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包裹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那天我回来的有些晚,因为答应要请林季阳吃饭。回到家后,看到小辫子房间里的灯还亮着,就推门走了进去。她住的是别墅里的客房,虽然以前这里平时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但我们还是收拾出一间房,把里面的一切都布置成暗色,我们商量好,如果哪天自己犯了错误,就要自动走进去,在里面待上一晚,反省一下,作为惩罚。那次我被咖啡烫伤了手,他把自己关在里面3天3夜。还有那次,我和他闹脾气,冲到大雨里把自己淋感冒,他在那里睡了一周。
“别写的太晚。”我对小辫子说。
她昂昂头,冲我抬了抬脸。我退身出来,写字的人总是有些怪僻,比如总是习惯熬夜写字,喜欢把自己关起来,据说有的在写字时还喜欢全身赤裸,说是寻找最原始的灵感。还好小辫子没有这种怪癖。她刚搬过来那会儿,执意要住在客房,我说那叫“反省间”,然后把这名字的由来细细讲给她听,她拍手大叫着,“哇塞,你们简直太有创意了。”我无话可说,骨子里,还是不喜欢“反省间”里那种太过灰暗的色调。
这天,收到的是一台暖脚器,外表是卡通的HELLO KITTY,毛绒绒的,插上电,过一会儿把脚伸进去,脚底就很暖了。原本,我是打算把这样一件东西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的,只是后来,突然改变了主意。没想到,自己竟先收到了。
准备睡的时候,小辫子突然探身进来,“睡着了没?”
“没,”我挪了挪身子,用手拍了拍床,“来,坐过来。”
她跑过来坐在我旁边,“我见过他了。”
“谁?”
“马小波。”
“哦,他好吗?”
她摇头,“不好,很不好。”
“怎么啦?出什么事了吗?”
“我是在他住的小区门口看到的他,我躲在一边,他看不到我,但我却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手里拎着盒饭,低垂着头,胡子拉碴的,那样子邋遢极了,像个蔫茄子,没了一点生气。”她说着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
“后悔了?”我说。
她摇头,“如果我们勉强在一起,对双方都没有幸福。”
“那为什么要叹气?”
“我不知道,”她说,“见到他的那一刻突然就有点心疼,仿若有人在心上狠狠地捏了一把。”
“对他还是有感情的吧?”
她把目光抛向房间里的一个角落,“那一刻,我仿若突然看到了以前的那个自己,那个对一个人绝望后,对一切都没了热情的自己。”
“也许他并没你说得那么糟糕。”我说。
又是叹气,“我去他的工作室问过他的朋友,就是上次你在画展遇到的那个人,姓苏的那个,他告诉我马小波最近状态很不好,什么都画不出来,脾气也一天比一天大,有时根本就不去工作间,就窝在家里喝闷酒,谁要去看他,他就招呼大家一起来喝。但,只喝酒,什么也不说。谁要是想问些什么,他就站起来把人家推出门去。”
我静静地听着,发不出任何声音,因为就在刚才,突然听到了那个久违的名字——苏谨朋。心,突然被撩动了一下,轻轻的,只是那么一下。看到小辫子神情暗淡,找不出合适的语言来安慰她。我想,爱情是债,谁爱了谁,谁就注定欠了谁的。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做那个不曾付出的人,因为爱情亦是一场病,谁付出的越多,谁就越痛苦。烦就烦在,爱情来时,我们往往不由自主,有时纵然知道是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
“或许,我们该活得自私一点,多爱自己一点,是不是?”她说。
我默然。
“也许这个世上真的没有人肯真心疼爱你。”她接着说。
“难道你从没有遇到过一个人比疼爱他自己更疼爱你吗?”
她摇头,“没有。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注定我不能付出太多的真心来疼爱别人吧。”
我笑,或许自己还算幸福吧,有个男人从小就宠你爱你,哪怕他现在已经不在你的身边,但还是时刻惦念你,每天会寄来不同的“礼物”。还不够吗?我闭上眼睛,渴望梦境再次覆盖心中的满腔苍凉。
“如果我的同学问起来,我该怎么向他们介绍你?”有一次,他到学院门口接我,我突然就想问问他。
他先是愣了愣,而后笑着说:“随便吧,叫叔叔伯伯都可以,或者,把我叫得更年轻一些,叫哥哥吧。”
“叫男朋友好不好?”我凑近他问道。
我看到他的眼里突然闪过一丝慌乱,“什么?”
