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党讦此党:党魁乃下流。少作无赖贼,曾闻盗人牛。人闻挟某妓,好作狭邪游。聚赌叶子戏,巧术妙窃钩。面目如鬼蜮,衣冠如沐猴。隐慝数不尽,汝众能知不?是谁承馀窍,竟欲粪佛头。颜甲十重铁,亦恐难遮羞。
诗歌记录的是1884年美国大选的景况,当时在任总统是争取连任的共和党人切斯特·阿瑟,竞争对手是民主党人格罗弗·克利夫兰,结果是后者获胜。那种场面,与今日大选约略相同,不消说当时的情景给黄遵宪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虽然在诗歌中也歌颂了华盛顿的丰功伟绩,但对美国民主的这种选举形式是有微词的。1904年7月4日他在给梁启超的信中提及这一问题时说:“既留美三载,乃知共和政体万不可施于今日之吾国,而是以往,守渐进主义,以立宪为归宿,于今未改。”可见他对美国式民主的见解,始终未作改变。黄氏为什么持这种观点?究其实,这关涉到文化模式选择。
黄遵宪(1848—1905),近代诗人,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广东嘉应州(今梅州市)人。出任过驻日使馆参赞,做过新加坡总领事。光绪八年(1882年),黄遵宪调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繁广的成长经历,既使我们看到了黄遵宪眼界开阔的一面,也让我们看到了其思想基底中传统的一面。文化有差异也有整合,对外来文化的消化和吸收永无停止。不过所整合的对象是有选择的,与传播和接触极有关系。就黄遵宪而言,他接触的日本文化较欧美文化多。中国大门被别人的枪炮轰开,日本虽然不能居于第一位,可日本带给人的精神挤压却使人刻骨铭心。一衣带水的近邻却以袭击中国为乐事,究竟是什么原因,中国早醒的知识者们一直进行研究。
1877年10月,黄遵宪随何如璋赴日本。据《黄遵宪年谱》记载,“是时日本民权之说正盛,先生初闻颇惊怪,继而取卢梭、孟德斯鸠之说读之,心志为之一变”。严峻的社会现实往往与文人纸上的描画不同,虽然黄遵宪早就具有了改革思想,但异国的明治维新运动仍然引起了他的极大震撼。1880年日本八万多名自由民权运动参加者选出代表在大阪开会,正式成立“同盟会”。运动中,代表中下层资产阶级利益的党派与团体纷纷建立,其中影响最大的自由党,宣布为开设国会、减轻地税与修改不平等条约、争取“平民的自由与权利”而奋斗。它还公然用炮火向蛮横的专制政府示威,1882年,福岛县自由党人把反迫害斗争与农民起义斗争结合起来,发展为大规模的暴动。1884年,群马县自由党人聚众数千人高呼“不流血不能建立自由的基础”,生俘政府官员,占领警察分署,向兵营进攻。
面对如火如荼的社会形势,初入日本的黄遵宪感到不适应,对当时的“民权之说”,开始惊怪、犹疑,后来才逐渐发展为肯定、接受并在《日本杂事诗》中作了初步的介绍与阐扬。对于黄遵宪来说,现实的日本虽然异于固有的观念,引起他初时的猜疑和不解,接受起来毕竟不算特别困难,相近的地域,文化也往往相通。可美国的民主共和制是与君主立宪制毫不相同的制度,对中国而言是完全异质的,黄遵宪难以索解,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清朝知识分子了解外国的途径极其狭窄,往往是通过书报的翻译,不论是魏源还是徐继畲,都没有亲炙外国风土人情、社会制度的经历。黄遵宪是有幸亲历的少数者之一,也正是亲历校正了纸上得来的印象,他认为,美国“民智已开”,“泱泱大国”,选举总统尚且如此混乱纷扰,中国民风“蔽塞”,万不能实行民主共和制。他不是否定民主制度,而是认为本国民众的素质不适于实行这种民主。
今日回视黄遵宪对美国式民主的印象和见解,觉得这种观点颇具代表性,在传统专制社会浸泡久了的人发出这种声音不能算不正常,能够如他那样已经不错了。
清朝文字狱与名著
当我们把清王朝酷烈的文字狱和那些光芒万丈的小说(比如《红楼梦》)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心头总有一种困惑之情涌动不止。直白而言,我不知道如何把文字狱的惨烈与那些辉煌的创作成就和谐地统一起来。按照世上俗理而论,在文字狱烈火遍及各个角落的年代,人们应该噤若寒蝉才对,斯文扫地,研究枯败,创作凋零才是应有的风貌,怎么会有如云佳作出现?
