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含义是: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通过实践做到实事求是、认识物质,意识还能够通过实践反作用于物质,改造物质世界。
“物质决定意识”的方法论就是如果我们想要获得好的结果,就要实事求是而不要自以为是;“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的方法论就是意识可以通过实践认识物质世界并改造物质世界,以获得更美好的结果。
既然物质是客观实在,是绝对运动的,那么物质运动有没有规律?物质运动有什么样的规律?由此引出了客观规律论、矛盾法则论,此两者统称为唯物辩证法。
既然意识能够有目的、自主、创造性地在实践中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那么什么是实践、实践有什么特点?什么是认识、认识有什么特点?由此引出了实践观、认识论,此两者统称为能动知行观。
能动知行观
能动知行观包括两个根本看法,一是实践观,二是认识论。
(三)实践观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具有客观现实性、自觉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性活动”。这句话的含义是:实践是人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具有物质的性质和形式,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自然界的、动物的活动不是实践,人的观念活动也不是实践;实践又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并把人的目的、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具有主体性的特点。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这句话的含义是:实践是人类生命的特殊运动形式,动物是在消极地适应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的生存的,人则是在积极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实践创造了人的基本特征,实践创造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把人类从动物界提升出来;实践是人类的特殊生命形式,即它是社会生命的运动形式,正是在实践过程中,人成为一种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在。
“实践具有客观现实性、自觉能动性、社会历史性”。这句话的含义是:实践是客观的物质的活动,实践的要素、过程和结果都是客观的,即实践具有客观现实性;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具有目的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即实践具有自觉能动性,这种自觉能动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也是实践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是社会活动,并受着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即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
人们常把实践称为行动、行为,或者实际行动、实际行为。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时不在进行着实践。例如饿了的时候,我们会动手做饭,在自己的头脑意识中想好做什么菜、怎么做,然后通过我们的烹饪操作来完成饭菜的制作。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的烹饪操作是一种物质性活动,是实实在在的,这就是实践的客观现实性;但这一物质性活动又是按照头脑中的想象来进行的,受我们头脑的指导,把我们意识中的内容通过这一物质性的活动,作出了实实在在的饭菜,这就是实践的自觉能动性;同时我们饭菜的原料调料、烹饪的工具,都是在社会上购买的,如果没有社会提供,我们可能就会遇到困难,而且今天我们饭菜的原料调料、烹饪工具、烹饪方法都与十年前、一百年前甚至五百年前或多或少有些区别,都受着历史条件的制约,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这就是实践的社会历史性。
流行时尚手机的生产,医生为病人进行手术,到超市购物,驾驶汽车在高速上飞奔,帮心爱的人做家务等等,这都是典型的实践活动。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实践活动,我们才能改造客观世界,维持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并且在实践中提高我们的能力。
(四)认识论
认识的本质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的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
“认识的本质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句话的含义是:第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过程,主体会动用其内部结构的所有功能,对所反映对象的内容进行选择、整理、改造、解释、猜想等等。因此不仅能对客观对象进行直观的摹写,而且能对客观对象作出抽象和概括的反映;不仅能反映事物当下的样子,而且能反映它由于人的改造活动而可能成为的样子。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因此,由反映所形成的映像,既是一种反映,又是一种创造,是一种创造性的反映。反映和创造是人类认识功能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反映离不开创造,反映过程是在创造过程中实现的;创造也离不开反映,是受反映对象的客观本性制约的。第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主体在实践中对客体产生直接经验和直接知识,这种直接经验和直接知识经过交流和传播,又成为他人的间接经验和间接知识。
“认识的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这句话的含义是:主体由于实践的需要而在实践中认识客体,先产生感性认识,然后由浅入深、由片面到全面,产生理性认识;然后这种认识再回到实践,当实践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是适合于客观情况的;如果人们未达到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或者情况发生变化,人们就进一步改正和深化认识;然后再回到实践,在实践中检验认识是否适合于客观情况。一句话,通过实践而认识事物,又通过实践而证实认识和发展认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无时不在按照认识论行事。举个例子,驾驶技能的学习是许多朋友所经历过的。由于历代驾驶员的实践,他们在实践中总结了一套驾驶汽车的知识和方法,这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这些驾驶汽车的知识和方法对于我们是间接经验,我们加以学习后,按照教练的指导,开始操作汽车,这是由认识到实践的过程;我们在操作汽车的过程中,会发现有很多的不适应、不熟练,然后开始不断地思考、领悟和总结,这是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然后我们再把自己思考、领悟和总结的操作诀窍、要点和方法再应用到驾驶操作中,看是否正确和实用,这又是由认识到实践的过程;如此循环,我们由浅入深地、由片面到全面地掌握驾驶技能,最终通过考试。
通过考试领到驾驶证后,我们开始驾驶自家的汽车,这时往往因为自家的汽车与学习用车不完全一样,我们又面临不太熟练、不太有把握的问题。于是我们又在实践中了解自家汽车的性能和脾气,并把这种认识应用到自己的驾驶实践中,如此进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
能动知行观:能动知行观是主观能动论与物质本原论的连接桥梁。在附图6中,“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是一条曲折反转的弧线,这条弧线形象地表示了意识如何反作用于物质,这就是意识和具有意识的人在通过实践认识物质世界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改造物质世界。
