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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带着智慧背囊上路(7)

他说,两年前是他第三次高考,成绩仍像往年一样不尽如人意。他家听说某大学有特招生,就东挪西凑借了一万多块钱,终于拿到了一份录取通知书。当那一天他满怀希望地前去报到的时候,却被告知:他手里拿的是一张毫无意义的废纸!他头脑空空地踏上了回乡的路,归途中,他把那个装着通知书的信封随手扔出了车窗外。到了县城后他买了一瓶酒,径直走进了网吧。他无法忍受被人欺骗的伤悲和羞辱,也不知道如何面对乡亲和母亲询问的目光。他觉得自己除了堕落之外别无出路!天亮的时候他还是坐上了回家的车,把事情告诉了目瞪口呆的母亲后他睡成了一摊泥。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母亲给他讲了一个老人的故事,她手里拿的,正是被他丢弃的录取通知书!

他后来到省城找了一份工作,他勤奋又努力。同时,他多方打听到那位老人。他要告诉老人,当时,他已经开始绝望、堕落了,但是当他把一个老人费尽周折送来的假的录取通知书重新拿在手中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并没有落榜,他被人间正道大学正式录取了!

我着着王东的脸,英俊、刚毅、自信又真诚。我说,他曾说过,能把一个自以为没有前途的学生送进大学,是他一生中最值得自豪的事。只是,我们什么也无法再告诉他了,因为,那位老人,我的爸爸,几个月以前,已经去世了。

笑容

◎文/拈花一笑

一个是也许再不谋面的陌生老人,一个是也许咫尺天涯的闺中密友。

四月末的傍晚,清爽恬淡。有友人要远行,约好在学校北门见面。她从百花井赶来,我有足够的时间等待。

一扭头,看见一位老阿姨,坐在超市前的台阶上,身边是一些小手镯、项链。在校门口做生意的人不少,她却不像个精明的生意人。有着慈祥而诚恳的面容。五六十岁左右,头发却是黑的,穿着淡紫的套衫和孔雀绿的开衫。虽然颜色相冲,她穿上却有些独特的气韵。

老人的生意并不好,她总是沉默,没有开口揽客,却很执著地看着路人。从她拘谨的神态,我猜,也许是家庭经历了重大变故,让她这样一个体面的人坐在街头。她发现我的注视,有些羞涩地笑了笑,别开目光。一瞬间,我想到了母亲,也是一样的浓浓的书卷气质,为了家庭什么都可以放弃。

终于,有个小女孩走来,停了停蹲在她的摊子旁,开始迟疑犹豫地挑着小饰品。她也不开口,却用渴望的目光慈爱地注视着小女孩。她很盼望着第一笔生意的成功。一瞬间我不忍心去看她的目光,它包含着太多的期待和矜持。小女孩问了问价格,嫌贵。她显然不谙商道,不知道如何抓住小女孩的心理。小女孩摇了摇头,站起来走了。她依然是满面笑容。却掩饰不了双眸中失望的黯淡,笑容也因此显得酸涩,突然,我觉得自己该做点儿什么。不是怜悯。我没有资格去怜悯一个如此自尊的人。

我蹲下来,其实她的小饰品没有什么特色,都是些石头制品,类似的镯子我有过很多。她操着东北口音,很好听的普通话。我挑了一个白色的串珠手镯,她一个劲儿地说:“姑娘,这个好看。”价格不贵,5元钱,与一杯圣代同价。我没有还价,掏钱给她。她有些诧异,可能奇怪我不像旁人一样还价。她从绳子上解下手镯,手有些颤抖,仔细地给我戴上,边端详边点头:“好看,好看。”我有些不好意思,冲她微笑,然后起身。她抬头露出了很感激的很慈爱的笑脸。

友人从远处跑来,冲我挥手。我差点认不出长发的她,因为考研,她瘦了一圈,也更清秀明澈。不久后她将单身赴南方求学,我拿出那个手镯给她,她的双眸是惊喜的光彩。我似乎除了生日时没有送过她什么,纵然我们曾经亲密到经常跑到她寝室和她挤在一张床上,说少女最梦幻的故事。

真的不贵,5元钱。一个是也许再不谋面的陌生老人,一个是也许咫尺天涯的闺中密友。而我,用一个串珠手镯就交换了她们最真心的笑容。

像她一样姿态从容

◎文/海燕

我猜她一定度过了很有意义的一生,很深地爱过。

楼下有个花店,一个老太太开的。店的名字很奇怪,叫“花开花”。

老太太一年四季裹着个大披肩坐在花丛里织毛线,腿脚好像不大利索了,但身材娇小,慈眉善目。常见她收到世界各地的明信片,但没有看见她有什么别的亲人。

不知为什么,这老太太常让我想起林徽因、杜拉斯什么的。她的花便宜得根本不能讲价。她从来不说自己的身世,有时谈文论画。说《红楼梦》里宝玉给平儿搽的胭脂里的茉莉花,其实就是夜来香;说起周天民的花卉画谱,线条清丽,文字干净;“木香,春末新叶生蕾,初夏开花,花开高架,满栅生香,亦称锦栅儿。”简直就是诗嘛!我曾疑心她是位植物学家,或者学过园艺,但她的侄子悄悄告诉我,姑母在师大教了40年英语呢。当我低头嗅一捧新雪般的满天星时,老太太问我:“知道它的英文名吗?”我一摇头。“BABY’S BREATH.婴儿的呼吸。啊——多美。”