文字狱,就是因文字的缘故所构成的罪案。清朝文字狱规模之大堪称中国古代文字狱之最。自鲁襄公二十五年(前548年)齐大臣崔杼因太史据实记载“崔杼弑其君”而杀史臣起,直到明朝,以文字获罪者不知凡几,比如北宋与南宋的几桩“诗案”,明代初年各地学臣因表笺而罹祸的“表笺祸”,都是令人汗毛孔大冒冷气的案例。但把文字狱之火燃烧得最旺的当属清王朝。
据学者研究,顺治二年就有了文字狱。那一年,清王朝举行了第一次乡试,在河南省中举者的试卷中发现有人将“皇叔父”多尔衮,误写为“王叔父”,于是被指为不敬,主考官被革职,交与刑部议罪。
在清朝立国的二百六十八年里,发生了160余起文字狱,平均一年半一次。不过,这160多起文字狱并不是平均分布在每个时期,每个皇帝兴起文字狱的目的不同,每个皇帝处理案件时掌握的分寸也不一致。顺治、康熙、雍正三朝文字狱不仅较少,同时更多是因为政治目的。譬如,顺治朝的几桩文字狱都关涉到政治;康熙统治中国六十一年形成的近10起文字狱和雍正朝近20起文字狱大抵如此。康熙五十二年发生的戴名世《南山集》一案,是清初最著名的文字狱之一,株连300余人,但康熙帝仅将戴名世一人处死,没有酿成更大的灾难;雍正6年,湖南士人曾静、张熙策动手握兵权的岳钟琪谋反。曾静被捕后,供称他的反清思想来源于死了快五十年的吕留良。雍正帝认为“曾静之反清,惟吕留良是问”,同时他也敏锐地感觉到,曾、吕一案不单是一个湖南人受吕氏思想的影响而去策动别人造反的偶然事件,它关系到清朝对中国的统治是否有理论根据这样一个根本性的大问题。经过周密准备,这位皇帝终于在雍正七年五月亲自发动了这起集中打击吕留良的文字狱。雍正十年(1732年)十二月这件文字狱才告结束,吕留良锉尸枭示,吕留良长子吕葆中及学生严鸿逵戮尸,吕的另一子吕毅中及学生沈在宽斩决,其他被株连的人也受到极其严厉的惩处。雍正皇帝则命将曾静、张熙免罪释放。乾隆即位以后,复又把曾静、张熙逮捕起来,凌迟处死。
乾隆在位六十年,文字狱在130起以上,不过乾隆即位后的前16个年头,后期的8个年头,文字狱几乎绝迹。猜测其因,可能是乾隆帝本人对雍正朝竣急的统治方针带来的弊病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故而放松了对文化思想的严密禁锢。在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相对缓和的政治形势下,初政的乾隆要一改乃父的政策,于是全国出现了比较宽松的气氛。可惜好景不长,到了中期,即十六年(1751年)至四十八年(1783年)间,他便大搞文字狱了。他比乃祖乃父残酷,除了指摘诗句,杀人立威之外,还专挑文章著作中未曾避讳的毛病,即使写诗作文者是精神病人也不罢手。
乾隆十六年(1751年)文字狱高峰突兀而起,直至四十一年(1776年),在二十五年中间,见于记载的文字狱有70起上下。这个高峰的起点就是轰动一时的伪造孙嘉淦奏稿案。十六年六月伪孙嘉淦奏稿流传到云南时被乾隆帝发现了,开始了在全国范围的追查伪稿作者的活动。
乾隆朝文字狱的第二个高峰出现在四十二年(1777年)至四十八年。在这短短的七年中间,见于记载的文字狱多达五十几起。乾隆四十二年起文字狱激增的直接原因是在全国开展的轰轰烈烈的查办禁书运动。查毁某一种或几种所谓禁书从清初就时有发生,但历时近二十年之久,动员整个社会,则是乾隆帝的独创。文字狱在当时被称为“书祸”,它除了带有通常所见到的意识形态斗争的性质外,还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这是乾隆朝第二个高峰时期的文字狱异于一般文字狱的独特之处。
蒲松龄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去世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康熙十八年《聊斋志异》初步成书。这个时期清朝的文字狱正是特别注目于民族矛盾的时期,特别关注政治的时期。而《聊斋志异》的取材和叙述方式,使书中的思想意识深深埋藏起来,很少有人把它和政治关联在一起,并且“终著者之世,竟未刻,至乾隆末始刊于严州”(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蒲松龄没有受到文字狱的威胁。康熙帝的后代虽也禁止这本书的流传,但清统治者对待人情风俗作品与政治作品不同,蒲松龄及《聊斋志异》也就安然无恙。
《红楼梦》成书大体在乾隆甲戌19年,当时文字狱极为酷烈,但聪明如曹雪芹,不会硬着头颅朝文字狱风口上撞。《红楼梦》甲戌本凡例声明:“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作者自己把书和政治是非隔离开来。在今日看来,这些话说与不说区别不大,但在当时却是异常明智的举动,万不可不说。有学者认为,陷入文字狱的,是些小文人。此话也许偏颇,却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我有一位对《红楼梦》有所研究的朋友,他说《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传借丢了,而是曹雪芹见文字狱挺厉害,压根儿没敢外传。红学家没这种观点,但我觉得合乎情理。
