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梅林和宛那坐在走廊上,忽然看见有个骑马的白种人从平原上缓缓向这里走过来。宛那手搭凉棚状细看来人,似乎不认识,很是惊疑。因为在非洲中部,来往的生人本来就很少,附近几里范围内即使有黑人往来,他也都认识的,白人就更不用说了,周围百里内外,决不会有陌生白人自由出入,如果有,他一定会预先得到报告的。若是有人到宛那的辖区内来行猎,哪一种野兽被杀了,杀了多少,是用什么方法杀死的,他都了如指掌。宛那平时最反对把毒药放在食品中,用来猎取兽类。他对庄园里的土著人非常好,就像对自己的子弟一样。遇到有些欧洲猎人虐待土著人,宛那都会把他们驱逐出境。曾经有一个非洲出名的猎人,常用毒饵杀兽,而且前后一共杀了四十多头巨狮,宛那得知后非常愤怒,下令把他驱逐出境,不准他再来非洲。因此,那些喜好打猎的人和当地土著人都很敬重宛那。本来在这蛮荒之地是没有法律的,宛那制定的一些规矩就起了法律的作用。在他这里当头目的人,也都暗中接受了宛那的命令,例如他不愿某些猎人在这里,只要对头目们说一声,他们自会指挥部下,把那些猎人驱逐得干干净净。
但今天来的这个陌生人,宛那事先并没有得到报告,他虽不认识这个骑马的人是谁,但作为本地庄园的主人,他还是迎了出去。来人身材高大,约有三十多岁,金色头发,没有胡须。宛那觉得有点面熟,却记不得在哪里见过,也记不起名字。听那人的口音,好像是瑞典、挪威一带。宛那素来好客,只要有人来拜访,无不真诚地欢迎。除非客人确实有不规矩的行为,不值得接待的,才驱逐出境。
宛那上前招呼来人下马,带着那人和马匹,一同走进庄园。宛那问客人说:“往日有陌生人来,我庄园上的当地朋友们总会来报告我,你怎么来得这样突兀呢?”
那陌生人回答说:“我从南方来,一路上没有经过什么村落,难怪你没有接到报告。”
宛那说:“噢!这就难怪了,我庄园的南边,自从柯夫杜村落搬走以后,确实一个土著人也没有了。”他嘴上虽这样说,但仍不免疑惑,这人独自从荒无人烟处来,不能不让人感到奇怪。
那人也知道宛那并未释疑,赶忙接口说:“我这一路来,一边游猎,一边做着小买卖。我本来正往南走,哪想到走在半路上,我手下的头目不幸病死了,只有他一个人熟悉这里的路径,现在缺了领路人,只好又折回北边来。在这一个月里,靠着我们的枪打猎,或者采些野果。我们原以为在这一千里内外不会有白人的。昨夜,我们还是在树林里的泉水边支了帐篷过夜的。今天早上,我出来打猎,看见你们的烟囱里冒出烟来,喜出望外,才一面差人回帐篷去报告好消息,一面自己就先来拜望了。在非洲中部,谁都知道你的大名,今天能找到你,真是幸会。我想在这里耽搁几个星期,不知能得到你的允许吗?”
宛那说:“可以,可以。你不妨把帐篷移到我庄园外的河边,跟我的部下住在一起,这样岂不更方便些?请别客气,你尽管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他们说着,已走到廊前,这时夫人和梅林正好从屋里出来,宛那介绍说:“这位是汉森先生,是做买卖的,正要到南方去。因为在丛林中迷了路,才投奔到这里来的。”
夫人和梅林都对他鞠躬行礼。汉森在她们面前显得局促不安,宛那以为他不惯于和上等社会的夫人小姐相处,唯恐他过分不安,会觉得受窘,于是立刻领他到书房里去,拿烟酒招待他,完全以客礼相待。
客人和宛那走后,梅林对夫人说:“真奇怪,这位汉森先生很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只是,在哪里见过他呢?还是我记错了?”这个感觉在梅林脑子里闪了一下,事过之后,她也就没再去想它。
汉森并没有接受宛那的邀请把帐篷搬到这里来,他推托说他的部下都是些比较粗暴的人,容易打架,还是让他们住远些好,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宛那对此也没有在意,任随他自便。汉森自己也不大到庄园里来,即使来了,也尽可能避开女眷,好像怕羞似的。宛那等人在背后,总拿他这一点开玩笑。宛那的欧洲来客也和汉森一同出去打过几次猎,他们都很佩服汉森的高明枪法。汉森不大喜欢和宛那的客人接触,只和庄园内的一个白人工头经常往来,晚上常常来找工头谈天。庄园里每到晚上,常有汉森的足迹,每次他来都要到花园去散散步。这花园在庄园前面,是夫人和梅林亲手种植来消遣的,汉森有一次在花园中遇到夫人,他马上道歉说:“我很喜欢这种北欧名花,所以冒昧来欣赏,打扰了夫人!”
