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15条,指的是南宋政府对官吏考核的规定。15条都是什么内容呢?(一)奉行皇帝的“手诏”有无违背乖戾之处;(二)任内有哪些“兴利除害”的措施;(三)是否有朝廷省司将本路过失“上簿”的记录以及尚未责罚处理完毕的过犯;(四)受理诉讼及指挥州县处理公事有无稽滞不当;(五)是否曾经通过受理吏民词讼,而纠正州郡结断不当的事件;(六)任内各类职事有无废弛,措置施行有无不当;(七)奏请及上报朝廷省司的文字有无卤莽乖谬;(八)对于所部官犯赃流以上罪者,是否及时予以按察,按察结果是否确当;(九)荐举所部官有无不当;(十)“劝课农桑”效果如何;(十一)“招流亡、增户口”是否见效;(十二)应该巡历哪些州县、自何月日出发至某处、何月日还本司,是否有分巡未到之处;(十三)逐年应合上供的钱物是否曾经超期违欠;(十四)所部刑狱有无平反及驳正冤滥,是否淹延稽滞;(十五)防范、缉拿贼盗,已获未获各若干。
第一条是关于政治的,要求官员必须与皇帝保持一致,以下诸条,都与实绩相关。然而,即使有这些非常具体的实施条文,朝廷最终还是难以了解官员的实际品行、才能与实绩。考核成了形式主义泛滥的一种。
官吏考核的制度和方法,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据《周礼》记载,西周时期小宰、太宰、史官和司士执行监察职能。小宰和太宰主持官吏的考核,分别从行政能力和行政规范两个方面考察官员,具体内容有六项之多:“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尚书》对考核的时间也有记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后来各朝大都采取了3年考绩的办法。从汉代至唐宋,大抵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汉代考核的结果,最好的称最,差的称殿。唐代官吏考核分为三等九级,即上、中、下三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级别。
官吏考核方式方法虽然不一定很完满,但能作为一种制度延续下来,自有可取之处,对官员的管理肯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凡事都有吊诡之时,实行既久的官吏考核也是如此。到了唐代中后期,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完善,官僚体制的各种弊端表现得较以前突出,考绩在很大程度上逐渐流于形式,将被考核的官员一律定为“中上考”的情形越来越多。某些人因身份地位,基本是未考核已定级。所谓的“考”,实际是花费人力、物力,把形式认认真真演诵一遍,然后堂而皇之地在上考中再区分为上中下三等。
熙宁、元丰年间,对于各级地方官员的考核,政府出台了比较系统的法规,不再局限于“礼义兴行”“清白而有治声”这类抽象字眼,而是颁布了比较明确细致的条文,力求做到“凡职皆有课,凡课皆责实”。可最后却难免走入疲软之境,原因何在?
首先在于专制的统治。朝廷的主导思想变化无常,“一朝天子一朝臣”,即使政令条文俱在,各个时期对它的理解并不一致,又如何认真执行?其次在于主管部门玩忽职守,执行检查不力,使得制度法规形同虚设。南宋高宗绍兴六年,殿中侍御史周秘曾经上言说:“国家规定以十五项条目考核监司,以四善四最法考核守令,考核保奏有一定期限,考核不实者有罪。而五六年间,唯有成都潼川路奏报一次,其余诸路课绩一概不曾申奏。结果法令废弛,善恶能否无从辨别。”邓小南教授讲过一个例子:宋仁宗天圣年间,有个名叫李应几的人,已经官至工部侍郎,忽然被揭发出以前做兖州知州时贪暴不法,因而被撤职查办。仁宗大惑不解,问身边大臣:“李应几既然这么贪婪,怎么会升到如此高官呢?”宰臣们回答说:“他确实一贯不够清廉,然而监司并未检举他的过失,所以逐级上升,到了这个位置。”何止这位皇帝不解,我们同样不理解。
到了清代,考绩仍未摆脱走过场的尴尬局面。《晚清官场规则研究》记述晚清的考核制度云:“内阁汉侍读仅2缺,另称‘正副阁长’,例均保列一等。旗人侍读14缺,必须兼诰敕者才能保为一等。翰林院自侍读至检讨,必须在南书房、上书房入值,在清秘堂、国史馆任提调以及办院事、协办院事者,可保列为一等。”同过往的朝代一样,官员的特殊群体仍然享受特殊待遇。体制不变,监督机制不变,考绩就难免沦入严重形式化,唐宗宋祖都如此。
考绩走过遥远的路途之后,形成了意味深长的情势,一面是高层千方百计堵塞漏洞,另一面则是在具体的操作中日益流于形式,严重程式化。考核的标准和内容,从先秦到清再到国民党政府虽有很大差别,但性质基本相同,大多是对官吏自身的道德要求,和具体的业务能力。也就是荀子提出的“德以叙位,能以授官。”其实,专制之下,德哪里靠得住呢!初始有德,终末无德,甚至始终无德的现象都与专制制度相伴相随。
