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情势危危,革命党人蔡济民等十五位起义者只好组织了“谋略处”,邀请汤化龙担任政务部部长,谋略处决定:
成立湖北军政府,都督用黎元洪名义。军政府暂设参谋、军务、政务、外交四部;宣布中国为“中华民国”,废除清朝年号,改宣统三年为黄帝纪元4609年;发表文告,申讨清政府,号召各省起义,通令湖北各府州县一律改建“共和政体”。
仓促成立的军政府还以黎元洪的名义发布了由宋教仁起草的《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约法”共7章60条,其中有如下规定:
人民一律平等;
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
人民有秘密通信、信教、居住、迁徙的自由;
人民自由保有身体,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逮捕、审问、处罚;
人民自由保有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搜索。
该“约法”还规定了人民“自由保有财产”和“营业自由”的权利,有要求“法司”审判官吏侵权违法行为的权利,有向议会、行政官署请愿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等等。
“人民”,在这“约法”中被看得十分重要,共进会纲领中有“平均人权”一条,武昌起义后,把“人权”的思想贯穿在“约法”之中。
这是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下,革命军政府发表的破天荒地承认人民一律平等,承认人民享有自由、民主权利的宣言。
这个宣言,在当时发生了重大影响,将自由、平等、人权的观念,首先深深地输入武汉三镇的人心,唤起了人民的希望,以致使革命势力迅速发展,摧枯拉朽。例如:
10月11日,文学社阳夏支部长胡玉珍领导新军起义,在熊秉坤的配合下,占领了汉阳和汉口;12日,武汉三镇全部光复;同日,共进会首领之一刘英抱着“首义”的“约法”精神,集合会党万人,很快便占领了湖北京山、天门、潜江、监利等县;13日,因日知会而遭囚禁多年的梁钟汉出狱,在汉川(今汉川市)组织军政府分府,整编军队,击败了沿汉水南下的清朝巡防军;15日,詹大悲出狱后,在汉口组织军政府分府,指示胡石庵创办《大江报》。该报称:
军政府恭行天罚,义无反顾,谨申大义,以告国人。……
军政府又与四方俊杰为兹要约日:自州县以下,兴师一旅,矢志同仇,以从征伐,其各驱逐负固之不服之虏吏,期于肃清奸宄,实共和。
军政府则统率大军,犁庭扫穴。
与革命军为敌者,杀无赦;
为间谍者,杀无赦;
故违军法者,杀无赦;
抢夺民财、奸淫妇女者,杀无赦;
临阵脱逃者,杀无赦;
危及外侨生命财产者,杀无赦。
该报以大字标题的新闻和专题,大登各地起义独立、声援武昌的消息,如:
黄州巡防营独立;
湖南革命军占领长沙;
九江独立;
荆沙、宜昌革命军赴援武汉;
湖南援鄂革命军即日到达武昌。
16日,《大江报》“又假托大总统孙文名义,发布《告同胞书》”,又“伪作他省战胜,援兵立至及北京反正”等新闻,因而使人心大快,革命军“士气大振”。
革命党军内说:“胡石庵一支笔,胜过吾辈三千毛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