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出自韩非的文章中,他说:“为人君者,犹盂也,民犹水也。盂方水方,盂圆水圆。”(《诸子集成·韩非子集解》)读李斯的两次上书,多少应了韩非的这几句话。
人有很多弱点,好生恶死即其一。不怕死的人是可佩服的,但要求所有的人都这样处世却不现实。避免产生李斯这样行为的有效方法不是声色俱厉的声讨,而是应该先使社会环境好起来,使秦二世自己端正起来,舍此怕是不行。
“吮咀”谈
对吴起为士兵吸吮毒疮这件事,人们是有过一点异议的。一本挺著名的杂志上就曾发表一文,认为吴某人此举“实为以善行而买人心”。这既深刻,也使人心惊。因为如此分析,世上就没有几件事是不具谋术性质的单纯善事了。如吃饭不单为填饱肚子,目的也是使生命延以时日;过年的时候过去放鞭炮也不是人们觉得“噼里啪啦”的声音好听,而是为了驱逐恶魔,同时也为增添喜庆气氛,统治者施仁政为的是自己的统治长治久安。可以说,这世界没有多少不具有目的的事情,就是植物这样生长而不那样生长都是为了更好地生存。
实际而言,不论怎样说,吴起为兵卒吸吮毒疮也是善行,比对百姓的疾苦不闻不问的上司要好得多。问题倒是,吴起的这种善举能保持多久。
从《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看,吴氏的“吮疽”举动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战国,其实就是各国互相争斗,混战不止。春秋时的一百多个诸侯国到那个阶段见于文献的约有十几个了,最为强大的只有秦、楚、齐、魏、赵、韩、燕七国。这期间大小战争不知经过了多少次,更无法统计死了多少人。以秦国为例,自公元前331年到公元前225年周初亡,所屠杀或掳去的六国民众达139.8万人(据周谷城《中国通史》)。这样的社会环境,一方面使人产生人生无常之感,贱视生命,另一方面人心向背比任何时候都要敏感和重要。把吴起的“吮疽”之举放到这个大背景下,我们既可以看到吴起这位政治家超越常人之处,也可以品味出急迫形势对领导者的要求,又可以见出士卒受了关心之后“战不旋踵”的表现。这一切都可为吴起的举动做注脚,因为从根本上说他是受益者。不过,我们转换一下视角,最直接的受益者还是士兵。《史记》说:“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试想,如果吴起这样的将帅多起来,下层群众不是要活得好些吗?进一步说,战争时代结束步入和平年代,吴起们仍能这样和群众打成一片的话,群众不是很幸运吗?怕就怕非常年代过去之后,吴起们不再关心、爱护士兵,任其生死,任其苦熬,或为自己一时的快乐任意驱使他们。出现这种情况相当可能。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之时,大夫文种为其治国,勾践也十分尊重他的意见。灭了强吴,雪了国耻之后,却疑其作乱,将其赐死,这正应了“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那句话,呈现出只可共苦不可同甘的市侩嘴脸。吴起死时还是战国时期,不会改变他的政策,但真的社会太平了,纷乱的日子过去了,他是否也会有所改变?有一类人看待形势目光很短浅,只把亡国破家之类看成是非常时期。这时,他们十分看重民心,但和平以后甚或形势稍有好转就会不自觉地轻视民众。宋朝时金人犯边,上面便多次下诏求取直言,以明得失。形势稍微缓解就暗地阻止群众的意见,人们讥之为“城门闭,言路开;城门开,言路闭”,言路开闭与形势可笑地联系在一起。吴起是不是也这样势利,因为他去世得早,我们无从知晓,当然也就不便乱猜。
与奸恶无关
北宋的章惇,字子厚,建州浦城(今属福建)人。宦海浮沉多年,最后死在贬所。
《宋史》将章惇收入“奸臣传”中,称:“惇豪俊,博学善文。进士登名,耻出侄衡下,委敕而出。再举甲科,调商洛令。与苏轼游南山,抵仙游潭,潭下临绝壁万仞,横木其上,惇揖轼书壁,轼惧不敢书。惇平步过之,垂索挽树,摄衣而下,以漆墨濡笔大书石壁曰:‘苏轼、章惇来。’既还,神彩不动,轼拊其背曰:‘君他日必能杀人。’惇曰:‘何也?’轼曰:‘能自判命者,能杀人也。’惇大笑。”这涉及两件后人常提起的趣事。
其一,嘉祐二年(1057年),章惇同侄子章衡一起考取进士,但他的侄子考中首名,而章惇名在其下,所以当年不受敕,后来又考,终于考取进士甲科。其二,章、苏年轻时同去旅游。《高斋漫录》云,章惇与苏轼同游仙游潭,深涧之上只有一条横木为桥。“子厚推子瞻过潭书壁”,苏轼不敢过,章惇却平步而过,荡起一根藤索,从容在石壁上写下:“苏轼、章惇来”。苏轼拍着章惇的肩膀说:“子厚必能杀人!”