的确,这花是夫人精心选种的。不过,汉森到底是真来看花,还是另有目的,这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汉森住了三个星期。他推说他的部下过度疲劳,要等休息到体力复原后,再往南方去。宛那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事实上,汉森并没让他的部下休息,他把他们分成两队,每个队都由他的亲信领着,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亲信,并答应他们成功之后,给他们以重赏。叫他们一队慢慢循路往北走,直到撒哈拉大沙漠的南部;另外一队一直向西走,走出宛那所管辖的地界,在大河西岸驻扎。他对宛那只说派了一部分人去探路打前站,根本不说起往西走的一队。他怕宛那的部下终究会察觉,所以他有一天来告诉宛那,他的部下已逃走了一半。因为他考虑到,宛那庄上也常有人到他部下驻扎的地方打猎,他怕自己的秘密被揭穿,所以预先放出这个话来。
有一天晚上,天气很闷热,梅林热得难以入睡,因此起身到花园里来散步。她想起了马里逊白天说的甜腻腻的话,心里有点烦躁。这时,汉森也在花园里。他躺在一丛花树边,心里在盘算着,希望能等到他要等的人。庄园上没有人知道,汉森已经有很多个夜晚这样做了。他在等什么?等谁?谁也不知道。他听到有脚步声,用胳膊肘撑起半个身子来偷看,离他十多步之外,拴着他的马。梅林在慢慢地、漫不经心地走着,她没有发现汉森,等她将要走到汉森身边时,汉森从衣袋里掏出一块早就准备好了的大手帕,轻轻地站了起来。正在这时,忽然传来一声马的喷鼻声,平原的远处又接着传来了一声狮吼。汉森趁这机会,半蹲下身子,预备从梅林身后跳过来。
忽然,汉森听到一声马的嘶鸣,非常近,就在自己身边,他吓了一大跳。紧接着,马的身体擦过树干的声音他也听到了。他非常纳闷,马怎么自己会到花园里来呢?他回头一看,才着实吃了一惊,急忙找个隐蔽处,把自己隐藏起来。这时他看见一个男人走来,身后还牵着两匹马。
这时梅林也听见了,她停下步,望着、听着。过了一小会儿,马里逊走了过来,牵着两匹备好鞍子的马。梅林一看是他,不禁愣住了。马里逊兴冲冲地说:“我因为睡不着,想骑马出去走走,看见你也出来了,我猜你也许想骑,就把你的马也带来了。良宵难得啊!我们来一次骑马夜游如何?你看好不好?”
梅林笑了笑,马里逊的话引起了她冒险的兴趣,于是说:“反正天太热,好吧!去走走也好。”
汉森听了,不由得在心里怒骂一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两个牵着马出花园去了。走到花园门口,才发现汉森的马也拴在那里。
马里逊很惊奇地问:“怎么那商人的马也拴在这里?”
梅林说:“他常来找那工头,大概还没走吧?”
马里逊说:“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去?要是我,真不敢在丛林里走夜路。”他的话音刚落,远处又是一声狮吼,马里逊打了一个寒噤。梅林看起来却依旧泰然自若,丝毫没有害怕的神色,好像什么也没听见一样。马里逊心里暗暗打定主意,今晚只在庄园附近的平原上骑马走走,决不到丛林里去。狮子再饿,也不见得会到有人烟的庄园附近来。开始时,两匹马在月光下的平原上缓步而行,忽然,梅林纵马直奔丛林,往狮子吼叫的方向去了。
马里逊吓得大声喊起来:“你没听见狮子吼声吗? 我们不能往那里去!太危险!”