1930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整饬官常令》,称“首崇廉洁,严禁贪污。”1946年又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条例的规定极其严厉,“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足见,条例对贪污的惩处是很严厉的。从1927年到1949年,国民党南京政府,颁布了数以百计的各类监察法规,但政府大大小小官员均把这些法规视为具文,依然贪墨不止。国民党的倒台,不是一种因素造成的,但重形式不重实效,使律条成为一纸空文,肯定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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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呈现了复杂的世相。其中,我们最熟悉的一组群像,恐怕是由林则徐、魏源、徐继畲、冯桂芬、夏燮、姚莹等一批有识之士所组成的阵营。对他们以外的群体,后人则有点模糊。确实,林则徐等一班先进分子,在这次战争中的表现,为后人提供了不少养料。
不过,一个社会的走向,不是由一部分人决定的,而是决定于这个社会各个集团相互作用形成的强大合力。尤其合力之中那些重权在握人物,起到的作用常常是巨大的。对清王朝来说,社会的主要色彩不是由林则徐一班人描绘的,而与另外的一组群像大有关系,那就是愚昧、保守的势力。否则鸦片战争的结局可能不是现在这样。这组群像的材料公诸于众的虽不多,但报面上偶尔也有一些。
1841年2月英军陷虎门,水师提督关天培等人壮烈牺牲。3月,大臣杨芳抵达广州。杨芳也算是清朝名将了,可他到那里后却是令人“广收马桶,排列沿河”,然后视桶口为炮口,去攻打英军。杨氏坚信,英人必有“邪术”相助,中国以邪制邪的传统厌胜术才能对付他们,结果可想而知。英军围攻广州一役,靖逆将军奕山等大臣给道光皇帝的会奏中编造观音菩萨显灵故事欺骗他。道光皇帝居然听信了奕山等人的谎言。仅凭这些事,当然不能就断言杨芳、奕山等一无是处,但此时此地的行为,是可以展现领导层知识水平和思想观念的。
1841年7月20日南方刮起了台风,靖逆将军奕山产生了自我陶醉的侥幸心理,他们没有利用这一时机重整旗鼓,反而自欺欺人,大唱喜歌。奕山在给皇帝的信中说台风肆虐,击碎夷匪船只,淹死夷匪汉奸无数,此皆皇上至诚感神,海灵助师,云云。道光接到奏报后,又一次信以为真。读完这些文字后,你不由深深觉得,鸦片战争的失败,只用军事力量不如人来解释,太失于表面化了。对这场战争,朝廷之内的人有如此奇特的行为,那么朝廷之外有怎样的表现呢?据清人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记载,鸦片战争期间,扬州官绅一听到英船入境,竟然“持手版跪于象山足下,迎接夷船,呈送牛羊金币,以为犒赏”,一副奴颜婢膝的丑态。
从有形的战斗进入到人的思想领域中,一些人面对世界的能力不足,可做起妄自尊大、故步自封的事来却驾轻就熟。客观介绍世界地理知识的《瀛环志略》一书不见容于一般的士大夫,“甫一付梓,即腾谤议。”大部分人认为作者徐继畲张大外夷,有损天朝大国的形象。
1860年之后,洋务运动已经开始,大臣倭仁仍然觉得中国完全没有必要学习西方,只要发挥固有的文化,就可以在战争中获胜。中国与外国的战争接连失败,不是武器不如人,而是道德没有发挥作用。从这些人的所作所为看,一个民族的强大,不仅表现在物质方面,更表现在精神方面,一百多年之后全方位看这场战争,后人得到的启示应更多。
清代社会的经济落后,是导致战争失败的一个主要因素,大臣和皇帝的迷信腐败,愚昧无知,不能不说是另外一个因素。中华民族无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把人培养成麻木愚昧,仰“权”鼻息,进而仰“力”鼻息的群体,进入得过且过、胆小怕事的境界。在这种背景下,有见识的人不一定有好的结局,浑浑噩噩的人未必就没有光明的前景。有这样的决策者,有这样的下属,如何不败?后人汲取教训时如果只说当时经济如何如何,先辈的血就算没有完全唤醒后来者。
王世充求言
讲真话难。这样的慨叹老早就有,不算鲜言新语。真话难讲,在于有人不愿听真话,搞“直如弦,死道边”那一套。不过,也有人从本心来讲,愿意多听听别人的话,不是摆一摆喜听真话的架势让人看,但听了一阵却中途而止,就像立志修行的人,打坐了几天,便半途回了家。
《资治通鉴》中有一段涉及王世充求言的文字,云:“世充于阙下及玄武门等数处皆设榻,坐无常所,亲受章表……又令西朝堂纳冤抑,东朝堂纳直谏。于是献策上书者日有数百,条流既烦,省览难遍,数日后,不复更出。”想来,王世充这样的人,初时可能真想听听别人的建议,否则没必要“坐无常所”。他曾把自己和过去的皇帝放在一起比较,得出结论说:“昔时天子深居九重,在下事情无由闻彻。今世充非贪天位,但欲救恤时危,正如一州刺史,亲览庶务,当与士庶共评朝政,尚恐门有禁限,今于门外设坐听朝,宜各尽情。”这段话除了表白自己不贪恋皇位是假,其余都有一点真意。历史总在改朝换代,前朝帝王之失,后人不可能不思考,王世充抓住天子居深宫之内,下情无法上达这一点算是眼光不错,开的药方也算对症。但他“数日而止”,虎头蛇尾,不仅让人惋惜也叫人深思。
