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是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出现的,也可以说它是社会制度进步和人类本身进化的产物。不过,由此而断定贪污腐败具有积极意义,即使不算致命的错误,也是十分轻率的想法,有只看一点不及其余之嫌。某一事在一定阶段对社会有一种推动力,但当社会进入更高阶段以后,原有的那点推动作用可能消失殆尽,显露出十分明显的负面影响。贪腐虽是伴随着社会进步而产生的,但它是一群人剥削另一群人的形式之一,是“公权力”私有化的表现,是权力者滥用“公权力”的开端。
人类在原始社会处于淳朴自然的状态中,生产品无剩余,也没有财富的积累,私欲无从产生,更谈不到贪污腐败。一旦社会发展,原来管理公益事务的管理者,更多接触了物质产品,有机会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在“五帝”时代后期,中国出现了贪贿现象。
《礼记》有一节文字,介绍社会的变化更形象更详细一些。《礼运》篇说,原始社会道德风尚是“天下为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些话,可能言过其实,但在那种环境下,我们的祖先有此举止,也算正常。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天下为公”就变成“天下为家”了,不仅“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而且“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淳朴的社会风尚被重权谋和尚军事所代替。从此,贪贿产生了,反对贪污腐败的行动及其有关的伦理道德也相应产生。
这种变化蕴含的更深理论,学者可能有不少独到的分析,但以本人看来,有三点不能忽略。
其一,贪污腐败首先是官员的事情,涉及官场道德和职业道德,官场反腐才找准了主角。
其二,人类性恶还是性善,历来有争议,几千年来没有一个定论。定论与否,对普通人而言不太重要,反正普通人活在世上,由着性子来的可能性不大。对官员而言,究竟性恶抑或性善,意义就大了。假如官员的能力和道德水准近乎圣人,我们草民俯首听吆喝就行了,没有必要进行监督。但原始社会的公共事务管理者跃进到阶级社会的官吏以后,贪腐便开始了。原始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阶级社会的官吏、贪腐者,三者究竟构成了什么样的关系呢?倘说所有的官吏都贪腐,那有夸大其词的嫌疑,然而若说官吏个个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能够“拒腐蚀永不沾”,恐怕也不现实。官吏是靠不住的,只要有机会,很容易成为贪贿者。
其三,军事力量孱弱可以动摇国基,贪腐严重时也可以动摇国基。发展经济,本来是为国富民强,贪腐却可以在富庶的旗幌下使国弱民穷。
如果单纯重视发展而不重视反腐,发展带来的繁荣,将被贪腐所溶毁。这就需要有效的反腐,而不是装装姿态。而有效反腐的关键之一,就是突破自我监督的窠臼,监督者不能仅仅是官吏本身,要允许别人置喙。
贪污,是极易被其他政绩掩盖的。面对世界近代化浪潮的冲击,晚清的李鸿章采用西法、举办洋务。洋务运动虽是近代中西文化撞击和交融的结果,但如果没有对历史趋势的深刻认识,如果不知道中国正处于“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如果不知道中国遇到了“数千年未有之强敌”,这样的积极抵抗策略是不可能创造出来的,其历史意义不能忽视。但李中堂通过办洋务发了大财。作过《李鸿章传》的梁启超,虽然对于时人盛传李鸿章富甲天下一说持怀疑态度,但也认为李氏有数百万金之产业,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通商银行等,均有李鸿章的不少股份,南京、上海等地的当铺、银号也是他的。据说梁启超算的这账还不全,至少漏掉了土地一项。李鸿章拥有的土地,据说在最盛时期达250多万亩。据统计,仅在合肥东乡,李氏就有耕地约60万亩,占当地耕地的三分之二。除李鸿章外,其他洋务要员和官僚买办都发了财。
至于用人,在官场上,李氏任人唯亲几乎不加遮掩,儿子李经方和干儿子盛宣怀都是着重培养的人。盛宣怀曾说:“合肥(李鸿章)用人,唯恐功为人居。”《清史稿》论李鸿章:“唯才气自喜,好以利禄驱众,志节之士多不乐为用,缓急莫恃,卒致败误。疑谤之起,抑岂无因哉?”
