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社会结构中,由于社会地位、职业性质、部门差异、收入差别、社会资源占有状况等因素导致的社会差别仍然存在,社会阶层和社会利益团体仍然存在。这样,人们的政治诉求和利益内容便存在差别,在客观上就需要有一定的政治组织来表达存在于社会不同层面的人群的意志和愿望,实现他们当家作主的权利,需要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与西方的资产阶级政党不同,它们只是代表本阶级谋取政权的选举工具,通过竞选把本党领袖送入议会或者政府,政党的基本职能便已经完成。而中国的政党制度下,共产党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对国家政权机关实施直接的领导,国家的重大决策首先由党的代表大会或者中央领导层来作出决策,再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由行政机关去具体执行。实行这一制度,其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帮助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参政党,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政治协商来达成一致、形成共识。
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首先要以法定形式确定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为各民主党派提供更多的机会,实现其积极参政议政的愿望,通过探索和制定相关的规则措施,拓宽渠道,把各民主党派的愿望与要求整合到国家政治生活中来。其次,以法定的形式确认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执政的共产党在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时,应把他们看作是平等的政治伙伴关系;在与民主党派进行协商时,应把他们看作是参与执政的关系;在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时,应把他们看作是相互监督的关系。再次,要积极探索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新形式。要通过人民政协这一渠道和形式,定期召开由各民主党派参与决策的民主协商会,重大问题的交流会等,以便共商国是,逐步使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化、法律化。
(二)扩大基层民主
推动基层民主,保证人民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主导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选举权等,是维护人民权利,实现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的基础性内容。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建设,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真正使群众能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维护自己的根本利益。
基层民主是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实行直接民主,依法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基层民主可以提高民主素质,增强民主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把党执政为民、为民掌权用权的价值观落到实处。在基层民主建设中,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让群众参与和决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特别是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中职工代表大会运作的不断规范,基层直接选举范围的扩大,必将使基层民主得到更快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扩大基层民主,应以民主选举为起点,实现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选举权是最基本的民主权利,能不能实现科学、充分的民主选举,对人民行使其他民主权利起着决定作用和先导作用。在基层民主建设中,落实人民的民主选举权,要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要真正体现竞争性、选择性,要科学规范选举的形式和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对候选人提名、组织竞选、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候选人产生的比例等等,都要有一个合理的科学界定,形成健全的制度和规定;建立科学规范的民主选举程序,从提名候选人、酝酿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介绍、选举的程序、等差额选举结果的统计等程序上,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建立科学的民主选举结果分析机制。虽然中国的民主选举参选率和投票率都非常高,但这种选举结果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人民的声音、反映人民的意愿,特别是在选举制度、机制、技术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选民对候选人缺乏足够的、全面的了解,导致许多地方的基层民主选举只是走走过场,使民主选举的结果未能真正反映出人民意志。
扩大基层民主,要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坚持和完善乡村集体企业厂务公开;医院、学校和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要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凡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土地征用与补偿、农村税费改革、退耕还林还草、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等,一定要坚持公开,让村民知情。对于那些搞不公开、假公开以及继续“暗箱操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开展村民或村民代表评议党员、干部制度,民主评议行风制度等,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使人民利益和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完善群众参政机制
群众参政机制包括间接参政机制和直接参政机制。间接参政机制,是指群众不是直接参与政治运行、政治决策,而是通过自己的代表参政,间接地反映自己的利益要求,从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决策。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参政机制、民主党派参政机制、群众团体参政机制等。直接参政机制是指群众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呼声,是群众当家作主的表现。
1.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参政机制。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对各级人大代表直接或间接的选举,以及通过人民代表的工作,来实现着广泛的群众政治参与。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是‘议行合一’的,是立法机关,同时也是工作机构。这一特征,使它与群众的政治参与直接地融合起来。对人民代表的普选是当代中国规模最大的选举。为了保证人民选举出的代表能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人大代表应当由人民选举,向人民负责,并由人民撤换。人民代表应通过各种制度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如代表持证视察制度,代表接见选民日制度,代表对原选举单位的述职报告制度等,这些都是人民代表联系群众、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应当能够把人民内部不同阶级、阶层的共同利益集中起来,能够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特殊利益,从而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
