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临近午饭时分,一抹阳光才爬上房顶,歪歪斜斜漫进二楼书房的窗棂。菊香推开木纹花的窗子,双手搭在窗檐,慢悠悠把目光飘向远方,阳光打在脸上,印出一片泛黄的痕迹。
她不由衷巡视自己过往的时光,从跨进麦家大门,她学会了舍,舍弃最美的年华,舍弃最爱的人。而得——得到了什么?!她仰起头,深深吸了一口阳光,她得到了麦家大宅,同时也活得像麦家大宅,庭院越深,越不可告人。
难道这就是她的人生?她千万遍于心里追问着自己,以至于麦城走到她身边都无从知晓。
“还在想那幅画的事?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去,过了就罢了”麦城把手也搭在窗檐上,与她并肩,放眼着远方。同在屋檐下突然却上心头,使他一阵心酸,从她进了麦家的门,除了在床上他似乎就没在乎过她,甚至在床上的日子也寥寥无几,说不上恨也谈不上厌,但的的确确亏欠她。十八年前他抛家弃子去了重庆,一年回家的日子屈指可数,生意忙是借口,故意逃避是真。
他错了吗?如果是错了,那也是造化弄人。十七岁的秋天,他千里迢迢奔赴杭州,就读浙江大学。十八岁,春雨濛濛的江南,西湖,断桥上,他偶遇杭州红极一时的青楼歌女桃红。他白衬衫黑色中山装,怀抱课本,她粉红色旗袍,手撑红油纸伞。相互回眸的那一瞬,她爱上他一表人才下的书生气,他爱上她红油纸伞下的清纯可人,从此双双坠入爱河,爱得日月可鉴。然而,他——出身家风严厉的穆斯林家庭,不容背叛;她——出身青楼,麦家伊斯兰教规根深蒂固,绝对弃而远之。十九岁,他父命难违,心如刀割般离开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他最爱的女人,回家奉命完婚,娶了从小教他读书识字的恩师的女儿菊香。
婚后第三年初,他书信的字字真情已难解桃红对他的相思之苦,她千里迢迢从杭州来到滇东北,他却畏惧家里严格的家规和伊斯兰的圣洁,偷偷把她安置在了一家客栈。久别重逢的幸福其实比一朵花开还脆弱,或者这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三个月后她留下一封信,不辞而别。他找遍所有该找的地方,问遍所有该问的人,她就像人间蒸发,查无信息。他关上门,不吃不喝三天三夜,为证明他不是她的陈世美,他在后院种了一棵桃树,以此纪念她,还有他死去的爱情。翻年的春天,两年未孕的菊香奇迹般为他生了个儿子,他认为他作为麦家大少爷的使命已完成,以去重庆打理家族生意为借口,离开庭院深深的麦家大宅。
菊香知道他在宽慰她,他的确也是个视钱财如粪土的男人。她低下头,把额头前几缕发丝往耳根后理,,道:“老爷——,从子奇被抓了壮丁赎回后,我常常彻夜无眠,所谓国不安,民不生,与其让麦家的世仇以此为借口来为难麦家,我们不如正大光明送他上战场,生死如何,全凭真主定就。”她改掉平时强硬的语气,说得极为柔和平静,脸还是发红发烫,她想谈的是他和她之间挥之不去的那个女人,但不知从何说起,也无颜面对,只好拐个弯,用这件她完全能做主的事来遮饰她的惊慌失措。她扭头看着他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或许是因为装得太平静,这张脸竟在心底勾起一些酸楚。如果不是一场家里的变故,她的父亲不会逼迫她急匆匆嫁给他,如果不是因为信仰不同,她现在该是自己深爱的男人苟言苟司令的女人,如果……她不敢在往下想,便迅速把目光从麦城的脸上移开,伸向远方。
他沉默片刻,像读懂了她的心似的:“家里都是你在操,就按你的想法吧,我也听管家说这小子很血性,跟你呕着气要去当兵,那就满足他吧。”他依旧放眼着远方,说得也很平静,不过也倒是他一贯性格,虽心里会持反对意见,但却往往对她言听计从。
她当然不会奇怪他的反应,就像不奇怪自己为何总会掩藏秘密,她理解自己的同时也就同情了他,从桃红失踪后,他的心就化成了水,对什么都是淡淡的。她此时很羡慕桃红,像仙女下凡般,一夜之间就能使自己深爱的男人看破红尘。而她却是他红尘中微不足道的一粒,虽然在时间这副良药的催化下,她早就毫无保留做他身旁的影子,却从未得到他似曾相识的温柔。她终于鼓起勇气,淡淡的问道:“你还想着她吗?”
他全身仿佛触到了电,倏地把目光收回,像一块会痛的石头,木然看着窗檐下的瓦片,完全忘记清晨在桃树底下的那场戏。她对着远方莞尔一笑,笑自己傻得像一明镜,他怎么会忘记?怎么能忘记?她就像一个蛊,麦家是中了她的毒,疯的疯,癫的癫,偏偏还有一人长了一双她的眼睛。但这样一戳到底也好,至少探到了他那颗淡得深不可测的心,免得到头自己空欢喜一场。想想,她的心顺了一些。
“那选个日子,请街坊四邻到家吃个饭,一为子奇践行,二顺便让某些人把话传到苟府,让苟言知道麦家不出窝囊废!”她扯开话题,却把窝囊废三字说得特脆特亮。
都说男人是面子动物,他也不例外。她的声音就像一个雷,击中他的要害,他转身面对着她,一脸铁青:“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老子跟他斗到底!”
她一阵窃喜,就像沙漠之中看见了绿洲,但这海市蜃楼般的感觉,让她莫名其妙的慌乱起来。
正当她不知所措的时候,梅花到来请吃午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