中国古代官僚制管理机构,呈金字塔形状,顶端的皇帝是核心,皇帝之下是各种等级的权力支配者,底端则是人数最多的小百姓。从上到下,架构是一样的,李鸿章居于帝王之下,而在一般臣子之上,其施政的措施即自由也受制约。所谓自由,是全国范围内没有几个人敢挑他的毛病,他要什么便有什么,他看上谁便可以顺利提拔谁。不过也有所制约,虽然大多时候这种约束是徒有虚名的。当他得不到皇权的青睐时,受冷落、遭弹劾便会不请自来。也就是说,整个官僚集团,与老百姓是相隔的,老百姓需要什么,官员不了解,官员怎样施政,老百姓不关心。社会只会因统治者本身的能力、道德不一样而略有不同。这种情形下,官本位思想、官僚主义作风、行政腐败等很猖獗,也被人视为很正常。无论是谁,置身于这种体制,都会发生变化,李鸿章的做派还算好的。“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除了改造古代专制官僚制为现代民主的官僚制,遏制李鸿章实在不易。
大面积沦陷
当一个社会的腐败程度非常严重时,世人便常用“贪腐遍地”、“无官不贪”等字词来形容。这类概括性极强的词句,常常被指责为以偏概全,没有科学区分主流和支流。实际上,这类字词,不在于严谨判断,而在于发泄不满情绪。哪一个社会都不能一概而论,即使政治制度完全一样的封建王朝,因为执政者不同,治理贪污腐败的措施有异,结果也便大不相同。
比如,雍正皇帝做一把手时,清朝实行“完赃减等条例”。也就是,贪污的犯官,如果在一年的时段里补赔了所贪的款子,就可以免死减罪发落。等到乾隆执政,便废除了这一条例,而代之以“完赃不准减等”。即使补足了贪污的金钱,该砍头依旧砍头。嘉庆即位,政策又有变化,完赃不仅可以减等发落,而且即使“三年限外不完”,死罪人犯只要在监狱里待一辈子就可以了。
然而,这种种差异,仅能造成贪腐程度不同,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污腐化的扩张。历史上,不管哪个朝代,反贪的路数基本是一样的:狠抓思想道德,设置监察人员,青睐严刑峻法。这些招数,施用起来,是会起作用的,否则不会用了又用。不过,效果并没有人们预想的那么好,否则一些非常浅显的道理,没必要一代又一代重复,一年又一年讲述。就说道德吧,中国讲了几千年,不仅位居九五的人重视,每个与乌纱帽沾边的人都年年讲,月月讲;道德真正高尚的人讲,行为龌龊、蝇营狗苟的人也讲。顺治帝执掌清朝大权的时候,曾对贪官之多的现状大发感慨。大臣说,那些贪官没有做官的时候,也知道不该做贪官,可一旦做上官,就见利忘义、利令智昏。顺治说:这都是因平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所造成的必然后果,如果认识明白,持守有定,就不会被金钱财物所诱惑。据说在场的大臣频频点头。清朝讲述为官之道一讲就是三百来年,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被推翻。高尚者或许以为,讲且如此,不讲更糟,因此需要更加起劲地讲。
品德低劣的人,也不反对大讲特讲,因为他们可以拉大旗作虎皮,在道德之光下贩卖丑陋。在耀眼的光芒之下,思想道德一直受到令人痛心的挑战和侮辱。清朝后期的几桩大案,为道德的无奈和崩塌作了极好的注脚。
乾隆统治后期,贪官不仅数目多,而且官位高,赃款金额非常大。如山东巡抚国泰“婪索诸属吏,数辄至千万”、浙江巡抚王亶望,生活奢侈,大肆收受诸州县贿赂。后来他在甘肃做布政使时的赈灾案爆发,牵出甘肃官场集体腐败大案,其中他一人就贪污白银三百余万两。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事败后,籍没伍拉纳家产时,得银四十五万多、如意一百余柄;查抄浦霖家产时,得金七百、银二十八万,田舍价值六万多。罗列这些案件,目的并非不承认乾隆朝的经济发展,而是觉得好多事不可理解:那时朝廷依然崇尚思想道德,依然有各种监督,依然有刑律,然而贪腐却日趋严重,日益普遍,症结究竟在哪里?更令人深思的是,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的陈辉祖,在奉旨查抄王亶望家赀时,将很多物品抽换抵兑,捞取钱财,中饱私囊。可谓反贪者也堕入贪污泥沼。
乾隆朝的文字狱已经使举国臣民变得如同奴才,舆论不仅一律,发声的时机也与皇朝的安排步调一致。也就是说,那时社会绝对是一种声音,绝对安静。在铁桶一般的社会里,官僚集团却上演一出又一出腐败大戏,难道仅仅是因为道德不坚定吗?高官有那么好的政治经济条件,为什么还不坚定?国泰系刑部官员出身,熟知国法,官至封疆大吏,俸禄也相当丰厚,但仍婪索不已,究竟是何种原因?提倡道德的乾隆皇帝,任命的大员却乖戾刻薄,盛气凌人。山东巡抚国泰情性恣睢,对属员任性吹求,轻喜易怒,藩司于易简也要向他长跪回话;浙江巡抚福崧性情偏执,近于刚愎;两广总督富勒浑刚愎自用,暴戾乖张;闽浙总督伍拉纳躁急苛刻。道德究竟为何物?
