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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以前我就想,为什么香港人在被英国人殖民的时候不反抗呢?现在才知道不是没有反抗,而是我读的书太少不知道。谢谢许光头把这段历史告诉我。
民国女汉子,那么任性那么美
女汉子唐群英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女人的故事。什么时候的女人的故事呢?清末民初。故事的主角名叫唐群英,湖南衡山县人,她的父亲是清振威将军唐少垣。
唐群英在历史上留下的最著名的身影,是1912年8月25日,北京湖广会馆召开国民党成立大会时,唐群英冲上主席台,质问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为什么“国民党党纲”中没有“男女平权”的内容?宋教仁支吾不语,唐群英抡起胳膊,“啪”就给了宋教仁一个耳光。当时的参议院议长林森想上前调解,尚未开口,也被唐群英“啪”地掴了一个耳光。所以,很多人听说过唐群英,都知道她是民国初年为争取男女平等的女界代表领袖。
唐群英1871年12月8日生于湖南省衡山县,19岁那年,父亲不幸去世。在那个时代,一家之主去世,往往就意味着整个家族的好时光到头了,其他人没必要买你的账了嘛。所以,唐家赶紧给唐群英安排了门亲事,对方是著名的“晚清四大名臣”之一的曾国藩的堂弟曾传纲。很不幸,唐群英岁那年,连续遭受命运的打击——女儿夭折、丈夫离世。但是她当时结识了一些新派女性,比如“女侠”秋瑾,所以思想也比较新,她打破在家中守寡的传统,回到娘家读书。1901年,亲历八国联军进京的秋瑾,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唐群英。据说唐群英听说后怒道:“国之兴亡,匹妇亦应责无旁贷。不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是人皆有责!”三年之后,唐群英远渡日本,自费入青山实践女校,与秋瑾同学。
唐群英去日本的时候,正赶上日本是中国革命党人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大本营。为什么呢?一方面,因为当时日本大搞教育产业,赚外汇,开放大量学位给中国人;一方面,清廷求变,需要人才,最方便的就是去日本取经——所以,后来就有人说,清廷是亲手甚至自己掏腰包培养了一大批掘墓人。
很快,唐群英就经同乡介绍,加入黄兴成立的华兴会,当时她可是华兴会唯一的女会员。而后华兴会与孙中山等人创立的兴中会合并为同盟会,唐群英又成了同盟会的第一位女会员。
1907年,唐群英顺利毕业。奉孙中山之命,找到已经回国的同盟会会员,先后在湖南湘乡县、衡山县、醴陵县以及江西西部等地策划组织武装起义,并于1909年先后组织了在湘乡县永丰镇、湘潭县花石镇的两次武装起义,但均告失败。
你看,时间很快就来到1911年。在此之前的无数次起义都没有成功,清朝表面上看仍然坚若磐石,但是武昌起义一次成功,整个国家摧枯拉朽就覆灭了。这年秋天,唐群英当时还在上海筹组“女子北伐队”,但没多久就获悉武昌起义成功了。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正式宣告成立,定都南京。同年2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召开庆功会。在会上,孙中山亲口称赞唐群英“不愧是创立民国的巾帼英雄”,总统府授其二等嘉禾勋章以示嘉奖。
好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革命事业成功了,唐群英作为革命家的任务完成了,但她争取女权的事业才刚刚开始。民国初年,争当“女国民”的呼声越来越高,女人想要和男人共同来承担社会责任。当时所谓的女权运动,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办女报;二、办女子实业;三、鼓励女子从政。唐群英和一些女界代表,起初就把主要的经历投入为女性争取平等政治权利的运动中。全国各地,女权的组织遍地开花,“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参政同盟会”“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数都数不过来。
