻子,而宣五子皆服中所生。”此处的“蕃”即陈蕃,也就是传说中那个扫天下而不扫一屋的人。此时陈蕃为乐安太守,接见了这个大孝子。可细加询问,赵某竟在这二十年中在墓道内生了五个儿子。按礼法,服孝期间必须禁欲不亲女色。可见,当时的选官政策下,士人矫饰、虚伪到了什么程度。时人谓:“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两汉实行的选拔人才制度,相对于世卿世禄制而言是一种进步。察举制使商周以来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的世卿世禄制被逐渐打破,不少出身低微、幽处乡间的才俊步入仕途,成为国家的栋梁。但到了东汉后期,朝政越来越黑暗,察举制也一步一步走向没落的境地。
魏晋南北朝时期,察举制的不足已经显露无遗,为使其发挥优长之处,统治者还以九品中正制与其配合。九品中正制就是在州、郡、县设置大、小中正官,由中央选派原籍德才兼备、有识鉴的官员担任。这些中正官负责察举本地区的士人,把他们分为九品,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中正官将九品人选上报朝廷,由吏部依据所定品第高下及家世、行状,授予官职,原则上说,名列上品的可以做大官,下品的只能做小官。
和两汉时期的察举制一样,九品中正制到了后来,尤其是西晋之后,门阀世族掌握大权,门第高下成为评定品第的主要依据,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局面,九品中正制蜕变为门阀世族维持其特权的工具。就中正来说,选举只重家世,不重才能,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趋炎附势,定品失实,贪赃受贿,请托公行,公报私怨,随意降品等劣行,使中正定品失去了公正与平允,日益成为门阀士族势力的代表,日益熏染国家政治和社会风气。
终于,隋朝以后,科举制成了国家的选官正途。然而,自清朝嘉庆、道光之后,科举考试制度的腐朽表现得越来越突出,从科举选拔出来的官吏,对外界事物毫无所知。1905年9月2日,清廷明确谕令停止科举,废除了这种已经实行一千多年的选官制度。
面对选官制度的诸种改变,有一个现象不能不提,那就是变化较大的选官制度,总是随着朝代的更替而产生,总是随着政权的更迭而出台,在平稳的社会环境下,往往没有“改良”的冲动。说往往没有,就意味着不是根本没有,只是微调力度太弱,不能弥补制度出现的漏洞,或者说堵塞漏洞的速度,远远不能与漏洞出现的速度相抵。事实上,历代都有人指出当时政策的弊病,也有当政者加以修补,可惜力度太小。
社会进步,有的是因为革命导致的改朝换代,有的是因为社会的微调机制有效堵塞漏洞,使民众看见曙光。利用暴力改朝换代,不可能不流血,不可能不给民众带来损害。如果社会进步必须用暴力革命去交换,代价就远远大于改良换来的一切。但是,革命发生之前社会往往是平静的,如果当政者缺乏忧患意识,缺乏对社会切实的了解,一味享受这种平静,不思对制度进行微调,甚至拖延改良,阻碍改革,制度的漏洞就会显现,动荡就难以避免。清政府虽然主动停止了科举,但与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相比,太迟了。所以,如果一个社会能够培育灵敏的微调机制,的确是民众之福,也是主政者的福气。
何时罪己?
在古代,发生天灾人祸或者皇权统治出现危机的时候,皇帝往往颁布“罪己诏”。在我们久远的历史中,太远的时代就不说了,汉武帝、唐德宗、宋徽宗、清世祖,都曾经颁布过“罪己诏”。比如汉武帝,颁布过两份“罪己诏”,一份是因为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谋反而颁布的,时间是元狩元年(前122年)。事发后,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自杀而死。受此案牵连而死的列侯、二千石、豪杰等达数万人。汉武帝下诏,将他们谋反的原因归咎于自己没有恩德。诏曰:“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流货赂,两国接壤,怵于邪说,而造篡弑,此朕之不德。”
征和四年(前89年),搜粟都尉桑弘羊与丞相、御史大夫上奏武帝,认为可在轮台(今新疆轮台附近)屯田,这样就能增加政府在西域的实力。汉武帝仔细反省了自征发匈奴以来所犯的错误,为大量士兵的死亡而痛心,驳回了在轮台屯田的建议。此时汉武帝已进暮年。汉武帝时代,对外战争频繁,军费开支巨大,加上广置宫殿苑囿,把文景以来的积蓄损耗殆尽。沉重的负担,使大量百姓破产流亡,进而沦为“盗贼”。同时,武帝末年的“巫蛊之祸”,导致了宫廷矛盾和激烈争斗。一连串的事件迭加起来,促使他反思统治政策。