言:“能自拼命者能杀人也。”子厚大笑。从这些趣事来看,章惇的确有胆有识。
以科举进身的章惇,历任商洛县令、雄武军(秦州)节度推官等地方官。后来,章惇受到欧阳修的赏识,推荐召试馆职。这次考试虽然合格了,但未能出任馆职,改任武进知县。
倘若止于此,章惇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自古及今,大小官员多如牛毛,随着时光的流动,很快就会淡出人们的脑海。偏偏章惇赶上了提倡变法的年代,又受到王安石的重用,并且因为勘乱有功,得到宋神宗赏识。从此,这位有胆有识的人,便在宦海多次浮沉,啮人也被人啮,刻画出供人深思的轨迹。
章惇的仕途,与改革相关,更与党争相伴。宋代在熙宁变法前,行政、军政、财政执掌于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关,缺乏通盘考虑,兵、财、民三权脱节。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主张变法改革的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副相),设制置三司条例司,由中书和枢密院长官兼领,掌管新法的制订和颁布。章惇任编修三司条例官,成为改革派的重要成员。
王安石实行新法,引起了当时士大夫的纷争,于是也就有持支持态度和持反对态度的两党。以王安石为魁首的变法图强一派为新党,反对变法革新的一派为旧党,司马光是代表。熙宁七年四月,旧党借旱灾肆虐劝谏神宗放弃变法主张,宋神宗第一次解除王安石宰相职务。熙宁八年二月,神宗皇帝又重新启用王安石。复相之后的王安石,所面对的政治局面更加复杂,举步维艰,终于在熙宁九年春向神宗再次提出辞职。罢相后,王安石寄居江宁,直到死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属人之常情,倘只施与日常小事,没有指责的必要;若对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感情用事,互相倾轧,必定延误时机。北宋顽固的党争,并未因王安石的罢相而结束,作为新党一员的章惇,仍然要承受跌宕起伏的日日夜夜。章惇在熙宁二年二月进入三司后,又担任过许多职务,在神宗去世之前,仕途基本是坦荡的。元丰二年苏轼被卷入“乌台诗案”,宰相王珪以苏诗中有“世间唯有蛰龙知”,欲加重罪。时任翰林学士的章惇,曾施以援手,认为“龙者,非独人君,人臣具可以言龙也”。这极难得。人间多的是锦上添花,很少有雪中送炭;惯见的是落井下石,难见从井救人。节骨眼上的一句话,可以杀人,也可以使人活。神宗同意章惇的看法,认为不足以此加重苏轼之罪,“遂薄其罪,以黄州(今属湖北)团练副使安置”。
元丰八年二月,宋神宗病危。已任参知政事的章惇与宰相王珪等人一起决议立神宗长子、年幼的赵煦为皇太子,由章惇写在纸上,王珪拿给已不能说话的宋神宗看,神宗点头同意;又请神宗母、皇太后垂帘听政,神宗也点头同意了。这个大事,章惇他们事前没有和皇太后高氏、皇后向氏商议,日后为章惇埋下了祸根。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死去,年幼的哲宗即位,神宗母亲高太后垂帘听政。高太后任命司马光为宰相。司马光即同文彦博、吕公着一起建立了旧党的统治体系,政府的重要机构很快被旧党所掌握。占据优势的旧党,全力打击新党,他们认为王安石不遵守礼制,专用个人私见,应该立即废除一切变法内容;认为新党以非为是,兴害除利,害民误国。攻击章惇“语涉轻侮”太后,“用心不忠”,是一个奸臣。