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就是人在实践中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由此,实践观、认识论这两个根本看法引出了它的算不上方法论的方法论,那就是:
要使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更好的发挥,就是要使人更好地在实践中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就是要按照本节其他方法论的要求,在实践中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
其他方法论对实践和认识的指导关系,已在附图6中用箭头的方式标出。
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包括两个根本看法,一是客观规律论,二是矛盾法则论。
(五)客观规律论
事物具有普遍、客观、多样的联系,联系构成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即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辩证地决定事物的发展。
“事物具有普遍、客观、多样的联系,联系构成运动、变化和发展”。这句话的含义是:事物具有普遍的联系,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这种普遍的联系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种普遍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各种不同的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必然引起作用双方的状态或性质发生变化,概括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运动作为事物的固有属性是指事物的一般变化和过程,标志着事物变化发展的动态过程;变化则主要指运动的一般内容,即事物所发生的改变,包括事物性质、数量、结构、形态上的改变;发展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事物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即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辩证地决定事物的发展”。这句话的含义是: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客观规律辩证地决定事物的发展,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遵循着某种必然规律,而这种必然规律要通过各种偶然形态表现出来,这些偶然形态并不违背必然规律,但包含有必然规律所不能预先决定的内容。
联系实际,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存在着客观规律。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春天过了一定是夏天,不会是冬天,这是客观规律;物体掉在水中,重的会沉下去,轻的会浮起来,这是客观规律;在常压下水到了100℃会成为蒸汽,到了0℃会结成冰,这也是客观规律。这些规律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人们否认这些规律那么它们就不存在,不会因人们没有认识到这些规律那么它们就不存在。相反,人们只有认识这些规律,运用这些规律,人们的实践行动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我们会在冬天到来之前就做好过冬的准备,而不会把冬天的衣物全都丢弃;我们只有在游泳水平高的情况下,才敢下到大江水河,而绝不敢放任幼儿在水边玩耍;我们会将冷水烧开以煮熟米饭,而不会指望冷水能自然将米变熟。
由此又引出了一个方法论,那就是:
人的实践应尽可能运用客观规律。
我们可以运用杠杆原理,以较小的力撬动较大的物体;我们可以运用光电转换原理,让太阳能电池发电。总之,运用客观规律可以让我们做到很多事情。
(六)矛盾法则论
事物的运动具有矛盾规律(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矛盾具有普遍性、特殊性和不平衡性),事物的变化具有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发展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运动具有矛盾规律(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矛盾具有普遍性特殊性不平衡性)”。这句话的含义是:事物的运动具有矛盾规律,矛盾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这一完整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实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是联系和发展的实质,也是贯穿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中心线索;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又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运动,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具有特殊性,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具有不平衡性,各种矛盾及矛盾诸方面在矛盾总体中分别表现为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事物的变化具有质量互变规律”。这句话的含义是:事物的变化具有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的规律。一方面,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而且可以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做到“胸中有数”,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与“不及”。
“事物的发展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这句话的含义是:事物的发展具有否定、再次否定的规律。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矛盾规律,以及以矛盾规律为基础而延伸出的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分别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也是根据客观规律论,任何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分别所具有的规律。
矛盾法则不仅适用于客观事物,也适用于存在与意识的关系。因此在附图6中,从矛盾法则论的框中引出一条线,指向表述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的框。
毛泽东的《矛盾论》是与《实践论》齐名的哲学名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阅读。
还是举个日常生活的例子:一个大学生毕业以后走向社会,在经济上挣钱与花钱就是一对矛盾。作为矛盾的双方,挣钱与花钱是对立的,挣钱让大学生手中的钱越来越多,而花钱则会让钱越来越少;同时挣钱与花钱又是统一的,花钱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让生命存续、让身体健康,花钱还可以参加培训学习、给自己充电,这样又进一步增强了挣钱的能力;因此挣钱与花钱就是大学生个人生活中经济运动的一对矛盾。然而这位大学生如果控制不好,花钱大幅超过挣钱,把以往挣的钱全部花光,就成了“月光族”,成了“负翁”,这就意味着大学生个人生活中的经济变化由量变发展到了质变;如果大学生理财有方,职业发展得好或自主创业顺利,挣钱大幅超过花钱,积累的钱越来越多,十万、百万、千万,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这也意味着大学生的个人生活中的经济变化由量变发展到了质变。如果大学生由“负翁”发展到有金钱积累进而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可是富不过三代,三代以后又由富变穷,然后后代经过努力又由穷变富,这就是否定之否定。
由此又引出了一个方法论,那就是:
面对事物矛盾,人应注重运用辩证方法,把握度和在曲折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