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既然是娶妻,一般的小家碧玉自然配不上我这国舅的身份。必然得从那些高门贵族中选择。可问题是,哪个贵族女子肯放下身段,嫁给一个亡国太子,宫廷弄臣呢,岂不是人家一生之玷?”极幽微的声音从他的喉中发出,充溢着消沉的气息,游丝般穿破寂寥空气,倏忽而逝。
一时把霍都噎得喘不过气来,平时的妙语珠言全没了影踪,恍若被珠玉卡了喉咙。懦然应道,“怎么能这样说呢,太把自己说的不堪。虽说时人看重高门士族,过于妄自菲薄也是万万不可的。”
心里不停地转着念头,想说平时你走在大街上,那么多老少女人笑着挤着嚷着争着看的,可说是受欢迎到极点,找个高门大户家的正经闺女做媳妇不是什么难事。
老爷子的想法未必正确。那些贵族女子虽说也是女人,不见得有多高的欣赏观念,抗拒不了脸的诱惑。可看脸仅限于看脸,欣赏罢了,漂亮可爱的小猫小狗的头头脑脑,她们也是喜欢的。往往还紧紧抱在怀里,宝贝亲亲地一声声唤着,心肝肉一样儿。可见过有哪个女人把宁贽抱在怀里,如此这般亲热过?
不过是个表面现象。女孩子喜爱的事情多了,爱美食,爱华服,爱金银财宝,爱布置精美的房屋,喜欢养小宠物……可这些都是外在的烟云,总不能嫁给美食、华服和金银等物质,所有的一切,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到一个具体而真实的男人身上。
能得到个拥有好物质条件的男人自然是上上佳选,可是没有什么资产家底儿,也不过那么着。小女子爱财又爱帅哥,梦想着东家食,西家宿,那个搞笑故事大家都听过,不过是个笑话。
这是个看重门阀家世的时代,男人有个清白的人品家世,就是大资本,是潜力股,没钱有人给,不想当官有人往家里给送。君不见,南朝王家儿坦腹东床,傲世独立,能写几笔好字,即为首辅佳婿。
这么算起来,宁贽的确是拥有许多没用的东西,却惟独少了最最重要的底线——一个清白的家世人品。把掌上明珠嫁给他——一个亡国的太子,屈节事敌的小人,是一个豪门贵族世家的耻辱。虽如此,以他当朝国舅之尊,文武全才之能,放低点要求,别再挑那么仔细,给豪门大户当个金龟婿也并非不能。
或者他可以选择在被俘之时死去,那么众人的评价又将是一番气象。后代人看史书,翻到中山国灭这一节,或许可以掉几滴同情的眼泪,评述感叹一通。可国灭之时,他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孩子,人生才刚刚开始,生的希望压倒了一切,千古艰难之外,选择了苟活于世。
真是个大大的错误。长大后,纵然生得绝世美颜,文才武功,身居高位,邀得圣宠,于民族大节毕竟有所亏欠。
那些皇子大臣们,在朝堂之上,可以与他一朝共事,笑语言欢。私下里,却是当做笑话去说,甚至当做反面教材,用来教育自家子弟。“礼义廉耻很要紧的,万不可学缪冲宁国舅那些小人的样儿。”
微微笑笑,清秀的脸上漾出春水的和暖,人不知我,亦如我不知人。伸手从袖中摸出那个新做的皮子面具,仔细地贴到脸上。
黯然叹道,“这个面具好暖和,先生果然是知我的人。”
想起王赞那个宝贝女儿云裳,当初又何尝没有被自己的美颜所迷惑?可人家还是理智的很,宁可给太子家做填房,也不肯选自己,甚至连肃王这个皇子都没怎么放在眼里。
毕竟当太子妃是天下女子能做到的最好职业。哪怕没有爱,没有感情,也值得她——一个能干且不甘平庸没落的女孩子为之终生忙碌。
内心里,宁贽是一个极度自卑的人。这张鬼魅面具,带给他的不仅仅是对下立威,还有做人的温暖和自信。如同一只躲在阴暗的角落,羡慕地看着蓝天白云,却不敢公然出去游荡的蝙蝠,带上个面具,就成了能在树头喳喳叫的小麻雀,晒得到阳光,看得见春色。
一个国破家亡的可怜人。再多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于他不过是过眼烟云。
官道上,黄尘起处,现出左将军缪冲和姜微之两人,依旧是华丽丽的装扮,骏马雕鞍。身后带着几个鲜衣怒马的从人,精神抖擞,扬鞭直冲过来。
奇怪,同样的人,好像少了什么,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哦,宁贽转过念头,以前常跟着他们闲逛的那个跟屁虫于勉,此次没有同行。
“小宁,莫不是王大人走了?怎么你们都往回走呢?”