乾隆以后,嘉庆、道光等朝的文字狱极为罕见,1903年,发生了著名的《苏报》案,但这时的清王朝已经风雨飘摇,有心无力了。
与查禁史籍、文集一类的图书不同,清人对小说的查禁,主要是书贾与租书铺,虽然也很严厉,终究还有一点温和劲儿。据王彬先生研究,其措施往往是“将已刷陈本,及末印板片,一律赴局呈缴。由局汇齐,分别给价。”同时严禁书差“借端滋扰”各个书肆。康熙五十一年(1714)四月颁布上谕,礼部议覆后规定:“私行造卖刷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卖者杖一百,徙三年。买者杖一百,看者杖一百。”对于查禁不利的官员,“若该管官不行查出,一次者罚俸六个月,二次者罚俸一年,三次者降一级调用。”这一处罚举措,为雍正继承下来,也被乾隆继承下来,《大清律例》对禁毁小说的处罚描述几乎与这段文字相同。
看着清人所禁黜的小说,较为著名有《龙图公案》、《品花宝鉴》、《隋炀艳史》、《禅真逸史》、《水浒传》、《红楼梦》、《金瓶梅》、《绿牡丹》、《反唐》、《子不语》等,其中《水浒传》、《金瓶梅》、《红楼梦》,遭受的禁黜最烈,禁斥的理由或为“诲淫”,或为“诲盗”。禁毁的具体手法,就是沿着外力与内力两条路径用力。处罚措施属于外力范畴,对作者精神造成压力则属于内力范畴。清朝禁毁小说特别注重社会舆论的诱导与使用。查禁图书,理由是为了弘扬淳朴的民风。这是所有统治者共同的禁毁理论,然而清统治者并不以此为满足,它还以舆论为手段,作为查禁小说的背景。清人毛庆臻说:“乾隆八旬盛典后,京板《红楼梦》流行江、浙,每部数十金。至翻印日多,低者不及二两。其书较《金瓶梅》愈奇愈熟,巧于不露,士大夫爱玩鼓掌。传入闺阁,毫无避忌。作俑者曹雪芹,汉军举人也。由是《后梦》、《续梦》、《复梦》、《翻梦》,新书叠出,诗牌酒令,斗胜一时。然入阴界者,每传地狱治雪芹甚苦,人亦不恤,盖其诱坏身心性命者,业力甚大,与佛经之升天堂,正作反对。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余始惊其叛逆隐情,乃天报以阴律耳。伤风教者,罪安逃哉!”不但把作者陷入地狱,而且要株及子孙,覆家灭种。正是这种因素的配合,才使得清人对小说的禁斥不是流于具文,而是多少带有主动色彩地对小说进行查禁。
如果要说查禁的效果如何好,恐怕也不全是事实。《劝戒四录》载玉麟语云:“我做安徽学政时,曾经出示严禁,而力量不能及远,徒唤奈何。有一庠士颇擅才笔,私撰《红楼梦节要》一书,已付书坊剞劂,经我访出,曾褫其衿,焚其板,一时观听,颇为肃然,惜他处无有仿而行之者。”从他的无奈之状推测,各地查禁的严宽程度是不一样的,严弛急缓多有不同。总而言之,《红楼梦》在当时并未形成一个具体的案件,只是泛泛而禁。
我觉得,文字狱对小说家的打击,要比史学研究轻得多。朝廷禁毁小说之令,虽不是具文,但清王朝的皇帝们没有对撰写者下黑手,这在客观上使小说作者得到喘息。曹雪芹东藏西躲,都是在清朝禁毁小说这一大背景下才能实施的行为,倘若真如查禁史籍那样严酷,连死去几十年的人都要鞭尸、戮尸,哪还有活人的生路?普天之下莫非皇土,何处能躲哪里能藏呢!换句话说,清王朝查禁小说,一面靠威权,另一面靠人的思想(具体说是因果报应的思想)。这给作者施加了双重压力,即外在的求生压力和内在的情感煎熬。《红楼梦》里的王熙凤不怕因果报应,可能曲折反映了当时社会舆论。
清朝的乾、嘉时期,考据学独盛,成为清代学术思潮的主流,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如社会安宁,国力充实,有识者厌弃空谈等等,但文字狱的影响不可低估。与学术研究一样,清朝(不仅仅是清朝)流传下来的名著,其取材基本不脱浪漫主义的影子,也就是不尽说人间事。《聊斋志异》说狐道鬼,《红楼梦》半人半仙,《镜花缘》虚无缥缈,《儒林外史》虽说了人间事,但都是异朝的酸文人,这些都不值得统治者多虑。今日谁都知道作者不是无话可说,而是不敢直说,只能指桑骂槐,说狐道鬼,文字狱阴影下的创作就是如此吧。作者缺少直面现实的勇气,不是好事,可也不全是坏处,至少小说写得精细,委婉,作者练就了一身好功夫,特别耐读。好像现在也没有人比他们内功更深厚。
清朝的文字狱,一方面是残酷,是无道,另一方面,因为统治者特殊的思维走向,客观上也使名著小说取得生存的毫发之隙缝,虽然统治者并不是有意而为。比如特定的钳制言论策略,恐怕是不能忽视的原因,哪怕是极其微小的因素。倘若清王朝对写书、印书、售书的人一网打尽,结果可能就不是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假如举国皆玉麟者流,那时的文坛又另是一番景象。
南宋15条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