说来好笑,王世充求言“数日而止”的原因竟是公文“日有数百,条流既烦,省览难遍”,也就是说广开言路给他增加了工作负担,使他难以应付。也可以说,对开言路之后工作要增加这一点他估计不足。好多求言者初时轰轰烈烈,不几日便偃旗息鼓,其原因之一恐怕也在于此。
求言,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不可能“求”也如此,“不求”也如此。只要不是旨在“引蛇出洞”,两耳所听的势必有多种声音,有的还会很刺耳,与禁言时流行的狐言媚语大相径庭,因此求言者要有心理准备,明了开言路后必听到过去听不到的声音,不要听了“怒从心头起”,更不要“恶从胆边生”,要大度一点,能容纳不同的声音。从讲话人的角度看,讲刺耳的话没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只是希望事情更好,不确切地说就像胡屠户为范进抻抻皱了的衣角,只有好心,没什么坏心眼儿。至于言路大开以后工作负担比以前重了,那是情理中的事,不可能求言之后反而更轻松了。
王世充求言“数日而止”还有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即求不求言只在于他,不求言也照样做他的人上人。明朝有几个皇帝整日待在深宫不见大臣,人们也奈何他不得。
求言不增加工作负担且求言者听着顺耳的时候也有,如进言者说:“我给您老提个意见,为了革命事业,您要保重身体,不该没白天没黑夜的工作。”这自然也是一种“意见”,不过已经变味,陷入谄媚之中了。
语境
在坊间觅得《清朝文字狱》一书,读后颇有所感。比如被一些人屡加赞扬的乾隆帝,搞起文字狱来大刀阔斧,思维正常的人要杀,精神病人也要杀,只要他自己认为妨碍了统治,就要施放腾腾杀气。乾隆一生写了不少诗,理解文字到底有多大作用,知道该如何写诗作文。即位之初,他曾说:“与人临文,原无避讳,诚以言取足志。一存避讳之心,则必辗转嗫嚅,辞不达意。嗣后一切章疏,以及考试诗文,务期各展心思,独抒杼轴,从前避忌之习,一概扫除。”可惜,暂时的明白最终还是被残忍取代了,他治下的盛世,流淌着浓浓的人血。书载,钦定逆犯丁文彬本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妄想富贵女色,痴心日炽,结为幻影,牢不可破,辄肆其枭獍之心,狼号狗吠,无所不至”,但乾隆不饶他,于乾隆十八年六月十四日正午,照谋反大逆律被当众凌迟处死,与此相关者受到株连。
什么是谋大逆罪?谋大逆是十恶中第二大重罪,这种犯罪通常是用暴力的形式危害最高统治者的生命财产进而危及到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的严重的犯罪行为。在封建时代,凡一切触犯去世和当今皇帝的思想和行为都可罗织成谋大逆。当文字狱盛行时,只要文字作品被认定为对清朝或皇帝有所触犯,多照谋大逆定罪。凡定为谋大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并株连祖孙﹑父子﹑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异同﹐男年16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
在清朝立国的二百六十八年里,乾隆朝文字狱案最多,在130起以上,精神病患者偶因文字不慎构成的罪案也特别多,丁文彬案只是其中一例。据不完全统计,这类案子至少有二十一起。这些疯子根本谈不到有什么政治见解,乱写的那些文字,既没有意义也无法解释,结果却照大逆律论罪,不仅本人凌迟处死,亲属还要跟着连坐。
于是便常常想到鲁迅先生的至理名言,觉得知人论世,非看全集不可,只看一点不及其余,就会自己蒙了自己的眼睛,就不能全面认识一个人,了解一段事。一件同样的事情,具体环境不同,话语往往大异其趣。比如一个人没有官帽时,他很可能义正词严地指责上司专断,缺乏民主意识;可一旦弄个一官半职,则可能反过来抱怨老百姓不听话,是刁民。分析他做官前后的话,如果弄不清楚具体语境,堕入五里雾中是必然的事。
武断而言,目下好多书不太讲究语境,比如李世民做了皇帝以后比较体恤百姓,也较其他封建君主尊重人的生命,查阅史书,他在这方面发表的言论不少。可我们不要忘了,玄武门之变,他的屠刀上沾满了亲人的血。彼时之行为,断乎不能用此时之言论来解释。此时与彼时混淆不得。
人的言行是有具体语境的,环境变了,言行就会迥异。我们经常看到,一个王朝在建立之初帝王们做事比较严谨,比较体恤百姓,时间一长,就为非作歹,按照个人好恶行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如果以为某特定时期的言论,能概括一生的行为那就错了。
孙嘉淦的衰变
乾隆十六年(1751年),中国陷入一片恐慌之中,一心想改变雍正皇帝峻急统治的乾隆大帝,兴起了他当政以来的第一场文字狱——“孙嘉淦伪稿案”。这也就是历史上所指的乾隆十六年至四十一年(1751-1776)的文字狱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