2.完善民主党派参政机制。中国的各民主党派是代表社会主义劳动者、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代表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党。中国的八个民主党派中,民盟、民进、九三学社、农工民主党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知识分子本来就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他们明显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党;民革主要是代表原来的国民党左派以及和国民党有联系的人士,现在还包括他们的一些子女,其中很多人也都成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也有一部分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民建原来主要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私营工商业者,其中大部分人也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致公党主要是以华侨为对象;台盟主要是台湾籍的拥护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爱国者。社会主义社会虽然不存在根本利益对立的阶级,但在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劳动者内部还有不同的阶层、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内部各阶层、各群体之间还存在着具体利益和要求的差别。中国各民主党派目前就是代表不同阶层或社会群体的具体利益和要求。民主党派应当进一步完善制度化的参政渠道,包括:以会议的形式进行政治协商;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参政议政;在各级政府机关中担任职务;通过人民政协组织参政议政等。
3.完善群众团体参政机制。中国的群众团体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宪法和有关法律为根本准则组织起来的,反映不同阶层、不同层面的群众利益与要求的一种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群众、教育群众、团结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在中国,工会、共青团、妇联是重要的社会群众团体,他们都有各自的具体利益,需要通过各自的组织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具体利益,党和政府也需要工会、共青团、妇联经常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成为广大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包括:政府有关工作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再作出决定;政府设立的有关机构应吸收工会代表参加;政府有关文件应同工会联署发布;政府指定一位负责人联系工会;政府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等。除此而外,各种新的社会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党组织要与时俱进,关注和引导这些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党联系群众、教育群众、团结群众中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4.完善群众自治组织参政机制。中国从1987年开始的村民自治成为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伟大新起点,村民自治归根到底是要求凡是关系到村民群众利益的大事,由村民自己当家,自己作主,自己决定。通过自治,提高了农民的政治素质、政治能力和政治信心。扩大基层民主,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实践证明,基层群众自治是群众广泛施行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但同时也要看到,民主意识、民主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基层民主自治要在党的领导下,扎扎实实推进,确实提高民主自治水平。
5.完善咨询、智囊组织参政机制。当今世界,咨询、智囊组织参政机制是知识分子参政的有效机制,各个国家都非常重视智囊人物的咨询作用,咨询机构在西方称之为“头脑加工厂”,他们对政府决策起着很大的作用,他们的才智、经验是科学决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规模展开,党和政府对咨询、智囊组织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力提倡知识分子积极参政,完善各类咨询、智囊组织,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
6.完善大众传媒参政机制。在现代社会,最具效力和最具规模的舆论性媒体是新闻、出版、新媒体等大众传播媒介。中国宪法规定了中国群众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使群众通过传媒参政合法化。作为群众性利益表达的一种渠道,大众传媒可以使普通群众直接向决策中枢表达要求,这是群众性利益表达的一种比较直接的途径,是广大群众行使自己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途径。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大众传播媒介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公开程度大,群众通过新闻工具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施行监督权、批评权,是一种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参政。在坚持新闻党性的同时,增强人民性,使大众传媒尤其是网络、手机代表的新媒体真正成为反映现实、传达民意的工具,成为吸纳群众参与国家大事的正常渠道。
7.完善其他形式参政机制。在政治参与诸形式中,存在一种非正常的参与形式。主要有游行、示威、罢工、罢课、集会等。实践证明,“大民主”作为党的一种领导社会的方式,并没有给国家带来真正的民主,反而严重冲击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常运作,扰乱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但是,得到政府批准的游行、集会仍是合法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在依法治国成为中国基本治国方略的背景下,要逐步把这种形式纳入法治化轨道。
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程度,已成为衡量社会政治体系民主化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当前,完善群众执政参与机制,还需要抓好以下环节:
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就是群众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通群众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要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必须彻底破除行政神秘主义色彩,增加政治透明度,实现政治的公开、公正、透明。政府只有扩大政务公开,切实承担起信息情报公开义务,才能使群众的知情权得以实现。落实知情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要落实群众知情权,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化,必须改革新闻制度,核心是让新闻媒体拥有知情权和报道权,从法律上保护新闻媒体的消息和信息披露权。
二是提高群众政治参与意识。群众政治参与的扩大有赖于群众素质的提高,群众的责任感、权利感和义务感对民主政治都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人们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思想、自由观念的生成与增强。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激发了人们追求权利和自由的积极性,激发了人们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要求,另一方面造就了一支从外部约束政府的社会力量——公民社会。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以儒家政治思想为主线的政治文化传统,在中国群众心里积淀了“权威崇拜”“清官思想”“与世无争”等复杂的以小农意识为主体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思想。家庭意识、乡土意识、重礼俗而不重法制、对权力既崇拜又疏远的心理状态、胆小怕事和盲目服从的文化积淀对封建传统意识的形成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时至今日,中国还没有根本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的状态,更不具备高度民主所需要的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中国生产力还不发达,人民生活也不富裕,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还比较低,文盲、半文盲占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众多的群众缺乏民主意识、民主知识和民主习惯,势必影响他们实际参政和议政的能力,因此,加强科学文化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是提高群众政治参与意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