旧党执政后,新法大多被废除了。新党的重要成员,如吕惠卿、章惇、蔡确等,都遭到排挤和打击。元祐元年闰二月,章惇罢政闲居。元祐四年,旧党将蔡确《游车盖亭诗》加以引申,指斥为诬蔑高太后,将蔡确发配至新州而亡。之后,旧党把较为出名的新党成员大约八九十人的名字分别归附于王安石、吕惠卿、蔡确名下,称为“亲党”,张榜于朝堂之上,使他们永世不得为官。
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高太后去世,哲宗亲政,改年号为绍圣。政局开始朝着对新党有利的方向变化。绍圣元年,哲宗启用章惇为左相,此后,章惇一直担任相职,直至哲宗去世。政治纷争与复仇心理左右着章惇,左右着新党,也左右着旧党。那时开科取士,以能诋毁元祐之政为准绳,否则不能金榜题名;擢升官职,亦须有反对元祐之政的履历,否则不为当政者所接纳。不过复行的新法对元祐法令有所采纳,并没有一概否定。哲宗曾问:“元祐亦有可取乎?”章惇答曰:“取其善者”。哲宗死,徽宗即位。章惇遭到罢斥,新政第二次被废除。罢相后,章惇改任越州知州,在赴任途中即被贬为武昌军节度副使、潭州安置。后来再贬往岭南为雷州司户参军。崇宁元年(1102年),又改为舒州团练副使、睦州居住;两年后,又移来移去,先到越州,后又湖州。崇宁四年去世,享年71岁。
党争,历朝历代都存在,不单单一个宋朝如此,但宋朝应该算比较厉害的。围绕变法与否,王安石、司马光新旧两党斗争延续了几十年,影响极为深远。今日我们回望此处,除了需要实事求是剖析两派各自的见解,还要看到党争对理性的遮蔽,对人性的扼杀,对历史脚步的羁缠。以章惇为例,他本是一个有才干有魄力的人,但因先被王安石重用,便卷进党争不可自拔。初时,新党打击旧党尚有坚持改革的宋神宗掌握大局,还不至于太出格;但后来的党争,基本是由最高统治者主持的,旧党无情打击新党,也是因为有巨大的后台。熙宁变法断断续续,历时十几年,与高层变动大有关系。
新党、旧党之争此起彼伏,对国家,对个人都是一种损害。以章惇、苏轼的关系来说吧,他们本是朋友,但章惇属于王安石变法派的骨干,苏轼则被归为元祐党人,两个人便决裂了。新党旧党彼此借鉴整人的招数,不失时机进行报复。比如,元祐中旧党罗织成“车盖亭诗案”,新党则也相应地制造了“同文馆之狱”;元祐旧党将新党八九十人的名字“榜之朝堂”,谓之“亲党”;绍圣初,新党亦籍定元祐党数十人,蔡京为相时更有“崇宁党禁”、“元祐奸党碑”。
宋代的治国理念,与前后朝代相比虽有好多不同之处,但并未突破兴亡的窠臼。以党争来看,那种怪圈周而复始,没有寻求到一种使人正常表达思想的途径。从个人的人格来看,不论新党还是旧党,好多人是值得尊敬的,然而这不是个人德行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制度、体制问题。参与党争的人,摆出公允的架势,以道德为棍棒,丑化他人美化自己,无疑把道德看成了关键。
章惇,不过是党争的牺牲品,哪里谈得上“奸”?在非彼即此的背景下,在强调“祖宗之法”的环境里,“奸”也好“忠”也罢,不过是一种帮派标签。
良史的界域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公元前607年,作恶颇多的晋灵公对主政大臣赵盾的屡次劝谏极为不满,派人刺杀赵盾。赵盾被迫逃亡。就在赵盾出逃期间,其族人赵穿将灵公杀死。赵穿弑君后,赵盾才回来。晋国史官董狐在史册上记为“赵盾弑其君”。赵盾当面否认“弑君”之说,辩解灵公之死与自己无关。董狐解释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董狐认为,赵盾虽没有亲自杀死晋灵公,但他是“正卿”,逃亡时还没有越出国境(仍然承担防止国君被杀的责任),回到都城后又没有追查凶手,因此应负“弑君”的责任,记录为“赵盾弑其君”是合情合理的。