我笑着倚靠在靠背上,“没什么,开个玩笑而已。”
被闹钟惊醒的这个清晨,头突然很疼,走到落地镜前抚摩着镜子里脸色苍白的自己,突然就有种想哭的冲动。脱掉睡衣,换了衣服,才发现日历上的大红字清清楚楚地写着:周日。拍了拍脑门跳到床上,渴望继续未做完的梦,对我而言,这是目前唯一一个可以见到他的机会了。可辗转反侧了半天,却没了丝毫睡意。蹑手蹑脚地走到小辫子的房门前,谁知她竟先开了门。我顿时打了个冷战,“那么早?”
她眼里布满血丝,“我根本就没有睡。”
我们一起下了楼,我从冰箱里拿出那次收到的带有签语的巧克力,递给小辫子,“看看你今天的运势怎样?”
她挑了一块,剥开,然后轻念着上面的签语:“不管遇到任何事情,请你不要悲伤。”
我也挑了一块,签语是:“学会遗忘,是学会快乐的第一步。”
“有些意思。”小辫子揉着眼睛说。
“写了一夜?”我问。
“嗯,越写越伤心。”
“或许你该适当地放松一下。”
她笑,“或许我该再谈场恋爱,轰轰烈烈的那种。”
“以前的一个大学同学说,人的一生只能痛快地爱一次,你觉得呢?”
她摆手,“爱能有很多次,只是感觉不同罢了。”
我耸耸肩,又随手拿出一块巧克力。这次的签语是:“分离,是为了更好的重聚。”
我拿给她看。
“你要等的那个人,在很远的地方吗?”她说。
“不,”我用手指了指胸口,“一直在这里。”
她叹气,“咫尺,却是天涯。”
小辫子说得没错,再深刻的记忆也终会被时间和距离所磨蚀。我现在,甚至连一句“我很挂念你”都无法说出口。
“我一会儿还要出去一下。”她站起身,用手揉了揉一头稀疏而又愤怒的长发。
“是去看马小波吗?”
“嗯,也许有些事情还是说清楚比较好,让他这么痛苦地等下去,原本也不是我的本意。”
我也起身,望着她,“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你要怎么说出口?‘忘了我吧,我从没爱过你,只是把你当做另一个男人的替身而已。’你要这么跟他说吗?”
她用手兀自挽着自己的头发,“那我该让他抱着一腔希望就这么傻等下去吗?就像你现在这样?”
我愣住,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看着我,小雅,”她用双手按住我的肩膀,“有时候,希望比失望更可怕。失望只是短暂的,过一段时间伤口结了痂,也就不会再痛了。而希望却是绵绵没有绝期的,它会像瘟疫一样传染你身体的各个感觉神经,到最后,你将不再是你,而是一片靠回忆活着的废墟。你到底明不明白?”
我从肩膀上打掉她的手,“不明白。”
兀自上了楼,短短的几步,却步履沉重。其实不是不明白,是不想明白,而已。
这个休息日过得有些无聊,小辫子走后,我倒在沙发上,用遥控器不断转着频道,意外的是,竟见到了隔壁住着的女人。当然,是在电视上。
这是一档谈话性节目,我看到电视屏幕下方打着几个字:孤独的“裸替”。隔壁住着的女人端庄地坐在主持人旁边,穿的是纯白色的羊绒开衫毛衣,长过膝盖的那种,一头卷曲的长发垂落至胸前,乍看上去像被人遗落在雪地里的洋娃娃。
我拍拍额头,才恍然记起,前段时间,“裸替”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没想到事情过去这么久,这事的余温竟然尚在。更没想到,事件的女主角竟然就住在我的隔壁。
“我在这里收到了一些观众朋友的来信,”主持人挥着手里的几张小卡片对隔壁住着的女人说,“你要不要听一听他们的看法?”
她没说话,只笑着轻轻点了点头。
“我觉得这事就是炒作,自己出不了名就想依靠这种方法。”主持人抬起头看看她的反应,然后继续念着,“我觉得这也没什么,演员是什么,需要你演什么你就要演什么,需要你脱,你就要脱……”
我一直仔细观察着她的脸上的表情,渴望从那里读出些什么,或愤慨,或伤心,或不满。然而没有,她脸上自始至终只是淡淡的笑。
“那么,对这些,你有什么看法?”主持人问。
她歪了歪头。“嗯,首先,我想先澄清一点,我不是演员,只是个替身而已,至于其他,不想多说,都是我的工作。我既然选择了,就要做,就这样。”
没等主持人继续说话,我已经拿起遥控器转了台。我想,我已经记起她的真实身份了,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做了这样一件事——裸替。如果换做别人,我可能不会感到惊讶,可她不是别人,以她的身份断不会靠这个行当来吃饭。那么会是贪念一时新鲜?我无从判断。
走到落地窗前,想到那晚她对我说,现在能静下心来听她说话的人真的不多了。心,突然就抖了一抖。耳边,几个大男孩疯狂地唱着,“既然你不了解,那就散了散了吧,散了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