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以来,我省交通部门认真实施“抓两头、带中间”,即抓高速公路网建设和农村公路网建设,带动国、省干线公路网改造的战略,先后实施了一批扶贫公路、通县公路、县际公路及乡村公路建设项目,使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近两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459条19500公里,新增188个乡通等级公路,123个乡通油路,2913个建制村通公路,实现了全省所有乡镇通公路,90.11%的行政村通公路,97.15%的行政村通机动车。截至2005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77345公里,其中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24909公里,沥青(水泥)路达到10694公里,农村公路密度达到17.02公里/百平方公里。我省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村村通班车”客运网络化工程,先后投资1.7亿元,在全省新建乡镇汽车站318个,行政村汽车停靠站1688个,新增和改造农村客运线路182条,新增客运网络覆盖面积3万余平方公里,惠及农村人口200多万人。一大批通乡通村公路的建成通车,极大地改善了我省农村公路的通达条件和通行条件,成为交通发展的突出亮点和农民直接受益的“民心工程”,受到农民群众的真心欢迎。
由于历史欠账多、自然环境差以及经济欠发达等客观因素的制约,我省农村公路通达深度低、抗灾能力弱、总量不足、技术等级低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边远山区、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行路难”的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举全交通行业之力,真抓实干,切实做到公路运输先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路运输发展规划的关系,明确我省农村公路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总体要求,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规模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措施,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中、东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的奋斗目标。交通部提出了实施“五年千亿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建设的目标。我省提出“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网建设要以实施“通达”、“通畅”工程为重点,实现全省县、乡通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50%的建制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十一五”期间,全省将新建、改建农村公路60200公里,使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93070公里,五年增加15725公里,形成与干线公路网相协调、等级结构配置合理、外畅内联、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二、处理好发挥省上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关系,上下互动,加快发展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地方为主、省上加大支持力度的原则
近年来,省交通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及交通部的要求,积极调整公路建设重点和投资方向,逐步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省有关部门也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了部、省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许多地方党委、政府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形成了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发挥省上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省上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承担起各自应有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不断完善地方政府为主、统筹安排、社会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宣传动员等多种形式激发农民群众修路、养路的热情。目前,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修路的热情空前高涨,这是我们抓好农村公路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引导好这种热情,从农民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好的事情入手,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三、处理好交通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农村公路建设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我们要积极主动,不等、不推、不靠,切实承担起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的责任。同时,要注重联系上下和协调各方,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交通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加大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建设、物价、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在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审批、资金筹措、施工建设以及养护管理等方面,努力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环境。
四、处理好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新时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为民、亲民、便民”的要求,把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农民利益的关系。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一事一议”和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修农民不需要的路。同时,要防止乱集资、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要坚持就近取材,就近使用农民工,扩大农民的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不拖欠征地拆迁费。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防止不顾实际情况,不考虑自身经济实力和群众承受能力,盲目追求高标准和高速度,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五、处理好公路建设与运输的关系,坚持“路、运、站一体化”原则,完善农村客货运输网络
建设是基础,运输是目的。要把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网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加快公路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新途径,让农民群众乘上方便车、放心车。大力推进“村村通班车”客运网络化工程,加快乡镇汽车站和行政村汽车停靠站建设,推广经济实用的车型。“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建设1000个乡镇汽车站,10000个行政村汽车停靠站,全省乡镇通客车率达到100%,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5%,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实惠。
六、处理好公路建设与养护的关系,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目前我省农村公路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是建成后的养护管理不到位、养护资金不足。农村公路等级较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比较弱,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养护,路况必然下降,养护管理的难度及成本就会上升,公路的通畅就难以保证,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也难以巩固。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建设与养护的关系,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先试点、再完善、后推广”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重点要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体系,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的目标。