一个社会,存在乱象,不在于舆论不一律,不在于老百姓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专制皇权使政治、经济、文化变得畸形。皇权之下,官员仅仅满足于自肥,视民众如无物。
素常我们说,封建的皇权统治必然导致腐败堕落。至于为什么“必然”,人们懒得去说。
实际上,专制统治者不是皇帝一个人,而是整个官僚集团,社会上的规则都是权力集团制定的,只不过皇帝居于金字塔的最上层而已。在专制社会,一个镇长就是一个土皇帝,社会有数不清的土皇帝,他们的话就是法律,道德、监督等等,只是他们掌中玩物,你说监督之类还能起什么作用?专制皇权统治一方面努力禁锢人的声音,一方面偷懒,不去开拓新思路谋求发展,而宁愿拿出很大精力论述自己的招数如何好,他人的思路怎样要不得。
没有贪官的社会永不会有,但大面积贪腐的景象却可以避免。招数就是不要妄自尊大,裹足不前,而要不断学习和创新,承认失误,弥补疏漏。无论经济发展多么迅速,成果落入王亶望之流、国泰之辈腰包里,国基哪里会稳固?说白了,专制才是造成大面积贪腐的祸首,国泰们才是侵噬大清江山的蛀虫。
偶然发现
再严密的监察制度,也有作用消涣的时候。譬如,清朝的监察制度是比较细密的,然而好多大案要案露出丑恶面目来,则与监督机构没有什么关系。最明显的是王亶望案。
王亶望的案子引起乾隆的注意,并不是各路御史奏报、弹劾的结果,而是与阿桂、和珅在甘肃评定苏四十三作乱有关。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甘肃河州爆发了苏四十三领导的回民起义。经过几次交战,官兵损兵败北不能速胜。乾隆很生气,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主动向乾隆上奏,说现在正是用兵之际,军费紧张,自己乐意把平时积攒的四万两廉俸银贡献出来,“以资兵饷”。乾隆皇帝见王廷赞一出手就是四万两银子,觉得奇怪:仅仅一个藩司,家计怎么那么充裕?是不是和捐监有关?
清代的藩司(布政使)是总督、巡抚的辅助官员,俸银、养廉银合在一起每年不足一万两。尤其甘肃,偏远贫瘠,“官场素称清苦”,所得与富庶之地的布政使有差距。甘肃的布政使养廉银为每年7000两白银;俸银不分地域,全国标准一样。布政使是从二品官员,每年也就是白银155两。因此说,王廷赞无论如何也捐不出四万两私银。
于是,乾隆四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乾隆皇帝传谕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严密访查王廷赞,看他是否染指捐监一事。当时,苏四十三起义这个事件还没有得到控制。乾隆并未因有军事行动,就搁置调查甘肃的贪污案。
什么是“捐监”?曾经积弊甚重的“捐监”,甘肃为何又得重开?
所谓“捐监”,就是允许一些有钱有粮的人通过捐粮换取“监生”资格,并可以应试入官,称“监粮”。捐交的谷粮,遇到灾荒即用来赈济灾民。七年前,也就是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当时的陕甘总督勒尔谨奏请,甘肃地瘠民贫,需要在辖区内实行捐粮为监。乾隆同意了勒尔谨的意见,并派出浙江布政使王亶望前往甘肃主持捐监。王亶望在乾隆眼里属于“能臣”,有在甘肃工作的经历,做过知县、知府,这次到甘肃做布政使,属于平级调动。王亶望到任后,向总督勒尔谨建议各州县都可以收捐,这样可以解决内地粮仓储备不足问题。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王亶望赴任已经半年了,他向乾隆帝汇报了甘肃省的“捐纳”情况:到九月底止,已有19017余人前来捐纳,共收得粮食827500余石。乾隆皇帝肯定了王亶望工作成绩,说他“承办认真”;除此他还有几个疑问,勒尔谨自圆其说地解答了,没有露出破绽,乾隆也就相信了。实际上,王亶望所谓的八十多万石粮食只是个虚数,粮仓里一粒也没有。不久,勒尔谨又上奏,称甘肃省雨水稀少,连年大旱,需要大量的粮食赈济百姓,希望皇帝准许把粮食折成银两。
经过精心谋划,王亶望们将皇帝只准捐谷的规定做了改动,原来四十石粮授一名国子监生,改为收取银两后,授一名国子监生则变为五十五两白银。如此这般,甘肃这个不富裕的省份,就成了那里官员的“富贵乡”,民间的捐银巧妙地变成了私有财产,自总督以下都有份,自然王亶望得银最多。最后,甘肃全省各级官员一百余人,“上下勾通一气”,毫无忌惮侵吞国帑民膏。
由于捐监有功,乾隆四十二年五月,王亶望升迁为浙江巡抚,由王廷赞接任布政使一职。王廷赞“知其弊,不能革”,甘肃一如从前,集体贪赃枉法。
不能说这一系列欺骗朝廷的措施,是总督勒尔谨的原意,但作为总督不仅默认布政使的贪污行为,而且为其提供方便,负有严重的领导责任。勒尔谨的结局颇为引人思考:乾隆没有让他异地为官,或有名无实地避避风头,而是迫令他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