梅林大笑说:“是的,我听见了,狮子既在林里,让我们去看看它。你跟我来吧!好玩!”
马里逊当然不愿在梅林面前显出胆怯的样子,可是让他在夜里进黑黢黢的丛林去看一头饿得直叫的狮子,他实在害怕。虽然他带着来复枪,然而要在月光下射击,他一点把握也没有。再加上害怕,他自己也明白,手中的枪决不会命中。自从到非洲以来,他还没有猎过狮子,他有一种今晚要丧命的预感。狮子的吼声停了一阵,马里逊的恐惧稍减了几分,心里暗暗祈祷上帝保佑,让狮子走远些,最好碰不见。他们走的是下风,狮子在他们右边,那是一头老狮,已经饿了两天,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此时正筋疲力尽。过去它在壮年时,也曾经很凶猛,猎取食物几乎没有扑过空,百兽见了它都害怕。现在老了,捕捉本领大不如前,捉不到活的,它只好找动物尸体吃,那往往是别的动物吃剩的,远远不能果腹。这两天,它更是连动物尸体也没找到,所以现在非常饥饿。它虽已年老,但与其他小兽类相比,到底仍算令人生畏的兽中之王。饿狮知道今晚希望又不大了,但为了生存,总要找点东西吃。它等了许久,没见什么动物走近,它想自己蹲在上风,别的动物闻到气味,自然就不敢来了。于是饿狮很快转到下风头去,果然,没过多久,就闻到了人类的气味。它抬起头来,仔细嗅着,又侧耳细听,因为年老,听觉嗅觉都衰退了,摸不清目标到底在哪里。梅林却早已嗅到了,转头喊马里逊说:
“快来啊!森林里的夜景可好了,路也很宽,我们进去尽兴地玩玩吧!”梅林见他踌躇,又说,“你不用怕那狮子,这里已有两年没有发生狮子吃人的事了。宛那说过,狮子自有林中动物可吃,不是实在饿急了,决不会吃人的。即使有狮子,见人也会躲避。”
马里逊回答道:“啊!是啊!我并不怕狮子,我想骑马在丛林中会很不方便,我们原是来玩的,如果马踏到矮树,或者碰到碍道的横枝,说不定人会从马上掉下来,要是摔伤了哪里,那多扫兴!”
“你说得也对,那我们下马步行好了。”梅林说着就跳下马来。
马里逊急了,忙拦住她,叫道:“啊!不必!我们还是骑马吧!”
他说着,把马一带,径直进入树林的黑暗处去了,梅林紧跟在他后面。那头老饿狮隐伏在前面丰茂的草丛中,静静地等候着。
这时,在树林外的平原上,还有一个骑马的人,看他俩奔入丛林中,心里暗骂,这人就是汉森。他从庄上的花园里一直跟到这里来,这条路是可以通到他的驻扎地去的,他已经很熟悉了。现在他跟在两人后面,有意拉开一段距离,不让马里逊和梅林发现他,前面两个人也正好始终没有回头往后看。汉森见他俩走进丛林,知道今天又是白等一场了,没有必要再藏着避着。他之所以这样大胆非跟着不可,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他看马里逊的举动,多半也有劫持梅林的打算,他或许可以找机会利用马里逊,达到自己的目的,但他恐怕梅林真被马里逊劫走,自己多日来的心机白费,还不知要再费多大周折,所以跟在后面,监视着马里逊的行动;第二个原因是前一夜他的营地里已经发生过一件事,他没敢把这件事告诉宛那和庄园上的人,因为他想如果让庄园内的人知道了,他们一定会赞赏他部下的勇敢,说不定会上他营地来慰问,这样一来,土著人与土著人之间一旦建立了感情,就会无话不谈,言语之间,难保不泄露自己的秘密。昨夜是这么一回事:他自己到庄园的花园里去了,他的部下围坐在帐篷里的火堆边,冷不防冲进来一头大狮子,叼起一个人就跑,火堆边的人见同伴遇险,都齐心而勇敢地去援救,狮子寡不敌众,只好放下到口的食物,逃命去了。汉森知道,那狮子未必会走远,白天伏在附近的草丛中休息,晚上一定还会出来觅食的。在半小时之前,他已经听见了狮吼,从吼声中能听出,它饥饿已极。现在他咬牙切齿地暗骂马里逊是个浑蛋,他们所去的方向正是狮子隐伏的方向,也正是通往他营地的方向,因此他飞马追去。
梅林和马里逊走到林中一块小空场上,狮子就躲在离他们百米之外的草丛中,一对发着绿光的眼睛盯着梅林。它摇摆着尾巴,在暗暗计算这两个人和自己的距离。它思忖着,是先扑上去呢,还是等他们自己来送死?它虽很饿,但神志还是清楚的,它明白如果猛冲出去,他们一定会逃跑。头一夜的经验告诉它:要是等黑人睡着了再去,岂不是可以稳稳当当地抓到食物,何必再挨这一天一夜的饿呢?