(作者系甘肃省交通厅厅长)
推进水利新发展,加快建设新农村
□许文海
农业、农村、农民是水利服务的传统领域,在新的历史阶段,水利已由田间地头走入千家万户,从传统的灌溉服务拓展到为农村饮水安全、防洪保安、生态维护、粮食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全面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水利担负重要使命,水利工作面临繁重任务。
一、充分发挥水利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水是生产、生活、生态的基本要素,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我省自然条件严酷,大部分区域气候干燥,降雨稀少且时空分布不均,区域性的“人、地、水”组合极不合理,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多年来,正是基于对水利重要作用的深刻认识,基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水利的高度重视,通过深入持久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改变了恶劣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面貌的显著变化。
(一)大力发展农村水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是农村生产发展的重要前提
目前,全省总供水量已达122亿立方米,发展有效灌溉面积2033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240万亩,兴修梯田2797万亩,集雨节灌面积528万亩。依托已建水利设施,以占总耕地不足40%的灌溉农田生产了占总产60%以上的粮食和绝大部分经济作物,解决了温饱问题。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二)解决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条件
饮水问题是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也是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突出问题。通过已建的一大批农村供水工程,解决了农村795万人的安全饮水,改善了农村的生活条件和农民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从繁重的取水劳动中解放了农民,为扩大劳务输出、发展庭院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条件。建设新农村,农民迫切要求加大力度建设一批既改善生活条件,又促进生产发展的供水设施,不断提高生活水平。
(三)综合治理流域,开展水土保持,开发农村水电和治理农村水生态,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
水生态环境是维系自然生态、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自然基础。全省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万平方公里,对重点流域实施了综合治理,在牧区县和半农半牧县实施了水生态保护项目;建成了28个水电农村初级电气化县、23个电气化县,年发电量35亿千瓦时;以电代柴促进了山区自然生态的保护。水生态环境工程的实施,对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推行参与式管理,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激发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能力,是促进农村“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重要途径
水利管理是农民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形式。全省182处万亩以上灌区已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1415个,961项村镇供水工程主要由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广泛采取了“一事一议”制度,调动了农民群众建设管理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对改变粗放的管水用水方式,维护用水秩序,减轻农民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新农村,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水利建设管理,不断促进农村乡风文明、管理民主。
水利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灌溉、供水、防洪、水电和水保为主的工程体系,为现阶段建设新农村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我省水利发展的总体水平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农村水利基础薄弱。水利工程数量少,建设标准低,灌区配套率低,老化失修严重,渠系建筑物完好率不到一半;仍有1295万人饮水不安全,120座病险水库、2400多公里堤防需要治理,山洪、泥石流灾害频发,防御措施薄弱。二是农村水利管理滞后。部分在建大中型工程长期建而不完,严重影响效益发挥;水管单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冗员过多,水价长期不到位,难以良性运行。农业用水约占总用水量的80%,节水灌溉仅占61%,灌溉方式单一,灌溉定额偏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偏低。三是农村水生态形势严峻。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90%,水源涵养林减少、植被萎缩,三分之一的工业废水、三分之二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水生态环境受到威胁。所以我们必须正视和解决好水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水利发展的新平台,不断探索加快水利发展的新途径。
二、努力完成水利在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的重要任务
围绕建设新农村发展水利,要从传统的思维定式中解放思想,用更加宽泛的视角审视水利。水利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坚持不懈地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机制创新,强化工程管理,逐步实现用水保障、节水增效、生态良好、管理民主的目标。
区域水利发展的重点是:河西地区要突出水资源优化配置,发展节水灌溉,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中、东部地区要“三水齐抓”,力促骨干供水体系建设,服务特色经济;南部地区要提高防洪减灾能力,科学开发水电,发展生态水利。
为此,我们着重抓好六项工作、建设六大工程。
(一)加快供水设施建设,实施“安全饮水工程”
我省要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水利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紧密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及水源条件,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十一五”期间,我省计划重点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以及缺水区,投资15亿元,建设45项大型供水工程和一批集中供水工程,使350万农村人口基本实现安全饮水。针对环县、靖远、会宁三县饮水困难,坚持应急措施和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两年时间,优先解决三县4.5万户、21万人的严重缺水问题。
(二)加快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水源保障工程”
我省要加快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逐步遏制下游民勤生态环境恶化,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开工建设引洮供水一期、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加快续建疏勒河、引大入秦、南阳渠工程,为项目区新农村建设提供水资源支撑;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积极推进黑河、渭河流域综合治理,通过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在“十一五”末,要使全省总供水能力达到140亿立方米以上,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水资源短缺问题。