征和四年三月,汉武帝对大臣们说:“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六月下诏书追悔以往的过错,史称“轮台诏”。汉武帝在“轮台罪己诏”中说:“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颁布“轮台罪己诏”,表明汉武帝统治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个封建皇帝能够宣布治国的政策失误,难能可贵。史说刘彻雄才大略,以他敢于承认失误来看,不全是粉饰之语。汉武帝这篇“罪己诏”并不空洞,也没有强词夺理,可能是皇帝们一系列“罪己”言辞中比较恳切的,只是有“马后炮”之嫌,铸成大错后才反省。
汉武帝时代结束后,汉宣帝也下过“罪己诏”。汉宣帝可谓中兴之主,他在民间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解老百姓的疾苦,在他统治时期,轻徭薄赋,发展生产。他还派农业专家蔡葵为“劝农使”,巡视全国,指导农业生产。为避免粮价过低而损害农民的利益,政府创设“常平仓”来收购丰年余粮。
但是,汉宣帝时期,社会贫富差距日益加深,豪强迅速发展,农民无奈流亡。吏治十分腐败,官吏任意征发徭役,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到后期,竟出现了“兵革不动,而民多贫,盗贼不止”的局面。吏治的腐败,冤狱的增多,使宣帝一方面自责,一方面整饬吏治。地节三年(前67年)十二月,下诏承认官吏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并采取措施,监督官员公正执法。
比较汉武帝与汉宣帝的“罪己诏”,不能说促使他们反省的原因是一样的,但都与统治政策有关。任何社会,国富民强,都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不同的只是不同形态的社会,表达这种意愿时所用词汇不尽相同。皇帝能够“罪己”,而不是把责任推给下级,虽然说明一个为政者的品德,但本来可以堵住的漏洞,却不加堵塞,任其扩大漫延,最后脏水四溢,“罪己”的分量就打了很大的折扣。能给老百姓带来灾害的事情,不难猜想得到然而却偏偏不加预防,能够借鉴的教训却偏偏轻忽,这样状态下的“罪己”,几乎是推卸责任。
至于有的帝王把“罪己诏”看成一种形式,视为一种表演,那就更无积极意义了。比如金朝的金熙宗一方面想发布“罪己诏”,一方面却对诏书中“深自贬损”之语气急败坏,把撰写诏书的人残酷杀害。这不仅使人看出那位皇帝的胸怀及品格,也让人认识到所谓“罪己诏”,不过是政治手段,是统治者收买人心的计谋,世人当不得真。真心“引咎自责”,是为政者必备的胸怀,是争取人心,赢得信任的高明之举,体现为政者的政治品格。汉武帝“轮台罪己诏”把造成帝国危机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而没有推责,并适时地改变治国策略,确实难得。怕就怕,“罪己”成为一种空洞的形式,成为推脱责任的手段,成为自我表扬的谋略。崇祯皇帝在形势紧迫之际也曾下诏罪己,而这个罪己诏并没有说自己有多大的罪过,只说自己“不期倚用匪人”,也就是用人不当。这样就把自己的责任减到了最小。如此这般,责也好罪也罢,“罪己”都变成了粉饰,都蜕成姿态,没有丝毫意义了。
“不由自主”专制
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更替了一次又一次,皇帝换了一个又一个,可统治的路数却惊人地相似。
远古的事不必说了,自祖先之后,一代又一代的人只会走前人走过的路,所谓借鉴,也只是模仿前代的方法。起事成功了的人士莫不如此。比如底层社会的刘邦,比如甚于刘邦之“底层”的朱元璋,做了皇帝后,王朝的性质都没有什么改变。至于不成功的李自成、洪秀全等,除了初始宣传的土地政策,也无胜于旧朝之处,甚至不及他们拼命反对的旧朝。
考试四次都与秀才无缘的洪秀全,起事后几乎得到了半壁江山,所作所为却很难让人称道。他杀无辜百姓,焚毁图书典籍的事情,不说也罢,一个来自下层的百姓,一个读过书的人做出这样的事,我们可以理解为愤懑情绪暴虐的发泄,项羽入咸阳就是这么干的。除此,他还把统治者腐朽之处学了一个透彻。
从来专制、腐败之人,在财与色的追求上最能看出其特点。可以说,财与色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统治者的面目。明朝的万历皇帝,对金钱有特殊感情,整天数钱。在他住的宫殿后面挖了一个大坑,埋上三百万两银子,每天晚上要到坑边看看,如果银子还在,能睡个踏实觉,不然睡不着。明朝的皇帝多是如此。崇祯不承认自己是亡国之君,是有道理的,明朝走到亡国那一步,责任不全在崇祯身上。《明史》言:明之亡,实亡于神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