狮子身后几十米之外,却还有一个人睡在树上一个粗壮的树杈处。他在朦胧中也嗅到人和兽的气味了。在他睡觉的树下面,有一头极大的灰色动物。树上的人跳了下来,在灰色动物的大耳朵边,低低地讲了几句话,就骑到它背上去了。这灰色动物原来是一头象,它举起长鼻子来,摇摇摆摆地嗅着,好像接受了那个人的命令,驮着那个人,向狮子和白人所在的方向慢吞吞地走去。
狮子在那里等得不耐烦了,它焦急地摇着尾巴,好像要咆哮起来。梅林因为耳边有马里逊絮絮叨叨的干扰,所以两人都没发觉到危险的临近。他俩并马走着,马里逊握着梅林的手,不断地说着甜言蜜语,梅林静静地听着,并不答话。马里逊纠缠梅林,要她现在就跟他走,他说:“跟我走吧!跟我一同到伦敦去,我们今晚就从这里启程,向海口方向走,在半路上可以雇到侍从,等庄园里的人知道了,我们早到海口了。”
梅林说:“我们为什么要这样鬼鬼祟祟地偷跑呢? 宛那夫妇并不反对我们结婚呀!”
马里逊说:“你不明白,我不能够在这里和你举行婚礼。我在这里是客居,按我家族的规矩,很多手续都不能在这里办。我们不辞而别,的确是不礼貌的,可是这也是出于没别的办法呀,不能算什么错误。跟我到伦敦去吧!我不能再等了!假如你爱我,当然应该跟我一起走。你看见大猿们怎样生活吗?它们找配偶不讲究什么仪式,可是它们也相爱,道理是和我们人类相通的。假如你跟大猿一直同住到现在,恐怕也早有配偶了。这是自然规律,是上帝赋予人类的法则。只要我们的爱情经久不衰,生死不渝,结婚与否,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行我素好了,何必顾忌别人怎么说呢?又何必得到宛那夫妇的允许呢?我把自己整个生命都给了你,你还要怎样呢?”
梅林听他说得前言不搭后语,一会儿说要和自己结婚,一会儿又说结不结婚没有关系,有些根本不能自圆其说,越发疑惑起来,就毫不拐弯抹角地问道:“你真爱我吗?到了伦敦,真愿意和我结婚吗?”
马里逊说:“我可以指天发誓!”