她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衰弱,但精神还好。周末我常常煮汤,一个人喝不完。就分一半端到店里去。暮色渐合的窗口,我看到她正专注地侧着耳朵聆听着什么,脸上有种奇异的微笑,“听!”我听了一会儿,“什么?”“鸟叫啊!”

房后面曾是个小小的荒园,老太太来了以后稍微整了整。不到两米长的碎石小径,撒了很多花籽,蔷薇、鸢尾、向日葵,还有一大挂茑萝,都是不怎么费事的花,却开得烂漫多姿。园中有棵大榕树,正是暮鸟归巢的时候,一群灰喜鹊叽叽喳喳,叫得树叶都高兴地摇晃起来了。“奇怪,我以前怎么没有听到过?”帮她缠着毛线,我自言自语。那棵树的枝丫恰好在我书房的下面。“是啊,孩子,”她慈爱地拍了拍我的脸颊,“粗心的人会失去很多乐趣——人可不是70岁才开始变聋的呢!”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那天晚上,她在摇椅里安静地睡去了,手里是一只还未完工的小孩袜子——她买了各种颜色的毛线,织好送给四邻的年轻妈妈们,小孩最怕脚丫着凉,她说反正也是闲着。

清晨或黄昏,我趴在窗口听那鸟声,有时会想起她来,但也不特别难过。我猜她一定度过了很有意义的一生,很深地爱过。多年以后我老了,我希望也能像她一样,心有感激,姿态从容。

有一种天真

◎文/徐彩云

我披着发卷,扮演了别人眼中的一位天使,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孩子是相信善良的。

在我手忙脚乱往头上裹发卷的时候,楼下的电子门铃响了起来,糟糕,我心想,这时候客人来访,可我头发还没做好呢,我急匆匆赶去提话筒。

“请问是谁?”我接连问了两遍,没有回答,这电子玩意在跟我开玩笑吧,我把话筒放好,赶回去继续弄我的发卷。

叮咚,叮咚,门铃又倔强地响了起来,我的手脚一乱,落了很多未稳的发卷,滚在沙发边,钻进床底,真是一片狼藉。“到底是谁?”我没好气地冲着话筒喊,可还是没有回答。

又是那些孩子在捣乱吧?我气坏了,当初叫工人把按钮放高些,好让顽皮的孩子够不着,可就是没人理会,我气愤地正想挂话筒时,突然听到那里传来极腼腆的声音:“我奶奶家在哪?”是一个女孩的声音,很稚嫩。

“你奶奶姓什么,住几楼?”我问。“我出来追狗狗的时候,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小女孩很悲凉地说。我又好气又想笑,这女孩把门铃当成问路器了,大概以为按下某个按钮,就可以得到指引。

“我怎么知道你奶奶家,你问其他人吧。”我回答说。“可……可是,我还没吃晚饭。”小女孩很认真地说,在我沉默的时候,她竟哇哇大哭起来,说:“你为什么不带我回家?”孩子的哭声里有一种让人不可抗拒的力量,我赶紧说:“好,好,等着阿姨下来,你别哭了。”

披着满头发卷的我,抱着一个泪痕未干的女孩,严格地说,是一个极美的女童,在她含糊的指点下,终于来到某栋单元楼下,她的父母正焦急地站在院子里,等待着她。

“你跑哪去了,急死我了。”孩子的母亲差点掉下眼泪。“是我按了电钮,她带我回来的。”小女孩指着我,仍执迷不悟地认为她是按了问路器,得到了理所当然的帮助。孩子的父母对我表示着感激,小女孩却得意地说:“只要按一个按钮,就有人带我回家,这是丹丹告诉我的。”

对,我慈爱地捏着女孩的手,她说得对,只要这种天真存在,她就有理由得到帮助,为什么不呢?我披着发卷,扮演了别人眼中的一位天使,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孩子是相信善良的。此刻,我也是。

吹口哨的男人

◎文/乔叶

它的造型精巧玲珑,质地细腻柔韧,色调明朗典雅,就连包装都那么温暖诗意。

那一天,在单位,因为一件小事的不如意,我的不满便如传染病一般弥漫开来,脑海里净是别人对不起我的理由,仿佛整个世界都亏欠我了一样,心里懊丧和愤怒到了极点。于是,挤公共汽车的时候,充斥着高压情绪的我便一反常态,不再淑女。一阵横冲直闯之后,我踩到了一个人的脚。

“嗨,请你小心点儿。”有人对我说。

我看了他一眼,发现我踩的并不是他,而是他身边的那个人——那个人可能是他的朋友。两个人的衣着都很洁净,神情稳重而疲惫,被踩的那个人正貌似悠闲地吹着口哨,我听出他吹的是《铃儿响叮当》。

“踩的又不是你,”我本想道歉,犹豫了片刻,却突然想趁机撒撒气,“多管闲事!”