这话问得,“自然是走了。哪里见过你们这样送行的,人都走了才过来,真是过完正月十五才想起年,都晚半个月了。”宁贽冷冷地答道。
他今天心情不好,本不愿与人交往说话,此时看到缪冲,仿佛找到了可以发泄怨气的途径,一肚子的烟火味都可以从那个小烟囱里慢慢拨出去。
“昨夜魏王批阅奏折,睡得晚。我们俩人一直在朝房排队候着问话,脱不得身。四更天才打了个盹,没想到睡误了,好容易出来,没想到王大人已启程去了。也好,他走了,咱弟兄们正好结伴回去,路上还能说说话。”
缪冲就是这样,没一点眼力劲儿,不管人家爱理不理。说完从马上跳下,抖一抖湖蓝色大毛里子的氅衣,跺跺有些麻木的双脚,热情地贴上来,如同熬小鱼时贴在大锅上侧的金黄黍米面饼子。
一行人默默无语,拉着马走了一会儿。维之忽然指着路说道,“这个地方,就是上次我们见到王大将军之处。”
宁贽来了兴趣,没想到竟然到了案发现场,真是搂草打兔子——捎带手的事,看来不需专程和肃王来察看了。以前事不关己,从这条路上来往多次,也没留意看过,今天这案子压到头上,才不得不关注一下。
其实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一条普通的黄土大道,宽度能容得下两辆半并行的马车,因用的时间久了,道面上有些坑洼,胡乱扔着些柴草,浮土很多。
“还是上马吧,这么多土,小心脏了衣服鞋子。”缪冲笑着建议。
“还是走走好,顺便感受一下微之那天的心情。”
“嗬,别提了,那天把我给吓的,一口气吃了好几块点心,那牙齿一直就没敢停下。”
听得大家都在笑,缪冲笑着说他,“你以为动动牙齿吃东西就能把凶手给吓跑啊?”
“不过是借吃点心占住心眼儿,就不会胡思乱想了。”微之有些不甘,他是有武艺傍身的人,那天还给吓成那个样儿,可见有多恐怖。
望一眼在那里冷笑讥讽的缪冲,又补了一句,“真的很可怕,我上过战场,算见过点儿世面,不是没来由就吓的够呛的人。”表明不是自己胆小,而是情景着实可怖。
宁贽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说一声,“受惊。”举目远眺,远方隐隐现出一座建筑物,回头问缪冲。
“缪兄,东边是什么地方,怎么看上去跟有个房子似的。”
“不过是一座小小的客店,预备着行人进不去城时,做临时落脚的地方。前些日子我和洛阳令章植查案去过,里面用着两个伙计,一个老,一个小,勤快知趣。没什么特别,那个老板娘倒是美艳的很……。”
别人都不问了,他口里犹在絮絮追忆着当垆卖酒的老板娘那种浪荡风情,不住的连声啧啧。道是真美,“那细腰,那小手,那白生生大萝卜一样的一弯臂膀。”
他在宫中多年,也算是见过美女的人,何况家里还不间断地养着好几个绝色丫头,做出如此不体面的举动,无非是引人注目。
宁贽看着他翘起的兰花指,忍不住皱起眉头,难怪馨姐几次有机会,都不肯跟着他远走高飞。在宫中做花鸟使时间太久,这个人果然变得娘气,真心不讨女人喜欢,与大将军元泰比起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