“好吧!我就跟你走。不过,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连宛那和夫人都不告诉一声,他们救了我,又对我非常好,我总觉得不该瞒着他们!”梅林低声说,她斜侧着身子,靠在他怀里,马里逊搂住她,和她接吻。
正在这时候,大象的头已经探了出来,马里逊和梅林一点儿也没有觉察,但狮子已经看见了。骑在象背上的人正是哥鲁克。他看见了姑娘和青年热吻,可是梅林这几年已经长成成年少女了,而且穿着贵族小姐的衣服,加之在夜里,他看不清她的面目,所以没认出这少女就是自己想找的梅林,只以为是一对白人在调情罢了。狮子却惊恐焦急起来,它怕大象出来赶走了它的猎物,于是咆哮着扑了出来。这一声吼,震动了整个山林,吓得马里逊面无人色,浑身直冒冷汗,他看见狮子扑来,什么也顾不得了,一心只想着逃命,身不由己,策马夺路而逃。他拉紧缰绳,用马刺在马肚子上一踢,没命地奔出丛林,刚才还虚情假意地说把整个生命给了梅林,愿意为她去死等等,遇到危险关头,却扔下梅林不管,自顾自逃命去了。
梅林的马也吓坏了,倒退了几步,也想奔出丛林去,但狮子已逼到近处了,梅林倒是没怎么害怕,这种危险,在她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象背上的哥鲁克也把这事看得很平常,他认为即使这两个人被狮子吃了,也不过是牺牲了两个陌生的白人,这是狮子猎食的权利,在丛林生活里,这完全可以看作是应该的,不值得大惊小怪。但现在哥鲁克心里,却觉得应该去救那个女子,尽管他并不认识她,可是他为她感到不平,刚才他看到这两个白人是一路来的,而且还看见他们亲亲热热地接吻,狮子来了,那青年不保护这姑娘,却把姑娘扔给狮子,自己逃跑了,这算什么男子汉!出于一种见义勇为、扶助弱者的心理,他觉得自己应该伸出援手。
哥鲁克催象前进,举起长矛,对准狮子飞掷过去。那时梅林的马已到树下,本来狮子可以先扑马的,但既然马上有人,狮子的目标当然是梅林。梅林见狮子扑来,急切中一跳就上了树。哥鲁克看见,觉得有点奇怪,这时他的注意力全在狮子身上,没有工夫多想。只见狮子侧了一下身子,那匹马飞也似的跑了,狮子带着长矛去追那马。梅林因为自己正在腾跳躲闪之间,虽然瞥见有人用长矛掷狮,但在黑暗的林中,也无法看清用长矛的是个怎样的人,以为只是附近的黑人,因而也没有在意。哥鲁克见那少女上了树,已十分安全,狮子也往林外去了。他估计姑娘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于是又骑着象回丛林里去了。他不愿再和人类多打交道。一对互相拼命寻找着的童年伴侣,竟这样近在咫尺之间,失之交臂了。
汉森赶到林边,听见狮子正在怒吼,他知道林子里头正在进行遭遇战,一定正在扑咬和反击。他正想进林子去,因为并不打算管马里逊,可是他不能让梅林被狮子吃了。他刚要催马进去,只听一阵马蹄声响,马里逊已经狼狈逃出来了。此时的马里逊身体紧伏在马背上,靴刺踢着马肚子的两边。那马受惊之余,又受了这疼痛,只有拼命地往前奔,那速度几乎跟赛马场上差不多了。接着,后面又跟出一匹没人的空马来。汉森恐怕梅林被狮子伤害,连忙奔进林去,握着来复枪,准备从狮子口中去救她,哪知狮子也紧跟在马后边追出来了。汉森看了,好生奇怪,狮子决不会放下口中的梅林来追马,那么,她也许没有受害?他用自己的马拦住狮子的去路,瞄准狮子放了一枪。狮子身上本已拖着一根长矛,又挨了一颗枪弹,立刻倒在地上,动了几下,死了。汉森纵马进林中去,大声叫着梅林的名字。
梅林在树上答应:“我在树上,没有事,你把狮子打死了吗?”
汉森回答:“是的,你在哪里?真危险呀!险些送了命,你可要好好记住这次教训,下次一定要谨慎些,不可再在夜里到丛林里来了。”
汉森和梅林一同来到平原,恰巧遇到马里逊,他是听到枪声才拨转马头的。这时他竟大言不惭地欺骗梅林说,他的马吓惊了,他怎么也勒不住它,竟飞奔出林外,幸亏他体力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勒住了这匹马,正预备进丛林来救她。汉森刚才明明看见了他的狼狈相,听他现在如此说,心中暗笑不已,但也没当面揭穿他。马里逊让梅林坐在他的马后,三人慢慢回庄园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