董狐说明理由后,赵盾不再争论。因此直到现在,史策上记载的此事,仍是当初董狐先生的“赵盾弑其君”。孔子评论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即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左传·宣公二年》)从孔子对董狐及赵盾的赞赏看,他对良史和良大夫是很推崇的。然而,不论良史还是良臣,皆不易得。
再举个比“赵盾事件”早发生了50年的事情。还是《左传》中的例子。《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齐庄公与国相崔杼之妻棠姜私通,崔杼于齐庄公五年(前548年)组织人杀死了齐庄公,然后立齐庄公之弟姜杵臼为国君(史称齐景公),自己担任右相,独揽齐国大权。崔杼想在历史记录中做点手脚,把人为的灾祸说成自然现象,希望太史伯将此事记录为齐庄公病死。太史伯“花岗岩”脑袋,如实记录为“崔杼弑其君”。崔杼大怒,杀死太史伯。继任的太史仲依然照实记录,又被崔杼杀死。继任的太史叔还是如实记录,也被杀害。继任的太史季仍坚持如实记录。崔杼无奈,只得作罢。这个时候,齐国的另一位史官南史氏听说因为如实记录,死了三个记录者,觉得太史季的结局也不可乐观,准备接替太史季继续如实记录。太史伯等四兄弟和南史氏追求历史真实的精神,几千年来一直感召着人们。
何谓良史?不媚俗不媚权,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追求真实就是良史。我觉得,不易的所在即在于此。换句话说,做良史不是宣誓一下那样简单,而是和得失紧密联系,要有所失,甚至是牺牲生命的“大失”。有失,就意味着不易。具体说,社会政治环境,治史者本人的德行都会起制约作用。其一,史家要有相对的独立人格,不因某一人与当权者的龃龉或乖顺而成为与权力关系的范例,或者成为最高统治者塑造史家的模式。比如,崔杼杀了太史伯后,他的几个弟弟仍然照实直录,并没有以为太史伯的命运就是所有史官的命运。在这里,崔杼仅仅是干涉史家记录的一个特例;崔杼杀掉太史叔以后,也没有气急败坏的从朝中撤掉太史一职,而是仍然让太史季参与其事,同时也没有一直杀个不停。设若史官没有独立性,所谓直录只能是幻想。
当然,崔杼也许未必不想将史官全部杀死,未必不想用强制力量撤掉史官一职,但环境不让他任意作为。“赵盾弑其君”的年代,正是思想多元化的春秋时代,百家争鸣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并不是标榜思想自由的幌子,当权者在这种环境之下,对史料的裁剪不会以自己的观点为是非。《左传》记述晋灵公时并未隐其恶,也没有颂其善,而是详列其荒诞暴虐之事。可见其褒善砭恶实事求是,不因身分高低贵贱给予不公正的评价。董狐们固然值得称赞,但他们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刘知几认为,董狐擅名今古,有赵盾成其良直,如果不是赵盾“为法受屈”,董狐不仅做不成“良史”,弄不好连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司马迁作《史记》时,虽然已经不是董狐时代了,但仍然敢对当朝帝王汉武帝说三道四,不能不说那时的环境中依然存在些许《左传》时代的流风余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