“不管踩的是不是我,这件事情你都得说对不起。”他在为朋友坚持。

“不对的事情千千万万,你管得完吗?”我骄蛮得不可理喻。周围一片沉默,我却从这沉默中读出了一种平头百姓平日里对我这种“小恶人”的微妙的畏怕和鄙夷。明白了自己目前在众人心目中的位置,我没有一丝一毫痛快淋漓的感觉,有的只是愈来愈深的羞愧和后悔。天知道,我其实根本不想成为这个样子。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请原谅请原谅请原谅。我一遍又一遍默默地说。

那个被踩的人依然吹着《铃儿响叮当》。只是,我偷偷看见他悄悄拉了拉那个与我理论的人的衣角。那个人果然闭嘴了。

我长嘘了一口气。车刚刚停下,我便仓皇跳下。

“小姐,请等一等。”有人喊。我回身。是他们。我静立。愧疚与后悔立即开始转化为敌意。看样子他们还想没完没了呢。

“你是这么年轻,所以有些话我实在忍不住要对你说,也许你听了会有好处。”那个人的语气里满是耐心。被踩的人站在一旁,似乎有些腼腆,仍旧吹着口哨。

我忽然不敢再看他们。微微低下了头。

“今天你是不是有些不顺心?”我点点头。

“这种小波折谁都会遇到。有的人经历的何止是不顺心,简直就是用一生去承受的大苦难。”他说,“就像我的弟弟。”吹口哨的人顿时红了脸。

“你知道吗?他原本是一家剧团的台柱子,在一次车祸中失去了双腿。现在,他装的是假肢。”想到刚才我曾在那双失去血液的脚上踩了一脚,我的呼吸在一瞬间几乎都要停止了。

“后来,他又去一家歌舞团唱歌,曾是这家歌舞团最好的男高音,但是,一次重病又让他失去了声音。”哥哥的眼圈红了,“现在,他是个下岗职工,和我一样,靠直销水晶袜生活。今天我们只卖了两双,但是,”他的声音哽咽了,“每天,他都要吹着口哨回家。”我的心一阵颤栗,原来是这样,我压根儿没想到。

“我可以看看你们的袜子吗?”我轻声说。也许,买双袜子可以小小地平衡一下对自己刚才无理行为的痛恨,我想。

弟弟微微笑着,很快递过来一双袜子,包装上面印着价码:三块钱。并不贵。

“我的话还没说完,我们追你下车,并不是想让你买袜子,”我正准备掏钱,哥哥的声音又响起来,“更重要的是,我想让你知道,我的弟弟为什么要吹着口哨回家。”

我惊奇地看着他。他的弟弟为什么要吹着口哨回家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曾经告诉我说,口哨是他现在所能支配的和音乐有关的惟一的一种技巧。他的口哨只能吹出两种风格,一种是悲哀的,一种是快乐的。悲哀别人不容易懂,但是快乐却可以在任何角落通行。所以,他想让别人从口哨里感知到快乐。”

我缄默片刻:“可是,有谁在乎呢?”

“是的,很多时候是没有人在乎。不过,幸好他在路上留下口哨的时候,就已经预备了让这种快乐寂寞。如果,有人偶尔的在乎并破解这种寂寞,他就会分外满足,觉得自己简直是一本万利了。”

临别的时候,我留下了一双水晶袜,并且感谢哥哥把弟弟的故事告诉了我。

“不只是你,我还告诉过很多人,你知道为什么吗?”哥哥说。

“你是想让别人知道,确实还有你弟弟这样的人在以这样一种方式为他们吹着口哨回家。”我说。哥哥笑了,弟弟也笑了,之后他却流下泪来。

那双水晶袜,我现在还留着。它的造型精巧玲珑,质地细腻柔韧,色调明朗典雅,就连包装都那么温暖诗意。

我一直没舍得穿。我知道它最适合珍藏和纪念。

做人的力量

◎文/邓笛

润物无声,洒下一片希望的阳光。

神学院毕业后,我带着一包表示我渊博知识和良好口才的奖状证书,到一个小镇当上了神父。我精心准备着给教民们的每一次布道,我要让他们知道我简历中的辉煌记载是名副其实的。

我拥有的教学条件简陋,专职神父仅我一人,好多事情需要教民们帮忙。维拉斯就是教堂的热心人,他50多岁,身强力壮,是一个干体力活的工人。他对教堂的大小事务都特别关心,经常主动义务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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