男女平权,有什么错,这是一句绝对政治正确的话。比如,1912年2月14日,女界领袖吴木兰等人就给孙中山写信,说:“醉心共和,尊重女德,倡导女学,借以发扬女权,为共和前途光。”但当时的报纸,比如《民立报》上,却尽是这样的话:“男子有男子的天职,女子有女子的天职,各职其职,各天其天,不相违反,是曰自由,是曰平等,反是,互相纷扰,互相争逐,内外骚然,男女溷秽,是曰不自由,是曰不平等。”
大闹参议院事件
唐群英因为是“革命元勋”,是当时少数能参与议会抗争的女性之一,她有条件在议会内采取争取女权的行动。1912年初,南京参议院制定《临时约法》时,唐群英就代表女界上书孙中山,要求在《临时约法》上保障男女平等。她说:我们同样是人类,为什么要有这么大的不平等呢?现在神州光复,****变为共和,政治革命已经完成,紧跟着就是社会革命。然后一通漂亮话:“欲弭社会革命之惨剧,必先求社会之平等;欲求社会之平等,必先求男女之平权;欲求男女之平权,非先与女子以参政权不可。”唐群英要求孙中山在《宪法》的正文内,白纸黑字写上“无论男女,均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要不然,不写明也可以,但是要孙中山金口玉言,申明《宪法》所谓的“国民”是包括男和女在内,然后再出一份文件,宣布女人有参政权,最后再由大总统公布全国,这样才有保障。
但是,在同年3月11日公布的《临时约法》中并没有将“无论男女,一律平等,均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写入。这下子,唐群英等女界代表就炸开锅了。根据许光头所看到的记录,3月19日、20日及21日这三天,唐群英和张汉英等“率二十余名女将三闯参议院,要求女子参政权,将女子与男子权利一律平等条文,明白规定于约法中。特别是3月20日,张汉英随唐群英趁参议院开会之机,率领众女冲进会场,打碎参议院玻璃,踢倒警卫,造成轰动全国的‘大闹参议院事件。’”看到这些,不知道你是不是也联想到台湾现在所谓“立法会”开会的样子,简直一脉相承。但可惜的是,唐群英等人的举动事与愿违,经过几次冲突下来,参议院内部原本一些同情女权运动的人,也变得开始反对女子参政——你这不是瞎胡闹吗?
政治是很务实的,不能意气用事。建立政权之前与之后,同一个领袖、同一个政团,或许会出现截然不同的主张与做法。但恰恰因为这样,议会内的激进抗争不可能就此结束。这时候激进的妇女参政权运动者,大多原来是同盟会的人。同盟会原本主张男女平权,但是1912年8月同盟会与数个较为保守的政团协议合并为国民党的时候,却没有将“男女平权”的主张提出来——很多同盟会的女将当然就觉得被“出卖”了。
8月25日,国民党成立大会召开时,另一名女界领袖沈佩贞率领多名女会员登台,将大会主持人也是国民党元老之一的张继驱逐,逢男人便打,使会议无法进行——这个事件,正是本期节目开头所提及,唐群英掌掴宋教仁、林森的同一天。上午,沈佩贞上演全武行;下午,轮到唐群英出手。后来,孙中山不得不到会发言。孙中山说:“将来男女平权为当然之事,现在当以国事为重。”
那么,唐群英等人会接受孙中山的话吗?女权运动接下来如何发展?
唐群英她们怎么会买账呢?不是说民国了吗,共和了吗,人人平等了吗,那要求男女平权有什么问题呢?我占着理了,你懂不懂?
所以几天之后,9月1日,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北京和女工传习所召开联合大会,公推唐群英为临时主席。沈佩贞这个人脾气比较暴躁,在台上又是一通发言,把宋教仁和国民党骂了个底朝天:你宋教仁就是一个“无耻小人”,你牺牲两亿女国民的权利,去和其他人结党营私,是可忍,孰不可忍!试问,如果女子不是国民,那么当初你同盟会将这条列入政纲就不对;如果女子是国民,你今天又为什么删除呢?你既然叫“国民党”,又把女国民排除在外,名不副实。你宋教仁就是搞****,和张继一起迫害女同胞。
过了一个礼拜,沈佩贞又和人一起冲到国民党主任干事选举会,要求出任国民党干事,无果,她们就非要在文书部干事册上签名,有人上前阻止,沈佩贞咆哮道:“哪个王八蛋敢挡我!”——这可不是我栽赃,史料上真的就有句脏话。然后,沈佩贞登台说,你要是敢选,我们就武力从事!
当然,激进的人有时候确实比较容易钻牛角尖,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有时候也挺雷人的。比如,有次北京召开“万国女子参政同盟会”,现场有不少外宾,沈佩贞上台发言时,就提出接下来我们要用这样的“手段”来对付男人:“未结婚者,停止十年不与男子结婚;已结婚者,亦十年不与男子交言。”就好像小学生闹情绪,说:“我这辈子都不和你好了!”就是这么任性。
但是,平心而论,唐群英其实不是这样一个人。早在9月5日,她就分别拜访了宋教仁和林森,为8月25日的失礼行径致歉。宋教仁和林森挺大度,均表示理解且不予追究。唐群英是比较务实的,此后,她在北京设立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本部,然后又创办了女子工艺厂、中央女学校,还创办了《女子白话报》。议会斗争这条路走不通而已,那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我们可以转而去办教育救国嘛。所以,女权运动的主场,就从议会转移到了知识界与民间。
1912年12月9日,当时的大总统已经是袁世凯了,唐群英获知她和其他女界代表提交的《女子选举法》补订案被北京临时参议院否决。她立刻在《女子白话报》上发表文章抨击当时的袁世凯政府。1913年11月4日,袁世凯下令取缔“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并查封《女子白话报》。最为严重的是,对唐群英本人悬赏一万银元加以通缉,欲将唐群英绳之以法。唐群英因事先有人通风报信,幸免于难。北京是待不下去了,唐群英只好辗转回到老家湖南。
民国初年的“新女性”运动
在随后的20年间,唐群英将争取女权的精力几乎全都放到兴办女学上。1912年至1930年,唐群英先后在长沙、衡山等地创办长沙女子法政学校、自强女子职业学校、女子美术学校等十家学校。这也标志着,唐群英等女界领袖,从起初的激进争取女权,转而开始渐进争取女权,希望通过培养中国新女性的政法、职业、美学意识等,获得与男性平等之地位。
民国初年,新的思潮以各种方式进入中国。其中,以1918年《新青年》杂志推出的“易卜生号”对新女性的刺激最大。这期专号,由胡适主编。胡适还写了著名的《易卜生主义》一文,盛赞剧中女主角娜拉“出走”的行为。他说:“家庭是如此,社会国家也是如此。自治的社会,共和的国家,只是要个人有自由选择之权,还要个人对于自己所作所为都负责任。若不如此,决不能造出自己独立的人格。社会国家没有自由独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曲,面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脑筋,那种社会国家绝没有改良进步的希望。”
在这样的鼓励下,大量接受新式教育的女学生,成为时代的叛逆者,勇敢地走出封建家庭。20世纪20年代,“女学生”几乎成为“新女性”的代名词。而一时之间,“娜拉”似乎也成了“新女性”的代名词。
但是,知识界关于“娜拉出走”当然不是众口一词,一定有反对的声音。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鲁迅。鲁迅曾发表文章《娜拉走后怎么样》,质疑“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他说:“为娜拉计,钱,——高雅地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第一,在家应该先获得男女平均的分配;第二,在社会应该获得男女相等的势力。可惜我不知道这权柄如何取得,但知道仍然要战斗;或者也许比要求参政权更要用剧烈的战斗。”鲁迅另外写了小说《伤逝》,讲的也是类似的故事。女主角子君,虽然出走,最后仍以悲剧收场。
还是让我们回看唐群英。回到湖南的她其实并没有放弃女权志业。唐群英有一颗赤子之心,她散尽家财用于兴办女学。但是,她同时也因此而穷困潦倒,晚年过得十分凄凉。1935年,原中国同盟会会员张继、仇鳌、戴季陶等人得知后,邀请唐群英到南京,并促使国民党当局任命她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编纂委员会委员,每月发给她100元津贴。1936年秋,唐群英返回家乡。1937年6月3日,唐群英在家乡逝世,享年66岁。
其实,早在1924年,主政湖南的赵恒惕推行立宪自治的时候,唐群英等人倡议恢复湖南女界联合会,最终使湖南省宪政委员会同意在《湖南省宪法》中列入男女平权的条文:“无论男女,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二十一岁以上男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受义务教育以上的各级教育权。”但是,这样一纸条文究竟有何用处?在那样一个没有法治精神的时代,女权主义者可以肆意破坏议会的正常会议秩序,可以掌掴议长,那么,就算把“男女平权”写入宪法,又何用哉?难道,仅仅是满足了唐群英毕生为之奋斗的执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